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经济法基础与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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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价格法

9.1 价格法概述

学习目标

(1)了解价格及价格法的基本内容。

(2)了解我国的主要价格形式和现行的价格管理体制。

(3)掌握经营者的价格权利与义务。

(4)理解违反价格法的法律责任。

任务描述

学习价格法,了解价格法的主要内容,依法规范经营者的价格行为。

导入案例

2012年3月,杭州好又多百货有限公司销售淡菜干时,同时使用两张商品标价签标示价格,其中,一张标价签标明的零售价格是41元/500克,而其向消费者的实际结算价格是45元/500克。

案例思考

该行为是否构成价格欺诈行为?市物价局应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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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法》在经济法中具有重要地位,是国家实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通过学习,加深对《价格法》知识的掌握和重要性的认识。

9.1.1 价格

价格是商品价值的货币表现。价格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价格仅指商品和服务的价格。广义的价格,包括劳动力、土地、资本、技术、信息等各种生产要素的价格。我国《价格法》所规范的价格是指狭义的价格。

9.1.2 《价格法》概述

广义上的《价格法》,是调整在国家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过程中形成的价格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狭义上的《价格法》,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该法共7章48条,对价格运行的各个环节和国家价格管理的有关内容等作出了比较全面的规定。

《价格法》与经济法中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关系密切。《价格法》通过规范政府和市场主体的价格行为,改善国家宏观调控,保障市场机制的公平和效率,保障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从而实现《价格法》的经济社会功能。

知识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1997年12月29日通过,1998年5月1日起施行。以下简称《价格法》。

9.2 价格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我国实行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三种价格形式。

1.市场调节价

市场调节价是由经营者自主制定,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的价格。

但必须指出,经营者自主定价,不是完全根据经营者的主观意愿随意定价,其核心是通过市场竞争来形成。从政府对市场价格监管的角度而言,凡是已明确放开由市场形成价格的,都必须要坚决放开让市场自发形成价格,不能随意收回定价权,或对其价格形成进行任意干预,但是政府可以通过对经营者价格行为的规范,间接调控市场价格,促进市场调节价的合理形成。

2.政府指导价

政府指导价是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规定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指导经营者制定的价格。

政府指导价是一种具有双重定价主体的价格形式,由政府规定基准价及浮动幅度,引导经营者据此制定具体价格。政府通过制定基准价和浮动幅度,达到控制价格水平的目的。经营者可以在政府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内灵活地制定调整价格。

3.政府定价

政府定价是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制定的价格。

政府定价的主体是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者政府其他有权部门。政府定价具有强制性。凡实行政府定价的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不经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权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变动。否则,属于违法行为。

知识链接

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是政府对价格的直接管理,其本身属于政府价格行为;市场调节价是由市场竞争形成的,其价格行为属于经营者价格行为,政府对其不进行直接管理,但可以通过经济的、法律的和行政的手段进行间接干预。

案例9-1

杭州某医疗门诊部以36元/支的价格向消费者销售“维A酸乳膏15g×3.75mg”14支,超过《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贯彻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的通知》浙价费〔2009〕255号规定的11.2元/支的政府指导价,合计多收347.2元。请分析:该门诊部的行为有什么不当?

案例分析

该门诊部的行为涉嫌不执行政府指导价的价格违法行为,市物价局应依法责令该单位将多收价款退还消费者,并将对其处以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行政罚款。

9.3 价格管理体制

9.3.1 价格管理体制

价格管理体制亦称价格体制,是国家制定、调节、管理价格的职权、机构和制度的总称。包括以下三方面:

(1)是价格管理形式的结构。

这是国家价格管理行为所决定的价格体制类型。如高度集中型的计划价格体制,或高度分散型的市场价格体制。这是价格管理体制的核心。

(2)是中央与地方政府价格管理机构设置及其权限划分与调整。

基本原则:大权集中、小权分散、分级管理。凡是关系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状况的、具有全国意义的重要政策制定和重要价格管理,权在中央。

(3)是国家制定、调整、监督和调控价格的各种制度。

由于价格管理属于一个生产关系范畴,而价格体制属一个上层建筑范畴。因此,价格管理目标主要包含两个方面:一是有效发挥市场价格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保证价格能灵敏地反映市场供求变动和资源稀缺程度,向社会传递正确的资源导向信号,合理调整各方面的经济利益,给企业以优化配置资源的压力与动力。二是使价格的作用与国民经济的总体目标相一致,克服市场价格的弱点和不足,保证社会经济稳定协调发展。故政府的价格管理,不仅体现在价格形式环节而且体现在价格运行的整个环节,不仅要在宏观经济政策上进行管理,而且对微观价格行为也要进行必要的调控。

知识链接

政府价格决策听证,是指制定(包括调整)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前,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组织社会有关方面,对制定价格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论证。

9.3.2 价格体系

价格体系是指价格的种类和各种差价、比价之间的比例关系的总和。

商品在交换过程中,形成不同种类的价格,以及不同种商品的各种比价,同一商品的各种差价。不同种类的价格、差价、比价形成相互制约的价格关系,构成有机联系的价格体系。故价格体系又可划分为:计划价格体系和非计划价格体系;差价体系和比价体系等。价格管理体制和价格体系是价格改革的主体,而价格机制是价格改革的核心。

9.4 经营者的价格权利与义务

1.经营者的价格权利

《价格法》规定,经营者进行价格活动,享有下列权利:

(1)自主制定属于市场调节的价格。

(2)在政府指导价规定的幅度内制定价格。

(3)制定属于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产品系列中的新产品的试销价格,特定产品除外。

(4)检举、控告侵犯其自主定价权利的行为。

2.经营者的价格义务

《价格法》规定,经营者进行价格活动必须履行以下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

(2)执行依法制定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

(3)执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

(4)实行明码标价。

9.5 价格监督检查

价格监督检查,是指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对价格管理相对人遵守价格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情况所进行的监督检查活动。属于行政监督检查中的一种。

9.5.1 价格监督检查的种类和方法

价格监督检查根据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可分为四种:

(1)一般价格监督检查和特定价格监督检查;

(2)全面价格监督检查和专项价格监督检查;

(3)经常价格监督检查和临时价格监督检查;

(4)联合价格监督检查和单独价格监督检查。

价格监督检查的方法主要有:调查;检查;调阅审查。

价格监督检查的程序包括:表明身份;说明理由;告知权利。

9.5.2 价格监督检查的机构及其职责

价格监督检查的主体是县以上的各级人民政府的价格主管部门。

根据《价格法》,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进行价格监督检查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1)询问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并要求其提供说明材料和与价格违法行为有关的其他资料。

(2)查询、复制与价格违法行为有关的账簿、单据、凭证、文件及其他资料,核对与价格违法行为有关的银行资料。

(3)检查与价格违法行为有关的财物,必要时可责令当事人暂停相关营业。

(4)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可以依法先行登记保存,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转移、隐匿或者销毁。

此外,在价格监督检查中,经营者和工作人员有下列义务:

(1)经营者接受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时,应当如实提供价格监督检查所必需的账簿、单据、凭证、文件以及其他资料。

(2)政府部门价格人员不得将依法取得的资料或者了解的情况用于依法进行价格管理以外的任何其他目的,不得泄露当事人的商业秘密。

9.5.3 社会监督与舆论监督

职工价格监督,是职工群众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支持和协助政府搞好价格管理工作,维护国家和消费者利益的一种群众性的社会监督活动。

消费者协会对价格进行社会监督,在监督时有如下职权:参与价格主管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价格主管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价格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受理消费者的价格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等。

居民(村民)委员会对价格行为进行监督,其重点是同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主副食品、日用工业消费品、农资、农副产品收购的价格和饮食、服务、修理行业、集贸市场的商品价格、收费标准以及各种非法的收费。

价格舆论监督是指新闻单位运用舆论工具,宣传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正确引导生产、经营和消费,揭露价格违法行为,对经营者和政府有关部门的价格行为实施监督。

9.5.4 价格违法行为的举报制度

《价格法》对建立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制度规定为,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对价格违法行为的举报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应对价格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对举报者给予鼓励,并负责为举报者保密。

9.6 违反价格法的法律责任

《价格法》关于价格违法行为的规定,根据价格违法行为的不同情况、情节轻重,分别规定了应负的经济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对依法进行价格的管理和监督、严明价格纪律、规范价格主体的行为提供了法律保障。

1.经营者的法律责任

(1)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以及法定的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无违法所得的,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2)经营者有《价格法》第14条所列禁止行为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无违法所得的,予以警告,可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有关法律对《价格法》第14条所列行为的处罚及处罚机关另有规定的,可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3)经营者因价格违法行为致使消费者或其他经营者多付价款的,应当退还多付部分;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

(5)经营者被责令暂停相关营业而不停止的,或者转移、隐匿、销毁依法登记保存的财物的,处相关营业所得或者转移、隐匿、销毁的财物价值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6)拒绝按规定提供监督检查所需资料或者提供虚假资料的,责令改正,予以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罚款。

2.政府及其部门的法律责任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或者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违反《价格法》规定,超越定价权限和范围擅自制定、调整价格或者不执行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责令改正,并可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3.价格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

价格工作人员在价格执法过程中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本章实训

学习《价格法》,了解它对保障政府利用价格杠杆调控经济运行、规范经营者的价格行为、深化价格改革、保障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稳定价格总水平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

一、实训目标

组织学生学习《价格法》,理解、掌握《价格法》的主要内容,提高学生解决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争议的能力,教师组织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收集资料和课堂讨论,进行实训。

二、实训步骤

(1)针对基础理论学习内容,由教师提出问题:违反《价格法》有哪些法律责任?

(2)根据市场实际收集案例、实例。

(3)学生分组对收集的案例、实例进行分析讨论。

(4)案例分析题(通过案例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应用能力,增强维权意识)。

①原价高得离谱,其实是在骗人:某服饰商店的所有商品不分品牌、质地、款式,一律标“原价888元”,而实际价格只有39元至69元不等,该店还无法提供“原价”的销售记录。

②广告标价很低,实价高出几倍:某个体诊所刊登广告,称108元可解除鼻窦炎痛苦。一患者看到广告后到该诊所治疗,结果花了3432元仍不见好转。

③引诱你去抽奖,实则让你购物:南宁市一个体珠宝店与超市联营,采取抽奖方式,对中奖者进行打折、降价销售玉器等饰品,这些饰品标示的原价在该店内无销售(成交)记录。

(5)根据《价格法》应该掌握的知识内容,谈谈你对《价格法》的理解及认识。

(6)教师进行课堂总结。

三、实训注意事项

(1)教师要引导学生积极进行案例和实例的收集和讨论。

(2)引用典型案例,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实际应用能力。

(3)学生组长要切实负责,使讨论形成气氛,取得效果。

思考与练习

一、填空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我国实行_______、_______、_______三种价格形式。2.价格体系是指价格的种类和_______、_______的比例关系的总和。

3.价格体系又可划分为:_______体系和_______体系;_______和_______等。

二、单项选择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于()起施行。

A.1997年12月29日

B.1998年5月1日

C.1999年12月1日

D.1999年1月1日

2.《价格法》所称价格不包括()。

A.有偿服务价格

B.无形资产价格

C.证券价格

D.有形产品价格

3.国家实行并逐步完善宏观经济调控下()的机制。

A.由计划和市场相结合形成价格

B.主要由计划形成价格

C.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

D.以政府定价为主形成价格

4.由经营者自主制定,通过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定价形式被称为()。

A.市场调节价

B.政府定价

C.政府指导价

D.市场价

5.依照《价格法》规定,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规定基准价格及其浮动幅度,指导经营者制定的价格,称为()。

A.市场调节价

B.政府定价

C.政府指导价

D.计划价

6.()统一负责全国的价格工作。

A.国务院

B.国务院有关部门

C.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

D.行业主管部门

7.价格的制定应当符合价值规律,大多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

A.政府定价

B.政府指导价

C.市场调节价

D.指令性价格

8.国家支持和促进公平、公开、合法的市场竞争,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对价格活动实行()和必要的调控。

A.管理、监督

B.管理、指导

C.管理、检查

D.检查、指导

9.经营者定价的基本依据是()。

A.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

B.社会平均成本

C.市场供求状况

D.消费者承受能力

10.经营者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的原则。

A.公开

B.信誉

C.诚实信用

D.不低于成本

三、判断题

1.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制定后,由县级以上物价部门向消费者和经营者公布。()

2.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所有商品的价格均可以由经营者根据市场情况自行确定。()

3.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以下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制定地方定价目录。()

4.经营者进行价格活动必须履行明码标价的义务。()

四、名词解释

1.市场调节价

2.政府指导价

3.政府定价

五、简答题

1.经营者进行价格活动时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2.价格监督检查有哪些方法?

六、案例分析题

1.2007年8月2日,湖北省荆州市物价局根据群众举报,对该市沙市区豆制品经营者突然集体涨价一案进行了调查。经查发现,该市豆制品经营户于8月2日集体串通,决定统一提高豆制品价格,并贴出公告称:“因今年以来黄豆价格持续上涨,经豆制品商会讨论通过,从2007年8月2日起,上调豆制品价格。”并决定提高香干子、豆腐等四种豆制品的市场销售价格,平均涨幅20%左右。请分析:这些经营者的行为是否属于哄抬物价?应如何处理?

2.2007年8月12日,西安市一超市在卖场标示鸡蛋“原价6.8元/千克,现价4.38元/千克(略低于市场平均价)”销售鸡蛋(而在本次促销前一天实际销售价为4.98元/千克),并规定顾客每人每次限购15个鲜鸡蛋,引发千人排队抢购,请分析:该超市的此种行为是否正当,应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