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凡亲属名称,皆须粉墨,不可滥也。无风教育,其父已孤,呼外祖父母与祖父母同,使人为其不喜闻也。虽质于面,皆当加外以别之;父母之世叔父,皆当加其次第以别之;父母之世叔母,皆当加其姓以别之;父母之群从世叔父母及从祖父母,皆当加其爵位若姓以别之。河北士人,皆呼外祖父母为家公家母;江南田里间亦言之。以家代外,非吾所识。
古代人物【译文】只要是亲属的称谓,都必须分辨明白,不可随便滥用。那些缺乏修养的人,在祖父母去世以后,称呼外祖父、外祖母与称呼祖父、祖母相同,让人听了不开心。即使是当着外祖父、外祖母的面,也必须在称呼上加个“外”字以示区别;称呼父母亲的伯父、叔父,都应当加上他们的长幼顺序来予以区别;称呼父母亲的伯母、叔母,都应当加上她们的姓氏来予以区别;称呼父母亲的堂伯父、堂伯母、堂叔父、堂叔母以及堂祖父、堂祖母,都应当加上他们的爵位或者姓氏来予以区别。河北的人,都称外祖父、外祖母为家公、家母;江南乡间偶尔也有这种叫法。用“家”字代替了“外”字,这其中的原因我就不明白了。
【原文】凡宗亲世数,有从父,有从祖,有族祖。江南风俗,自兹已往,高秩者,通呼为尊,同昭穆者,虽百世犹称兄弟;若对他人称之,皆云族人。河北士人,虽三二十世,犹呼为从伯从叔。梁武帝尝问一中士人曰:“卿北人,何故不知有族?”答云:“骨肉易疏,不忍言族耳。”当时虽为敏对,于礼未通。
【译文】相同宗亲的世系辈分,有从父,有从祖,有族祖。江南的风俗习惯,是由此而延伸,对职位高的,通称为尊;同一个祖宗而辈分相同的人,即使相隔百代也还是称作兄弟;如果是对外人称呼自己宗族的人,则均称作族人。河北的士人,虽然隔了二三十代,仍然称呼从伯、从叔。梁武帝曾经问一个中原士人:“你是北方人,为什么不知道有族人的称呼?”中原士人回答说:“同宗骨肉之间的关系容易疏远,所以我不忍心用‘族’这个称呼。”这在当时虽然算得上是一种巧妙的回答,但从礼节上却是行不通的。
【原文】吾尝问周弘让曰:“父母中外姊妹,何以称之?”周曰:“亦呼为丈人。”自古未见丈人之称施于妇人也。吾亲表所行,若父属者,为某姓姑;母属者,为某姓姨。中外丈人之妇,猥俗呼为丈母,士大夫谓之王母、谢母云。而《陆机集》有《与长沙顾母书》,乃其从叔母也,今所不行。
【译文】我曾经问周弘让:“父母亲的中表姊妹,应该如何称呼她们?”周弘让回答说:“也把她们称呼为丈人。”自古以来没有见过把丈人的称呼用于妇人身上的。我的亲表们是这样称呼的:如果是父亲的中表姐妹,应该称她为某姓姑;如果是母亲的中表姊妹,就称她为某姓姨。中表长辈的妻子,俚俗称为丈母,而士大夫则称她们为王母、谢母等等。《陆机集》中有《与长沙顾母书》,其中的顾母就是陆机的从叔母,这种称呼在当前已经不通行了。
【原文】齐朝士子,皆呼祖仆射为祖公,全不嫌有所涉也,乃有对面以相戏者。
【译文】齐朝的士大夫们,都称仆射祖珽为“祖公”,毫不忌讳这样称呼会涉汲到对自家祖父的称呼,甚至还有人当着祖珽的面用这种称呼来取笑的。
【原文】古者,名以正体,字以表德,名终则讳之,字乃可以为孙氏。孔子弟子记事者,皆称仲尼;吕后微时,尝字高祖为季;至汉爰种,字其叔父曰丝;王丹与侯霸子语,字霸为君房。江南至今不讳字也。河北士人全不辨之,名亦呼为字,字固呼为字。尚书王元景兄弟,皆号名人,其父名云,字罗汉,一皆讳之,其余不足怪也。
【译文】古代的人,名是用来端正礼仪,字是用来表明品德。名在死后要对之避讳,字却可以作为孙子的氏。孔子的弟子在记录孔子的言行时,都称孔子为“仲尼”;吕后微贱的时候,曾经以汉高祖刘邦的字称呼他为“季”;到汉代的爰种,也以他叔父的字称作“丝”;王丹与侯霸的儿子交谈时,也称侯霸的字“君房”。江南到现在仍然不避讳称字。北方的士大夫对名和字完全没有区别,名也称作字,字固然也称做字了。尚书王元景兄弟俩,都被称作名人,他们的父亲名云,字罗汉,他俩对父亲的名和字一概加以避讳,其他的人诸多避讳,也就不足为奇了。
【原文】《礼·间传》云:“斩缞之哭,若往而不反;齐缞之哭,若往而反;大功之哭,三曲而偯;小功缌麻,哀容可也,此哀之发于声音也。”《孝经》云:“哭不偯。”皆论哭有轻重质文之声也。礼以哭有言者为号;然则哭亦有辞也。江南丧哭,时有哀诉之言耳;山东重丧,则唯呼苍天,期功以下,则唯呼痛深,便是号而不哭。
【译文】《礼记·间传》说:“穿戴斩缞的丧服居丧时,一声痛哭直到气竭,好像再也回不过气来似的;穿戴齐缞的丧服居丧时,要哭得死去活来;穿戴大功丧服居丧时,要哭得一声三折,余音尚存;穿戴小功、缌麻丧服居丧时,只要体现出悲哀的神情就可以了。这就是哀痛之情通过声音表现出来的不同情形。”《孝经》说:“孝子痛失双亲,哭声不拖余音。”这些话都论述了哀哭之声有轻有重、有质朴、有文饰等等差异。丧礼中把边哭边哀诉者称作号,如此则哀哭也可以带有言辞了。江南人在居丧哀哭时,常常夹杂有哀诉的言语;北方人在服重丧时,只知呼天叫地,而在服期功以下之丧时,则只是叫呼悲痛深刻,这便是号而不哭。
【原文】江南凡遭重丧,若相知者,同在城邑,三日不吊则绝之;除丧,虽相遇则避之,怨其不己悯也。有故及道遥者,致书可也;无书亦如之。北俗则不尔。江南凡吊者,主人之外,不识者不执手;识轻服而不识主人,则不于会所而吊,他日修名诣其家。
【译文】在江南一带,凡遇到重丧,如果是相互认识的知心朋友,又住在同一个城邑,三日之内还未吊唁,丧家就会与他断绝来往;即使在丧期过后,丧家与他在路上碰到,也会避开他,因为心中怨恨他不怜惜自己。如果另有缘故或者路途遥远而不能前来吊唁的话,写封信表示安慰也可以;如若不写信,丧家也照样与他们恩断情绝。北方的风俗则不是这样。江南地区凡来吊唁的人,除了丧主之外,不与不相识的人握手;如果只了解披戴较轻丧服的人而不认识丧主,就不必到治丧现场吊唁,改日书写好名刺再到丧家表示慰问就行了。
【原文】阴阳说云:“辰为水墓,又为土墓,故不得哭。”王充《论衡》云:“辰日不哭,哭必重丧。”今无教者,辰日有丧,不问轻重,举家静谧,不敢发声,以辞吊客。道书又曰:“晦歌朔哭,皆当有罪,天夺其算。”丧家朔望,哀感弥深,宁当惜寿,又不哭也?亦不谕。
【译文】阴阳家说:“辰日是水墓,又是土墓,所以不能哭丧。”王充的《论衡》说:“辰日不能哭丧,要是哭丧肯定会再死人。”现在有些缺乏教养的人,辰日遇到丧事,就不分轻丧还是重丧,全家都很安静的,不敢发出哭声,并且拒绝前来吊丧的宾客。道家的书上说:“晦日唱歌,朔日哭泣,都是有罪的,上天会减少他的寿命。”丧家在朔日和望日,哀痛的情愫特别深切,难道只为了珍惜自己的生命,就不痛哭了吗?这真叫人莫名其妙。
【原文】偏傍之书,死有归杀。子孙逃窜,莫肯在家;画瓦书符,作诸厌胜;丧出之日,门前然火,户外列灰,祓送家鬼,章断注连。凡如此比,不近有情,乃儒雅之罪人,弹议所当加也。
【译文】旁门左道的书籍说:人死之后,灵魂会在某一天回家一次。这一天,家中子孙们都逃避在外,谁都不肯待在家里;又说:用画瓦和书符的办法可以镇邪,用诅咒可以制妖;还说:出殡的时候,门前要燃火,屋外要铺灰,还要举行仪式来送走家鬼,写奏折向上天祈求断绝死者的殃祸延及家人。诸如此类的行为,都不近情理,是儒术的罪人,应当对之进行批判。
古代人物【原文】己孤,而履岁及长至之节,无父,拜母、祖父母、世叔父母、姑、兄、姊,则皆泣;无母,拜父、外祖父母、舅、姨、兄、姊,亦如之:此人情也。
【译文】父母去世以后,每当元旦及冬至这两个节日里,倘若去世的是父亲,就要拜见母亲、祖父母、伯叔父母、姑母、兄长、姐姐,拜时都要流泪;如果去世的是母亲,就要去拜见父亲、外祖父母、舅父、姨母、兄长、姐姐,也一样要痛哭:这是人之常情啊。
【原文】江左朝臣,子孙初释服,朝见二宫,皆当泣涕;二宫为之改容。颇有肤色充泽,无哀感者,梁武薄其为人,多被抑退。裴政出服,问讯武帝,贬瘦枯槁,涕泗滂沱,武帝目送之曰:“裴之礼不死也。”
【译文】江南的朝廷大臣去世后,他们的后辈在除去丧服之初,如果去朝觐天子和太子,都应该痛哭流涕;天子和太子也会为之动情。也颇有些肤色丰润,毫无哀痛表情的人,梁武帝鄙薄他们的为人,往往将他们贬退降谪。裴政除去丧服后,按照僧侣的礼节朝觐梁武帝,他面容瘦弱倦怠,涕泪横流。梁武帝目送着他离去,说道:“裴之礼没有死啊。”
【原文】二亲既没,所居斋寝,子与妇弗忍入焉。北朝顿丘李构,母刘氏夫人亡后,所住之堂,终身锁闭,弗忍开入也。夫人,宋广州刺史纂之孙女,故构犹染江南风教。其父奖,为扬州刺史,镇寿春,遇害。构尝与王松年、祖孝徵数人同集谈宴。孝徵善画,遇有纸笔,图写为人。顷之,因割鹿尾,戏截画人以示构,而无他意。构怆然动色,便起就马而去。举座惊骇,莫测其情。祖君寻悟,方深反侧,当时罕有能感此者。吴郡陆襄,父闲被刑,襄终身布衣蔬饭,虽姜菜有切割,皆不忍食;居家惟以掐摘供厨。江宁姚子笃,母以烧死,终身不忍啖炙。豫章熊康父以醉而为奴所杀,终身不复尝酒。然礼缘人情,恩由义断,亲以噎死,亦当不可绝食也。
【译文】父母去世以后,他们生前斋戒时居住的地方,儿子与媳妇就不忍心进去了。北朝顿丘郡的李构,在他母亲刘氏去世后,就把她生前所居住的堂屋一直关闭着,李构至死都不忍心开门进屋。刘氏是刘宋时广州刺史刘纂的孙女,所以李构仍然受到了江南风俗的感染。李构的父亲李奖,是扬州刺史,他在镇守寿春时被人杀害。李构曾经与王松年、祖孝徵等人聚在一起消遣聊天。祖孝徵擅长画画,正巧有纸笔,就画了个人。过了一会,祖孝徵就割下宴席上的鹿尾,随手开玩笑地把人像截断,拿给李构看,并没有其他的意思。谁知李构却哀痛得顿时大变,立即起身跃马而去。所有在座的人都惊奇不已,不知道其中的缘由。祖孝徵很快就醒悟过来,这才深感惶恐不安。然而当时却很少有人能够感受到这一点。吴郡的陆襄,他的父亲陆闲被砍头,因此陆襄终身穿布衣吃蔬食,即使是姜菜,如果被刀切过,他都不忍心食用;平时在家也只用指掐手摘的蔬菜供厨房之用。江宁的姚子笃,因为母亲是被大火烧死的,所以他终身都不忍心吃火烤的肉食。豫章郡的熊康,父亲因酒醉而被奴仆所杀,所以他终身不再尝酒。然而礼节是因为人的感情需要而设立的,报答恩情也要根据事理来决定。假如双亲是因为吃饭而噎死的,子女总不见得因此就绝食吧。
【原文】《礼经》:父之遗书,母之杯圈,感其手口之泽,不忍读用。政为常所讲习,雠校缮写,及偏加服用,有迹可思者耳。若寻常坟典,为生什物,安可悉废之乎?既不读用,无容散佚,惟当缄保,以留后世耳。
【译文】《礼经》上说:父亲留下来的书籍,母亲生前用过的杯子,子女感念上面存留着父母的手汗与口气,就不忍心阅读和使用。正是因为这些书籍是他们生前经常使用的,亲手校对誊写过的,或是特别喜欢的,上面留有他们使用过的气息,所以会触发思念之情。如果只是普通的书籍,以及各种生活日用品,怎么可以全都废弃不用呢?父母的遗物既然不忍阅读和使用,又不允许随意散失亡佚,那就只能保存起来,留传给后代了。
【原文】思鲁等第四舅母,亲吴郡张建女也,有第五妹,三岁丧母。灵床上屏风,平生旧物,屋漏沾湿,出曝晒之,女子一见,伏床流涕。家人怪其不起,乃往抱持,荐席淹渍,精神伤怛,不能饮食。将以问医,医诊脉云:“肠断矣!”因尔便吐血,数日而亡。中外怜之,莫不悲叹。
【译文】思鲁兄弟几个人的四舅母,是吴郡张建的女儿,她有个五妹,三岁时母亲就过世了。灵床上摆设的屏风,是她母亲生前使用的物品。因房屋漏雨,沾湿了屏风,被人拿出去晾晒,那女孩一见屏风,就伏在床上痛哭流涕。家里人见她一直哭泣,觉得奇怪,就过去抱她起身,只见垫席已被泪水浸湿。她神情悲伤,不能进食。家里人带她去看医生,医生诊脉以后说道:“她已经伤心断肠了!”女孩因此吐血,没几天就去世了。家人和外人都很怜惜她,没有不悲伤慨叹的。
【原文】《礼》云:“忌日不乐。”正以感慕罔极,恻怆无聊,故不接外宾,不理众务耳。必能悲惨自居,何限于深藏也?世人或端坐奥室,不妨言笑,盛营甘美,厚供斋食;迫有急卒,密戚至交,尽无相见之理:盖不知礼意乎。
【译文】《礼记》上写道:“忌日不宴饮作乐。”正是由于有说不尽的感伤和思慕,悲伤欲绝,郁闷不乐,所以忌日不接待客人,也不处理日常事务。如果确能做到应付自如,又何必把自己深藏起来呢?世上有的人虽然端坐于深宅之中,却并不妨碍他兴致勃勃,还精心准备了美味佳肴,斋食非常丰盛。可是一旦有急事仓促发生,或有至亲好友到来,却全都没有出来相见的道理,这似乎是不懂礼节吧!
【原文】魏世王修母以社日亡;来岁社日,修感念哀甚,邻里闻之,为之罢社。今二亲丧亡,偶值伏腊分至之节,及月小晦后,忌之外,所经此日,犹应感慕,异于余辰,不预饮宴、闻声乐及行游也。
【译文】曹魏王修的母亲是在社日当天去世的。第二年的这一天,王修深刻怀念母亲,非常悲痛。邻里乡亲听说后,为此而停止了社日的活动。现在,父母双亲去世的日子,如果恰好正碰上伏祭、腊祭、春分、秋分、夏至、冬至这些节日,以及忌日前后三天、忌月晦日的前后三天,虽然都在忌日之外,可是应当对去世的父母感怀思慕,而与其他日子有所不同。在这些日子里,应该做到不参加宴饮、不欣赏音乐以及不出门玩乐。
【原文】刘縚、缓、绥,兄弟并为名器,其父名昭,一生不为照字,惟依《尔雅》火旁作召耳。然凡文与正讳相犯,当自可避;其有同音异字,不可悉然。“到”字之下,即有昭音。吕尚之儿,如不为上;赵壹之子,傥不作一:便是下笔即妨,是书皆触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