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中华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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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禁忌分类(7)

对坐月子妇女的洗浴卫生,旧时民间也有一些严格的禁忌。如用水,民间绝对禁止“不避风寒,脱衣洗浴,或冷水洗濯”,在民间依然盛行,产妇绝对不可接触冷水,一般的温水也不准使用。平时洗浴,即使在炎热的夏季,也只能用煮沸的开水搁凉后再用。少数民族也大都有这相同的风俗,如瑶族、畲族妇女在坐月子期间不能用冷水洗脸,苗族、布依族妇女也规定产妇不要用冷水、凉水洗手脚。对产妇所穿衣物、所使用的棉被、床褥,民间多禁忌在“月子”期间于日中曝晒,因为有可能遭受邪祟故意使坏而伤害产妇,或得罪正神,使其受污秽侵染从而对产妇不利。有的地方还不准产妇洗脚,说是恐血气攻下,对其身体有碍。还有的地方禁忌产妇刷牙、刮舌垢及向下低头,民间俗信,舌与心脉相连,刮舌会伤损心脏,而刷牙向下低头还会产生“血逆”之症。

坐月期间的产妇日常行为举止,也不允许纵心恣意、无所不为,而是应该事有所忌,方可免去“犯时微若秋毫,感病重如山岳”的病灾。为此,产家不让产妇随意下床活动,更禁止进行较为消耗体力的劳动,而诸如久坐、做针线活、梳头用力、高声、上高厕便溺等皆是禁忌的行为。即便产妇的心理活动,亦有若干的忌讳,如不准产妇情绪不稳、放纵感情,即“不宜多语、喜笑、惊恐、哭泣、思虑、哀怒等”,①产妇只有按照这些禁忌约束自己坐月子的举止,才可保证其身体血气平复,自然安贴。

在产妇的坐月期,民间对其房事更加严加禁止。因为民间认为:妇女分娩为腌躜之事,而房事在古人看来,也属不洁;又由于产妇在这段时间里,体内恶露犹未排尽,子宫、产道也未复原;再者行房时易于受凉,感受风邪的侵害。所以,一些医家就认为妇人产后的若干疾病是没有注意避免房事而引起的,“妇人患风气,脐下虚冷,莫不由此早行房故也。”

4.婴儿禁忌

婴儿,一般指人周岁以内的一段时间。这段时间是人的生命最脆弱的阶段,需要各方面细心的照顾才行。在特别看重子嗣的中国,对婴儿有诸多禁忌。

·生辰忌

“八字”是中国特有的能够寓人一生命运祸福于其中的信仰习俗。“八字”不过是干支排列出某人出生的年月日时。人的出生时间是不能自定的,然而中国民间却迷信,人的命运全在于那一瞬间。汉族人的“八字”是必须记清楚的。否则,不但无法求人算命,不识前程吉凶,甚至将来找配偶都有困难。

汉族古俗,忌婴儿与父亲同月出生。据《风俗通义》云:“不举父同月子,俗云妨父。”这种习俗在其他民族中也有。如白族,婴儿一出生,就必须请算命先生排“八字”,算本命。如果“八字”上有与父母的“八字”正冲(子、午、卯、酉)的,便很忌讳。必须把这婴儿寄给别人或神灵,或于大路口立指路牌,以消除隐患。

·啼声忌

正常的婴儿降生,都伴有哇哇的啼声。听到婴儿的啼声,产房内外的人都将一颗悬着的心放到了肚中,喜笑颜开。如无声无息的降生,则令人心焦。无声无息,表明婴儿呼吸不通,必须赶快抢救。民间往往倒提婴儿双腿,轻轻拍打后背,使婴儿气出声发。古医道又有忌婴儿啼声断绝、散、深等说法。以为婴儿初生时啼声连续紧凑者寿,啼声断绝、或时断时续,或突然很急迫者不寿,啼声散者不成人,啼声深者不成人。

·逆生、横生忌

逆生,是先生出脚,后生出头。这种婴儿的降生,多数属难产,民间很忌讳的。俗说:“逆生者子孙逆死,顺生者子孙顺亡。”意思是,逆生者,虽成活了,亦不得好死。横生,就更是难产了,往往是手先生出来,这是非常危险的,经常导致母子双亡。

·一胎多子忌

一胎多子,过去产家都以为不吉利,尤其是一胎三子以上,人们皆丢弃不育。

对畸形婴儿,民间亦认为是灾祸恶兆,所以产下这样的小孩,多禁忌不育。

除上述两种情形之外,婴儿豁嘴、多指亦属禁忌。幼儿如一出世便有牙齿,俗信这是青面獠牙的恶鬼投胎做人,会扰得产家一辈子不得安宁。若新生儿刚产出即毛发异常长鬓发,也在不举之列。

·小儿须过百日关

旧时多为婴儿举行百日礼。民间俗云:“三日看相,百日看长。”认为婴儿诞生一百日这天是一个大关,过了这一关煞,孩子就容易生长了。如湘西土家族过“百日关”这天,母亲抱着孩子躲在床上,紧闭帐篷帘,从子时至第二天子时才下床,下床后给儿子吃片肥肉油嘴巴,说过了百日关,一辈子有吃有穿。

民间在婴儿百日这天,亲友携礼祝贺,礼物中不仅有糯米圆粑、白糖、红糖、鸡蛋之类的食品,还要送给婴儿鞋帽衣服。祝贺者要讲祝福的话,婴儿家则摆酒宴招待。

·婴儿剃头禁忌

上海《浦江风俗志》说:“五月是恶月,严禁小孩子五月剃头。口含雄黄酒喷于小孩头部、面颊,谓之消灾除毒。”汉族某些地区流传,新生儿须满百日后始剃胎发,否则有夭折之祸。

又据《苏州风俗》介绍,剃头日期并不一定要在满月或双满月的正日,农历二月初满月的小孩,大多在初二这天举行剃头仪式,因吴俗有“二月二龙抬头”之说。再如,农历正月,不能给孩子剃头,因吴音“正”和“蒸”同音,据说孩子在正月剃头,要“蒸笼头”,往后只要动一动,出点力,就要满头大汗,如热锅上的蒸笼一样直冒热气。十二月又不能剃头,十二月称腊里,与“瘌痢”音近,孩子剃了头怕会成为“瘌痢头”。这样,到二月初二,剃头的孩子特别多。

5.育婴禁忌

民间有句俗语:“若要小儿安,常带三分饥和寒”,这也是千百年来人们育儿经验的总结。民间忌给孩子喂食太饱,以防积食,认为“饱则令吐”,凡孩子吐奶,都是太饱的缘故。哺乳期母亲的健康和生活情形对婴儿有直接影响。孙思邈在《千金翼方》中谈到,民间忌讳乳母在寒、热、怒、醉、房事时乳儿;同时忌讳母亲在生病,精神不愉快,大喜大悲时喂乳,不然,婴儿将会受到伤害,“母患热以乳儿,令儿变黄不能食。母怒以乳儿,令儿喜惊,发气疝,又令儿上气癫狂,儿新吐下以乳儿,令儿虚羸。母醉以乳儿,令儿身热腹满。母新房儿赢瘦,交胫不能行。”

民间在育儿过程中,注意给幼小的孩子一个安宁、稳定的环境,以免孩子受到外界的惊扰。我国许多民族都忌讳婴儿见生人。浙江温州一带禁止一百天之内的婴儿出门,生客也禁止入产妇房门视探婴儿,民间以为婴儿见到生人“犯冲”,对婴儿不利,严重的甚至会导致婴儿死亡。畲族也有此俗。

在婴儿衣着方面,除了注意不要过暖外,还强调小儿衣服不能过夜不收。隋唐以来,就有不许将小儿衣物挂在户外过夜不收回来的禁忌。此禁忌出自《玄中记》:“姑获鸟夜飞昼藏,盖鬼神类,衣毛为鸟,脱毛为女人名为天帝少女,一名夜行游女,一名钩星,一名隐飞鸟,无子,喜取人子养之以为子,人养小儿不可露其衣,此鸟度即取儿也。”①此禁忌习俗至今在一些地方仍然很流行。不过,民间传说姑获鸟是难产死亡的妇女变化的,姑获鸟胸前有双乳,喜欢取人家的孩子来养,所以,小儿衣服不可夜露在外,因为此鸟如果在晚上飞行时滴血于婴孩衣服上,婴孩穿了此衣服后,就会惊痫,生疳病而活不长。河南开封一带亦有九头鸟的传说,其伤害小儿之法,与姑获鸟类同。中原一带民俗忌讳幼儿衣服过夜不收,则以为夜间多鬼鸟,恐鬼鸟污染衣物,令幼儿患疾病。

民间忌幼儿衣物露夜不收除怕鬼鸟外,还怕感染温、热、风、寒、惊、积、饿、饱等八邪之害以及鸟粪的污染。我们剔除其迷信成份,从科学角度审析,小儿衣物不在屋外过夜有其合理性,衣物在外过夜有毒虫爬过之可能,露水、湿气、对幼儿的皮肤都会产生不良刺激。

此外,民间忌讳大人高声喊叫,如忌在房内大声喧哗,忌器物碰撞,光线过强,以及忌讳小儿熟睡时,在孩子脸上用笔或颜料涂抹,万一孩子被吓着,多采取轻轻抚拍的办法,有的则用手轻轻触摸婴儿的耳垂使婴儿镇定下来。这些做法,最终目的是让产妇房间保持安静,不让孩子受到惊吓。

对小孩的行动,民间禁忌诸多,家长不许带孩子看望生病的亲友,亲友的丧礼禁止小孩参加。忌带婴儿去看布袋戏、傀儡戏。民间庙会打醮、道场、佛事、祭祀、朝拜等事也不让婴儿参加或靠近。少让孩子到热闹的地方去,无非是担心孩子会受到意外的惊吓,但如果有些时候非带孩子出去不可,大人也应该在日落之前带孩子回家,途中穿过城门或过桥时要轻轻呼唤孩子的名字,以免孩子的魂魄被鬼魂勾走。如果因故小孩子深夜仍在外行,父母则要设法不让孩子受惊吓。贵州的做法是:燃香三炷,由在街上走着的母亲,一手抱着孩子、一手执香,口里唤着孩子的名字,即使母子坐在轿子中,也须把三炷香插在轿上。民间禁忌中还有在天黑后不准带孩子出门的规定。对孩子行动的约束不乏迷信的因素,但也不失其一定的科学性。

(七)丧葬禁忌

纵观死亡礼俗的全过程,可以看出其主要目的是给亡灵找到极好的去处,让亡灵入土为安。活人如何才能让逝者安心地到另外一个世界去,除了要严格履行整个的葬礼程序外,还必须在葬礼期间遵守种种禁忌。

1.死亡的时间、地点禁忌

最大的不吉莫过于死亡。因此“死”字是必须忌讳的。从古至今,不知用了多少委婉的辞语来表达这个忌讳。《札记·曲礼》已规定了等级制度下的忌讳词:“天子死曰崩,诸侯曰薨,大夫曰卒,士曰不禄”,只有“庶民曰死”。这是因为在统治者眼里,“礼不下庶人”,芸芸众生是无所谓的。除了上述的忌讳词以外,帝王死还有“遏密”、“谅阴”、“龙驭上宾”等委婉辞,上等人也有“鹤驾西归”、“归道山”、“神迁”、“溘逝”、“捐馆”、“弃养”等写不完的好听话。然而老百姓也是一条命,也忌讳讲死,也会创造出忌讳死的语言来代替,通俗点的就有“去了”、“故了”、“不在了”、“升天了”、“入土了”之类的代词,上海俗语则叫“翘辫子”。新式的忌讳词则是“去见上帝了”、“去见马克思了”等。总之,忌讳说死这个不吉之词。

死亡的时辰,民间也很“在意”。中原一带忌讳死在正月初一至正月十七日,俗称死于“大年下”;忌讳死在腊月里;忌讳死在“五黄六月”。台湾民间又忌病人于晚饭后断气。俗信在清晨早饭之前断气最佳,说是替子孙留下三顿饭,俗称“留三顿”。若在早饭后断气,则预示后人有断炊的厄运。最忌讳的是于晚饭后断气,好像死者把一日三餐全都带走了,预示着后代子孙将要沦为乞丐。对此,必须好好地禳解一番。这种习俗的产生反映了古代生产力水平的低下,人们自给自足的低生活水准和古代中国“民以食为天”的思想观念。

汉族许多地方都禁忌人死在原来自己睡卧的床上。所以,河南一带,人快死时,有把他抬到外间的草铺上的习惯。同一道理,有些地方认为如果亡人是在原来的房间断了气,是很不吉利的,被叫做“隔梁断气”。对于这种地方故去的人,出殡时需买一只活公鸡随棺带出,方可禳除凶祸。中国古俗,忌死于偏房寝室,而要死于适室,即所谓正厅、正寝内。民间信俗以为如果亡者是死在偏房寝室里,那死者的灵魂就会留在偏房寝室的床架上,同时也不能马上获得转生,将来还会对家人有所困扰。有些地方在这种情况下,只好把亡者原来睡的床(包括铺盖)统统烧掉,以促使逝者的灵魂迅速升天;或者请僧侣念经禳解。当然,最好的办法是防患于未然,在亡者断气之前“搬铺”。“搬铺”是有很多讲究的,各地各民族有不同的规约。搬铺时,如果快要死的人还有长辈在世,一般不能搬进正厅,只能搬到其他偏房中去;但对家庭中有特殊功劳的长子和叔父伯父等人,虽然仍有长辈在世,也照样可以搬铺到正厅中。未成年的子女死亡时只能在偏房寝室的地上铺些稻草,移铺其上。台湾一带在搬铺时还必须把室内的神像、香炉等物转移到其他地方或遮盖起来,以免有所冲犯。满族以北炕为大,西炕为贵,认为在这两个方向的炕上死人是不吉利的,一般死人时要移铺到南炕上。有的地方要求移铺到专门的灵床上,以便亡灵超度。

云南彝族,父母病危时,如果是住在楼上,要将其搬迁下楼,必须在主房的正寝室内断气。据说这样做的用意有两个:一是怕亡者断气于楼上,亡灵难以下楼;二是怕日后楼上有鬼魂活动,惊扰后代子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