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下不讲鬼,灯下不谈贼。”这是旧时北京的禁忌,理由是说鬼招鬼,说邪招邪,可是人们偏偏好鬼故事,于是人们又发明了辟邪之方,说鬼时把《皇历时宪书》;放在桌上,就可以放言无忌了。至于灯下说贼也有攘除之术,说的时候把茶杯倒扣放在桌上,也可以使梁上君子不敢光临。山西河东绦州一带,禁忌外甥在舅家剃头。非要剃头,把外甥引到大门外边的官道上,就不算在舅父家了,这就谓之破忌。再如小孩的扣子掉了,就得脱下来缝。如果穿在身上缝扣子,小孩就会变成哑巴。为了破忌,可以让小孩嘴里咬一根线头,这样虽然穿衣服缝,也不会变哑巴了。忌讳小儿夜啼,迷信的人认为是不祥之兆。不请医生看,也不找原因,不使人知,讳莫如深,自己写一张帖子,贴在大路边的墙头上(不具名):“天皇皇,地皇皇,我家有个夜哭郎。行路君子念三遍,一觉睡到大天亮。”但最根本的“破忌”是科学。随着科学思想深入人心,迷信鬼神观念逐渐消淡,禁忌就越来越无市场。
日常行为方面的禁忌事项,难以枚举。这些禁忌无一不与生活紧密相连,带有强烈的生活属性,甚至可以说本身就是生活的一种惯制形式,一种民俗化的生活准则,一种民众祈吉祛凶心态的行为外化。因此,我们很难用迷信与科学、先进与落后等是非标准来评判它们,而应将它们纳入民族的整体民俗文化之中来加以考察。
(三)服药禁忌
生病服药本是倒霉的事,病人将康复的希望寄托于服药上,为了使服药产生良好的效果,汉族民间病人在服中药时,要从语言、行为上给以避讳。
喝药时忌讳说喝药,而把“喝药”改说成喝茶。例如,在江西一带把喝药叫“喝好茶”。在湖北长阳一带叫喝药为“喝细茶”。这是从语言上对不吉祥的事进行回避,以减轻病人的心理负担。
人们都希望药到病除,常用禁忌的方法来保持药效。浙江西南一带,药品不能放灶上,会犯了灶神,药力失效。药渣忌存放,要立即倒掉,认为药渣倒得快,病也好得快。药方单子不许反折,必须正折。旧时江苏南京一带认为,如果反折药方,就是说药与病反,不得功效。熬好的汤药不能拿过门槛。湖南一带认为,若将药拿过门槛,药被门神嗅过,药力便无效或相反,可能使病体不愈或病情加重。炙药的柴,切不可用樟树,“樟”与“张”谐音,这样会使八仙张果老动怒,而使药物失去作用。煎药时,炙碎了药罐头,病人不日即可痊愈。服了药之后,奉药之人,要说:“避避疾,过别方”。这样祈祷病人可早日痊愈。河南一带吃完了中药,忌讳药渣乱倒,俗有“药渣倒高不倒底”之说,又有忌讳倒在垃圾堆和厕所内的。如倒放不妥,就会影响病人康复。汉族普遍以为药渣最好是倒在马路上。煎过的药渣倒在门外,让千人踏、万人踩,这是驱病出门,托人消灾。
(四)数字的禁忌
数字是人们在日常生活的言语交际中经常使用到的文字。各民族在对数的运用过程中,认为数是神秘莫测的,因而也就把数字神秘化,赋予神圣的性质。于是在人们观念里,数字也就有了善恶之别,吉凶之分。吉祥的数字令人高兴,乐于使用,罪恶的数字使人倒霉。所以,罪恶的数字是对人们有危险的,而凡是危险的数字也就是人们禁忌的数字。
吉祥的数一般是双数,常说“好事成双”,“六六大顺”,“要得发,不离八”,说的都是双数。所以婚期都是逢双逢六。扬州人的婚嫁之期,特别爱选在带六的日子里,如初六、十六、二十六。因为扬州人的口语有“六六大顺”,意思是逢六的日子办什么事都很顺利,能如愿以偿。天津人结婚必选双日,现在则选阳历、阴历都是双月双日为最好。1987年10月18日(农历是八月二十六日),又是星期日。这天天津市区结婚的甚多,一条巷里就有数家。过去的商人远行,一般选在逢八的日子出门。正依的是“要得发,不离八”的吉言。在香港最时髦的吉利数字也是“八”和“六”。因为“六”与“禄”同音,以祈吉祥。香港市民买了新汽车,要立车牌,就想尽办法找带“八”字、“六”字的号码。1969年香港一富商以三十三万零六千元港币的巨款买到一个带“6”字的车牌。
忌讳的数字是因为人们认为它对人有危险,不是孤独、离散,就是临终死亡,都是木不吉利的。
“一”忌“一”是一个单数,如果给结婚、庆寿的人送礼,就忌讳送单数,结婚人家给晚辈的见面礼,也忌给单数,这寄托着“好事成双”的希望。
“二”忌“二”是双数,在这样的日子里忌出殡,因为人们不希望坏事成双;此外给病人送礼,也忌送双数。
“三”忌“三”谐音“散”,做寿和结婚忌这个数字,祝寿、贺喜送礼也忌这个数字,商人很忌讳三元三这个数。
“四”忌“四”谐音“死”,大凶,所以门牌号、汽车牌号都不宜有这个数字,但男子做寿也做四十,做了“四”就破了法,该死的就不会死了。
忌“四”,因“四”与“死”谐音。所以东北有的地方忌四。香港人对“死”字也很害怕。故凡数字“四”都在忌讳之列,门牌号常常没有“四”号,汽车牌号如果碰上“四”字头,那算万分倒霉,怎么也不肯要。还有什么“七零八六”、“五三五四”都是人们避之犹恐不及的。相反,“三”字很吃香。原因是香港“三”与“升”谐音,表示很吉利。“四”在韩国也被忌讳。因为在朝鲜语中,“四”同汉字“死”发音相同。高楼大厦的四楼很少见“四”字,从三楼上去便是五楼,有的电梯按钮,用英文“F”来表示四楼的位置。尤其是医院,绝对见不到一个“四”字。在喝酒或其他饮料时,人们很少喝四碗或四杯,如果喝了两杯以后,一定要再喝一杯。而如果已经喝了三杯,那是绝对不能再喝一杯的。他们认为,一个部队如果排列第四,那么在战斗中必定失败,所以在韩国军队中是没有第四军、第四师、第四团、第四营、第四连、第四排、第四班的。
日本对“四”字,也非常忌讳。数字还影响到日美贸易,美国高尔夫球原来习惯每盒装三个、六个或十二个。后来一家工厂为了打人日本市场,设计了特别包装--每盒装四个。不料球到日本,竟无人问津。后来才知道,问题出在装盒的数字上。
“五”忌中国古时忌农历五月五日生人。五月忌盖屋,认为不吉利。俗语说“五月盖屋,令人头秃”。罗马忌五月结婚,因为李莫拉里亚葬于五月。欧洲人忌星期五,因为这一天是耶稣上十字架的日子。
“七”忌,有的地方妇女忌讳这个数字,扬州有“七不出”,指妇女出门和归家不能选在逢七的日子。此外,扬州还有“逢七不归”的俗话,这是封建社会对妇女有“七出”的戒条,犯了七条就要被休回娘家。
“八”忌有的地方很忌讳“八”。如杨州有“八不归”之说,指妇女出门和归家不能选在逢八的日子。此外,忌八也是因为八是“分”字之头,怕分离。
“九”忌杭嘉湖一带在立夏日要用秤称量体重,称后报数字不可报“九”,逢九就报作“十”,说是图个吉利。畲族某些集居地禁写九字,神话传说畲族祖先为神犬,犬与九形近,所以忌九。在音乐界,对九字也颇为忌讳,说它是个不吉祥数字。因为世界上有些大作曲家恰好写完九部交响乐后就死了。德国的贝多芬、奥地利的布鲁克纳、英国的沃恩·威廉斯都是如此。捷克斯洛伐克的德沃夏克为了避九字,不把他第九部作品编为第九号,但写完后也死了。真是巧合。
又如,对月份的禁忌是农历正、二、五、七、八、九月。浙江一带过去在正、九月不迁屋,二、八月不造灶。若干年前,在汉族和某些兄弟民族地区,五、七、九月忌结婚。认为不吉利。
“十三”忌西方最富神秘性和迷信色彩的不祥数字是“十三”,人们在多层建筑和医院病房的标号上对十三都避之惟恐不及;有些航空公司没有第十三号班机,旅馆没有第十三号房间;海员们厌恶在十三号启程。为什么对十三这个数如此惧怕,这可能与古代北欧关于煞神起源的传说有关。相传有十二位北欧神祗聚餐,煞神不请自来,于是一桌坐了十三位尊神,餐后煞神恶作剧,害得一位最受人尊敬的神灵丧生。另外,出卖耶稣的犹大因为迟到,在最后的晚餐上也是第十三个人。于是,十三便成为不吉利的数字,对十三个人同桌进餐的禁忌也曾使伟大人物拿破仑和罗斯福苦恼过。在巴黎,有招之即来的第十四号宾客,这样可使宴会摆脱十三这个数字。罗斯福的秘书格雷斯·图利常常在最后一分钟被叫到白宫的宴会桌上充当十四号宾客代替迟到或早退的人。又如,伊丽莎白女王的妹妹玛格丽特公主,1930年诞生在苏格兰时,皇宫的官员们没有立即登记她的出生,因轮到她的登记号正好是十三。在日常生活中,西方人往往设法不与十三这个数字遭遇。
“十三”号又逢星期五,则就更加不祥了。因为星期五也被认为是凶日,这可能与圣经的某些记载有关。有些古手抄本上记载夏娃和亚当被蛇引诱偷吃智慧之果时逢星期五,她和亚当被逐出伊甸园也是那一天;该隐杀害亲兄弟阿伯也是在星期五;耶稣被钉死在十字架上也是星期五,因此,这一天一直就被认为是罪恶累累的。在平时,人们就形成不在星期五结婚、启程旅行、乔迁新居、开始新的工作、剪指甲或翻动床垫的习尚。而且在十九世纪以前,星期五曾是行绞刑之日,绞人的刽子手的薪金是十三个钱币,绞环有十三个绳圈,绞台有十三级,等等,正是如此多的历史文化因子,积淀成许多西方人对数字“十三”和星期五的恐惧。
年龄表示生命的长短,因此计算年龄的数字也就与生命有了瓜葛。有些数字因各种原因,被历史赋予了凶祸的含义,我国民间在叙说年龄时即避免使用它们,以防危及生命。
“十八”忌苗族地区男女忌18岁结婚,认为此时结婚,将受“十八”难。
“二十”忌江浙一带忌“二十”,碰到这个数字就读作“念”,据说是因为春秋战国时吴王有个女儿“尔释”是被鱼骨鲠死的,而“尔释”和“二十”谐音,故忌之。
“三十六”忌湖北长阳一带忌“三十六”,据说是因为周瑜死于三十六岁。人们说三十六是个“大节巴”(危险关头),因此,忌轮到三十六。在人家送礼记财时,写到三十五人时,就把三十六空着,接着写三十七。
“七十三,八十四”忌民间说:“七十三,八十四,阎王不接自己去”。因为孔子卒年七十三岁,孟子卒年八十四岁。
因之多以此数为大忌,如能过了七十三,像闯过了一道难关,之后便可以活到八十四岁了。现在仍有以七十二或七十四避七十三者。同样至丛十四岁又是一关,亦以此法而避之,期望能长寿百岁。
(五)天象禁忌
天象禁忌中,关于星的禁忌最多。许多星宿在汉族民间都有另外一个民俗化的名字,如摩谒又叫克星;彗星又叫妖星,或扫帚星;流星又叫亡星等。伴随这些民俗化的名字,产生了大量的星禁忌。
古代汉族忌见流星、彗星,以为它们一出现,人间就有灾祸。民间以为天上的星星是和地上的人丁相对应的,所谓“天上一颗星,地上一口丁”。天上有一颗星星陨落,地上便有一人死亡。若陨落的是颗亮星,就以为将有大将、名人死亡,甚至兆示皇帝驾崩,国家有难等等。浙江一带看见天上流星,忌用手指点,说这是“星宿逃难”,要朝天吐一口唾沫,再念声“阿弥陀佛”,才不会有祸。豫东一带也有以吐唾液来拔除不祥的说法。星占的迷信形成后,人们的衣、食、住、行、婚丧、嫁娶等都与星相联系起来,吉星高照,自然万事可行,若凶星临头,则必须设法忌避祸害。《占经》多有云:“彗星东出,有寇兵、旱”。《淮南子》云:“虹霓、彗星者,天之忌也。”民间盛传彗星出现是战乱、灾荒之兆。
另外还有月蚀、晦日的禁忌。《白虎通》上说,每当月蚀,诸侯、大夫、士人的妻子要敲击镜子、棍棒。更有甚者,嚎陶大哭,凄惨一片。现在汉民族民间仍保持着月蚀敲盆救月赶天狗的习俗。因晦日每月发生一次,因而晦日的禁忌很多。如《左传·成公十六年》:“……郑阵而不整,蛮军而不阵,阵不违晦……以犯天忌,我必克之。”又如《齐东野语》:“凡妇人阴道、晦明是其所忌。故古之君人者,不以月晦及望御于内。晦者阴天,望者争明,故人君尤甚之。”晦日非但不可用兵,夫妇同房也是禁忌的。现在汉族民间有些地方仍忌于此日婚嫁和举行娱乐活动。北方山民在晦日停止出猎,捕鱼。
雷电在自然界中具有不可思议的巨大威力。自古以来,汉族民间对雷电存在着不解和恐惧心理。尤其在不该有雷电的时期里,有雷鸣电闪,人们更以为是将有灾祸的预兆。河南方城一带,有俗语云:“正月打雷土谷堆,二月打雷粪谷堆,三月打雷麦谷堆。”土谷堆,即为疫病将临,坟头激增之意。十月已进初冬,也不该再响雷了,故而民间亦有忌十月响雷的俗语。如河北一带云,“十月雷,阎王不得闲”,“十月雷,人死用耙推”。意指十月内有雷电,来年有灾疫。江苏一带,也有“十月雷,人尸拌来堆”的说法,其意相同。
浙江一带忌行路时遇到旋风,俗叫“鬼头风”,有鬼来侵害,要吐口水,或解小便,鬼不敢近身。
对天象的禁忌,往往是人类受客观环境制约后,所作出的旨在维持心理平衡的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