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中国治水史诗(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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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章 东南卷及其他(11)

史学家认为,循吏是“吏”,因此必须遵奉朝廷的法令,以保证地方行政的正常运作;它有维护正确决策,如实反映下情,保障安民,与民休息等功能;它的政绩主要表现于改善人民的经济生活、理讼和教育等三个方面;它同时也扮演“教师”的角色,体现儒家文化“和”的精神;因此,循吏一般具有刚正不阿、直言敢谏、博学多识、明于礼法、具有地方或基层任职的经历等个性特点。

由此可见,清廷对曹瑾的政绩是肯定的。

关于曹谨【初名瑾】的生平,《清史稿》卷478,列传265“循吏”记载如下:

曹瑾【1786—1849】,字怀朴,河南省河内人。嘉庆十二年【1807】中举人。初官直隶知县,历署平山、饶阳、宁津,皆得民心。赈饥惩盗,多惠政。补威县,调丰润,以事落职。寻复官,发福建,署将乐。又以失察邪教被劾,引见,仍以原官用。

道光十三年【1833年】,署闽县,旗兵与民械斗,持平晓谕利害,皆帖服。值旱,迎胡神于鼓山祷雨,官吏奔走跪拜街衢间,瑾斥其不载祀典,独屹立不拜。大吏奇之,以为可任艰巨。时台湾岁歉多盗,遂补凤山。问疾苦,诘盗贼,剔除弊蠹,顺民之欲。淡水溪在县东南,由九曲塘穿池以引溪水,筑埤导圳。凡掘圳四万余丈,灌田三万亩,定启闭蓄泄之法,设圳长经理之。

道光二十年【1840年】,擢淡水厅同知,海盗剽劫商贾,漳、泉二郡人居其间,常相仇杀,又当海防告警,瑾至,行保甲,练乡勇,清内匪而备外侮。英吉利兵鉴犯鸡笼口,瑾禁渔船勿出,绝其向导,悬赏购敌酋,民争赴之。敌船触石,擒百二十四人。屡至,屡却之。明年,又犯淡水南口,设伏诱击,俘汉奸五人、敌兵四十九人。事闻,被优赉。未几,和议成,英人有责言。总督怡良知瑾刚直,谓曰:“事将若何?”瑾曰:“但论国家事若何,某官无足重,罪所应任者,甘心当之。但百姓出死力杀贼,不宜有负。”怡良叹曰:“真丈夫也!”卒以是夺级。后以捕盗功晋秩,以海疆知府用。瑾遂乞病归,数年始卒。【北京:中华书局,1999年1月出版,13062页】

从《清史稿》所载看来,曹谨一生为官三十余载,最后以海疆【台湾】知府候用;虽然仕途并不平顺,但他却是有清一代唯一一位被神化了的历史人物:凤山为他建起了曹公庙,新竹把他当做城隍神。

曹谨之所以能够获得台湾百姓的爱戴,就是因为他在台湾履任凤山县、淡水厅的8年期间【1837—1845】,勤政爱民,造福地方,嘉惠后人。

这里只谈他在凤山任职期间开凿的“曹公圳”。

凤山知县

1661年【明永历十五年】,郑成功在台湾南部设一府二县,即承天府、天兴县、万年县。

1683年【清康熙二十二年】,明郑降清。第二年【1684年】,清朝将明郑行政区重划为一府三县,即台湾府,下辖台湾县、诸罗县、凤山县;隶属福建省。其中凤山县也就是明郑的万年县,疆域是“东至淡水溪,西至打鼓山港,南至沙马矶头,北至二层行溪”。就当今的地名而言,淡水溪即今之高屏溪,打鼓山港即今之高雄港,沙马矶头即今屏东恒春半岛的猫鼻头,二层行溪即今贯穿台南县境的二仁溪。也就是说,清代的凤山县比今日的凤山市要大得多,包括了今天的高雄市,部分的高雄县及一部分屏东县。

1836年,也就是曹谨到任的前一年,台湾南部大旱,秋粮颗粒不收,粮价飞涨,盗贼蜂起,乃至引发抢米夺官粮事件,骚乱由南而北,台湾局势动荡不安。时任【1834—1843】台湾知府熊一本【安徽六安人】在《曹公圳记》中追述曰:“丙申秋,台凤嘉接壤之区,被旱百有余里,闾阎【百姓】待哺,宵小跳梁……”另外,1833年及1837年两次奉旨前往台湾,担任按察使衔分巡台湾兵备道的周凯【1779—1837,浙江富阳人】在自纂年谱中也详要地记录了当年这场饥荒导致的民变事件云:“道光十六年,丙申。……值台凤嘉三邑夏秋缺雨,米价翔贵,匪徒造谣抢夺……各纠众起事……获犯斩枭凌迟二百八十犯。”

一句话,因为生存困难,台民“易于为匪滋事”。

诚如道光十八年四月廿二【1838年5月15日】闽浙总督钟祥奏云:“台湾孤悬海外,多系漳、泉二府流寓,与广东民人杂居,因有闽庄、粤庄之分,率皆浮动剽悍,易于为匪滋事。”同年闰四月初六【5月29日】御史郭柏荫奏上《条陈台湾事宜》一折云:“该府孤悬海外,民番杂处,奸宄众多,宜择廉明公正之员,方足以滋抚驭。”【《清实录·宣宗实录》,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第37册,卷308,

第800页及卷309,第808页。】

1837年【道光十七年】,曹谨就是以其“廉敏干济,有折冲才”而奉檄来台,担任凤山知县。

康熙年间【1684年】凤山设县时,全县“2445户,4078人”,新旧田园“8729甲【约98637亩】”。150年后,曹谨上任,凤山县人口已经20多万,土地几乎都得以开垦,但生产方式非常落后,连个像样的农田灌溉水利设施都没有,都是“望天收”——“邑治田土乏水源,淋雨则溢,旱则涸”。

曹谨到任后,台湾府知府熊一本立刻就接见了他,并且向他讲授了自己治理台湾的经验。熊一本说:

予于道光甲午【1834年】出守台阳莅官之始,问政于先事诸君,而求其要,佥曰:“治台之法,惟在弭盗而已。”询以民生衣食之原,则曰:“台地沃饶千里,户有盖藏,民食不待筹也。”予是时甫莅斯邦,见闻未悉,无以胜言者之口,而心窃不能无疑焉?

丙申秋,台凤嘉接壤之区,被旱百有余里,闾阎【民间】待哺,宵小跳梁。觉向所谓“弭盗”者,询为急务;而所谓“民食不待筹”者,犹未得治台之本计也。予于议食议兵之后,循行田野,察其被旱之由,窃谓:“饥馑之患,独在此百余里内,实由民之自取,而不得委为天灾。”盖:稻为水谷,自播种以至秋成,皆须深水浸之。“周礼、稻人”之职,所谓:“以潴【积水的地方】蓄水,以防止水,以沟荡水,以遂均水”者,乃农家不易之经也。台地惟山泽之田,有泉引灌,可期一岁再收;其平原高阜之田,往往行数十里,而不见有沟渠之水。耕者:当春夏阴雨之时,仓惶播种,以希其获;及至数日不雨,而水涸矣!又数日不雨,而苗槁矣!前此被旱之百余里,皆此类也!又安可委为天灾,而不思所以补救乎?予为劝兴水利,教以凿陂开塘之法,而愚民狃【拘泥】于积习,不能奋然行之。论治者,又或目为迂远,而不肯实为其事;则予第托诸空言而已,莫由收实效也。

曹谨认真地聆听熊一本有关治理凤山县政应该从弭盗、足食、兴水利等方法着手的建议;可他对知府的意见只是“颔之而不轻诺”,没有表态。熊一本看他态度冷淡,也“疑其事或未谙,抑所闻治台之法,犹夫向者之言欤?固不能强以必行也”。

一直要到后来事成之后,熊一本才知道,其实他的建议,曹谨都听了进去;而他之所以不轻易表态是因为“未为而不轻诺”的务实性格使然。【引自《曹公圳记》】

幕宾林树梅的治水建言

曹谨奉檄来台任凤山知县之初随即礼聘金门文士林树梅【1808—1851】担任其幕宾,协助佐理凤邑政事。幕宾,又称幕友、幕客和师爷,是中国古代官署里没有官职的佐助人员,通常由官署主官私人聘请。

林树梅“自少负奇气,讲求兵农有用之学”,1824年【道光四年】,15岁时曾经随侍镇守闽台海疆的父亲林廷福【1777—1830】来台,协助佐理戎政。他在《再渡台湾记》一文写道,台湾是他的“旧游地也”,“风土人情、山川要害,每追忆之不能忘道”。由于他深知台湾海疆安全的重要性,并且对这片故游之地一直怀有经营建设的抱负,因此当曹谨礼聘他担任幕宾一同来台佐理凤山县政之时,他便感于曹谨廉能有政声,“足以有为”,而不畏险恶浪涛及饥民滋事的不稳局势,毅然决然地再度渡海来台。

诚如熊一本知府的建言,曹谨就任之后的首要任务就是“弭盗”。他也在林树梅的协助下,适时地擒拿凤邑境内响应生事的党徒,平定了这场因为饥荒而引发的抢米乱事。为了根本解决饥荒问题,安定百姓生活,接着他就要着手进行熊一本知府兴修水利的建言了。

在此之前,林树梅曾经向时任按察使衔分巡台湾兵备道的周凯上书,讨论如何改善台湾水利的问题。他举凤邑境内的旱田为例说明:周凯主张的掘井取水虽可解决远水旱田的灌溉用水问题,但是耗工费时,费用昂贵,因此并不符合农民的经济效益。他在考察凤邑的水流地势之后,提出了开凿水圳的初步的具体办法。现在,他又通过《与曹怀朴明府论凤山水利书》,向曹谨提出了他对改善凤山农田水利的办法及兴建水圳的具体规划。

林树梅首先肯定曹谨说:

执事悯民田易旱,由于水道弗通,思建水利,为一邑谋久远,此仁者之用心也。

接着,林树梅向曹谨重申先前指出台湾兵备道周凯的掘井取水法不适用于凤邑的看法,并建议曹谨应当改采开凿水圳的办法。他认为“掘井仅能自治其田,未若导水之为利甚溥”。他通过实地勘查水流形势、凤邑各庄里农田水利开发运作的现况,同时参酌旧志记录,而了解了凤邑水利措施今昔的变革兴废,然后进一步分析凤山农田水利的问题,进而提出具体的开凿凤邑水圳的规划蓝图:

树梅尝即凤山全势熟筹之,其源远流长,为利可溥,莫如下淡水一溪,近县十里,有庄曰九曲塘,地高出水二丈,迤西里许,高出三尺,断宜就此开凿公圳,以引溪流。又其西……地与水平,即旁分二小圳,以杀水力。一至内埔【今高雄县大树乡境】以北,可灌溉观音里之田;一至坪仔头【今高雄县大寮乡境】以东,可灌小竹里之田;公圳则径趋西南,至内外空地【今高雄市小港区】,始分为二,以灌凤山上下里之田;又自埤腹内【今凤山市内】有故水道……回环曲折,达于县城,可注壕沟;再分三道:一由东门外补灌凤山上里公圳未及之田,而汇于龟亚寿埤【在凤山市凤山里】;一由枋桥头,一由南门外,可灌大竹、赤山里之田,水尾五支,俱入于海。凡凿圳四万三百六十丈有奇,筑坝十四,建斗门五,善为堤防,时其钟泄,则此绵亘三万一千余亩。旱田可资其利霖潦,滥田亦除其害,而城乡环水,并可捍御盗贼,若水远无源,宜济以掘井之法。

与此同时,林树梅也将他规划的主圳道流程绘制成“五凤埤公圳图”,并陈给曹谨,作为兴建水圳工程的蓝图。基于知府熊一本先前“劝兴水利”却因为“愚民狃于积习”而“不能奋然行之”的失败经验,他也从为民谋利的设想出发,拟定了一套水圳督建管理条例附于文末,以期确保水圳工程能够顺利动工、兴建、完竣。其中,关于施工安全的防范措施两条:

一、开圳须由水尾始……渐进渐开,以防水势陡急崩溃之虞。

二、水口先须添筑石坝以防崩溃,俟全圳告成,撤去石坝,再开水口。

关于水圳的督建管理两条:

一、由水口至水尾丈量共长若干,宽深若干,分为五段,按里计田水之多少,分段数之短长;每里如圳百丈,田亦百甲者,每甲只挑凿一丈,即于段数内标出,第一丈、第二丈名色,各业户当堂拈阄,分段办理,以宽深相等为则,限日完竣。五日一临,课其勤惰而赏罚之。

二、各里须保举公正衿耆,或田业最多者三四人为董事,以均劳逸。

关于水圳开筑费用的摊纳、用水供租及田户损失补偿的问题三条:

一、水圳经由之处,侵开业户田地几甲几分,须照原契价加五给偿;若仅只一分,全被侵用,即照契价倍给其应完,供租着用水各田户摊完;另有别田,亦用此圳之水者,并摊供租。

二、业户田园用不及此圳之水,不得摊纳工费;如用此圳之水,即一例摊纳,亦不得推诿。

三、所开水圳田中如现有禾苗者,照甲数、分数偿以时粟之价。

林树梅认为,这些条约“皆体贴周至,绝无病民。既兴以眼前加倍之利,复歆以日后无穷之利,而间似不致有阻挠也”。

后来,林树梅考虑到《与曹怀朴明府论凤山水利书》所提的水圳兴建计划有所不足,于是又再向曹谨进陈《与曹明府补论水利书》一文,补充几点主要意见:

一、埤涵为呼吸溪水第一险要,宜于数丈内重立斗门,用备冲决。今开口似丁字形,未免太直,溪流迅注,不能横入埤涵。若于涵外之南,附筑短坝,微弯向北,以阑溪水,令可斜入,亦补救策,遇暴涨,即越坝以顺水性,亦不敢冲激闸【短坝阑溪不过三分之一,留宽溪道以顺水性,且无碍舟筏往来也】。

二、自拔子林【今高雄县湖内乡太爷村】至过路窟【在今凤山市】中间,地太高,未易开透,宜从湾仔头庄【在今凤山市】北之圳,横凿一道,与土库【今屏东县里港乡土库村】南之圳相接,较捷;其不可接,则有渴鸟取水之法,截大竹筩【断竹制成的竹管】牝牡衔接,推过山外,置筩入水五尺,乃以筩尾放火,火气潜通,水即吸过。

三、支流环抱埤城以为壕沟者,地窄土松,防尤宜慎;东北角引柴头埤水入濠处,亦须坚筑斗门堤岸,以悍水利;城西南隅有故水道,为炮台所仰,潦聚莫泄,则水怒城危,宜削外岸之土以培城荃,汇内外之水导绕南门,至东门溪底合流,南趋入海,别于水尾,筑濑设闸,启闭以时庶,脉络贯通,灾厉不作。

此外,针对开圳所需的庞大经费,林树梅再次建议曹谨要抱着启迪民智,动之以情,诱之以利的原则,通过“官倡民捐”、“官督民建”的方式来推动水圳工程的兴建:

至于赀费繁巨,则告谕父老,凡田于埤者,按受水田之数,均其捐输,各列丈尺,使民自凿,吾官吏特为约束,期会钩考布算,以责其成,而其财不借于官,则谁不踊跃是乎?

最后,林树梅又期许曹谨能够效法范仲淹和苏轼,下定决心,不畏艰难,兴建凤邑水圳,造福百姓,从而流泽后世:

范文正公兴太湖水利,庙时百世;苏文忠公开西湖水利,民以苏堤称之;二公任事之初,安在必无掣肘而率能至今流泽者,必有坚定之力以持之。……若执事勤民之仁,见事之明,任事之决,而又副以坚定之志力,则水利兴而田野辟,仓廪充,讼谕简,盗贼消灭,教化大兴,凤民之颂功德必与文正于吴、文忠于浙,异世异地而同揆也,孰谓今人果不若古耶?【转引王俊胜《金门文士林树梅与曹谨在凤山知县任内的事功关系初探》,收录于《凤山知县曹谨事迹集》,台北:文津出版社,2004年10月,第110—187页。】

度地鸠工,未成而不轻言

曹谨的家乡河南省河内县【今沁阳市】位于黄河流域,除了有多条从太行山南流而下的河川之外,还有充分利用水利资源的沟渠,供应农作物灌溉所需,水资源相当丰沛。河内是古老的灌区,也是历代重要的农业生产地区,历代迭有整修渠道之举;开圳引水,曹谨在家乡应该看了很多。因此,他采纳了幕宾林树梅有关兴修水利的建言,着手进行。

曹谨自己并没有留下与开凿凤邑水圳相关事迹比较确实的记录。目前所见记载曹公圳最为周详的是清光绪二十年【1894年】卢德嘉等刊辑的《凤山县采访册》。在1993年6月30日南投台湾省文献委员会出版的台湾历史文献丛刊:《凤山县采访册·庚部·列传·宦迹·曹谨》中,我们看到一段有关曹谨推动水利建设的描写:

邑故多旱田,谨下车即巡田野,寻察水源至九曲塘淡水溪边,喟然叹曰:是造物者留以待人力之经营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