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京城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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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一万米智擒“飞毛腿”(3)

供销社的女营业员要是个孙二娘,那李宝城可就惨了。不过,这女服务员还真没母夜叉的本事,真让他吓住了,乖乖地拿钱箱出来。拿是拿了,可往柜台上送的时候,手一哆嗦,“咣叽”,又把钱箱掉柜台里头了,零钱毛票撒了一地。女营业员赶紧往起捡。这一来时间就给耽误了。本来,李宝城作案前曾反复观察,认定周围没人才进来下手的,这一耽误,就耽误进一个退伍军人来,成了他的克星。

威慑力太大,也是个问题。而且,这女营业员还不是纯粹的窝囊人,等李宝城一出门,她就往外张望,她的想法是这强盗不能走大街上都蒙着脸吧,要能把他长什么样记下来也好。

李宝城出门就把蒙面的黑布摘了,一抬头,正看见那个退伍军人。接着看到有人进来的女营业员就开始叫……

不过,对李宝城来说,随后的事情很古怪。被河北的警察交给北京警察,一扔,搁拘留所里就没人理他了。每天是咸菜窝头,窝头咸菜……一直吃了20多天咸菜窝头,终于把李宝城吃毛了。跟专政机关打了多年的交道,李宝城在法律方面的知识比大学生还丰富。按照他自己的记忆,这公安局抓了人,怎么也得在15天之内审问,哪儿有一扔20多天不理我的,这不正常啊!

李宝城理解得不错,对这种情节不重,过程清楚的犯罪行为,既不需要取证,也不需要调查,公安机关把他一扔20多天不理既不合情也不合理。发生了这样不合情不合理的事情,李宝城的弱点就暴露了——他没让公安机关抓进去过。这就意味着他对抗审讯无论在技巧还是在精神上都有不足之处,只能凭本能和警方积累上百年的审讯经验对抗。结果,20多天不审不问,让李宝城渐渐陷入了抓狂的境地。他开始怀疑:是不是公安机关已经掌握了我的事儿啊,要不怎么连问不问我呢?

其实他这种想法一点都不合理——如果真知道他是“老流氓”,不突审他才怪呢,哪能一放20多天呢?问题是关在里头,既不能上网(玩笑了,那个时代连电话都是新鲜东西呢),也不能看电视,也没人理他,连数蚂蚁都没地儿数去。整天关在屋里就琢磨这点儿事,带着300多起案子,李宝城的心理不出问题那才怪呢!到了这个时候,巴不得警察叔叔赶紧跟我谈话,就成了嫌疑人一种近乎病态的心理。可是,警察叔叔就是不理你,怎么着吧?

不断受到煎熬的李宝城终于出了昏招:为了换得警察叔叔早日提审,他主动供认了自己曾经在两年前作过的一起盗窃案。结果,过了三天,终于有人审他了。审他的是老孙和另一个刑警,俩人来的时候,还真没把这案子当回事儿。没当回事儿怎么把人搁那儿20多天不理啊?原因很简单,公安机关当时接到上级命令要整党。这整党是政治任务,全局上下都被忙得晕头转向,工作中不由自主地出了纰漏:李宝城这案子被归错了档,造成20多天后才发现此人居然没审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