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大学生GE阅读(第4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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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三位文化巨人的三式人格(3)

如果连实事都不是,你求是的基础在哪里呢?就像最近曝光的上海市“钓鱼式”执法,分明是栽赃陷害,事实都不成立,硬造一个事实出来,而且还要假执法的美名,还要跟着严厉的处罚,还要光天化日之下打扮成正义的化身,实在太过丑恶。与此类人等讲“实事求是”,会把实事求是羞臊死的。

“有一分根据,说一分话”,太重要了,学术之事,本当如此,必然如此。不如此何以称之为学术。韩愈说:“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前提是有根据才行。无根无据,道将安在,术业将安在?它没有安身立命的基础呢!你纵然自认为非常专攻,也不过是掩耳盗铃自欺欺人罢了。

讲自由,讲实证,必定讲理性,讲宽容。实在理性与宽容,如同鸟之双翼,宽容不能没有理性作内涵,理性表现在学术研究上即是实证,表现在人际关系上,又是宽容,而它的价值底蕴则是自由精神。

胡适的理性表现,在中国人中可以说是最典型也最完整的。因为他信奉理性,所以常常坚决反对激烈的出格行为。对朋友如此,对同事如此,对论敌也是如此。他那个时代,看他不顺眼的人很多,骂他的人也不少。但他是不骂人的。鲁迅与他曾经是同仁,后来是敌对,至少在鲁迅那一面看来是敌对的。但他对鲁迅的成就,一贯肯定。

后来,苏雪林等一班人指责鲁迅的《中国小说史略》抄袭日本人的著作,他还要站出来予以澄清。

虽然如此,他却不是一个没有准则的人。他对于公权力,是有批判的,对于钳制言论自由,尤其不能忍受。为此,也曾和国民党政府发生过且激烈且深刻的内在性冲突。

对此,他一生都有坚持。比如1929年,当时的国民政府颁布了一道保障人权的命令。

保障人权的命令,这听起来就搞笑。世界上哪有人权靠政府命令来保障的?当然,也总有捧场的人会说,有这样的命令总比没有强吧!胡适不这样看,他对这道命令提出三点质疑:第一,这道命令认“人权”为“身体,自由,财产”三项,但这三项都没有明确的规定。就如“自由”究竟是哪几种自由?又如“财产”究竟受怎样的保护?这都是很重要的缺点。

第二,命令所禁止的只是“个人或团体”,而不曾提及政府机关。个人或团体固然不得以非法行为侵害他人身体自由与财产,但今日我们最感痛苦的是种种政府机关或假借政府与党部的机关侵害人民的身体自由及财产。如今日言论出版自由之受干涉,如各地私人财产之被没收,如近日各地电气工业之被没收,都是以政府机关的名义执行的。四月二十日的命令对于这一方面完全没有给人民什么保障。这岂不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吗?

第三,命令中说:“违者即依法严行惩办不贷。”所谓“依法”是依什么法?我们就不知道今日有何种法律可以保障人民的人权。中华民国刑法固然有“妨害自由罪”等章。但种种妨害若以政府或党部名义行之,人民便完全没有保障了。

请读者朋友原谅我引文太长,实在这些引文是如此珍贵,删去一句,我都心疼。

在胡适心目中,约法是需要必备条件的,人权是需要制度性保障的,契约是要认真遵守的。记得我在某个地方读到过,想当初冯玉祥驱逐皇室出故宫,社会舆论大声叫好,胡适先生并不以为然。在他看来,国民政府既然与皇室有约,就该遵守这“约”。

约而不遵,后患正多。故,他的“人权与约法”的理念是:我们要一个约法来规定政府的权限:过此权限,便是“非法行为”。我们要一个约法来规定人民的“身体,自由及财产”的保障:有侵犯这法定的人权的,无论是一百五十二旅的连长或国民政府的主席,人民都可以控告,都得受法律的制裁。

胡适有深厚的西学背景与现代学术训练,他的这些经历与鲁迅很是不同。鲁迅也是一位革新者,但他对西方尤其是英美式的西方文明,了解得远不及胡适之多,之深,之切。而他更为熟悉的日本及德国文明,却又处在那样一个很特别的且有些畸形的历史年代。

胡适追求自由,也十分理解民主。殊不知,自由乃是民主的前提。而民主尤其是一种生活态度与生活方式。比较这二者的关系,民主体制的形式化建立,也许都是其次的呢!

胡适本质上是一个建设者,与鲁迅不同,他始终是一位体制内的人,即便身在其外,心也在其内。他固然对中国传统文化,对彼时中国的政情,对国民党党政合一的专政体制,有种种严重的不满——因为不满,他才极力主张全盘西化呢!而且,直到他走完自己的人生旅程,这个观念也不曾动摇过的。然而,他是坚决反对暴力革命的,他希望并且尊重渐进性变革,他渴望以文明的手段达到文明的目的,也因此他对于国民党政府常常表现出种种迁就,隐忍与不合时宜的遵从与合作。

胡适先生的性格其实是比较柔性的,柔性加韧性,成为他性格的基本特征。他并非没有坚持,或者说没有坚守,然而,在强权面前,却又不能做出强烈的表现,就如同他的学生殷海光那样,或者他学生的学生李敖那样。他可以做哥白尼,不可以做伽利略,即使可以做伽利略也一定不要做布鲁诺的。伽利略坚信地球在转动,但和教廷是有妥协的。胡适的妥协更其严重。当蒋介石政权在大陆风雨飘摇,堪堪毙命的时候,他依然站出来表示道义上的支持;而当后来雷震、殷海光因言论自由惨遭蒋政权迫害时,他也没有一点要与之决裂的意思。胡适一生挨骂不少,总体言之,比之鲁迅都有过之而无不及,而且骂他的人中,既有他的论敌与别一阵营中的各色人物,还有他支持的政权,更有他内心非常赞赏与支持的自由派人士。如他的学生殷海光,不但与他决裂,而且绝其一生,也没有真正原谅他的。

胡适的悲剧——如果这也可以算做悲剧的话,在于他的时代还远不成熟,外部环境既不适宜,内部条件也不满足,既无足够的中产阶级作支持,也无必要的市场经济作基础,又无坚牢的文化平台作奥援。然而,从历史的现实与未来考虑,他一生的信念、实践与追求,与他同时代的各个巨人相比还是成功的。

实际上,他也是有信心的。他不但对自己有信心,对他人也有信心,甚至对社会,对政府都有信心,对中国文化的未来自然也从来都不曾失去信任。各种的是耶非耶,可说一言难尽。

因为他自信,而且他信,所以他也是那一代文化巨人中,最具绅士风度的一个,又是最具独立立场的一个。他不会像鲁迅那样,对一切不满意的对象极尽冷嘲热讽之能事,又不像钱穆那样对所谓领袖不惜歌功颂德,也不会像刘文典那样狂狷率性,甚至不会像傅斯年那样,就做一名体制内部的轰鸣的大炮。他是有原则的,又是有礼貌的,他是有坚守的,又是有风度的;过去的是非曲直不言,单从进入21世纪的中国的现实而言,现代中国人,尤其青睐和好感胡适,不是没有充足理由的。

鲁迅的文化性格,一言以蔽之,完全可以而且完全有资格称之为批判人格,这一人格格式,使他与陈、胡二位有很大区隔。

陈寅恪一心追求学术,不批评别人,也很少有人对他进行批评。批评都少见,批判更罕见了。有时,他的学生要写批评别人的文章,他也不赞成。他只关心自己的学术与学业,那意思仿佛是说,好与不好,让成果证明,或者好与不好,你自己思量。

胡适不拒绝批判。他一生既受到很多批判,本人也曾批判过不少的人。但他有自己的准则。比如对于顽固坚守文言文的主张,他是不能容忍的;对于维护专政的理念,他也坚决不能苟同;对于所谓反对科学的玄学思想,他也很不客气;就是反对他“全盘西化”主张的,也一定要反唇相讥。但他不做过激的动作,也少有过激的言词。他的办法是:我说,我也同意你说;你说,也不能妨碍我说。说固然说,理性是第一位的。没有理性的表达,无论如何,他不赞成。

鲁迅的批判性人格,与他们截然不同,而且水火不同炉。看他一生行止,批判乃是他人生主调,也是他思想主调,还是他作品与风格的主调。他并非不喜欢学术,然而学术与批判比,批判的地位显然处于高度的优先位置;他并非不讲自由,但尤其不讲情面。自由尽管自由,但要把话说到如匕首与投枪的程度,他才能满意。其效果追求,岂止入木三分,干脆直戳要害。

但鲁迅不是愤青,既不是小愤青,也不是老愤青,把鲁迅看做愤青就贬低他了。他的批判是老道的,甚至老辣的,所谓嬉笑怒骂,皆成文章。

他也不是情绪化,歇斯底里大发作,那不是鲁迅的风格,他的批判自然有情感在,不但有情感,而且有激情,不但有激情,而且有大爱。

一般人听闻鲁迅,知道这个浙江绍兴府的老头儿爱骂人的,而且被他老人家骂过的人可真不少哩!其中尤其不乏名人,不乏大家,且绝大部分还都是些品行端庄成就卓然的人士。然而,一般人也许不知道,他不但敢恨,尤其有爱,不但骂过很多人,而且帮过很多人,他对于家人,友人,同仁,都是充满深情厚爱的。如对自己的母亲,对师长,对兄弟,对许广平,对儿子,对学生,对一些相识或不相识的青年,莫不如是。而且他所深爱的人士中,颇有一些异国异族的师友,如藤野先生,如内山完造。他尤其热爱家庭,这一点与某些所谓的革命家不同,他绝不以牺牲亲人利益的方式来表现自己的崇高品质,而是将自己的战斗精神与对亲人的挚爱,对同仁的友爱,对劳动者的关爱,对学生与一般青年的喜爱,融为一体,燃烧升华。故此,他才需要“呐喊”,也才产生“彷徨”,才不怕交华盖运,不怕做“三闲”“二心”人,才要鼓吹“热风”,才要勇做“野草”,才要“朝花夕拾”,不羞于“南腔北调”,不小觑“花边文学”,不轻视“且介亭”住所,敢于“准风月淡”,敢于揭露“伪自由书”,也不忘“故事新编”。由此我们知道,他的内心是博大的,然而,忧思之深,压抑之重,也许是局外人很难体会得到的。

鲁迅的批判具有全方位表现,要而言之,包括对专制体制的批判,对国民性的批判,以及对他不认同的各色是是非非的批判。他自言前期信奉进化论的,后期改信阶级论了。在他后期的批判中,阶级与阶级理论已成为他批判的一个主题性内容,而且锋芒所至,颇令人惊。

分析这些批判内容,他对专制体制的批判,价值最高,而他对国民性的批判则最为深刻,影响也最为久远。他对传统文化的批判,大体说来,是具有重大启蒙作用的,个别地方,如对中医与京剧的不满,也有些偏颇之处。他的理论主要是文艺理论批判,只是一家之言,他有他的立论标准,对手也有人家的立论根据,虽世事沧桑,不免生此长彼消之感,可以认做真理的两端性;至于他对一些人情世态的批判,则处于无可无不可之间,或有价值,或无甚价值,只是一种人生记录,但凭后世人的喜好罢了。

鲁迅的批判态度尤其坚决且坚定。他最反对的乃是骑墙派,也不高兴“费厄泼赖”。在他看来,骑墙态度差不多就等同于对恶者的帮凶。因为如此,他又特别厌恶叭儿狗,即现今养狗人喜好的京叭一类。他看不惯它们。觉得它们本来是狗,却又有些像猫,不伦不类,失去了本性。他宁可欣赏旷野之中猛犬的狂吠,并为那种“犬声如豹”的声响所感动所振奋。

鲁迅批判人格的可贵之处,在于他的批判是个体性的,理性化的,又是具有充分的逻辑品格的。

首先是个体性的。

鲁迅最痛恨的表达方式,乃是假话,空话,大话,以至于他留下的遗嘱中,要特别写上,儿子倘无文学才能,切不可做空头文学家或空头理论家。

他反对用大帽子压人,大口号吓人,反对侮辱人格,坚定地认为“辱骂与恐吓绝不是战斗”。他主张用自己的头脑思维,用自己的语言写作,不说自己不懂的话,也不认同自己内心反对的东西。对于中国式的从众性心理与起哄式行为,更是深恶痛绝。且不论这种从众性心理与起哄式行为是说好、说歹,他内心都是不予认可的。

他坚决反对集体的乃至爱国的自大,而主张个体的自大,他这样表达自己的“自大理念”:中国人向来有点自大。——只可惜没有“个人的自大”,都是“合群的爱国的自大”。这便是文化竞争失败之后,不能再见振拔改史的原因。

“个人的自大”,就是独异,是对庸众宣战。……

“合群的自大”,“爱国的自大”,是党同伐异,是对少数的天才宣战……

他们自己毫无特别才能,可以夸示于人,所以把这国家拿来当影子;他们把国里的习惯制度抬得很高,赞美得了不得;他们的国粹,既然有这样的荣光,他们自然也有荣光了。

我有时会想,一个文明时代,应该只会允许个性的批判的,而绝对不可以允许一个团体,一个政治性组织,甚至所有的人民对某一个人进行无约束无法制的无边无际的批判,就是你能找出100条根据或理由,也不可以。

鲁迅的批判,也有失之偏颇甚至错误的时候,但那性质仍然是个体性质的。故而,并不从根本上妨碍他的批判人格。

鲁迅的批判又是理性批判。之所以称之为理性批判,一是他具有逻辑内涵,二是他注重事实依据。比如他的阶级论,是以事实作依据的,而且很是生动形象。他曾举例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