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孕妇饮食禁忌 妇女在怀孕后,生理上会发生很大的变化。由于生理变化,孕妇常常会出现恶心、呕吐等症状,在北方民间称之为“害喜”,江南地区则称为“病子”。
禁食兔肉。孕妇若吃了兔肉,胎儿会像兔子一样长一张“豁嘴”,孩子产下后就会长个三瓣嘴,即兔唇。这一食物禁忌,流传范围最广,年代也十分久远,它至晚在汉代已成为民间俗信。东汉王充在《论衡·命义篇》中有“妊妇食兔,子生缺唇。
禁食狗肉。《千金方·养胎论》中认为吃了犬肉,会生下一个哑巴,或缺唇的小孩。民间则认为狗爱咬人,孕妇吃了狗肉,生下的小孩也就会有狗的这种特性,爱咬人,吃奶时爱咬奶头。至今黑龙江、河南等地仍有孕妇禁食狗肉的习俗。河南虞城尤忌孕妇吃黑狗肉,认为黑狗肉会化胎,会使孕妇流产。
忌食羊肉、羊肝。《千金方·养胎论》载:“妊娠食羊肝,令子多厄;食山羊肉,令子多病。”这一习俗至晚在唐代已出现。
忌食驴、马肉、骡肉。这一习俗,唐代已经出现,流传甚广。《千金方·养胎论》载:“妊娠食驴、马肉,令子延月;食骡肉,产难。”民间认为驴、马怀胎期在十月至十二月,食用驴肉、马肉,会使孕期延长,吃了骡肉,就会使孕妇难产。
忌食豆酱、雀肉、饮酒。孙思邈认为;“妊娠食雀肉并豆酱,令子满面多野黯黑子。妊娠食雀肉、饮酒,令子心淫情乱,不畏羞耻。”①将雀肉与豆酱同时食用,会使胎儿满脸雀斑黑子。雀肉与酒并用,生下的小孩会不知羞耻,心淫情乱。
忌食生姜。鲜姜外形“多指”,民间以为孕妇吃了生姜,生下的小孩就会“多指”,这是感应联想的结果。这一习俗形成的时间很早,流行的范围很广,相信的人很多。
忌食异常鸡蛋。鸡蛋异常与胎儿异常相似,人们会产生联想,孕妇吃了,有流产的危险。因此,鸡因缺钙而下的“软蛋”,以及杀鸡时从鸡肚中取出的未成熟的小鸡蛋,孕妇是万万不能吃的。
忌食生冷之物。《千金方·养胎论》称:“妊娠食冰酱,绝胎。”民间百姓认为,孕妇吃了生冷食物,喝了凉水,就会闹肚子,影响胎儿的生长,因而禁止孕妇吃生冷食物。
忌食鳖肉。《千金方·养胎论》云:“妊娠食鳖,令子项短。”孕妇吃了鳖肉,生下的孩子脖子就会很短。这大概是由于老鳖常将头缩进龟壳中的缘故,是联想产生的禁忌。
湖南新晃侗族,孕妇忌吃葱蒜、羊肉、牛肉。人们以为吃了这些东西,婴儿将来会有狐臭,会成哑巴;月婆子的身体见青不吃,认为“青”属于青草一类,没营养,对月婆子的身体没好处。蒙古族的后裔克耶族孕妇不能吃鸡蛋,怕婴儿的胎盘只有鸡蛋大;孕妇不能见蛇和猴子,怕婴儿像蛇一样吐舌头,像猴子一样顽皮;不能吃蕉苞,怕难产;不能吃大豆和丧家食物,怕生下的孩子多病;丈夫不能吹龙舌兰,怕孩子的嘴唇向外翻。湖南新晃侗族,婴儿烧伤未愈时,做母亲的要忌吃辣椒,说吃了辣椒会使婴儿“破相”,落下伤疤及手脚痉挛等。
湘西土家族产妇禁酸、辣、苦,忌吃白鸡和黄鸡。傣族产妇在满月前禁食啼鸣的公鸡、黄嘴黄脚鸡,在一年内禁吃花生、洋丝瓜。内蒙古西部地区产妇忌吃猪肉,认为猪肉发阴。福建产妇忌吃豆腐、白菜,忌喝白水,忌吃粥,怕拉肚子。撒拉族、哈萨克族产妇忌吃山羊肉。山东地区忌吃豆角或带弯的蔬菜,怕婴儿不能直立生长。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2.孕妇行动禁忌
由于古老的传统影响,旧时给孕妇规定了许多禁条。
王充《论衡·命义篇》说:“《礼》有胎教之法:子在身时,席不正不坐,割不正不食,非正色目不视,非正声耳不听……受气时母不谨慎,心妄虑邪,则子长大狂悖不善,形体丑恶。”这就讲了孕妇在吃、坐、视、听及外界不顺心时应注意禁忌的事项。
孕妇是不洁的,会亵渎神明,因此忌讳接触神事,不准参与祭祀,不准人寺庙,甚至忌见弥勒佛像。盖庙塑神像时,亦忌讳孕妇在旁边,认为若不回避,则会使香火不旺,神像不灵。
孕妇不能看蛇,看了蛇,产下的婴儿要伸舌头。忌见猴、虎等不常见的动物和丑陋的人,怕受惊吓,冲犯胎神。
在怀孕的这段时间,她便成为“双身人”、“四眼相”,不能进入新房看新娘,否则,新娘日后不是克夫守寡,就是丧子绝后。这说的是“四眼人”不洁,会冲克人。如湘西夜郎妇女怀孕后,行为都要检点,不能随便去别人家串门。村里哪家人生孩子,孕妇是切忌不能去的,更不能去参加吃“祝米酒”。若在不知不觉中误人了生孩子人家的家门,就惹下了祸,如这家人的孩子长疱、生疮或得其他什么疾病,都叫“遭菜饱”,意思是得工“重人疾病”。孕妇若不慎落个“遭菜饱”的名声,起码有几个月抬不起头来。有的人家索性拒绝孕妇入门,生了孩子,下了小猪,就在自己家门上挂把格筛。孕妇见了格筛,自己心里明白,就不会进他家门了。
孕妇不可进入邻村。实在不得已,则应先备祭品祭祀该村土地神,不然的话,该村的殇鬼妖魔会附在孕妇身上,使孕妇难产。孕妇忌人未过五七的死人家中,违者,亡魂亦会令其难产。
有些地方禁止孕妇夜间外出,更不允许在外露宿。民间认为,鬼神多在夜间出现,因而室外多鬼祟,如孕妇撞见,胎儿就会被鬼煞的邪气伤害,对胎儿不利。夏天天气炎热,不少人会在室外露宿,但孕妇是绝对被禁止的。据说孕妇在外露宿,会有妖魔扑身,会生下怪胎的。民间传说葡萄架下是鬼怪出没的场所,孕妇在葡萄架下乘凉,会中邪气,将来会产下葡萄怪胎。
忌观戏曲。孕妇不准看戏的习俗,流传甚广,各地皆有。人们认为,孕妇看戏,戏中人物形象的特征会通过感应而传递给胎儿,这是由“换胎”观念演绎而成的禁忌。明代已有此俗。
孕妇不能看产妇分娩,不然自己将来要难产。这条禁忌颇有点科学根据,因孕妇看到正在分娩的产妇的痛苦表情,听到产妇的叫喊声,容易造成一种精神压力,到自己分娩时可能会神经紧张,以致引起难产。
湘西土家族忌采摘瓜菜,上树摘果,忌看人做豆腐,忌看新郎新娘拜堂,忌看有孩子未满月人家屋。如孕妇犯忌,则瓜不好,果落空,豆浆化水,新娘不吉利,婴儿会长四眼疮。
瑶族还因怀孕月份不同而规定不同的禁忌:一月和七月怀孕,“胎魂”在正月,忌挖地和修理;孕在二月和八月,“胎魂”在庭院,忌挖地和烧火,禁在庭院存放重物;孕在三月和九月,“胎魂”在舂米的臼里,忌移动米臼;孕在四月和十月,“胎魂”在厨房里,忌在厨房里淋水;孕在五月和十一月,“胎魂”在卧室,忌修理或挪动孕妇之卧室;孕在六月和十二月,“胎魂”在孕妇腹腔里,忌将孕妇的衣服泡在开水里,否则,会导致流产、死胎或婴儿先天残疾等灾异。
扬州仪征县真州镇孕妇禁忌爬高、摸高,怕生“死胎”。孕妇也不能看戏,不能看吓人的神像,怕吓着孕妇,不利于胎儿。
孕妇有些禁忌行为也令人神秘不解。例如,基诺族孕妇砍柴时不能把斧子夹在柴中间,不能把竹子柴和树柴背在一起,怕胎儿难产。长阳土家族孕妇在屋里不能用刀砍东西,否则孩子生下来后身上有刀痕。孕妇不能把线绕颈间,否则胎儿脐带盘颈。台湾高山族孕妇禁用刀斧,禁挖土穴,怕对胎儿不利。
除了孕妇本人要禁忌外,丈夫和家人也要禁忌。如长阳人不许在孕妇房中钉木桩或钉子,否则婴儿出生后解不动小便。不能打蛇,否则婴儿生下后脖子无力。基诺族妇女怀孕后,丈夫打猎不能砍棕树,否则孩子的头发长得不好;不能打猴子,否则孩子长得不漂亮。寨子的老人死了不能抬,不能安刀柄,不能打蛇,不能爬树摘果子,不能参加绷鼓,如果犯忌,孩子就会难产。台湾高山族孕妇的丈夫禁忌参加祭祀、狩猎等活动。这些禁忌也神秘得难以解释。
在所有的孕妇行动禁忌中,忌行房事大概是对孕妇最有益处的了。此俗古文献中多有记载,《胎产护生篇》“产前十忌”云:“第一最忌共夫寝。”《达生篇》云:“得孕后即宜绝欲,若再扰子宫,其胎或一月,三、五月必堕。”张曜孙云:“怀孕之后,首忌交合。……动而漏下,半产、难产,生子多疾而夭……”民间生育习俗中也很注意这一点。
上海郊区还有一种送床铺的习俗:妇女第一次怀孕,娘家闻讯后,一般在孕妇怀孕三个月左右,送一张单人床给女婿,暗指他们夫妻从此以后应该分床而居,应节制性生活,这样有利于孕妇的健康和胎儿发育,倒也是一种保胎的做法。
3.分娩禁忌
产妇分娩的时候,产家不允许产房有闲杂人或人员过多。忌讳这种现象,是出于害怕这些人会引起产妇难产的考虑。如黑龙江某些地方,人们认为产房里若多一人,则产妇生产的时间要延长一个时辰,婴儿因此晚出生两个小时。更忌讳孕妇、寡妇、未出阁的姑娘,尤其是未生过小孩的新婚妇女留在产房,这是担心产房里阴气太重,逼得胎儿不敢露面,从而造成产妇的难产。男性也在禁忌的范围之中,产妇的丈夫也不例外,只能耳闻产妇分娩时痛苦的喊叫,在产房外静候消息,即使产妇生产时出现了意外,许多地方也不允许产妇的丈夫进入产房去安慰。
壮族做丈夫的在妻子临产时,严禁进入产房达二个月;满族也忌男人进入产房一月,否则,以为不吉。
为求分娩顺利,还有各种禁忌。旧时上海地区孕妇产儿时要把箱子、柜子、抽屉打开,“开”谐开骨缝的“开”,产妇开骨缝生孩子快,不难产;不许一般人进产房,怕扑了自己的运气,更不许带钥匙的人进产房,怕带走了奶;生产期间借别人东西可以,别人来借东西不行,也怕带走奶。
月房与产房一样,本身是一个禁区。月房内的东西不能外借,怕将产妇的奶“带走”;正在闹眼病的人也不能进去,否则眼病会越大发;一般外人要回避,而孕妇更加不能踏入。北方人认为外人,特别是孕妇进月房容易把产妇的奶“带走”,使新生儿缺奶吃。倘若孕妇一旦把产妇的奶“带走”,那产家是绝不会含糊的,必须把行“还奶”仪式。具体做法是:由被认为是把奶带走的人做一大碗面汤之类食物送给产妇喝,进院时要喊着产妇的名字:“喂,xx,给你还奶来了。”这时屋里的产妇要应声:“哎,奶回来了!”待接过面汤后,产妇要背着人,脸朝墙把面汤全部吃尽喝光。除外人和孕妇进入月房要带走奶水的说法外,还认为进入月房要晦气,不是破财就是生病,特别是男孩子进月房,资质会愚蠢,将来不善念书。
产妇在未满月前,不许离家,不许进别人的家。有的甚至不能离开产房。民间有两种解释,一是认为怕玷污自家和别家神灵,这是迷信思想。另一种认为是怕产妇受风。所以又叫“禁风”,这可以防止得病,有利于产妇健康。
有的设置门标“忌门”。羌族以红旗为门标,侗族以柔草缚鸡翅毛另加一块布(生男用红布,生女用青蓝布)于其上,挂在门前,以忌生人进入产房。
分娩后,对产妇的饮食及营养补充,民间也有许多禁忌。产妇刚刚分娩,则不能随便进食,进食时也忌讳太饱。产后七天之内,只能吃白粥,不可食咸、甜、硬、油脂一类食物,即如宋人陈自明言:“食白粥一味,不可令太饱,频少与之为妙,逐日渐增之。”①煮粥时,也有诸多禁忌,“煮粥时须是煮得如法,不用经宿者,又不可令温冷不调,恐留滞成疾。”②也不可在房檐、正堂横梁下煮粥,更不许打开锅盖,这是担心邪鬼把毒物置于其中。产后七天之内禁忌饮酒,因为“缘酒引入四肢,兼产母脏肺方虚,不禁酒力,热酒人腹,必致昏闷”。③有的地方,产妇还禁忌多吃羊肉、母鸡汤和煮烂的猪蹄肉,白脚猪肉、母猪肉更是严加禁忌的对象。对面食,一些地方有某种特殊规定,宋时的情况是“月之后,方可食温面”,因为“食面早,成肿疾”。④台湾地区的产妇分娩后,旧时也避忌食鸭肉和硬凉生冷的食物,可吃的东西也不可过咸或过甜过酸,一则担心产妇胃肠吸收消化功能较差,食用这些物质会损害她的消化系统;二则中医认为鸭性寒凉且有微毒,可使产妇患上月内风。坐月子的妇女主食应以糜烂的谷物为主,如烂粥等。若要食用米饭,则禁忌和家人一同吃大锅煮好的米饭,应该把产妇食用的大米隔水蒸煮,并且煮的时间要长久些,俗以为这样做,既可以避免米饭沾上火气,又能把饭煮得香软。总之,产妇在“坐月子”时的饮食不能“恣食生冷、粘硬果菜、肥腻鱼肉之物。”这些饮食禁忌除少数属迷信之外,还是较为科学的,是古代人们护理产妇时积累的宝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