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建筑营造法式与江南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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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章 《营造法式》与江南宋元时期木结构建筑(5)

因为现存的中原及北方地区的大多数唐、宋木结构建筑中,铺作中的华栱不管是属于柱头铺作还属于补间铺作,一律用足材,与《营造法式》的规定有别。而在江南地区,与宁波保国寺大殿做法一致还有苏州虎丘二山门,而且这种做法还流传到元代。武义延福寺大殿、金华天宁寺大殿等元代建筑遗构中,同样采用了柱头铺作中华栱用足材,补间铺作中华栱用单材的制度。

这说明华栱用材明显地分为单材和足材的做法,是由地方做法流派的不同而造成的。

江南地区流行的柱头铺作中华栱用足材,补间铺作中华栱用单材的做法,被《营造法式》所吸收,从而成为北宋官式建筑的一条规范。

3.下昂与上昂

昂是斗栱中的斜置的构件,起着杠杆作用。根据其斜置的方向不同,昂又可分为下昂和上昂,其中以下昂为多见。《营造法式》对于铺作中的下昂受力问题尤其看重,因此在其“造耍头之制”中规定:“如上下有碍昂势处,即随昂势斜杀,放过昂身。”也就是说,昂作为承重构件,不得任意在昂身上开榫,以保持昂身的完整性。宁波保国寺大殿的下昂做法遵循此项原则,例如在前檐铺作正心缝与短柱相交时,榫卯皆开在短柱上而放过昂身。

铺作中的下昂尾如何处理,也是《营造法式》关注的问题。为此,《营造法式》在“造昂之制”中列出了几种不同的做法:“若屋内彻上明造,即用挑斡或挑一斗,或挑一材两栔;如用平棊,即自槫安蜀柱以叉昂尾;如当柱头,即以草栿或丁栿压之。”宁波保国寺大殿采用了其中两种做法,即在彻上明造部分采用“挑一材两栔”,而在有平棊部分下昂尾与立在中平槫下的短柱相交,并于所经下平槫处施一短柱支于槫下,与“如用平棊,自槫安蜀柱以叉昂尾”完全相同。此种做法,在现存的中原及北方地区建筑中缺乏明证,独江南保国寺大殿保存此法,为海内孤例。

《营造法式》中对上昂也有详细的规定,但铺作中用上昂的做法,在现存的唐、宋、辽、金、元的建筑中极为少见,只有在江南地区的苏州的玄妙观三清殿和金华天宁寺大殿中保留有上昂的做法。这说明,《营造法式》中所规定的上昂制度可能与江南地区的建筑传统相关联。

4.丁头栱与虾须栱

丁头栱又称插栱,是一种前端挑出,后尾插入柱中或不入柱而后尾截断的栱。丁头栱形如半截华栱,但其作用与华栱一样,都是起传跳并支承其上部结构的作用。因此,在《营造法式》中,把它归为华栱的一种。丁头栱的种类很多,其中“虾须栱”就是一种里跳转角45度的斜置丁头栱。《营造法式》在“造华栱之制”中有“(丁头栱)若只里跳转角者,谓之虾须栱,用股卯到心,以斜长加之”的明确记述。

在出土汉代陶制明器和画像砖中,可以见到各种不同形式的丁头栱,但在现存的中原及北方地区唐、宋、辽、金建筑中,丁头栱使用并不多见,而在南方建筑中,使用丁头栱的做法,则极为普遍,且时间延续到很晚。福州华林寺大殿4根内柱上,向前、后檐及两山均出有丁头栱以承托插于柱身的月梁尾。宁波保国寺大殿以及之后的武义延福寺大殿和金华天宁寺大殿都较多地运用丁头栱。这种较多使用丁头栱的做法,应是保留或发展了早期建筑遗制的结果。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营造法式》诸侧样图中,唯厅堂构架梁尾与柱身有交接关系,然厅堂构架中直梁造与月梁造的梁尾承托方式截然不同,直梁造以头(或称绰幕头)承梁尾,月梁造以丁头栱承梁尾,也就是说,《营造法式》诸侧样图中,唯月梁式厅堂构架用丁头栱。结合上述月梁造八架椽屋的分析,可以认为《营造法式》中的丁头栱是与月梁造相配合的。它的技术渊源同样与江南建筑有关。

宁波保国寺大殿山面前内柱分位的柱头铺作里跳,即小藻井的斗栱使用了虾须栱,且为“股卯到心”的做法,为海内孤例。此外,在平棊的四角也使用了虾须栱。这类很少见的构造做法,体现着工匠灵活运用斗栱解决实际问题的创造才能。此种做法不仅可以与《营造法式》的规定相印证,也为《营造法式》中的丁头栱、虾须栱制度来自于南方建筑实践提供了难得的实物例证。

5.耍头与靴楔

《营造法式》在“造栱之制”与“造耍头之制”中均记载有令栱外不出耍头的做法,在现存建筑实例中,这种做法较普遍地见于江南地区的建筑,而几不见于与《营造法式》同期的中原及北方地区建筑。江南地区宋元时期建筑,如苏州云岩寺塔、瑞光塔[宋宣和年间(1119-1125年)]、虎丘二山门,杭州灵隐寺双石塔(建于公元960年)、闸口白塔(建于吴越末北宋初),以及武义延福寺大殿,金华天宁寺大殿等都保留有此种做法。江南地区宋元时期建筑中这种简洁的斗栱形式,所反映的应是唐代或更早期的建筑遗制。与此形成对比的是,中原及北方地区宋元时期建筑则多为令栱外出耍头做法或《营造法式》所不载的昂状耍头形式。

《营造法式》在“造昂之制”中记载了在昂底斗口外按靴楔的做法。这种昂与靴楔的配合使用,是江南建筑的传统,江南地区自北宋初宁波保国寺大殿始,现存宋元木结构建筑中无一不是如此。靴楔做法的地域性甚强,不仅中原及北方地区建筑中不用,甚至南方粤地宋构建筑中亦不用靴楔。后世南、北建筑上所见靴楔做法,应都源自于江南。

6.圆斗、讹角斗与连珠斗

在谈及斗栱的定义时,人们通常认为斗栱是中国古代建筑中特有的构件,“由方形的斗、升和矩形的栱、斜向的昂等组成”。事实上,中国古代建筑中斗栱所用的斗,尤其是栌斗除了平面呈方形(或矩形)之外,在五代和北宋初期还出现了圆形斗、讹角斗等其他形状栌斗。对此,《营造法式》就有记述:“造斗之制四:一曰栌斗,施之于柱头。其长与广皆三十二分,若施于角柱之上者,方三十六分。如造圆斗,则面径三十六分,底径二十八分。”“如柱头用圆斗,即补间铺作用讹角斗。”

斗之平面呈方形或矩形者,在汉及汉之前的一些原始的斗栱图像、建筑模型及石仿木的建筑结构中已能见到,但圆形斗、讹角斗出现时间较晚。最早的实物例证只是在五代、北宋初期江南地区的砖、石结构的佛塔建筑中可以见到。建于五代吴越国后期的杭州的闸口白塔和灵隐寺双石塔,均为仿木楼阁式塔,塔中的柱头铺作用圆斗,补间铺作用讹角斗。这当为圆形斗、讹角斗始见之例。而木结构建筑中的实物例证,则以宁波保国寺为最早。其柱头铺作和转角铺作的栌斗为圆形带瓣斗,补间铺作栌斗为讹角斗,与《营造法式》“如柱头用圆斗,即补间铺作用讹角斗”的规定相一致。

此外,《营造法式》在“造昂之制”中所述及的连珠斗,同样在中原及北方地区建筑中未见实例。建于五代吴越国后期的苏州虎丘云岩寺塔第三层内槽斗栱上却已运用了连珠斗。这是早于《营造法式》百余年的实例。

三、其他

《营造法式》与江南建筑的关联,除了上述因素外,在竹作制度、睒电窗做法以及“七朱八白”刷饰等方面也可窥见江南建筑传统对《营造法式》的影响。

1.竹作制度

竹子盛产于我国南方,很早就用作生活器具和建筑材料。距今约7000年的浙江河姆渡文化遗址中出土有竹席等竹制品。距今约6000年的湖南常德澧县东溪乡屈家岭文化的城头山古城遗址,发现有竹作房屋建筑材料。距今5300年至4600年的浙江吴兴钱山漾良渚文化遗址出土有篮、篓、竹席、簸箕等竹器物200多件。秦汉以后,南北各地栽竹、用竹的活动更为广泛,文献中时有竹材建筑的记载。如汉代的甘泉宫竹宫、宋代的黄冈竹楼,皆是取竹建造并负有盛名。

竹材在宋代官式建筑中也广泛运用,故《营造法式》列入了竹作制度一项。如槛墙、栱眼壁、山墙尖以编竹夹泥墙为之,记作“心柱编竹造”、“隔截编道”;殿阁厅堂的土坯墙每隔三皮土坯铺一层竹筋,称为“襻竹”用以加强墙体;竹子辟蔑编网,罩在殿阁檐下防鸟雀栖息于斗栱间,称为“护殿檐雀眼网”;用染色竹篾编成红、黄图案和龙凤花样的竹席铺在殿堂地面上,称为“地面棊文簟”;也可用素色竹篾编成花式竹席作遮阳板,称为“障日”;在壁画的地仗底子里,还要压上一层篾作加固层;施工时的脚手架(称为“鹰架”或“棚架”)和各种临时性凉棚,也多用竹子搭成。

从渊源和使用地域看,这些做法皆是南方广泛行用的传统做法。如湖南常德澧县东溪乡屈家岭文化的城头山古城遗址,其建筑就采用编竹夹泥的方式。四川广汉三星堆二期文化遗址,也发现竹编木骨泥墙的建筑遗存。此后,编竹夹泥墙一直成为南方地区建筑窗下槛墙及整体围护墙构造形式,而中原及北方地区建筑习用厚重的砖泥垒实墙体做法。因此可以这样认为,《营造法式》的竹作制度,带有浓厚的南方建筑色彩。

2.睒电窗做法

《营造法式》在小木作制度记述了睒电窗的形制。睒电窗在中原及北方地区可能在隋代已出现,如隋炀帝令造的观文殿,就采用了闪电窗。闪电窗可能与睒电窗为一物。然中原及北方地区在进入唐、宋后,睒电窗似即不见使用,绘画中也未见睒电窗的形象。李诫编修《营造法式》时期,中原及北方地区似已不存在睒电窗做法。与之相对比的是,睒电窗在江南地区直至宋元时期仍盛行不衰,五山十刹图中所录南宋江南地区建筑诸多窗式,无不采用睒电窗。阑额下施睒电窗,几成宋元江南地区建筑不变的定式,可见其使用的广泛性和普遍性。

此外,就形式和风格而言,这种用于殿堂上的空透曲棂窗,确也更适宜于南方。《营造法式》关于睒电窗的记录,有显着南方地域特征。

3.“七朱八白”刷饰

彩画是中国古代建筑中重要的装饰手段。宋代的建筑彩画有五彩遍装、碾玉装、青绿叠晕棱间装、解绿装、解绿结花装、丹粉刷饰、黄土刷饰、杂间装和其他刷饰等九种之多。《营造法式》中的“七朱八白”彩画就是丹粉刷饰的一种。

《营造法式》彩画作制度的丹粉刷饰屋舍项中,记有“七朱八白”做法:“檐额或大额刷八白者,如里面,随额广;若一尺五分以下者,分为六分,以其中一分为八白,于额内均之,做七隔,其隔之长随白之广,俗谓之七朱八白。”这虽是一种较为简单的色彩装饰,但就其源流而言,其历史颇为悠久,它是早期柱头重楣做法的图案化表现形式,在大同云冈石窟第五、第九窟的石刻佛殿阑额上曾出现此类图案。但到了唐宋时期,“七朱八白”的运用开始呈现出明显的地域性。在中原及北方地区的唐、宋、辽、金建筑上未见此式,江南地区五代、两宋时期却盛行“七朱八白”刷饰,施于柱间阑额上,在石构上则隐刻出“七朱八白”图案,实例见苏州云岩寺塔、杭州闸口白塔、灵隐寺石塔、宁波保国寺大殿、天封塔银殿(南宋)、苏州瑞光塔、湖州飞英塔以及镇江甘露寺铁塔(建于公元1078年)等。由此可见《营造法式》所记“七朱八白”刷饰的地域性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