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廉政箴言900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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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章 廉外则可以大任

818.廉外则可大任

“原典”廉外则可以大任,少欲则能临其众。(战国《韩非子·十过》)

“注译”临:统治。全句译意为:为政廉洁就可以担当大任,清心寡欲就能统治众人。

“品读”韩非子在这里提出了担当大任和“临其众”的两个基本条件,即“廉外”和“少欲”。因为,一个为政不廉、贪得无厌的官员,是不可能从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出发理政治国的。从今天的要求来说,只有清正廉洁、两袖清风的人才能担当大任。一个为政不廉、贪得无厌的官员,是不可能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列宁说过一句话:“政治上有修养的人是绝不会贪污的。”

819.察官六廉

“原典”以听官府之六计,弊群吏之治:一曰廉善,二曰廉能,三曰廉敬,四曰廉正,五曰廉法,六曰廉辨。(战国《周礼·天官冢宰》)

“注译”全句译意为:用评判官府的六计来判断群吏的政绩:一是是否廉洁并且善于办事,二是是否廉洁并且推行政令,三是是否廉洁并且谨慎勤劳,四是是否廉洁并且公正,五是是否廉洁并且守法,六是是否廉洁并且明辨是非。

“品读”这是西周和春秋战国时期判断“小宰”政绩的六个标准。“宰”,是官名,有大宰、小宰之分。殷代始置,掌家务和家奴。西周时沿置,掌王家内外事务。春秋时各国沿用。中国古代的君王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也很注重官吏的清廉。从西周开始,周王朝就有了一套考核官吏的政绩及其清廉的标准。从“小宰”考核官吏政绩的六条标准来看,都离不开一个“廉”字,体现了“廉”是为官之本和考核之要的基本精神。

820.以其清洁而进之

“原典”人主以其清洁也进之,以其不适左右也退之,以其公正也誉之,以其不听从也废之。(战国《韩非子·外储说右下》)

“注译”清洁:指廉洁;适左右:与君主左右的人相处融洽;不听从:指不听君主的话。全句译意为:君主用人,是廉洁的人就要任用,亲信如果不胜任其职也要撤换,办事公正的人就要赞扬他,不听从法令的就要罢免他。

“品读”韩非在这里提出选贤任能的几条原则,即进“清洁”、退“不适”、誉“公正”、废“不听从”,都是执政者应当遵循的。正所谓:“清高廉正者进,苟贱不廉者退,清与浊分,廉与贪判,有所劝,有所激,则士俗成,士俗成则民风成。”(《廉吏传·卷上》)

821.民之师表

“原典”国有贤相良将,民之师表也。(西汉司马迁《史记·太史公自序》)

“注译”全句译意为:国家的贤相良将,不但是国家的栋梁,而且是民众的楷模。

“品读”这是司马迁在作《汉兴以来将相名臣年表》时的感慨之言。执政者任用什么人是一种导向,用德才兼备的人,就给民众树立了榜样,民众自然心向往之,行为趋之。

822.录德定位

“原典”毋以日月为功,实试贤能为上,量材而授官,录德而定位,则廉耻殊路,贤不肖异处。(东汉班固《汉书·董仲舒传》)

“注译”毋:通“无”、“不”。全句译意为:授人以官时,不要根据他当官时间的长短来衡量他功劳的大小,而应以德行才能考察对象,量才而授官,录德而定位。这样就能崇清廉而绝无耻,尚贤德而黜不肖。

“品读”这句话出自董仲舒的对策。汉武帝即位后,以任贤为题策问贤良文学之士,当时的博士董仲舒尽心对答。董仲舒认为:“遍得天下之贤人,则三王之盛易为,而尧、舜之名可及也。”而要“遍得天下之贤人”,一是不要论资排辈,二是要“量材而授官,录德而定位”。

823.其唯廉士,寡欲易足

“原典”人不患其不知,患其为诈也;不患其不勇,患其为暴也;不患其不富,患其亡厌也。其唯廉士,寡欲易足。(东汉班固《汉书·景帝纪》)

“注译”全句译意为:对于官吏,不怕他不聪明,就怕他奸诈狡猾;不怕他不勇猛,就怕他暴虐待民;不怕他不富有,就怕他贪得无厌。只有两袖清风、一生廉洁的贤士,才是易于知足的。

“品读”这段话出自景帝后元二年五月的诏书中。汉景帝对“廉士失职、贪夫长利”的现状极为担忧,他从保江山社稷的目的出发,主张选取廉洁之士为官,很有借鉴意义。

824.诃其细而忽其大

“原典”所举之人,或才有合格,以微文不用,故不才者往往进焉,乃是诃其细而忽其大,恐非任才之意也。(北宋《包拯集·卷三·请选用提转长吏官》)

“注译”全句译意为:所举荐的人,如果在德才上合格,但因为一些小缺点而不用,那么不才者就会得以举用,这是在小事上苛刻而忽略了大节,这恐怕不是真心举用贤才。

“品读”包拯认为,有才的人是较难得的,有才且各方面俱全的监察官员更为难得,所以要珍惜人才,不要因为人才有点小过错而不用。包拯对哪些人不能充任监察之职也深有见地,在他的奏议中具体地论述了慎重任用监察官员的意见:一是赃吏不能充作监司,二是苛虐之人不能充作监司。

825.察举官吏

“原典”察举官吏,必审真伪,使有才无行者不能觊觎,非道求进者加之纠劾,则奔竞之俗息,而廉耻可兴矣。(元脱脱《金史·本纪·章宗》)

“注译”觊觎:希图得到不应得到的东西。全句译意为:考察举荐官吏,一定要分清真伪,使那些有才而无德行的人不能得到他希图得到的官职,不是通过正常渠道而得到任用的官吏要加以揭发纠正,这样竞相跑官买官的歪风就可以遏制,而知耻廉洁可成风尚。

“品读”这是金章宗关于举荐任用德才兼备官吏的精妙之论。明昌四年春,金章宗对群臣喻示时指出,现在“廉耻道缺”的根本原因,是“今之察举,皆先才而后德。巧猾之徒,虽有脏污,一旦见用,犹为能吏,此廉耻可以丧也”。所以,金章宗很明智地提出他的“察举官吏,必审真伪,使有才无行者不能觊觎,非道求进者加之纠劾”的用人之道。

826.奖励廉洁

“原典”以奖励廉洁为要。(清《清圣祖实录·卷一九一》)

“注译”全句译意为:以奖励清正廉洁的官员为重。

“品读”此为清圣祖康熙之言。康熙认为,端本清源,还要“以奖励廉洁为要”,选拔清官充任地方大员。因为“居官既廉,办事自善”。也就是说,奖励清官,风纪得以好转,监察机构的任务就能大为减轻。表彰和激励也是一种监督。清初在奖励廉洁,扶植清官方面做了许多工作,康熙晋升于成龙为地方大吏就是其中一个典型的事例。于成龙历任福建按察使等职,在任内被荐为“廉能第一”。康熙充分肯定了于成龙,在康熙十九年(1680年)晋升于成龙为直隶巡抚。康熙还亲自在懋勤殿召见于成龙,称赞他为“清官第一”,勉励他要“始终如一”。

827.为清官甚乐

“原典”尔等为官,以清廉为第一,为清官甚乐,不但一时百姓感仰,即离任之后,百姓追思建祠以祀,岂非盛事。盖百姓虽愚,而实难欺,官员是、非、贤、不肖,人人有口,不能强之使加毁誉。尔等各宜自勉。(清《圣祖仁皇帝圣训·卷四十五》)

“注译”全句译意为:你们为官,要把清廉放在第一位,做个清官是很快乐的事情,不但在位时百姓感激敬仰,就是离任之后,百姓还怀念甚至建祠堂祭祀,这岂不是一件很荣耀的事。虽然百姓愚味,但是很难欺骗他们,为官的人是好是坏,是贤德还是不肖,人人都有口说,不能强迫他们对谁进行褒贬毁誉。你们各自考虑吧。

“品读”不少帝王也时常以“清廉”对官员进行诫勉,这以康熙的话最具有代表性。为了勉励地方官员做廉吏,康熙大力宣传做清官的好处:“为清官甚乐”。最乐的是百姓有口碑,即“不但一时百姓感仰,即离任之后,百姓追思建祠以祀”。这种“诫勉”,事实上是在强调以“廉”为操守、为官德,鼓励官员以“廉”来获取从政的声名。

828.患有才而不廉

“原典”盖天下既平之日,不患不能变法,而患乎更法的滋弊,不患乎奉法之无才,而患乎有才而不廉。(清赵吉士《大法子廉论》)

“注译”全句译意为:在国家已经安定太平的日子里,不担心不能变更法度,担心的是变更法度后所产生的弊端。不担心奉行法律的官吏没有才干,而是担心有才干的官吏不廉洁。

“品读”清朝多“廉论”。赵吉士的《大法子廉论》颇有名声。他在这里指出,国家中兴在建设法制,而国家建设法制的关键是有廉明之才。只有廉明的官吏,才能秉公执法。

829.有德者进

“原典”有德者进,无德者退,则朝廷尊;有功者上,无功者下,则群臣逡;罚当罪,则奸邪止;赏当贤,则臣下劝。(北宋司马光《资治通鉴·卷十八·汉纪十·武帝元光五年》)

“注译”逡:退让。全句译意为:任用有德之人,罢黜无德之人,朝廷就会受到人们的尊敬;提拔有功之人,贬谪无功之人,群臣就会知道退让;处罚与罪过相当,就可以制止奸邪;奖赏与德才相符,就可以劝勉激励臣下。

“品读”这是承相公孙弘回答汉武帝策问中的一段话。执政者的用人是个导向,也是端正政风的治本之策。公孙弘主张因能任官,“有德者进,无德者退;有功者止,无功者下”,“罚当罪,赏当贤”。他的对策得到了汉武帝的赞赏。

830.用人但问堪否

“原典”用人但问堪否,岂以新故异情?(唐吴兢《贞观政要·公平》)

“注译”全句译意为:凡是用人,只问他们有没有德才,岂能以是否是新朋友或是老交情而有所不同?

“品读”任用选拔官吏,历来是各朝各代的头等大事,选拔官吏的标准可以反映出一个朝代的兴衰。是“任人唯贤”,还是“任人唯亲”,直接关系到这个朝代的前途命运。在这方面,唐太宗是明智的。唐太宗初继皇位,宰相中书令房玄龄上奏说:“秦王府过去那些跟随在身边还没有得到官职的人,都非常怨恨,过去在东宫和齐王府身边的人,已是先于自己做官了。”唐太宗回答说:“做君王的人,一定要以天下为公,而没有私心为好……现在不问他们的才能如何,却只说他们有抱怨,这难道是出乎至公吗?”

831.不私人以官

“原典”王者可私人以财,不私人以官者也。(北宋司马光《资治通鉴·卷一百三十六·齐纪二·武帝永明五年》)

“注译”全句译意为:帝王可以因个人的喜好去赏赐钱财,却不可以因个人的好恶派人做官。

“品读”这是北魏君主高允的从祖弟高祐对高允何以治政的问答。高祐认为用人应当“唯才是举”,停止只看资历,不看政绩优劣的浅薄办法。这就要在用人上不徇私情,不要把个人的好恶与政事的任免牵扯在一起,如果以个人好恶选择官员,就破坏了唯才是举的原则,耽误政事。

832.举之以众

“原典”举之以众,取之以公。(北宋司马光《资治通鉴·卷二百二十五·代宗大历十四年》)

“注译”全句译意为:推举时凭众人意见,用人时出于公心。

“品读”司马光的“举之以众,取之以公”是很有见地的用人之道。执政者如果都能做到这两点,就没有“遗贤旷官”的忧虑了。司马光还对“取之以公”作了诠释,说“用人者,无亲疏、新故之殊,惟贤、不肖之为察。其人未必贤也,以亲故而取之,固非公也;苟贤矣,以亲故而捨之,亦非公也”。这番话在今天还是有借鉴意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