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高手教你看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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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企业如何对或有事项进行披露

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对或有事项加以披露时,应当说明以下内容:

(1)或有事项的性质。

(2)影响或有事项未来结果的不确定因素。

(3)或有损失和或有收益的金额。如果无法估计或有损失和或有收益的金额,则应当说明不能作出估计的原因。

我们看一个例子:

某公司是一家石油化工企业,该公司由于其产品没有达到规定标准而导致用户损失。该公司在其财务报表附注中作出以下说明:

2009年12月10日至12月31日,该公司使用的从外部购得的一种添加剂,使本公司的石油产品没有达到用户的低温标准,对用户造成了经济损失,一些用户已经向本公司提出了赔偿要求。本公司目前已经全部收回售给这些用户的不合格产品,并在考虑向本公司的石油产品用户以及最终消费者进行赔偿。由于到编制财务报表时,问题发现不久,受到损失的许多其他用户和最终消费者都还没有提出明确的赔偿要求,而且使用本公司产品的用户对产品的技术标准存在一定差异,所以目前尚无法确知用户的损失金额和相应的赔偿金额,故未在本年度财务报表中确认或有损失。

值得注意的是,或有事项分为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或有事项》的规定,企业对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进行披露的要求有所不同。对或有负债,企业应披露其形成原因、预计产生的财务影响,获得补偿的可能性等内容。或有资产一般不进行披露,但若其很可能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时,则应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其形成原因和预计产生的财务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