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政治学视野中的中国农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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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中国政治发展与农民问题(3)

1.农民制度化政治参与是农村社会稳定的基石

邓小平指出:“中国有80%的人口住在农村,中国稳定不稳定,首先要看这80%的稳定不稳定。城市搞得再漂亮,没有农村这一稳定的基础是不行的。”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65页.“中国的问题,压倒一切的是稳定。”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284页.一个社会政治参与的制度化程度越高,政治参与带来的政治稳定程度越高;反之,政治参与的制度化程度愈低,政治不稳定程度愈高。亨廷顿.变革社会中的政治秩序[M].北京:华夏出版社1988年,第56页.中国的特殊国情,决定了农村稳定在全局稳定中的特殊意义,只有农村稳定,才会有全国大局的稳定。顺利解决农村一系列的问题必须让农民自主地参与管理,选举并监督干部,参与村务决策。邓小平认为:“把权力下放给基层和人民,在农村就是下放给农民,就是最大的民主。”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252页.一个时期,农村非制度化政治参与十分普遍,尤其是农民手段性参与、群体上访、暴力参与较为普遍。制度化为特征的参与机制不仅构成了对村干部决策的有力监督,增加了村务决策的可靠性,而且还可以平衡村务决策的受益范围,使村庄范围内的决策可以照顾全体村民多方面的利益,从而减少村民对村务决策的不满意,缓解各种矛盾,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的能动性,促进农村的发展。

2.农民制度化政治参与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化的体现

在1844年,马克思在《关于现代国家的著作的计划草稿》一文中,提出了政治文明的范畴。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马克思指出文明的结构应分为三部分即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为了适应民主法制建设的要求,顺应时代的发展,江泽民在中国共产党文献中提出了政治文明,并逐步形成科学概念。2001年1月10日,江泽民在全国宣传部长会议上提出:“法治属于政治建设,属于政治文明,德治属于思想建设,属于精神文明。”江泽民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专题摘要〉[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2年,第337页.首次使用政治文明的概念。在2002年的“5·31”重要讲话中明确提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十五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2416页.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核心和精髓就是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保证广大人民当家作主的理想目标得以实现。亨廷顿在其名著《变革社会中的政治秩序》中指出,“在现代国家,政治参与扩大的一个主要转折点就是农村民众开始介入国家政治”。中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新的基础有赖于农民的政治参与,尤其是制度化政治参与。其一是因为农民制度化政治参与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标志。一般来讲,现代民主政治的发展过程就是政治参与不断扩大的过程,一个国家公民的政治参与程度和水平越高,则这个国家的民主程度和政治发展程度就越高。提高公民政治参与的理智性、有序性和有效性,就能推进政治文明的发展,提高政治的制度化水平。因为一个国家政治文明取得了根本性的建设和发展,不仅意味着政治群体的政治意识增强,而且意味着该国的政治制度化水平的提高。在这样一个社会里,公民政治参与的一切行为必然是理性的、规范的、有序的。由于中国的基本国情之一就是农民人口占绝大多数,他们政治参与程度和水平几乎决定着中国整个国家政治参与的程度和水平。没有中国农民政治参与程度和水平的提高,中国整体的政治参与程度和水平的提高是难以想象的,所以当前中国农民政治参与的增多,标志着中国政治发展程度的进步。其二是因为农民制度化政治参与是实现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基本途径。中国的民主不是内生的,而是作为一种外来的现代化因素被引入,仅引入还不够,还必须使民主在中国的社会中生长和运作起来。农民制度化政治参与能够进行有效的民主实践,使民主具有更强的生长点,无疑也实现了政治文明的发展。尤其是农民制度化政治参与是基层民主的一部分,它具有良好的“辐射效应”。能够有效的辐射和影响到其他领域民主的发展,从而拓展民主发展的社会空间,促进政治文明的发展。

3.农民制度化政治参与有助于促进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

在中国,农村政治对经济基础具有以往社会所无法达到的积极的、巨大的能动作用,它不仅要维护、巩固集体所有制的经济基础,而且又促进社会主义的上层建筑在农村逐步完善起来,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必要的保证。扩大基层民主,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不仅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广大农民群众的迫切要求。通过农村基层民主的不断扩大,不仅可以增强广大农民当家作主的主人翁责任感,调动生产积极性,并且可以化解农村社会的各种矛盾,保障农民的正当权益,切实减轻农民的不合理负担,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首先,农民制度化政治参与,可以从根本上解决农村诸多矛盾和问题,为农村经济建设提供稳定的社会环境。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化,农村经济体制的转变,农村各种矛盾和问题更加复杂,这些问题的解决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农民制度化政治参与。基层干部逐步学会了用民主、法制的手段来处理,农民的参政意识、参政行为更合乎社会的要求,这样问题就可以容易得到解决,为经济发展创造了条件。

其次,加强农民制度化政治参与是进一步调动农民积极性,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农民获得经营自主权以后,随之要求获得更多的民主权利,农民制度化政治参与,让村民参与管理和监督,就可以使农民的民主权利得到保证。另外,如何把分散的经营按照新体制的需要重新组建起来,发展大农业,走向大市场,是农村经济发展的一个难题。加强农民制度化政治参与是在新的经营方式下,把农民组织起来的关键,提高农民组织化参与程度有力地推动了经济和其他各项事务的协调发展。

(二)在政治发展中完善中国农民制度化政治参与

中国农民政治参与的扩大标志着中国政治发展的进步,也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重大进步。然而,这种进步的前提是农民的政治参与是有序的、在制度范围之内的行为。目前,中国农村政治参与的制度化建设比较落后,要从根本上保持农村的政治稳定,减少农民的非制度化政治参与,必须实现农民政治参与的制度化和法制化。农民政治参与的制度化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其中既有政治参与制度自身的完善,也有经济、政治、文化等各层面制度环境的建设。

中国现行的政治体制为农民的政治参与提供了基本的制度框架,但其运行机制和程序仍尚待健全。当前农民政治参与中出现的种种问题,特别是非制度化参与,在很大程度上源于农民政治参与制度的缺失与缺陷。因此,要在政治发展中加强农民政治参与的制度建设。既要重视一系列规则的创设,构建科学合理的制度体系,更要营造这些制度根植的基础和运行条件。

首先,依照宪法人民主权的原则继续完善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和管理国家事务的体制,主要包括民意代表机制、政治协调机制、社会监督体制、民意表达体制,为农民政治参与提供制度保障。其次,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全面落实“四个民主”。以村民自治为核心的村民自治制度、村民会议制度、农村财务管理制度、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各种承包合同管理制度、村务公开制度、社会秩序管理制度、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民主评议制度、干部制度、党员干部目标管理制度、村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以及村民委员会、合作经济组织、共青团、妇女、民兵组织建设制度以及村规民约、村民自治章程、村务规范化管理规定等具体的制度,切实保证他们能参与到对关系自己切身利益的事务的管理中。以民主、公开为核心的民主政治制度建设,充分发扬了社会主义民主,体现了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本原则,疏通了农民当家作主、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渠道,使民情、民意能够在决策和管理中得到充分体现,巩固了农民的主人翁地位,强化了农民的社会责任感,加强了对农村干部的监督约束,密切了党群关系。加强农村制度建设使得农村干部能够照章办事,公开办事,“给了群众一个明白,还了自己一个清白”,拓宽了民主渠道,增强了农民参与村级事务管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村级治理中的长官意志,提高了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

其次,健全政治参与体制,建立公平、宽敞的政治参与渠道。农民政治参与的制度化就是在充分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每个公民政治权利的基础上,对农民政治参与的内容、形式和途径,用法律的形式将其固定下来,做到有法可依,依法参与。进一步完善现有的政治参与渠道,健全具体的参与制度,充分吸纳农民的参与活动。加强农民政治参与其他渠道的建设。此外,要充分发挥大众传媒的舆论监督功能,完善和贯彻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复议法律制度,使农民可以直接通过法律手段来保护自身的利益。

(三)在政治发展中建设农民政治参与的政治环境

农民的政治参与并不是一个孤立的行为,会受到诸多外界因素的影响。同样,政治参与机制也不是一个封闭的体系,与外界环境有着密切的关系,如经济基础、政治文化环境。因此,加强农民政治参与的建设,仅仅从政治参与的各项制度入手是不够的,还应当为农民的政治参与行为提供良好的环境。

首先,加快农村经济发展,为农民政治参与奠定物质基础。农村的民主政治建设,作为上层建筑,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在贫穷的基础上不可能建成社会主义的民主政治。农村民主政治是市场经济的产物,是农村社会在由自然经济及其社会权威结构向市场经济及其社会权威结构转变过程中产生的,而农村社会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变过程又是整个社会改革开放转变最慢的部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取得了很大的发展,但发展很不平衡,城乡之间的差距日益拉大。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国家用于乡村文化建设方面的资金十分匮乏,使政治参与的设施建设受到经济实力的限制。农民经济的相对落后,在相当程度上制约着民主政治的健康发展。大力发展农村商品经济,缩小城乡差距和贫富差距,减少因经济发展不平衡所造成的不稳定因素,通过经济的持续发展和市场化程度的不断提高来改善农民政治参与的经济条件。同时,切实落实保障农民的利益各项政策。近年来,中国的税费改革、农村基础教育改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极大的减轻了农民的负担。然而,由于种种原因,国家的诸多惠农政策未能得到完全落实,导致惠农政策资源的流失和政策执行磨损,导致农民非制度化政治参与的大量发生,严重影响了乡村民主政治的发展。因而需要从各个方面着手努力,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保护农民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

其次,要发展社会主义公民文化,营造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社会环境。制度化、规范化的政治参与要求公民有适度的政治热情、积极参与的政治意识、良好的政治素质,这些都属于政治文化的范围。“政治文化构成政治系统成员的心理倾向和主观意识,他们所接受和具备的政治文化指导和决定着他们的行为。”王勤田.现代西方思潮鉴评[M].北京:当代中国出版社,1993年,第104页.在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中,宗法制臣民文化根深蒂固,民主政治意识是非常淡薄的;在广大的民族地区,还有强大的宗教文化,对农牧民的价值选择产生了重要影响。农牧民对政治上层的依附和权利让渡非常突出。在传统的乡村政治中,公民文化发展缓慢,广大农牧民缺乏独立的公民政治人格,政治的盲从性突出。因此,加强农民政治参与的制度化建设,就必须发展与之相适应的社会主义新型政治文化——公民文化,为农民政治参与提供良好的社会氛围。要正确处理好与传统政治文化、西方政治文化的关系,对之进行扬弃,取其精华,弃其糟粕。建设具有自由、平等、法治等观念的新型政治文化,逐渐把中国农民培养成为理性的社会公民,使其树立制度意识、守法观念,具有政治责任感和理智的判断力,从而通过制度化的渠道有效参与政治活动。对农民加强政治教育,使农民具有最基本的政治知识和价值观念。加强政治专业训练,塑造健全的政治人格,使农民具有特定的政治素质和能力。鼓励农民参与政治生活,直接获得政治知识和技能,培养农民自主参与意识。另外,还应大力倡导社会主义主旋律,引导农民的价值取向,引导农民选择真正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时代发展的价值观,使他们对政治系统产生政治认同。

(四)在政治发展中提升村民的民主政治参与能力

第一,提升自治主体的政治法律素质,塑造广大村民的现代民主政治人格。要及时提升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体现出来的“自由”、“平等”、“民主”的理念和精神,培养村民对村庄政治体系的认同感和自己的政治责任感。对村民的政治心理进行正确的规范、控制和引导,过滤、消解可能导致价值冲突的观念性隐患,调适并维持个体参与的方向、强度、平衡性,为个体参与村民自治提供心理上的支持。整合不同层次的政治法律文化资源,形成推动村民自治健康运行的合力。要整合当前乡村不同群体不同结构的政治法律文化,及时引进乡村社会外部的现代政治法律文化资源,发掘和提炼传统政治法律文化中同村民自治制度相融合的资源,增强村民政治行为、政治理性和政治情感的统一性,尽可能减少乡村政治法律文化与村民自治运行发展的不同步性和摩擦性,戴玉琴.政治文化视野下对村民自治发展困境的解读[J].贵州社会科学,2007(6).弥补转轨时期村民产生的心理失落感,为村民自治在乡村的推行提供一个相对稳定的政治法律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