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的宏观调控是指国家运用各种手段来对国民经济进行控制和调节。财政就是国家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一种手段。国家通过财政可以有效地调节资源配置。如我国南昆铁路的建设,就是国家通过财政的调节作用来实现的,为修好这条铁路,国家先后投资180多亿元,这是市场调节所不及的。如果没有国家的投资,建设好这条铁路几乎是不可能的。国家为什么要投资建设南昆铁路呢?因为,建好了这条铁路,可以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可以促进大西南地区的资源开发,可以改变地区之间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状况。
近年来,国家财政支持基础工业和基础设施建设的大型项目有:三峡水库、京九铁路、南昆铁路、秦山核电站、大亚湾核电站、沈大高速公路、京津唐高速公路等。为了完成这些大型项目的建设,国家财政在经济建设的投资方面给予了足够的支持,从而为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创造了条件,这是国家通过财政促进经济发展的一个方面。例如,南昆铁路的建成,改善了路网布局,它不仅是西南与华南沿海间最便捷的通道,而且还将与钦州、防城港、北海及雷州半岛上的湛江一起,构成出海通道,从而把地域辽阔、发展潜能巨大的西南内陆,与海岸线长、交通发达的华南地区连接起来,形成“背靠在西南,面向东南业”的格局,对大西南的资源开发和从根本上改变贫困落后面貌起到促进作用。又如,京津唐高速公路的建成,由于公路质量的大大提高,动力紧张的状况得以缓解,从而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的发展。
国家通过财政促进经济发展的另一个方面是:通过财政促进经济总量和结构的调整,以实现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财政收入代表着国家可以支配的商品,是社会总供给的一部分;财政支出会形成货币购买力,是社会总需求的一部分。社会经济的有序运行,要求总需求和总供给达到基本平衡,即二者大致相等。如果二者不平衡,将会对国民经济的发展不利,国家必须采取一定的措施,控制总需求和总供给,使二者达到平衡。财政具有均衡社会总供求关系的职责和功能。例如,当供给大于需求时,或者当供给小于需求时,国家都可以通过财政支出的数量,来实现物价稳定,达到均衡社会供求总量的目的。在社会总需求的和总供给大致平衡的前提下,二者的内部结构也必须合理。比如,在总需求中,生产资料需求和生活资料需求的比例是5:5,而总供给的比例是6:4,那么生产资料就会积压,生活资料则会短缺。这样,虽然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是平衡的,但二者的内部结构不合理,社会经济也不能正常运行。所以,国家还必须采取措施,使二者达到结构上的合理,才能有得经济更好地发展。
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是:国家通过控制财政收入占国民经济的比重,正确处理财政支出中积累性支出与消费性支出的比例关系,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社会消费水平等措施,协调投资需求与消费需求之间的比例,实现社会需求与社会供给的结构上的相互适应。
纳税百强上榜企业,京沪粤三足鼎立
上榜的100家企业分别来自全国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但高度集中在北京、上海、广东三省(市),三地分别有33家、30家和12家共计75家企业上榜,合计纳税73.28亿元,占100强比重78.02%,其余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共只分得两成多一点的份额。从大区划分看,东部地区有87家企业上榜,纳税合计82.03亿元,占百强比重87.33%;中部地区有11家企业上榜,纳税合计10.50亿元,占百强比重11.18%;西部地区2家企业上榜,纳税合计1.40亿元,占百强比重仅为1.49%,东西部纳税差距悬殊。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百强企业的“京沪粤三足鼎立”之势不能完全代表全国收入分配的地理格局,但它从侧面反映出当前我国居民收入水平的地区差距在进一步加大。
深圳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以4.84亿元的成绩第3次蝉联本榜冠军。尽管比第2名多出1.18亿元,但与自己上年6.11亿元的纳税额相比,今年该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明显下降,跌幅达20.79%。
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上榜过半。
员工收入越高,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税款也就越多。2006年上榜的100家企业中,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据了52席,纳税合计42.71亿元,占百强比重45.47%,较上年增加1·74个百分点。来自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的上榜企业有38家,纳税合计35.55亿元,占百强比重37.85%。两项合计,占纳税百强的八成以上。这表明,目前,外资企业与国有大中型企业员工是我国个税缴纳的主体。当然,企业员工数量也是决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多少的一个重要因素。
依照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大类划分标准,100家上榜企业分布在13个大行业,是纳税百强各子榜中行业分布最为广泛的榜单,排在前列的依次是:制造业,上榜企业28家,纳税30.36亿元,占百强比重32.3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上榜企业17家,纳税16.87亿元,占百强比重17.96%;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上榜企业17家,纳税13.69亿元,占百强比重14·57%;金融业,上榜企业16家,纳税16.08亿元,占百强比重17.12%。
从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地理分布和行业分布上看,在缩小地区间收入不平衡和行业间的收入差距等方面,个人所得税收入再分配的调节功能还有很大发挥空间。
对“税收”认识的几个误区
一、税收是财政收入的惟一途径
财政收入是国家通过一定形式和渠道集中起来的货币资金。国家财政参与社会产品分配所取得的收入,是实现国家职能的财力保证。财政收入的内容目前主要包括:(1)税收:包括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城市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关税、农牧业税和耕地占用税等。(2)专项收入:包括排污费收入、城市水资源费收入、教育费附加收入等。(3)其他收入:其中基本建设贷款归还收入、基本建设收入、捐赠收入等。(4)国有企业计划亏损补贴:这项为负收入,冲减财政收入。可见税收是增加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之一,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依法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基本形式,也是一种最稳定、最可靠的收入形式。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对国家发展经济、科技、文化、教育和国防等事业,不断提高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保卫国家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如果没有纳税制度,国家就筹集不到必要的资金来为人民办事。但是,税收并非财政收入的惟一途径。
二、为了减轻农民负担,除农民之外,其他的所有中国公民都必须纳税
我国宪法规定,每个公民都有依法纳税的义务。纳税是税法上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的义务。纳税人亦称“纳税义务人”“课税主体”,是税法上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纳税人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国家无论征收什么税,都要由一定的纳税义务人来承担,否则就不称其为税收,因此,纳税人是税收制度构成的基本要素之一。税收制度一般是以法律形式规定的。从法律的角度划分,纳税人包括自然人与法人两种。自然人是指具有权利主体资格,能够以自己的名义独立享有财产权力,承担义务并能在法院和仲裁机关起诉、应诉的个人。不论成年人或未成年人,本国人或外国人,均属自然人。自然人是纳税人的重要组成部分。法人是指有独立的组织机构和独立支配的财产,能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民事活动,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并依法成立的社会组织。并非人人都必须纳税,如残疾人、丧失劳动能力的人、享受社会福利的人、正在饱受自然灾害之苦接受社会救济的人、国家规定的特殊的群体等均不需纳税。
三、纳税的多少应依据纳税单位和个人的职业道德而定
我国的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三个基本特征,这是区别于其他财政收入形式的主要标志,集中体现了税收的权威性。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三者统一于税法,是紧密相连、缺一不可的。纳税的多少应根据《税法》中的相关规定来确定,不能随心所欲,更不可讲人情,而纳税单位和个人的职业道德如何,也不是税务部门权定税收多少的有效依据,一般应根据收入的多少来计算应纳税额。收入包括各种各样的形式,如工厂销售产品所得,商店、饭店、旅店的营业收入,等等,都应按照法律规定交税。
四、增加税收的种类、提高纳税的标准是国家富强的有效措施
税收的种类、纳税的标准是不能随意更改的,应依据社会经济发展的状况等因素而定。社会主义国家的税收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新型税收。国家的税收所体现的分配关系是社会主义国家、企业、个人在根本利益一致的基础上的整体利益和局部利益、长远利益和眼前利益的关系,必须正确处理好国家、企业和个人三者之间的关系。坚持以人为本、构造和谐社会就必须充分尊重人民的基本权利,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那种靠增加税收的种类以及提高纳税标准的措施表面上有利于增加财政收入,其实是一种违背经济规律、脱离实际的错误的做法。国家富强靠的是符合中国国情的方针政策、措施等,如科教兴国战略、坚持改革开放的强国之路、可持续发展战略、坚持党在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等,而不是靠乱增加税种、税目。
税收与利润、债务、罚没、收费的区别
根据国家取得收入的具体渠道,财政收入可分为税收收入、利润收入、债务收入和其他收入(主要包括收费、罚没和公用事业收入中上缴国家的部分)。税收是国家财政的主要来源,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依法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基本形式,在财政收入中占主导地位,它是征收面最广、最稳定可靠的财政收入形式。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三个基本特征。而财政收入的其他几种形式,利润、债务、罚没和收费等则不完全具有这些基本特征,这构成了税收与这几种形式的根本区别。
1.税收与利润
利润收入主要包括国有企业税后利润中按规定上缴国家的部分,国家从参股企业中取得的股金分红收入。可见,利润具有一定程度的无偿性和强制性。由于利润受企业经济效益的影响,企业有利润才能缴纳,没有利润则无法缴纳,因此,利润收入稳定性、可靠性不强;税收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取得的收入,企业依法上缴税收,不能打折扣,不得讨价还价,利润再少,也必须缴纳应当上缴的税。所以,税收具有固定性,而国有企业上缴利润作为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则不具有固定性。
2.税收与债务收入
债务收入是国家财政通过借贷的方式,从国内外取得的收入。国家财政部门通过在国内外发行债券、向国外或国际金融机构取得借款,都属于债务收入。由于借贷要还本付息,属于自愿的行为。借多少,何时还债都不是固定不变的,所以债务收入完全不具有税收的强制性、固定性和无偿性三个特征中的任何一个。
3.税收与罚没
国家通过罚没(罚款、没收财产等)这种形式,加强对经济和社会生产的监管,罚没的方式和数额是以行为人在社会生活中的行为有过错的方式、程度为前提的,是对公民非法行为的一种惩戒,因此,罚没具有强制性和无偿性;但行为人在社会生活中的行为有过错的方式、程度是不确定的,且罚没是一次性和不连续的,因此,罚没不具有税收的那种固定性特征。
注意:罚没只是对公民非法行为的一种惩戒方式,不能把他作为国家财政收入的基本形式。
4.税收与收费
国家机关各部门的收费(包括经济活动中的劳务性收费和政府机关收取的事业、行政、司法等方面的特定服务费),是劳务或特定服务的受益者所付出的一种代价,等价有偿,具有明显的有偿性;而税收是国家依法取得的收入,既不需要返还给纳税人,也不需要对纳税人直接付出任何代价,具有无偿性,这一特征构成了税收与收费最明显、最直接的区别。
在一般情况下,税收与收费都有强制性和固定性,但是,在我国目前的情况下,由于有些部门和单位违法违规乱收费的现象较为严重,收费的随意性大,有时也产生了收费没有固定性特征的现象,但这只是在制度不完善的情况下才出现的,随着依法治国理念的逐步深入,制度的不断完善,国家机关必将会严格依法行政,这一现象也必将会逐步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