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金融企业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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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0章 保险证券业务的核算(11)

“代理承销证券款”,负债类科目,用来核算金融企业接受委托,采用余额承购包销方式或代销方式承销证券所形成的、应付证券发行人的承销资金。该科目贷方登记受托发行时代收取的承销证券款,借方登记向委托单位支付承销证券价款。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承销证券但尚未支付给委托单位的款项余额。该科目应当按照委托单位和证券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二、全额包销方式承销的核算

全额承购包销就是证券公司与证券发行单位签订合同或协议,由公司按合同或协议确定的价格将证券从发行单位那里买下来,并马上向发行单位支付全部款项,然后再按市场条件转售给投资者。采用此种方式,证券公司要承担全部发行风险,但可确保发行单位及时获得所需的资金。证券公司向发行单位承购证券的价格可能低于或等于或高于证券面值,由双方在协议里确定,但发售价格由证券公司确定,发行单位原则上不干预。证券公司主要从中赚取证券买卖差价。

证券公司以全额包销方式进行承销业务的,应在按承购价格购入持发售的证券时,确认为一项金融资产;公司将证券转售给投资者时,按发行价格确认为证券发行收入,按已发行证券的承购价格结转代发行证券的成本并确认投资收益。发行期结束后,如有未售出的证券,应按承购价格转为公司的自营证券进行核算与管理。

1.证券公司先将证券全部认购,并向发行单位支付全部证券款项,按承购价记账。

其会计分录为: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

贷:银行存款

2.证券公司将证券转售给投资者,按发行价记账。同时,按已发行证券的承购价格结转代发行证券的成本并确认投资收益。其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

投资收益

3.证券发行期结束,将未售出的部分证券按公司的自营证券业务进行管理,按自营证券的有关规定进行核算。

【例19‐5】 宏图公司因急需资金以扩大经营投资业务,拟发行股票1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委托黑三证券公司全额包销,合同价定为每股承购价4元,发售价由证券公司自定,承购价款一次付清。

(1)黑三证券公司承购时,先支付价款,并收进代发行证券。会计分录为借:交易性金融资产40000000

贷:银行存款40000000

(2)合同期间,证券公司售出全部承购投票,其中以每股5元售出800万股,全部款项均已收讫,存入银行。

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40000000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32000000

投资收益8000000

未售出的200万股证券按公司的自营证券业务进行管理。

三、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余额承购包销方式就是证券公司与证券发行单位事先签订合同或协议,确定由证券公司代理发行该单位的证券,在发行期内如果证券公司承担发售的证券没有全部售出,则剩余部分由其负责购入,证券公司要按照约定时间向发行单位支付全部证券款项。为此,证券公司要承担部分发行风险,但可保证发行单位筹集用资计划的顺利实现。

证券公司以余额包销方式进行承销业务的,应在收到委托单位委托发行的证券时,在备查簿中记录承销证券的情况。证券承销期内,按委托方约定的发行价格销售证券。承销期结束后,如有未售出的证券,应按约定的发行价转为公司的自营证券;代发行证券的手续费收入,应于发行期结束后,与发行单位结算发行价款时确认为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一)承销无记名证券的核算

1.证券公司收到委托单位委托发行的证券时,应在备查簿中记录承销证券的情况。

2.在约定的期限内售出证券时,应按承销价格记账,其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等

贷:代理承销证券款

3.承销期结束,将募集资金付给委托单位并收取手续费,应按承销价格,借记“代理承销证券款”,按实际支付给委托单位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应收取的手续费,贷记“手续费及佣金收入”科目。

会计分录为:

借:代理承销证券款

贷:银行存款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代理证券承销手续费收入

同时,冲销备查簿中登记的承销证券。

4.承销期结束如有未售出的证券,按合同规定由企业认购,应按承销价格,借记“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科目,贷记“代理承销证券款”,并冲销备查簿中登记的承销证券。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贷:代理承销证券款

(二)承销记名证券的核算

1.证券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上网发行的,在证券上网发行日根据承销合同确认的证券发行总额,按承销价格,在备查簿中记录承销证券的情况。

2.与证券交易所交割清算时,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结算备付金”等科目,贷记“代理承销证券款”科目。其会计分录为:

借:结算备付金

贷:代理承销证券款

3.承销期结束,证券公司将承销证券款项交付委托单位并收取承销手续费时,按承销价格,借记“代理承销证券款”,按应收取的承销手续费,贷记“手续费及佣金收入”科目,按实际支付的承销证券价款,贷记“结算备付金”等科目;同时,冲销备查簿中登记的承销证券。

其会计分录为:

借:代理承销证券款

贷:结算备付金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代理证券承销手续费收入

4.承销期结束如有未售出的证券,应当比照上述承销无记名证券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例19‐6】 飞鹏公司因急需资金以扩大经营投资业务,拟发行股票1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委托海河证券公司上网发行,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发行价定为每股4元。规定海河证券公司对未发售完的部分股票按发行价格承购包销,已销部分按发行价格的5%收取手续费。

海河证券公司编制有关分录如下:

(1)海河证券公司在证券上网发行日根据承销合同确认的证券发行总额,按承销价格在备查簿中记录承销证券的情况。

(2)上网承销,与证券交易所交割清算,共计售出800万股,根据资金交割清单进行记账,假设发生费用5万元,由证券公司负担。

其会计分录为:

借:结算备付金31950000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代理证券承销手续费支出50000

贷:代理承销证券款32000000

(3)承销期结束,对未售出的200万股,海河证券公司认购并按自行证券进行管理。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8000000

贷:代理承销证券款8000000

(4)证券公司将承销证券款项交付委托单位并收取承销手续费。

借:代理承销证券款40000000

贷:结算备付金或银行存款38400000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代理证券承销手续费收入1600000

四、代销方式承销证券的核算

代销方式承销证券与余额承购包销方式唯一不同在于当证券承销期结束以后,对未售出证券的处理不同。采用代销方式承销证券的,应将未售出的证券退还委托单位,证券公司不承担任何发行风险;而余额承购包销方式,则证券公司要承担部分发行风险,对有未售出的证券,应按约定的发行价认购,转为公司的自营证券。代销方式承销证券的有关会计核算参见余额承购包销方式,这里不再重复。

第五节 其他证券业务的核算

其他证券业务是指证券公司经批准在国家许可的范围内进行的除经纪、自营和承销业务以外的与证券业务有关的业务。包括买入返售证券业务、卖出回购证券业务和受托资产管理业务。

一、会计科目设置

为了正确核算与监督证券公司有关买入返售证券业务、卖出回购证券业务和受托资产管理业务情况,应设置“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代理业务资产”、“代理业务负债”等科目进行核算。

1.“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为资产类科目,用来核算证券公司按返售协议约定先买入再按固定价格返售给卖出方的票据、证券、贷款等金融资产所融出的资金。该科目借方登记公司按规定买入证券实际支付的价款;贷方登记返售时该证券转出的账面价值。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买入的尚未到期返售金融资产余额。该科目应当按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类别和融资方进行明细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