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果敢刚毅:司马炎
8025100000008

第8章 革新律令

晋武帝登基以后,还对其父司马昭以来就在进行的律令改革作出过贡献。

两汉时期的律令极为烦杂,律令和解说合在一起,有26272条,共700多万字,言数益繁,览者益难。于是在曹魏时代,魏文帝曹丕就曾下诏,“但用郑氏章句,不得杂用余家”。所谓“郑氏章句”是指:对于两汉律令,后人根据自己的理解,各为章句,有诸如叔孙宣、郭令卿、马融、郑玄等人所为的章句十几种。在这十几种当中取郑玄所作的章句。这样,律令虽有所改革,但仍然不失繁难。

司马昭为晋王后,深感前代律令本注烦杂,虽然经由陈群、刘邵等人改革,但由于科纲本来就繁密,加之又在叔孙、郭、马、郑诸家章句中仅取郑氏,难免偏颇,因此未可承用。于是晋王司马昭令贾充定法律,令与太傅郑冲、司徒荀觊、中书监苟勖、中军将军羊祜、中护军王业、廷尉杜友、河南尹杜预、散骑侍郎裴楷、颍川太守周雄、齐相郭颀、骑都尉成公绥、尚书郎柳轨及吏部令史荣邵等14人,对既存律令进行大规模的改造,去其繁苛,存其清约。

这是一项浩繁的工作。司马昭去世后晋武帝司马炎登位,继续进行。

泰始三年(公元267年),改律令工作完毕,制定出新律20篇,620条,27600多字;律与令合2926条,126300字;又从令中划分出条例章程,称为“故事”,各归本官府执掌。

晋武帝下诏赏赐:“昔萧何以定律令受封,叔孙通制仪为奉常,赐金五百斤,弟子百人皆为郎。夫立功立事,古今之所重,宜加禄赏,其详考差叙。辄如诏简异弟子百人,随才品用,赏帛万余匹。”并亲自临讲,使裴楷执读。

泰始四年(公元268年)正月,又下诏说:“律令既就,班之天下,将以简法务本,惠育海内”。下令抄录死罪条目,在公共场所悬挂,以使百姓知所趋避,也使朝廷命官、地方长吏及其他一些社会政治势力受到一定程度的约束。这兴许是中国历史上的第一次“普法教育”。

其后,明法掾张裴又受命注律,其中有云:“律始于刑名者,所以定罪制也;终于诸侯者,所以毕其政也。王政布于上,诸侯奉于下,礼乐抚于中,故有三才之义焉,其相须而成。若一体焉。”还真颇有点依法治国的意向。

在当时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可以说晋武帝颁布施行的律令的确比较科学、有效。史有记载:晋武帝于太康元年(公元280年)三月平定吴国之后,即“除其苛政,示之简易,吴人大悦”。

说到重新修订律令,这里不妨对几个主要承担者的情况作些简介。贾充、羊祜、杜预等人的情况本书后面还要涉及,此处暂不表。

太傅郑冲,在修订律令的工作中所起的作用十分重要。《晋书·郑冲传》记载:晋王司马昭“命贾充、羊祜等分定礼仪、律令,皆先咨于冲,然后旋行”。

郑冲,字文和,荥阳开封(今河南省开封市)人。他出身寒微,但卓尔立操,清恬寡欲。自幼喜爱攻读经史,广博研究儒家学说及百家之言。行为严谨,处处循守礼仪,只求养身守行,不要乡曲之誉,因此一直没有步入仕途。魏文帝曹丕为太子时,搜扬各类人才,他被命为文学,后又任尚书郎,陈留太守。郑冲以儒雅为德,在职位上兢兢业业,只念温饱,不营资产,以此得到人们的刮目相看。曹爽辅政时,他被引荐为从事中郎,转任散骑常侍、光禄勋。魏高贵乡公曹芳嘉平三年(公元251年)被拜为司空。他还曾为高贵乡公曹髦讲授《尚书》。不久转任司徒。魏元帝曹奂即位,拜太保,位在三司之上,封寿光侯。他虽居高位,却很少过问世事,司马昭辅政,他受命修订律令,到晋武帝登位,他被拜为太傅,晋爵为公。后因有人进谗言于晋武帝,他上表辞职,晋武帝不许,他交印绶固辞。晋武帝先后两次下诏,表彰他的功绩。他去世后,晋武帝在朝堂上致哀。

司徒苟当时受命定礼仪,他“上请羊祜、任恺、庚峻、应贞、孔颢等人,共同删改旧文,撰定晋礼”。

荀,字景倩,颍川颍阴(今河南省许昌市)人。他是魏武帝曹操的重臣苟或的第六个儿子。幼时即为陈群所赏识,性至孝,得时名。他博学强记,理思周密,司马懿用之,擢拜散骑侍郎,后迁任侍中、骑都尉,赐爵关内侯。司马师辅政时,他因争讨毋丘俭有功,晋爵万岁亭侯。司马昭辅政,他以政绩得功,迁任司空,晋爵乡侯,后又封临淮侯。晋武帝开基,他晋爵为公。晋武帝下诏表彰他,任命他为司徒。后又加侍中,迁任太尉、都督城外牙门诸军事。命他定乐,未竞身死。晋武帝为他举哀,皇太子亲临丧礼。

中书监荀勖受晋武帝之命,与贾充共定律令。

苟勖,字公曾,颍川颍阴(今河南省许昌市)人,是汉代名臣荀爽的曾孙。十余岁即能著文,太傅钟繇曾说:“此儿当及其曾祖。”成人后,博学,达于从政。曹爽辅政时,他曾任中书通事郎。曹爽被诛,原门下的人们都不敢再去,他独自临赴。后来他参与司马昭的军事机构,被赐关内侯,转任从事中郎,领记室。他平时处事多从律令考虑,屡谏司马昭应“刑于四海,以德服远”。司马昭采用了他所作书信聘吴,吴主孙皓遂报命和亲,司马昭由此赞扬他:“君前作书,使吴思顺,胜十万之众也。”晋武帝“受禅”登位后,他被拜中书监,加侍中,领著作,并受命理律令。晋武帝时代,他以明谏著称于朝廷,受信于武帝。太康十年(公元289年)卒,武帝遗使节护哀。

散骑侍郎裴楷因钟会之荐事于司马昭,任相国掾,又迁任尚书郎。贾充改定律令,以裴楷为定科郎。律令修订好以后,裴楷受晋武帝之诏执读于御前,让群臣评议。他读得抑扬顿挫,舒卷自如,听的人都忘了疲倦。

裴楷,字叔则,河东闻喜(今山西省闻喜县)人。少年时明悟有识见,弱冠知名。晋武帝时先任吏部郎。晋武帝始登基时,探问他可卜世数多少,他答之得一;武帝不悦,群臣亦失色。只见他正容仪,和声气,从容进言:“臣闻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王侯得一以为天下贞。”晋武帝听后转怒为喜,遂拜他为散骑侍郎。他不持俭素,挥金如土,有人讥之,他回答说:“损有余以补不足,天之道也。”遂安于毁誉,我行我素。平吴之后,晋武帝方修太平之道,常请各位公卿议论政事。裴楷滔滔不绝,先陈三皇五帝之风,再叙汉魏盛衰之迹,武帝称善,坐者叹服。年迈病笃时,晋武帝诏遣黄门郎王衍前去探望,卒年55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