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3年冬天的一个夜晚,江西省兴国县长冈乡合富村的一个江姓的贫苦家庭里, 降生了一个男婴,父亲希望孩子长大后与人为善,忠厚传家,于是取名江善忠。江善忠从小性格开朗,聪明好学,但在当时的社会制度下,不可能给这位希望忠厚传家的江善忠提供条件,7岁的他便给地主放牛,9岁开始读书,只读了一年半就辍学了,11岁即跟着父亲挑铁砂、卖苦力,受尽了饥饿和苦累的折磨。
在陈奇涵、胡灿等影响下,15岁的江善忠秘密加入了农会。1928年初,赣西南的万安、吉安、南康、于都等地先后爆发了声势浩大的农民武装暴动,极大地鼓舞了兴国的革命群众。特别是吉安、东固、延福等地暴动后建立起来的工农革命军第七、第九纵队(后合编为江西红军独立第二团),经常在兴国东北部活动;于都桥头暴动后建立起来的工农革命军第十五纵队,也在兴国县境内频繁活动。它们成为兴国革命斗争的坚强后盾。
1928年4月,东固工农革命军第七纵队党代表曾炳春率队来到兴国,在长冈乡的冰心洞召开了中共兴国区委扩大会议,讨论了八七会议决议,并决定在兴国举行武装暴动,江善忠参加了这次重要会议。
冰心洞会议后,兴国先后爆发了崇贤农民暴动和鼎龙暴动。崇贤、鼎龙暴动的胜利,打击了反动势力的嚣张气焰,鼓舞了群众的斗争勇气。中共兴国区委根据这一情况,于10月初召开了全县党团活动分子会议,决定趁机借助江西红军独立第二团和于都红军第十五纵队的力量,帮助解放兴国县城。
12月19日下午, 江西红军独立第二团20多名战士身穿便衣,与中共兴国区委派出的交通员萧华接头,萧华把便衣战士悄悄带进县城,隐蔽在东街肖屋村内,准备在暴动时里应外合。19日深夜,红军便衣战士悄悄地夺取了县城东门和武塘桥,红二团、第十五纵队和地方暴动队伍在城东的榔木乡会合后,在敌人毫无戒备的情况下,从武塘桥进城,向驻扎在城北五里亭的靖卫团进攻。靖卫团猝不及防,乱糟糟地往赣州方向逃窜。县长黄健从梦中惊醒,也乘着黑夜,连信印都未带上,匆匆窜向西门,往埠头桐溪方向落荒而逃。这天晚上,萧华、蔡馥生、王太海、江善忠等一批青年团员则在城内反动分子住处的门框上画上记号,第二天一早,暴动队伍便按图索骥,在全城搜捕反动分子。由于江善忠斗争坚决勇敢,次年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先后担任合富乡苏维埃政府主席、上社区苏维埃政府裁判部长、兴国县苏维埃政府裁判部长、江西省苏维埃政府裁判部长等职。
苏区时期的裁判部,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中国革命史上最早的人民司法审判机关。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最高法庭、最高法院,与苏区各级地方裁判部和革命法庭,形成了四级审判机关、两审终审制的苏维埃红色司法制度,是工农民主专政的机器。它的主要职责是打击敌人和反革命活动,维护广大工农兵劳苦群众的利益,维护新生的红色革命政权。身为裁判部长的江善忠,集侦查、控告、审判职权于一身,对外镇压敌人和反革命分子,对内肃清叛徒和内奸,责任十分重大。为此,江善忠加强学习,认真贯彻执行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于1932年6月9日颁布的《裁判部的暂行组织与裁判条例》和1933年5月30日中央司法人民委员部颁布的《对裁判机关工作的指示》。他坚持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并公开审判案件,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一律以公开方式进行,允许群众和团体旁听和发言,以保障审判工作的公正性;坚持实事求是,实行教育、感化、改造相结合的原则;坚持重调查、重证据,走群众路线的司法方法。为了搞好审判工作,江善忠总是夜以继日,不辞劳苦,深入乡村,广泛深入地了解县情、乡情、村情、民情民俗,了解群众的思想、工作、生活和困难等,为我们党“实事求是”“司法为民”思想路线的形成、发展起了重要作用,并为以后的审判机关干部树立了良好的榜样。1932年8月13日,瑞金县河背街杨嘉才逼奸侄儿媳赵来开未成,遂将赵杀死,并分尸数块煮熟,次日凌晨挑去埋时被群众发现抓获。根据群众揭发和全县各区乡妇女代表的强烈要求,瑞金县裁判部将杀人犯杨嘉才判处死刑,江西省裁判部及时批准,立即枪决。
1930年,“左”倾机会主义者在党内军内和地方政府大抓大捕所谓的“AB团”分子,搞得人心惶惶,导致发生了“富田事变”,后来肃反扩大化愈演愈烈。1931年冬肃反扩大化波及兴国,发生了震惊一时的“东江事件”:新来的县委书记仅凭一纸控告信,便指派新上任的县苏主席、肃反委员会主任和秘书带领一个排的武装人员,赶到东村乡锅口,把区政府包围起来,将正在开会的东村、洛江两个区乡干部共36人统统捆绑关押,指控为“AB团”。审讯人员诱供说:“你承认AB团就不杀,不承认就统统杀头。”并逐个严刑拷打。于是激起了公愤,东村圩上千名群众手持扁担锄头把肃反人员包围起来,高喊:“不准把人带走!”此时,担任县苏政府裁判部长的江善忠得知这一情况后,深感事态严重:一方面县委书记和县苏主席是自己的上级,不好硬顶;另一方面如不制止,后果不堪设想。于是他飞马奔到时任江西省苏主席的曾山处汇报。曾山听完江善忠的汇报后,当即打电话命令县苏主席立即放人,并严肃指出:“这些工农出身的干部在群众中享有很高的威信,凭什么讲他们是AB团?肃反如此不重证据,只凭口供,乱捕乱杀,岂不乱了自己,这还了得!”由于江善忠的谨慎和曾山的直接干预,中共兴国县委和县苏政府迅速纠正了肃反扩大化的倾向,这场突如其来的事件才得以平息,东村、洛江两个区的干部才从肃反的噩梦中解脱出来。事后,这些获救的干部无不感激地说,他们的命是曾主席和江部长救回来的!
中央红军转移后,兴国县又沦入反动派统治,凶残的敌人对根据地群众进行血腥报复,乡乡“清剿”,村村搜捕。面对险恶的形势,江善忠带领保卫队进山打游击。他经常带人在深夜潜入反动分子家中,将敌人就地正法,曾在一夜之间处决了19名反动分子和内奸,狠狠打击了敌人的嚣张气焰。敌人对江善忠恨之入骨,悬赏500大洋要他的人头,但是江善忠机智勇敢,巧妙地与敌人周旋,反动分子始终未能得逞。
1934年11月,江西省委代理书记曾山指示江善忠,接收安置一批伤员,并就地坚持游击斗争。江善忠秘密潜回家乡,联系失散同志,组织了一支十几人的游击队,在一天深夜将20多名伤员转移安置在石门寨冰心洞。
冰心洞位于兴国城东北7公里的长冈乡和鼎龙乡交界处。沿溪继续上行一里,经一段石崖上凿出的栈道,突见两个山寨,左边为角石寨,右边为石门寨。角石寨崖高窟阔,半圆形的寨墙,长约五六十米,高过两米,厚约一米,人在墙上可利用垛口射击。寨内有千余平方米大的空间,曾用土墙隔成几十间屋。角石寨旁有一石缝,宽仅一米,循五六十米高的石磴,可攀至崖顶眺望兴国县城动静,系当年山寨的哨位。石门寨沿一条之字形小道曲折上行,大小略逊于角石寨。海拔461米的灵山主峰,四周皆奇峰幽谷:香炉峰四周绝壁,峰顶平旷,有座曾居数百人的黄狗寨;石峰山势峭拔,峰顶一簇松林;鼓峰浑圆矮墩;象鼻峰眉目清楚,长鼻和嘴唇间正好一道裂缝。正所谓灵山峰峰有窟,窟窟有寨,是较好的养伤藏身之处。江善忠和几名队员守在山下的一个岩洞里,常乔装进城采购粮食和药品。这期间,江善忠还经常带领队员下山袭扰敌人。
1934年底的一天上午,江善忠接到地下交通员报告,因叛徒出卖,敌人已得知石门寨藏有红军伤员,大批人马正往这里开来。说话间,村口已响起枪声,放哨的游击队员已和敌人交上火。情况万分紧急!此时江善忠有两条路可以选择:向右进山和伤员会合,再向深山转移,可是时间已来不及,胜算几乎为零;向左把敌人引开,为伤员转移赢得时间,但他非常清楚,左边的路通往棒槌峰,那里是绝路,三面是悬崖峭壁。江善忠没有犹豫,他让交通员迅速上山通知伤员转移,自己提着双枪迎向敌人,边打边往左撤,把敌人引向棒槌石。
棒槌石在两座石峰间,突兀如棒。江善忠利用岩石作掩护,瞄准敌人射击,连续击毙七八个敌人。子弹打光了,他攀上山顶用石头往下砸,砸得敌人哇哇直叫,不敢再上前一步。很快,山顶上能搬动的石头也都砸光了。敌人喊话要他投降,只要交出红军伤员和游击队的下落,就给他自由,还可以拿到赏金。江善忠大声呵斥:“想要我出卖共产党,你们休想!”说完他脱下身上的灰布褂子,咬破手指在前襟写下两行血书:死到阴间不反水,保护共产党万万年!他穿上衣服,站在一块巨大的岩石上面对敌人,说:“共产党员是杀不尽的,胜利属于共产党!”说完,便纵身跳下山崖,年仅28岁。
28岁,风华正茂的年纪,年轻的江善忠却将生命早早在这里划上了句点。是什么样的力量使他能够如此无所畏惧、视死如归?是理想信念的力量。理想与信念伟大得如星空宇宙,又具体得如秋叶春草。在血与火、灵与肉、生与死的考验中,江善忠选择了将年轻的生命献给自己的理想。青山有幸埋忠骨。“死到阴间不反水,保护共产党万万年”,这铮铮的誓言永远烙印在每一个兴国儿女的心里!
(撰稿姚玉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