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尼系数
一、基尼系数
基尼系数是意大利经济学家基尼于1922年提出的,定量测定收入分配差异程度,国际上用来综合考察居民内部收入分配差异状况的一个重要分析指标。其经济含义是:在全部居民收入中,用于进行不平均分配的那部分收入占总收入的百分比。基尼系数最大为“1”,最小等于“0”。前者表示居民之间的收入分配绝对不平均,即100%的收入被一个单位的人全部占有了;而后者则表示居民之间的收入分配绝对平均,即人与人之间收入完全平等,没有任何差异。但这两种情况只是在理论上的绝对化形式,在实际生活中一般不会出现。因此,基尼系数的实际数值只能介于0~1之间。
目前,国际上用来分析和反映居民收入分配差距的方法和指标很多。基尼系数由于给出了反映居民之间贫富差异程度的数量界线,可以较客观、直观地反映和监测居民之间的贫富差距,预报、预警和防止居民之间出现贫富两极分化,因此得到世界各国的广泛认同和普遍采用。按照国际惯例,基尼系数在0.2以下,表示居民之间收入分配“高度平均”,0.2~0.3之间表示“相对平均”,在0.3~0.4之间为“比较合理”,同时,国际上通常把0.4作为收入分配贫富差距的“警戒线”,认为0.4~0.6为“差距偏大”,0.6以上为“高度不平均”。
二、我国目前基尼系数状况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经济增长的同时,贫富差距逐步拉大,综合各类居民收入来看,基尼系数越过警戒线已是不争的事实。我国基尼系数已跨过0.4,达到了0.46。中国社会的贫富差距已经突破了合理的限度,总人口中20%的最低收入人口占收入的份额仅为4.7%,而总人口中20%的最高收入人口占总收入的份额高达50%。突出表现在收入份额差距和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拉大中西部地区居民收入差距过大、高低收入群体差距悬殊等方面。
三、我国基尼系数变动分析
在基尼系数的变动中,与调节社会成员收入分配差距密切相关的税收无疑是一个十分值得关注的重要层面。但是,从总体上看,现阶段我国税收在调节社会公平的再分配功能上存在着弱化和缺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税制结构不合理限制了税收公平调节功能的发挥,并存在强化收入不均等的趋向。
税收调节收入分配的方式主要是通过宏观税负、税制结构、税种设置和各税种的税基、税率调整来实现的。税制结构简言之,就是税种的布局问题。不同的税制结构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以及收入公平的实现有很大差异。以所得税为主的税制结构,其基本特征是以所得税为主体税种和主要税收收入来源,所得税收入一般占税收总收入的60%以上,流转税收入一般不超过总收入的20%,此税制结构有利于体现税收的社会公平,对调节收入分配具有良好的效果。我国目前以流转税为主体的税制在充分发挥收入功能,保障税收大幅度增长的同时,由于其适用比例税率,在收入分配的调节上具有累退性,且流转税易转嫁,其比重越大,收入分配的差距就越大。
2.税收调节体系不健全,各税种之间缺乏整合力,影响了税收公平调节功能的发挥。
调节个人收入分配不能仅靠个人所得税,必须建立一个调节收入分配的税收政策体系。
3.个人所得税制度设计不规范,制约了税收公平调节功能的发挥。
个人所得税与其他调节收入分配的税种相比,是调节收入分配能力最强的税种,在实现收入公平分配职能方面发挥着其他税种难以替代的作用。
四、对基尼系数现状的应对措施
1.改变现行税制在调节收入分配方面的制度缺陷,完善税收调节体系,使税收调节分配的功能在居民收入、存量财产、投资收益等各个环节得到有效发挥。
针对我国税收调节存在单一、缺失、弱化的状况,建立多税种、立体式、全过程的税收调节体系。要完善税收政策,逐步建立一个综合协调配合,覆盖居民收入运行全过程,以个人所得税为主体,以财产税和社会保障税为两翼,以其他税种为补充的收入分配税收调控体系。
2.运用综合调控手段,加强对高收入阶层的税收调控。
一是加快个人所得税改革,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模式。
二是深化消费税制改革。充分发挥消费税商品课税再分配功能,对必需品适用低税率或免税,对奢侈品适用高税率。
三是可考虑对储蓄存款利息可征的个人所得税采用累进税率,以及开征物业税、遗产税等税种。
3.把“富民优先”作为经济发展新阶段以及解决基尼系数加大问题的重大经济政策,对低收入者实施积极的税收扶持政策。
一是完善支持农业发展的税收政策措施。农业的基础地位和弱质产业特性,要求政府在取消农业税之后,进一步在提高农业生产专业化和规模化水平、大力发展农业产业集群、健全现代农产品市场体系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具体讲要对农业生产资料采取更加优惠的增值税税率,降低生产资料价格,减轻农民负担。
二是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使民营经济得到长足发展。我国中小企业在解决社会就业、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是显而易见的。
三是加大对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税收支持力度,推进就业和再就业。
四是建议开征社会保障税。
4.完善配套措施,加大对非常态高收入阶层收入的监管。
目前,高收入阶层主要为企业家、影视歌星球星、垄断行业从业者、政府官员“寻租”灰色收入者、非法地下经济暴发户等。建立有效的个人收入监控机制,做好个人所得税税源监控,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工作。
一是要加强对垄断收入的监管。
二是要积极推行存款实名制,并逐步创造条件实行金融资产实名制,限制非法收入。
三是对黑色收入和腐败收入、灰色收入、钻各种政策空子所得的非常态收入要采取有效手段加以打击和取缔。
当然,在解决贫富悬殊、化解基尼系数“越警”方面,税收的作用毕竟是有限的,必须和政府其他宏观经济政策一起共同发挥作用,才能更好地解决我国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问题,从而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健康和谐发展。
创业者不可不知的相关税收基本知识
1.税收的种类
(1)增值税。从事商业经营的个体户通常按照其销售额4%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从事工业生产的,征收税率为6%。
(2)消费税。从事薯类白酒、鞭炮生产的个体户应当按其销售额纳15%的消费税。
(3)营业税。从事服务业的个体户应当按照其营业收入缴纳5%的营业税。
(4)城市维护建设税。这种税是按照个体户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附征的,实行1%到7%的地区差别税率。
(5)个人所得税。其中,生产、经营所得应当按照5%到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纳税;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的税率为20%。
(6)房产税。其中,按照房产余值计税的,税率为1.2%;按照房租收入计税的,税率为12%。
(7)城镇土地使用税。这是向使用城镇土地者征收的,实行有地区差别的幅度税额标准。
(8)屠宰税。此税是向屠宰或者收购马、牛、羊等应税牲畜者征收的,使用定额税率或者比例税率。
2.从事八种行业可免税
从2002起至2003年12月31日止,持有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下岗证的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43号文件精神,可享受三年内免征三税一费政策,所谓三税一费即指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以及依营业税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及附加费。
其八种行业为:家庭清洁卫生服务、初级卫生保健服务、婴幼儿看护和教育服务、残疾儿童教育训练和寄托服务、养老服务、病人看护和幼儿、学生接送服务(不包括出租车接送)、避孕节育咨询和优生优教咨询。
3.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将合并
据悉,我国内外资企业新的税制已在加入世贸组织后开始实施。在新税制下,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将进行合并,所得税税率为25%。新税制规定税率减免按行业制订,国家鼓励的行业将享有较多优惠;同时,外资企业目前独享的股息免预提所得税、再投资退税等优惠可能取消;外资企业的税项调整为有城镇土地使用税、房屋税、车船使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等7项,同国内企业或个人要付的税项一致。
收入差距偏大的解决对策:经济体制改革
近年来,我国经济高速发展,但是,同时也出现了收入分配差距偏大的经济现象,导致宏观经济失调。解决这个问题已成为我国政府当前和长期的一个战略任务,为此必须进行一系列相应的经济体制的改革。
收入差距偏大以及由此引发的总消费需求不足,有一系列原因。在这些原因中,产生于经济运行本身的一个核心机制是企业古典产权制度下的工资市场定价。
古典产权制度是单一的所有权制度,其特点是:生产资料所有权决定其他所有经济权利,由生产资料所有权单一地决定经济过程的决策。早期的产权制度就是这种古典产权制度。
当前,我国民营企业的产权制度基本上是古典产权制度。这种产权制度的决策机制的目标是单一追求利润最大化,在劳动力市场上就表现为尽可能地压低工人的工资。在这种古典产权制度的决策机制下,我国劳动力市场的两个特点导致了劳动者实际工资水平长期定位在低点上。
我国劳动力市场的第一个特点是劳动力供给相对过剩。在这种条件下,劳动力市场均衡点在劳动力价值线上,它所决定的均衡工资率等于劳动力价值,这决定了劳动者的工资被定位于劳动力价值的水平。
我国劳动力市场的第二个特点是劳动力市场的力量不对称。目前,在我国劳动力市场中,在劳动者和雇主的权益博弈中,一方面,劳动者每一个个体都处于弱势状态,又由于劳动者是分散的,所以劳动者整体也处于弱势地位;而另一方面,相对于单个弱势分散的劳动者,雇主则处于优势状态,具有垄断者的特点。而这种劳动力市场力量不对称的状况,则在这种均衡基础上,致使工资率低于劳动力价值。
在古典产权制度的决策机制下,一方面,我国劳动力市场的两个特点导致了劳动者实际工资水平长期定位于劳动力价值甚至低于劳动力价值,另一方面,企业利润不断高速增长。这样,一方面,在劳动力市场上的工人的工资长期处于低位,另一方面,与利润相关的收入处于高水平并持续增长。这就形成了我国目前收入差距偏大和扩大的现象。同时,这些厂商提供的市场供给与由工资形成的市场需求的差距就会越来越大,最终形成总消费需求不足,导致宏观经济失衡。收入差距偏大和总消费需求不足是同一个机制产生的一对孪生子。
解决收入分配差距偏大与社会消费需求不足问题,必须实行相应的经济体制改革。
第一,实现由企业古典产权制度向企业现代产权制度的转化。现代产权制度是这样一种产权制度:诸种经济权利与生产资料的所有权相分离,经济过程的决策不再由生产资料所有权单一地决定,而由一系列经济权利共同决定。建立企业现代产权制度,厂商的决策权不仅仅集中在生产资料所有权上,而是与劳动者、社会、政府和知识共同参与企业决策,厂商的决策权由诸多力量共同掌握,这样就可以从内在机制上解决收入分配差距偏大以及总消费需求不足的问题。
第二,实行政府指导下的工资市场定价,制定工资增长指导线。政府可以采取确定工资增长指导线的方式,以国民收入增长率和企业利润增长率为指数,确定工资增长率,保证工资增长率不低于国民收入增长率和企业利润增长率。
第三,在劳动力市场中充分发挥工会的作用,建立制衡机制。在劳动力市场上应该充分发挥工会的作用,建立制衡机制,改变劳动者分散的弱势状态,使劳动者和厂商的博弈建立在双方力量基本均衡的基础上,从而使工资的市场定价能够趋于合理化。
总之,解决收入差距偏大的问题,既是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同时,构建和谐社会也是解决收入差距偏大问题的社会基础,只有构建和谐的社会结构才能最终解决收入差距偏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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