书城法律法律解码:101个焦点民事行为的法律关键点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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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章 老娘也是一枝花儿——再谈婚姻自由权

【案情概述】

56岁的张女士是一个乐天的人,几年前老伴去世后,她并没有消沉。后来她结识了一些邻居老太太,还一起参加老年舞会、演唱会等活动,在那一片也是小有名气的活跃明星。后来在一次活动中,张女士认识了小她一岁也正独居的李先生。两位老年人一拍即合,不久就开始筹备结婚事宜。张女士的子女对他们母亲的选择没有意见,但是李先生的儿子却不太乐意父亲再婚,总觉得这太丢人。但是他的反对并不能阻止两位老人在一起共同度过晚年。因为老年们也没有同子女们住在一起,所以也并没有对他人的生活造成什么影响。

【司法判决拟要】

李先生的儿子无权干涉其父的婚姻生活。

【公民行动法律指南】

让老人们无忧无虑地度过晚年,我想这是每一个做子女的应当要做的事情。张女士的生活态度就为老年妇女们树立了一个榜样:半老徐娘也是一朵花儿,她们也应当有自己的晚年幸福生活。关爱老人,并不仅仅是满足他们的物质生活的需要,更多的是抚慰他们为子女操了一生的心。丢掉我们一些虚伪面子,让老年人去自由追求属于自己的生活,这才是最重要的。所以老年女性朋友们应当像张女士学习,而我们也应当支持他们。

总结陈词:当所谓的面子遭遇法定权利之时,面子需要让位权利。父母在晚年能够找到一位伴侣,共渡余生,不但可以减轻子女腾出精力照顾老年负担,而且也是子女的荣耀。父母为子女操劳一生,让他们的晚年幸福是子女义不容辞的责任。关心少已属不该,侵害老人的婚姻自由权则更是荒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