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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今天晚上还没开工呢,助理就冲上来说有人来砸场子,让我过去看一眼。我二话不说,从酒窖里拎起一瓶拉菲就火花带闪电地冲向24楼贵宾间。

我在“东宫”里头跑得虎虎生风,“东宫”打开门做生意,场子开得大。就因为这样,砸场的也很多。

不过今天我心里有点儿着慌,果不其然,今天几位大爷不是好惹的主儿。还未靠近呢,就听见他们大声嚷嚷着要换一间总统套房,要最好的酒,最好的场子。

“东宫”不是紫禁城里头那个东宫,而是一家国际高级私人会所。

我努力地咽了咽口水,对着眼前这帮大爷努力地赔着笑脸,却在心里骂了无数次。

“孙老板,好久不见了,我是高级经理安沫沫。请问有什么能帮到您呢?”说实话,我差点儿没冲上去喊他亲爹了。

“要总统套房你听见没有?”站在我面前的孙大爷斜睨了我一眼,看着我胸口的职员牌说,“你这个高级经理是怎么当的,客人要什么房间你还能没有?”

我轻轻地笑了笑,对着他们耐心道:“孙老板,不是我们‘东宫’不想招待您,您说要是早知道今天晚上各位老板有兴致过来,我还不眼巴巴地给你们开间最大最好的吗?”

“别的普通大房我们不要,就要总统套房。”

我心里“咯噔”一声,果然又是为总统套房而来。

“东宫”是眼下城里最大的私人会所,打开门做生意,来的人非富即贵,谁都得罪不起。这总统套房里头富丽堂皇,一个晚上的费用高得咂舌,可偏偏就有那么些人为了显摆、招摇,为争夺总统套房一掷千金。

可惜的是“东宫”里头,总统套房有且仅有一间,还必须提前预订。

我又含着笑,娇嗔说着:“眼下那总统套房里头有人,按理说为了各位老板玩得高兴,把他们赶走也不是不可以,就是怕里头乌烟瘴气的,各位老板唱歌唱得不尽兴啊……”

总而言之,要把这帮大爷哄得高兴,还是需要一些嘴皮子功夫的。

我又拿出一瓶过来之前就准备好的拉菲红酒,很显然,我带着一瓶红酒来,不是为了干架,而是为了劝架的。我让酒保开了酒,顺势倒在了桌子上的红酒杯里:“这间套房也是我们‘东宫’里头数一数二的呢,如果各位老板不嫌弃的话,就让我喝了这杯酒给大家赔罪。”

我几句话转圜下来,他们的面色稍稍有所好转了,又看见我带着红酒来赔罪,又消了一半的气。不过另一位老板又为难道:“其实我们几个倒是不打紧的,就是今天晚上要宴请一位林总,如果不是开的总统套房,可就折煞林总了。”

什么折煞啊,好大的口气,我暗自吐槽。又把这间梅林竹菊套房是怎么优雅怎么好,吹捧了一番。最后和这几位老板达成了一致意见,等到他们林总来之后,我要亲自上门跟他们赔礼道歉,每人敬一杯酒,如果林总说可以,那便是可以了。

“没有问题,祝你们玩得愉快。”我默默地在心里骂了他们一户口本,“砰”一下把门合上。

助理小玲担忧地看着我:“安姐,他们里头可是十多号人呢,一人敬一杯酒,也很多了呢……”

我幽幽叹了口气:“没办法,你知道现在总统套房里的是谁吗,你知道这里头的又是哪家房地产公司的头头吗?说出来吓死你。”

我可是“东宫”的高级经理呢,要是Hold不住场面,这点儿酒都喝不得,明天就得卷铺盖走人,那我去哪里找这么高薪厚禄的工作?

我对小玲眨了眨眼,叹息道:“要喝酒就喝呗,谁让他们都是出钱的大爷呢。”

过了不多会儿,果然林总杀到。听说在门口的排场就很大,梅林竹菊套房的服务铃很快按响,我又一次杀上24楼。

一进入套间,我又摆出那副甜得腻死人的招牌笑容。这一次我是来履行之前的约定的,也是抱着不醉不归的心态,见一位老板,就和他碰一下杯子,说几句好听话。老板们也乐意卖我这个面子,再往后就顺水推舟得多了。

那酒可不是王老吉,完全货真价实,毫不掺水。大概喝了有好几杯,我就开始头晕了,再多灌几杯,眼前的人影也有点儿发散。

我又努力地撑了一把,不就是玩游戏打关卡吗,我喝一杯,就当过了一关。在喝了十来二十杯之后,我终于把前面的关卡都打通,要去打Boss了。

这个Boss就是他们之前所尊称的林总。我来“东宫”没多久,也不知道这说起来牛哄哄的林总有多厉害,不知是有三头六臂呢,还是有火眼金睛七十二变呢?

我原以为是一个老迈的男人,戴着氪金狗眼去瞧,谁知道被众人踉跄地推到他跟前,才隐约发现是一个年轻得不得了的才俊,似乎长得也很俊,可是我醉眼蒙眬看不真切。

我正低头倒酒,就听见有人介绍说:“安经理,这可是我们S市冉冉升起的建安公司大老板,往后我们都要倚仗着的林总,林远乔。你可要帮我们把他给伺候好了啊。”

在乍然听见林远乔的名字后,我拿着酒杯的手颤了一下,有一些酒给洒了出来,落在我手腕上,沁凉得很。

我反手把酒水拭去了,一股凉意却从脚底生出,霎时酒醒了一半,鼓起了全身的力才能抬起头去看他。

我嘴角还噙着笑,可一看到他的眼神,顿时半边的头皮都麻了。

他就云淡风轻地坐在那儿,手里拿着一个空酒杯把玩着,也不说话,也不喝,只是紧紧地看着我,用很悲悯的目光看着我。

他那目光似乎把我整个人都穿透了,自始至终,我就见过他那目光两回。一次是在我抓奸,抓到他和梁嫣然的时候,一次是现在。

我木着胳膊把酒一五一十地给喝了,脑海里仿佛有几百只蚂蚁在钻着。一想到他用那样悲悯的目光看着我,我的心就撕心裂肺地疼。他端详了我有多久,是从我刚进门时就注意到我,还是从我一个一个敬酒时就看到我了?

我整个人被放空了,头脑一片空白,又想得好远好远。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才发现自己已经被人推挤了出来,手里的酒杯是空的,我再往林远乔的方向看去,他已经被人左一杯右一杯地开灌了。

孙老板高兴道:“还听说林总滴酒不沾,没想到传说如此不靠谱,林总如此豪爽,来干!”

又有人打趣说:“我看哪,是安经理开的好头,安经理果然女中豪杰,喝酒干脆利落。”

我呵呵地赔笑,不敢去看林远乔的方向,只晓得他应该是真醉了,又有人塞过来一个麦克风,起哄要我唱歌。

现在这样的情况,我简直就是骑虎难下,只好硬着头皮点了一首《因为爱情》。也不知道是因为酒精的作用,还是因为心情澎湃,我居然唱得十分动情。

“听听那时我们的爱情,有时会突然忘了我还在爱着你……因为爱情,不会轻易悲伤,所以一切都是幸福的模样……因为爱情,怎么会有沧桑,所以我们还是年轻的模样……”

唱完一首,掌声雷动。我不顾其他人的鼓舞喝彩,告了罪,步履蹒跚地走出了套房。之前胃只是隐隐阵痛,而一曲完毕,心肝脾肺肾都好像紧紧地揪在一起,痛得我无法动弹。

助理小玲一直待在我身边,直到走出去了,才双眼放光道:“安姐,你有没有看到,那个林总长得好帅!”

我苦笑,把眼泪往肚子里咽:“是吗,我刚刚没看清楚,是有多帅呢?”

小玲兴奋得手舞足蹈:“比电视上的明星都要帅,而且气质干净,身高大概有1米8多,腿长,肩膀很宽,被他抱着肯定很幸福!”

我点点头:“是啊,一定很幸福……”

“安姐,能让那些大老板谄媚着,也不知道那个林总是什么来头呢,看起来好夸张的样子,好几个人都对他点头哈腰的。”

“也不过是暴发户吧。”我大手一挥,对酒保吩咐着,“多送进去些拉菲,我看他们酒量好得很。”

小玲咬了咬嘴唇:“哎呀,安姐,这样不好吧,要是把林总灌醉了怎么办?”

我但笑不语。

要是林远乔喝醉了怎么办?反正我认识他的时候,他还不抽烟,不喝酒,笑容纯白,整个人干净得如同白纸。

他是跟在我身后最听话最忠心的男友,我叫他往左走,他不敢往右;我要是想要摘天上的星星,他能立马探索月球去。程琳琳曾经打趣说,不知道林远乔到底是看上了我什么,还怀疑我是不是对他下了蛊。我说是啊,我对他下了蛊,如果他离开了我,他立马生不如死。

后来他离开了我,换成是我生不如死。

那是我曾经想嫁的一个男人。在读大学的时候,我就臆想过我们的天长地久,我们说好要生一对双胞胎,一个叫傲慢,一个叫偏见。我们说好大学毕业了要一起手拉着手去民政局领结婚证。只是,后来这些承诺都随风而逝了。

我走出套房没多久就不行了,酒全在肚子里头翻江倒海地闹腾着。

我在洗手间里头吐得昏天暗地。

小玲从身后给我递过来纸巾,又偷偷道:“刚才套房里的林总醉得不省人事,被扶过去偏厅休息醒酒了。”

偏厅也是属于贵宾房里头的,算是一个小休息间,专门给喝醉了的客人休息。估计林远乔是真醉了,不然孙老板那伙人又怎会轻易放过他?

我当时也不知道是从哪里来的力气,拿着纸巾捂着嘴,强忍着胃痛对小玲说:“给我准备一杯浓茶,我要过去看看。”

在偏厅门口,我很矫情地想要敲门,又突然觉得自己真的很傻。刚才敬酒的时候不是很怕看见他的吗,怎么一听见他醉酒了又要来瞧?

嗯,安沫沫,你果然是天底下最矫情的笨蛋啊。

我推开了门,林远乔果然喝得烂醉,整个人横躺在长沙发上,黑色西装敞开着,里头的衬衣纽扣也开了两个,连领带也松开了。

他就那样闭着眼睛躺在那里,仿佛连呼吸也不曾有。

我屏息轻手轻脚地走过去,仿佛怕他会飞掉一样,也不知道他是睡着了还是醒着,我拿着杯子和毛巾的手都在发抖。

他刚刚的那一瞥,似乎把我整个人都看得透透的,似乎在嘲笑我,当初在学校里头的风云人物,最受欢迎女主持人,整个学校最有前途的女生,居然沦落到在私人会所里头当高级经理了?

他估计会这么想我吧。

我低头,把毛巾敷在他的额头上。他皱了皱眉头,却没有推开。他的睫毛依然那么长,我记得以前试过把牙签放在上面,撑了三根牙签还没掉下来。

那个时候的我们,是多么要好。回忆骤然停止,可我的眼泪已经掉下来了。

眼泪仿佛熨烫了他的手,他愣怔地睁开眼,愣怔地看了我一眼,嗓子沙哑道:“沫沫,你怎么会在这里?”

这算是四年来,我们俩最亲密的时候了吧。我忽而产生了一些假象,似乎我们从未分开过,似乎我们还像以前一样好好的,做一对亲密无间的恋人。

还好在他面前,我已经先一步把眼泪擦掉了,装出天底下最得体的笑容,对他咧嘴说着:“林总,孙老板他们怕你一个人在偏厅里寂寞难耐,让我过来陪陪你,看你需不需要其他的服务……”

我特意把服务说得很暧昧、很隐晦,我知道自己是故意在气他。事实上,“东宫”不是做这些蝇营狗苟的地方,而我也是正儿八经的高级经理。

可是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一在他面前,就要拼命地、作死地贬低自己,仿佛自己越低贱,越能刺激他、伤害他似的。

明显那句话起了作用,他一个鲤鱼打挺坐了起来,还离我远远的,生怕被我碰到。

我“哦”了一句,颇有意味地看着他:“怎么,林总还嫌我脏哪?”

他很无奈地皱了皱眉头,用很低、很卑微的声音说:“沫沫,你别这样。”

“别这样?这样是哪样?”我又把身子移过去,攀着他的手臂,“怎么,林总嫌弃我的服务不够好、不够温柔体贴吗?”

他奓毛一般跳出去好远,几乎是狼狈地躲进了洗手间。

可是很不巧,洗手间也是半透明的,隔着幔帐,可以看见他在里头开着水龙头,把头埋在水里冲洗着。

水声哗啦啦地响,我似乎听见他很沉重地在压抑哭泣的声音。我装作听不见,扬声对他说:“我在电视上看到梁嫣然了。”

没想到如今她摇身一变做了女主持人,居然还做得挺成功的。当然,后面一句我没说。

梁嫣然是我们大学的学妹,主持社团里巴巴跟在我屁股后面的跟屁虫。因为她名字里的嫣然两个字,害我以为她是一只纯白的小白兔,处处照顾着她,她却把我的男人撬走了,还可怜兮兮地请求我的原谅。

我死也不会原谅他们。

过了好一会儿,林远乔也没有回答我什么。我以为他要无视我了,拍拍手想走人,谁知道他却哗啦一下打开了洗手间的门,胡楂仿佛一下长了出来,他哑声说:“沫沫,你能不能别这样?”

沫沫,你能不能别这样?

这话似曾相识,我撇撇嘴:“你以前似乎对我说过同样的话。”

以前,我是林远乔的软肋,后来认识梁嫣然之后,梁嫣然变成了他的软肋,他不顾一切地保护着她。而我,不顾一切地伤害他们,贬低他们,以作弄他们为乐,就像一只拼了老命的刺猬,朝他们身上招呼着,殊不知,自己也被刺得伤痕累累。

不过林远乔似乎误会了什么,其实我不是因为他,才会在“东宫”的,我是因为其他事情,才会放弃我的大学,我的播音主持事业。

我并没有从大学顺利毕业出来,我是肄业出来工作的。不过当时学校的人只知道我是自己申请退学,并不知道内情。事实上,连林远乔也不知道原因。

他的嘴唇抖了抖,似乎想说什么,但他放在西装外套里的手机突然响了。

我低头瞥了一眼,手机屏幕上的字体大大的,写着:梁嫣然。

“不打扰你了。”我迅速退出偏厅,把门关上。在林远乔面前,我是高贵傲慢的,我从不低下我的尊严、我的头颅去向他说一声好话。

四年的时间那么长,长到让我有的时候会以为,我真的能够忘记他们,重新来过一样,长到我午夜梦回,做噩梦惊醒的时候,只以为是自己做了一个冗长无比的梦,梦里有他,有她,还有那些破碎的曾经,荒唐的往事,荒芜的流年。

我抬头挺胸地走着,走过那些细碎的时光,一如当时从三人的战场里我抬头挺胸地走进去,却铩羽而归。我努力高高仰起我的脸庞,殊不知,早已泪流满面。

时隔四年,他们依旧在一起,我依然孑然一身。很多很多年以前,我和林远乔约定了:他负责赚钱养家,我负责笑颜如花。而今却变成了,他赚钱养她,我假装笑颜如花。

……

有人说,时间是最残酷的东西,它可以改变你前后左右全部的脸。四年前,骄傲如安沫沫,又怎会甘心在一家私人会所里对人卑躬屈膝、强颜欢笑?四年前,干净纯白如林远乔,也会成为私人会所里歌舞升平的世俗男人。

不,也许从来就没有一个人是完全干净无瑕的。

我已经很少想起大学时候的事情,回忆在我最开心和最伤心的时候,被拦腰斩断,被时光的流水冲洗殆尽,我记得住的,只有很微小的幸福以及最淡漠的恨意。

那些过去慢慢地被浓缩成一个光点,随着时间向前推进,在后来的现在,仿佛所有的爱与恨,都被凝固在那个光点里。

四年前的某一天,我刚下完课,死党程琳琳就慌慌张张走过来,拉着我的手在我耳边鬼鬼祟祟地说:“沫沫,那个外语系的余子晴你认识吧?”

我愣了一下,才呆呆说:“认识啊,她就住我们寝室楼上!”

刚来学校的时候,我和我妈在寝室楼下四处张望,摸不清方向。而余子晴刚好走过,看见焦急的我们便热情洋溢地朝我们打招呼。攀谈之下,我才发现我们是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

余子晴高我两届,对学校比我们熟悉多了。把我安顿好后,又安顿了我妈,还当着我妈的面拍着胸脯说一定会对我这个学妹好,让她放心。把我妈感动得一把眼泪一把鼻涕的,直说遇到好人了。在我妈回去之后,她也真的把我当亲妹妹对待。

程琳琳皱了皱眉头说:“你是不是和她关系挺好的?”

程琳琳只知道余子晴平时会来找我,却不清楚我们的关系。我急忙说:“那是,她对我比对亲妹妹还亲呢!快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哎呀,你不早说。”程琳琳这才说,“她现在正在教学楼底下和另一伙女孩子打架呢。”

如果我没听错的话,程琳琳形容对方是用一伙……程琳琳话音未落,我就背着书包三下五除二下了楼。

当我赶到教学楼门口的时候,已经围了一大堆人,我挤进去看,子晴学姐身边站着几个凶神恶煞的女孩子,正抓着她的头发不让她走。旁边围着的人很多,大多用鄙夷的目光看着她,还有人对她指指点点的,她的眼里流露出惊恐的神色。

程琳琳说错了吧,我看她们不是在打架,而是子晴学姐单方面地挨揍。

那个抓着她头发的女孩子大声喊着:“大家看看,这就是抢人家男朋友的下场!做小三的下场!”

人群里也有男的看不过眼说了几句:“在教学楼这样不好吧,影响太差了。”

“就是啊,你们有什么事情私底下解决吧。闹到这里来也太不像话了吧。”

那女孩子大声嚷嚷道:“就是要让她丢脸,让她身败名裂!让她知道抢人家男朋友会有什么下场!”说完,扬起手,狠狠地朝着子晴学姐的脸招呼过去。

“啪”一声,我惊呆了。

她是真打啊!

我不知道子晴学姐究竟是不是抢了人家男朋友,也不知道抢人家男朋友是不是要这么抓在教学楼门口戳脊梁骨,我只想起了子晴学姐平常对我的关照,她把我当亲妹妹看待啊。就算她在感情上有什么对不住人家的,可是她没对不起我啊。我能不帮她吗?

情感战胜了理智,我一个气血上涌,眼见一侧垃圾桶里居然有一个空啤酒瓶,顿时就冲了过去,把啤酒瓶抡在手心里。

输人不输阵,为了在气势上压倒对方好几个人,我把啤酒瓶狠狠地砸了。啤酒瓶应声碎成了两半,我拎着破啤酒瓶,迎着众人的视线,向子晴学姐那边走过去,一边走一边说:“赶紧放开她,否则我就划花你的脸!”

我似乎听见程琳琳倒抽了一口冷气,惊叹道:“哎呀我的天,沫沫你这是在做什么呢?”

其实我心里虚得很,从来没有做过这样的事情。一堆人盯着我看,但我一看到子晴学姐那湿漉漉的眼睛,又觉得自己平白受了她好多好处,吃人嘴短拿人手软,所以我豁出去了。

我说:“既然是男方先变的心,你找他去啊,女人何苦为难女人?谁虐的你,你就去揍谁嘛,打和自己一个性别的你羞愧不羞愧?”

当时这话我也是信手拈来,没想到居然一下就把对方给唬住了。

只是我万万没想到,对方居然也是有备而来的。

不知道她们是不是学画画的,随身带着美工刀,那女孩子还对着我哧哧地笑:“看是玻璃瓶子锋利,还是小刀锋利?”

这件事情发展到现在,如果不是因为辅导员来了,我也不知道应该怎么收场。

当然,也因为这件事,让我大一学期的奖学金和推优名额全部泡汤了,但也使我突然声名大噪起来。

后来程琳琳对我说起那天情景的时候,我还挺不解的:“不就是该出手时就出手,风风火火闯九州吗?”

程琳琳说:“不,问题没有你想象中简单。如果你是一个披着羊皮的狼也就算了,可偏偏你外表如白兔,内心却如泼妇。人人都说,想不到安沫沫看起来那么白净文静的一个人,播音主持的时候也端庄得不得了,一旦操起家伙来,却是巾帼不让须眉,简直就是一匹披着狼皮的羊!”

当时我正在喝养乐多,顿时“噗”的一下喷了。

程琳琳又做出如下结论:“嗯,真是一个如假包换的泼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