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法律宪法(21世纪实用法律系列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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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9)

当立法权超越了宪法为其设定的权力范围和界限,或者具体立法与宪法的条文或精神相违背时,各国建立了违宪审查制、宪法控诉制等制度,由司法机关或者专门机关来处理立法侵权案件,对公民进行法律救济。在我国,由于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对抽象行政行为和立法行为侵害公民权利问题,不能由司法机关来审查,只能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来行使宪法监督权。即使这样,在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下设置专门的司法机关,已成为公民权利保障的必然要求。值得注意的是,司法权的行使也可能构成对公民权利的侵害,如司法实践中的地方保护主义问题,裁判不公正问题,司法机关行使权力的程序违法问题等。这些问题需要通过加强上诉、申诉,对公民的权利救济,完善公民的批评、建议以及舆论监督来消除司法的腐败。对公民权利的侵害,除公权以外,也有来自社会其他主体的。其他社会主体包括公民所属的政治组织、经济组织、社会团体及与公民发生权利义务关系的所有其他公民。上述社会主体都负有不得妨害公民权利实现的义务。公民对来自社会组织的权利侵害,可用申请仲裁、请求调解、投诉、起诉等方式进行权利救济。对来自公民个人的权利侵害可用行政的、司法的手段进行补救。对此,我国已形成了具体的单项制度,对公民的权利进行事后救济。

第五节 中国境内外国人的权利保护

一、外国人的宪法地位

所谓外国人,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范围的却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包括具有外国国籍的人和无国籍人。从表面上看,由于宪法带有明显的国家性,因而宪法权利似应限于组成国家的“公民”。政治权利——组党、参与选举和成为政府雇员的权利——确实如此;可以合理地认为,只有“公民”才有权利参与国家的政治和管理事务。因此,政治权利往往是与“公民权”联系在一起的。但其他权利与政治并没有直接关系,而是应该被认为是作为人的一般权利,因而上述见解显得过于狭隘。当然,只有生活在特定国家管辖范围之内的人才可能享有这个国家的权利。不生活在中国或美国,自然也就无法享有中国宪法或美国宪法所保障的权利。但生活在中国的美国人或生活在美国的中国人都同样有义务遵守所在国的法律并通过纳税、服务和交流等多种途径为当地社会作出贡献,理应获得所在国法律——包括宪法的保护,而不论是否所在国的公民。无论宪法文字如何规定,现代国家的通例是非政治性的宪法权利——包括言论、新闻、集会、结社等具有政治意义的权利同样为生活在特定国家的所有人所享有;是否属于特定国家的公民,并不能成为享有这些基本“人权”的先决条件。事实上,在某些国家,某些政治权利——例如地方政府的选举权也可以为生活在当地的外国人所行使。但某些“积极权利”可能例外,因为某些社会福利通常被认为只有公民才能享有。

二、我国宪法对外国人权利的保护

根据国际惯例和我国独立自主的对外开放政策,我国现行《宪法》第32条对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地位,作了两款规定:

第一,关于在中国境内外国人权利和义务的规定。我国既保护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的合法权益,同时要求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包括外国企业和其他外国经济组织以及中外合资、独资企业)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宪法这一规定的含义是:(1)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作、学习、旅游或者定居的具有外国国籍的自然人;(2)上述这些人的合法权益,均受国家的保护,任何人都不得任意侵犯;(3)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这是他们应该履行的义务。

这些规定以及《宪法》序言第12自然段关于外交方针原则的规定,既是我国制定有关对外交往和对外开放法律、法规的立法基础,又是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及其经济组织的根本活动准则。

第二,关于外国人受庇护权的规定。庇护权,亦称“政治避难权”、“居留权”,是指一国公民因政治原因请求另一国准予进入该国居留,或已进入该国请求准予在该国居留,经该国政府批准而享受庇护的权利。政治避难者在所在国的保护下,不被引渡或驱逐。在国际法上,给予庇护权和拒绝引渡,这是国家主权范围内的事情。政治避难者的居住、迁移和行动方面的管理,原则上按照一般外国侨民待遇,但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按政治避难者的个人地位的不同,给予区别对待。按照国际惯例,一国不能给他国的一般刑事罪犯以庇护权。法国1793年宪法最早确认了受庇护权。当时主要保护那些因为反对封建专制统治,而被本国专制势力迫害逃往法国的外国人士。后来各国宪法大都相继予以确认。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对于因为政治原因要求避难的外国人,可以给予受庇护的权利。”它的基本含义是:(1)受庇护权只给予提出申请要求的外国人;(2)外国人向我国政府提出要求避难,必须是由于政治原因,不包括一般刑事罪犯;(3)我国政府对提出避难的要求,可以同意,也可以不同意;(4)被给予受庇护权利的外国人,不被引渡或者驱逐,对他们在中国境内的居住、迁移和行动方面的管理,原则上按照一般外国侨民的待遇对待,但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按照受庇护人的身份地位,给予区别对待。

【复习提要】

1.基本权利是通过宪法规范所确定的一种综合性的权利体系,表明了社会主体的重要政治、经济和社会地位。宪法的价值源于基本权利的存在,它反映了权利主体的宪法地位。

一般认为,宪法是一部“人权保障书”,其基本出发点,都是为了更好地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实现。

公民的基本权利的主要功能是对国家权力的限制。

任何公民基本权利都不是绝对的、无限制的,而是相对的、有界限的。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限制方法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第一,概括的限制,第二,宪法上的特别限制。即除宪法作概括性限制外,基于某项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的特性,而对该项权利和自由的行使作出特别限制。第三,法律保留。第四,紧急状态下对基本权利的限制。

2.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这是防止滥用权利的一条规范,也是公民正确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指导原则。

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包括:

(1)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平等既是宪法的一项重要原则,也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称为平等权。其具体含义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任何公民都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平等地履行法定的义务;二是国家机关在适用法律时,对于任何人的保护或者惩罚,都是平等的,不应因人而异,应当秉公执法;三是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2)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内容包括:一是公民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选举人民代表;二是公民有被选举为人民代表的权利;三是公民有权依照法定程序罢免那些不称职的人民代表。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监督权。

(3)公民的人身自由和宗教信仰自由。公民的人身自由。包括:一是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二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三是住宅不受侵犯;四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

(4)公民的社会经济文化权利。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社会经济文化权利有以下几种:一是劳动权;二是休息权;三是退休人员生活保障权;四是物质帮助权;五是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六是受教育权;七是有进行科研、文艺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5)特定人的权利保护。包括:一是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二是婚姻,家庭、老人、儿童受国家的保护;三是其他的弱势群体受保护;四是国家保护华侨的正当权益。

3.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义务:(1)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的义务;(2)遵纪守法和尊重社会公德的义务;(3)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4)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的义务;(5)依法纳税的义务;(6)公民的其他义务,如劳动、受教育、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4.我国公民基本权利的主要特点:(1)公民权利和自由的广泛性;(2)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平等性;(3)公民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4)公民权利和自由的现实性。

我国宪法所确认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从宏观上说,对公民权利设置经济的、政治的、社会的保障制度是必不可少的。从微观上说,建立以宪法为核心的、以部门法相配套的权利法律保障体制是非常重要的。我国公民基本权利的法律保障,就实现的过程而言,可以区分为预防制和救济制两种。

(一)预防制

5.我国宪法对外国人权利的保护,作了两款规定:(1)外国人的法律地位。

我国既保护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的合法权益,同时要求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包括外国企业和其他外国经济组织以及中外合资、独资企业)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2)关于外国人受庇护权的规定。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对于因为政治原因要求避难的外国人,可以给予受庇护的权利。”

【课后练习】

一、不定项选择题

1.根据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得担任以下哪些职务?()

A.村民委员会委员B.乡人民法庭审判员

C.乡人大代表D.乡派出所民警

2.根据1997年国务院通过的《出版管理条例》,下列选项中的哪几项出版物不属于出版自由保护范围?()

A.泄露国家机密的

B.武打小说渲染暴力、血腥场面的

C.言情小说详细描写男女之间性关系的

D.破坏民族团结的

3.根据现行宪法,有关国家机关可以在哪些情形下依法定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

A.因国家安全的需要B.因维护他人权益的需要

C.因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D.因追查违法行为的需要

4.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下列有关公民基本权利的宪法规定的表述,哪一个是正确的?()

A.一切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B.宪法规定了对华侨、归侨权益的保护,但没有规定对侨眷权益的保护

C.宪法对建立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未加以规定

D.公民合法财产的所有权和私有财产的继承权规定在宪法“总纲”部分

5.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下列选项中哪一种情况不是公民获得物质帮助权的条件?()

A.公民在年老时B.公民在疾病时

C.公民在遭受自然灾害时D.公民在丧失劳动能力时

6.刘某系某乡女村民,已生育三个女儿,现在又怀上了第四胎。乡、村两级干部决心把她作典型处理。于是,在某日一大早便破门而入,将还在睡梦中未及穿戴整齐的刘某强行带到村委会教育一整天,并决定取消其读小学三年级的女儿“三好学生”的称号。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乡、村干部的行为侵犯了刘某作为公民的哪些宪法权利?()

A.人身自由B.住宅不受侵犯

C.受教育的权利D.人格尊严

7.根据宪法和法律,下列哪些表述是不正确的?()

A.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不再享有科学研究的自由

B.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不再享有艺术创作的自由

C.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不再享有出版自由

D.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不再享有宗教信仰的自由

8.根据我国现行宪法的规定,下列有关宪法对公民的私有财产权的保护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B.国家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C.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的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

D.私有财产权神圣不可侵犯

9.我国公民的人身自由权主要包括: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和()

A.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

B.公民的储蓄和私人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

C.公民的着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不受侵犯

D.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10.下列选项中,哪一项不属于规定的公民的文化权利?()

A.科学研究自由B.文艺创作自由

C.欣赏自由D.出版自由

二、简答题

1.我国宪法规定的政治自由主要由哪些权利组成?

2.如何理解我国现行宪法规定的人身自由权?

3.什么是公民的个人财产权?我国宪法关于公民个人财产权是如何规定的?

4.简述我国宗教信仰自由的含义及宪法规定的国家宗教政策的主要内容。

5.简述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监督权的具体内容。

6.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社会经济权利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7.简述公民基本义务的主要内容。

三、论述题

1.有学者认为,人权是宪法的出发点和归宿,宪法说到底是人权的保障法。

试从宪法的特征和价值角度分析这一观点的合理性。

2.怎样理解权利与权力关系在宪法关系中的地位?

3.为什么说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