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知行合一:王阳明详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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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7章 乡约保甲法

正德十三年(1518)十月,施行乡约法。

自大征后,王阳明先生认为这么长时间以来,民虽格面,但未知格心,于是施行乡约告谕众父老子弟,让大家互相警戒,辞中有说道:“之前的骚乱对大家生活的负面影响非常大,父老乡亲没有不受到其伤害的。盗贼们冥顽无知,逆天叛伦,自求诛戮,虽然是自作孽不可活,但是仍然不得不叫人感叹。这帮盗贼们虽然生性冥顽,犯下滔天之罪,其实究其根源还是有司抚养之有缺,训迪之无方,社会也是有责任的。虽然我已经据此做出了一些应对之策,但是难免有不周到的地方。如今倡乱渠魁,盗贼们相继被擒灭,他们的追随者大多无辜,如今也悉已宽贷,赣州地方虽然暂时获得了宁复,但是为了以后的安宁,还要请辖内父老严加教约自己的子弟,对于这件事情决不可疏忽大意。故今特施行保甲之法,以相警戒。辖内的各位父老,应该带领自己的子弟严加履行。和睦邻里,齐尔姻族,德义礼让,把赣州建立成为有着淳厚风俗的好地方。”从中我们可以略知王阳明先生的政治主张。

据说,王阳明的保甲法传于后世有一本小册子,但是迄今为止我还没有见到过,不能一睹,甚为遗憾。

十一月,王阳明再次上疏请通盐法。这是因为南赣地方需要其他地方补给食用盐。因此在给皇帝的上疏中,王阳明先生如此写道:“臣私下以为应该复开广盐,按照定例分发,满足广大民众的实际生活需要。”

这回朝廷很快采纳了王阳明的建议,时至今日,当地的人民依然从中获得便利。

正德十四年(1519),王阳明先生48岁,在江西。

正月,王阳明上疏谢升荫之恩遇。

因为在三浰平乱中王阳明军功卓著,皇帝便十分高兴地擢升了王阳明先生官职,并下旨荫升其子王正宪为锦衣卫,世袭副千户。但是王阳明先生却上疏,奏请辞免归田,上疏中如此说道:“荫子实在是不合乎我朝的典律规范,微臣私心为此始终难以平静。另外疾病缠身,已经是没有能力继续报效朝廷了。”

奏疏递交到朝廷,皇帝不允。

没过多久,因祖母岑氏突然病危,王阳明于是向朝廷上书祈请此时致仕退休,然而又没有获得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