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分配表的第2行“年初未分配利润”系指公司上一年度末的未分配利润。如去年公司发生亏损,则今年的“年初未分配利润”也表现为亏损,在表上以负数填列。同样的道理,今年公司的“未分配利润”就是明年的“年初未分配利润”。请看×××公司2008年和2009年的利润分配表。
4.19“公积金”与“公益金”有何区别
公积金是企业在税后净利润中计提的用于增强企业物资储备、防备不测事件的资金。净利润必须在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才可以计提公积金。公积金包括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任意盈余公积金两种。
有关法规要求,法定盈余公积金按税后净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以后剩余数额的10%计提。但当企业的盈余公积金达到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后可以不再计提。
任意盈余公积金是在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和公益金以后,由企业章程规定或股东会计决议提取的公积金。任意盈余公积金应在支付优先股股利后提取,提取的比例或金额由股东会议确定。
企业的盈余公积金有三项用途:
(1)弥补亏损。
按规定用税后利润弥补亏损数额较大时,经董事会批准也可用盈余公积金弥补。
(2)分配股利。
当年无利润时,不得分配股利,但在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后,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可以按照不超过股票面值6%的比率用盈余公积分配股利。在分配股利后,企业法定盈余公积金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
(3)转增资本。
企业的盈余公积金经股东会议特别决议后可以用来增加企业的注册资本。但转增资本后,企业的法定盈余公积金一般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盈余公积转为注册资本,就不能再用于弥补亏损,更不能用于股东分红;但能按股东持股比例增加股东持股数量,可视为企业发放股票股利的一种方式。
公益金是企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用于企业职工集体福利的资金,其提取比例按企业章程或董事会决议确定,一般按照公司税后利润的5%~10%的比例提取。公益金的提取顺序在法定盈余公积金之后,但在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之前,股份有限公司则在支付优先股股利之前。企业提取的公益金性质上属于所有者权益,但由企业安排用于职工集体福利设施支出,如建造职工宿舍、食堂、托幼设施、医疗保健设施等,不能发给职工用于个人消费。职工对这些福利设施只有使用权,所有权属于企业的投资者。
值得指出的是,提取公益金并不是单独将这部分资金从企业资金周转过程中抽出来。它只是在所有者权益中划定一块专门区域,指定其专门用途。它形成的资金可能表现为一定的货币资金,也可能表现为一定的实物资产,如存货和固定资产。
由以上论述可见,公积金与公益金并非一回事,在实际工作中要将两个概念严格加以区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