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超阶段”论和庸俗社会学浅析(马龙闪)苏联共产党是一个意识形态至上的党,它所领导的苏联是一个意识形态化的国家。它们的行动纲领,一切大政方针,包括党和国家的制度设施、决策机制、机构设置,无不是以思想理论、意识形态为考量,并以之作为思想基础建立起来的。对苏共来说,指导一切事业的思想基础,是理论观念,是意识形态。
我们平常所说的斯大林体制,其所谓的“体制”,实际上由四个部分组成:一是理论基础、指导思想、理论原则,二是建立在理论基础和思想原则之上的大政方针、路线政策,三是依据思想理论和方针政策而建立的党政机构并以此形成的一套决策机制,四是由上述理论、路线政策所决定并由党政机构所控制的社会组织和非政府机构、群众团体。斯大林体制就是由这四部分构成而形成的一个制度体系。而这四部分当中,斯大林的理论,包括一部分是他所解释和理解的马克思列宁主义,一部分是他从俄国和其他地方所继承或吸取来的思想传统——总之,他所贯彻的所有思想理论原则,是其体制中最基础的因素,是决定体制中其他因素的因素。
如果我们说斯大林体制、苏联模式是苏联解体、苏共瓦解多种因素中带根本性的原因,那么,斯大林体制、苏联模式中的思想基础、理论原则部分,则是造成苏联解体、苏共瓦解的诸多因素中更带根本性的因素,或者说是根本因素中的根本因素。
那么,苏共和苏联国家的理论基础、指导思想是什么呢?有些人或许会不加思索地回答说,当然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我们说,不能这么简单化地作答,事情要复杂得多。从苏共和苏联历史上长期起作用的基本理论和指导思想来看,并不是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而是经过斯大林理解、解释、加工和过滤了的马克思主义,甚至也不是真正的列宁主义,而是斯大林曲解甚至歪曲了的列宁主义;此外,还有斯大林个人从传统宗教或其他方面吸收来的种种因素。一句话,从20世纪20年代中期以后实际指导苏联的那一套理论,是斯大林主义的货色;斯大林的这些东西要驳杂得多,并不能说都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只要进一步做具体分析,就会看到,这里面有许多变味的东西,其中掺杂有好多其他复杂的成分。
通过研究苏共和苏联国家发展的历史,大量事实告诉我们,有两个重要的理论成分在苏共和苏联国家的政治生活中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一是社会主义发展的“超阶段”论;一是“阶级斗争尖锐化”理论,在中国通常就是指“阶级斗争扩大化”理论,在哲学上,实际就是属于一种叫作庸俗社会学的理论。因此,我们认为,苏共和苏联国家的理论基础,特别是斯大林执政后所遵循、所依据的理论基础、指导思想,最主要的有两大理论,一是社会主义的“超阶段”论,一是庸俗社会学理论。庸俗社会学是在马克思主义早期传播过程中,在西欧和俄国产生的一种庸俗化歪曲现象,特别是对马克思主义阶级论的庸俗化和扭曲;社会主义的“超阶段”论则是来源于俄国民粹主义,是民粹主义的一个理论核心。
现在,让我们把这一论题加以展开,看看这两种理论是怎么样在苏共和苏联的现实政治生活中发生作用的。
一、俄国民粹主义的社会主义“超阶段”论,是贯穿于苏联革命和建设实践中的一条基本理论线索所谓社会主义“超阶段”论,实际就是指那种认为社会主义不必按照经典马克思主义所说的社会形态发展顺序,不一定必须在发达资本主义的基础上实现,而认为社会主义可以超越阶段,绕过资本主义,在落后的资本主义或者在小农经济的基础上实现,这样一种理论就叫作社会主义“超阶段”论。
苏联实际上就是按照这种“超阶段”理论建设社会主义的。这无须多讲,大家都十分明白。问题关键在于,这种“超阶段”理论来源于何处,是什么人,在何时何地提出这种理论的?
俄国思想史、俄国革命运动史的史实告诉我们,这种“超阶段”理论是俄国民粹主义在19世纪50—60年代提出来的。具体地说,是俄国民粹主义的创始人之一——车尔尼雪夫斯基提出来的。
车尔尼雪夫斯基主张捍卫公社所有制,企图通过当时俄国还存在的农村公社,绕过资本主义,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
车尔尼雪夫斯基以大量的事实驳斥了公社所有制反对者的论据。这些反对者认为,“公社所有制是土地关系的原始形态,而土地私有制是第二期的形态”,所以,土地私有制高于公社所有制,应将后者摈弃之。车尔尼雪夫斯基针对论敌的这一“三段论法”,用自然过程和社会生活的大量事实,提出并论证了自己的“三段论法”:
“1发展的最高点,在形态上,同它的起点相吻合。
“2当某一社会生活现象,在先进民族那里达到了高度发展时,在这个高度发展的影响下,在其他民族那里,这个现象会极迅速地发展,会越过中间的逻辑环节,从低级阶段直接进到最高阶段。”[1](124)根据上述第1条的原则,车尔尼雪夫斯基说:“正是因为公社所有制是原始形态,也就应该认为,土地关系发展的最高时期,没有这种形态是不行的。”[1](125)根据第2条的原则,车尔尼雪夫斯基认为,私有制作为介乎高低两个公社所有制(公社所有制的原始形态和高级形态)时期之间的一种发展的中间环节,会是极短暂的,甚至会由公社所有制的低级阶段“越过”中间环节,“直接进到最高阶段”。
这样,车尔尼雪夫斯基就通过这一“三段论法”,提出了通过俄国农民公社,绕过资本主义私有制这个中间环节,“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的理论。这就为俄国民粹主义“绕过资本主义”,“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这一核心思想,即“超阶段”论,奠定了理论基础。
列宁之所以说车尔尼雪夫斯基“继赫尔岑之后发展了民粹主义观点”[2](第22卷,326),就是因为车尔尼雪夫斯基明确提出了这一“超阶段”、“直接过渡”的思想。赫尔岑创始民粹主义,主要是他提出了“俄国社会主义”学说。按照莫斯科大学教授、俄国思想史学者C.C.德米特里耶夫所作的概括,赫尔岑的“俄国社会主义”主要包含下述内容:“(1)农民对土地的权利;(2)村社对土地的占有;(3)农村干活人的劳动组合;(4)村社民选自治,其前景是区域自由联合体选举产生的土地自治会。”[3]这位研究赫尔岑的教授认为,赫尔岑“俄国社会主义之基础的基础,‘俄国社会主义’最内的在本质特征,乃是其农民的面貌特征:这就是‘来自土地和农民生活方式’的社会主义”。[3]一句话,就是包括上述四点内容的“俄国社会主义”学说。赫尔岑奠基、创始的民粹主义仅仅在于这一思想理论基础,仅仅到此为止,仅仅认为俄国可能会比西欧更快进入社会主义,并未涉及“绕过资本主义”,“直接过渡”的问题;而车尔尼雪夫斯基恰恰在这里,在“直接过渡”、“超阶段”的问题上,发展了赫尔岑的民粹主义,而这正是俄国民粹主义的核心、要害思想之一。鉴于车尔尼雪夫斯基对民粹主义思想的这一重要发展,并由此决定的他在俄国民粹主义思想史上的重要地位,列宁把他与赫尔岑并列,称为“是民粹主义的创始人”。[2](第22卷,326)俄国民粹主义在其长期的发展演变过程中,形成了各种各样的派别,思想理论是相当庞杂的。但其思想理论的最大公约数,即共同的思想特征,就是崇尚和信仰“人民”(主要指农民和贫苦劳动者),并把“人民”理想化,认为农民是天生的“社会主义者”和“共产主义者”;同时,也把农村公社(或称村社)理想化,企图把通过保存农村公社,发展农民中“固有的”社会主义精神,作为俄国通向社会主义的“基础”和出发点。所以,俄国民粹主义社会政治纲领的核心,是企图通过俄国独特的公社道路,绕过资本主义社会,“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由此可见,超越历史阶段的“直接过渡”,是俄国民粹主义最核心的思想理论特征。
俄国民粹主义之所以要绕过并“超越”资本主义阶段,“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其重要的思想根源,是对资本主义抱有恐惧和厌恶情绪。因为它所代表的农民小生产者的阶级本性,是对资本主义怀有一种恐惧心理:害怕资本主义的机器和“大生产”,威胁到他们的小本经营、“小生产”,害怕资本主义造成的两极分化,使他们风雨飘摇,朝不保夕。
俄国民粹主义思潮在其初生的襁褓之中,就从西欧的空想社会主义中吸取了思想营养,而其思潮本身又把宗法农民的古老村社理想化,认为它包含着一种固有的“社会主义精神”,企图通过这种村社,从小生产一跃而跳到社会主义社会,因此,它也是一种带有空想性质的农民社会主义。
在俄国解放运动的平民知识分子阶段,在其一定的时期内,由于资本主义发展的薄弱,阶级分化尚不充分,无产阶级还在其襁褓中未脱颖出来,民主主义还是一个统一的社会思想潮流。只是经济关系发展到后来,由于阶级的进一步分化,无产阶级的成长,无产阶级社会主义才从统一的民主主义潮流中分离出来。由于这种曾经有过的同源同流共生关系,俄国民粹主义在其发展的不同时期,同无产阶级社会主义的思想体系——马克思主义,有过相互影响。许多民粹派人物都读过马克思、恩格斯的著作,程度不同地接受过马克思主义的影响;同时,在无产阶级的革命队伍中,许多马克思主义者,又都是从农民民主主义者——民粹主义者成长起来,而接受马克思主义的。由于这种交互影响,俄国民粹主义者思想中往往有马克思主义的思想成分,而有些俄国马克思主义者身上,也难免打着民粹主义思想的烙印。
俄国民粹主义曾经历了一个从社会政治思潮发展到社会政治运动,又从社会政治运动发展为政党的历史过程。它以其存在时间之久、活动规模之大、斗争方式之复杂和惊心动魄,在俄国国内外产生了巨大而深远的影响。
俄国民粹主义的影响是多方面的,既有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的一面。就其积极方面来说,它主要在建党思想、革命精神、革命毅力等方面影响了列宁和布尔什维克党。就其消极方面说,既有暴力绝对化倾向,也有同志间不容异见性倾向;既有思想意识的非理性、狂热性特征,也有对文化的极端功利主义特征等等。其消极影响的后果,最集中、最突出地表现在“超阶段”、“直接过渡”的社会主义理论上。
列宁在其思想发展的一定阶段上虽受到过“直接过渡”的影响,但从提出“新经济政策”之时起,就批判了“直接过渡”和“超阶段”理论,同民粹主义思想划清了界限。在1921年的《论粮食税》一文中,列宁指出了俄共队伍中存在着非历史主义的反资本主义、反资产阶级倾向,实际上指的就是这种民粹主义倾向,他说:“‘我们’直到现在还常常爱这样议论:‘资本主义是祸害,社会主义是幸福。’但这种议论是不正确的……同社会主义比较,资本主义是祸害。但同中世纪制度、同小生产、同小生产者涣散性引起的官僚主义比较,资本主义则是幸福。”[4]列宁这些话,包含着反对从小生产绕过资本主义、“直接”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思想。但这种民粹主义的、非历史主义的反资本主义思想情绪,在俄共队伍中却仍然严重存在,它影响着斯大林及其集团,影响着广大党员,导致“直接过渡”的“超阶段”理论,在日后也长期影响了苏联模式的社会主义。
斯大林过早取消列宁的新经济政策,在20世纪20年代末30年代初就开始向资本主义“全面进攻”,在1936年宣布“基本”建成社会主义,在40年代末开始向“共产主义过渡”。赫鲁晓夫在1960年宣布二十年后,即1980年“建成”共产主义。勃列日涅夫则提出“发达社会主义理论”,宣布已经建成“发达社会主义”。从斯大林时期开始,经过赫鲁晓夫,一直到勃列日涅夫时期,苏联社会主义模式的最突出特征之一,就是继承俄国民粹主义的“超阶段”理论,“直接”向社会主义、共产主义“过渡”,这可以说是俄国民粹主义给苏联模式社会主义留下的最突出的特征。
苏联模式的社会主义,实质上是奠基在“超阶段”理论之上的。列宁在1921年提出新经济政策时就强调,我们“不能实现从小生产到社会主义的直接过渡”,而“从小生产过渡到社会主义”,这中间“我们应该利用资本主义(特别是要把它纳入国家资本主义的轨道)作为小生产和社会主义之间的中间环节,作为提高生产力的手段、途径、方法和方式”。[2](第41卷,217)在这里,列宁十分明确地指出,不能进行“直接过渡”,应在小生产和社会主义之间“利用资本主义作为中间环节”。列宁提出新经济政策,实际上就是提倡发展商品货币关系,利用资本主义,“特别是要把它纳入国家资本主义的轨道”,经过相当阶段的发展,以实现向社会主义的过渡。但是,列宁逝世后,新经济政策实际上没有得到认真贯彻执行,更没有经过深化发展,就由斯大林草草收兵,马上实行方针路线的“大转变”,向资本主义“全面进攻”,开始了向社会主义的“直接过渡”。
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苏联实际上还处在小生产的一片汪洋大海之中。而斯大林当时一切政策的出发点,却是从落后的“小生产”向社会主义“直接过渡”,“超越阶段”地走向社会主义。从1929年“大转变”开始,苏联在两到三年间通过强制高压手段,实现了“全盘集体化”;与此同时,对新经济政策时期出现的私营工商业统统收归国有,实行了全面的社会主义改造,在短短几年间就建立了单一公有制的社会主义经济。在进行经济方面的社会主义改造、消灭资产阶级的同时,也提出一举消灭“小生产”及小资产阶级的方针。原本按照历史上一般的发展规律,是小生产要通过商品经济的相当发展,由小生产逐渐变成“大生产”,大生产再经过一定阶段的发展,才比较容易向社会所有制或公有制过渡。要求从“小生产”一跃而变成“大生产”、单一公有制,显然是超越历史发展阶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