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圣八年,仲淹因言忤太后而离开京师,通判河中府。忠直进谏而不果,言忤太后而被逐,照说仲淹该吸取一点教训的。但事实是这些在仲淹心中似乎全没有留下一点点能让他稍缄口以求自安的影响,他仍然是言之所当言,谏之所当谏。比如天圣八年、明道元年(1032),他在通判河中府、陈州任上,就先后又有两次会言忤朝廷以及刘太后的直言进谏。
天圣八年,朝廷决定大兴土木,修建太乙宫、洪福院。景德间,那一场上降天书的闹剧,曾引来真宗的东封西祀,大兴土木,花了六年的时间,修建了有大小3600多间厅堂屋室,专为收藏天书而盖的玉清昭应宫。当时盛产木材的陕西年年要向汴京供运木材,耗民力,破民产,实在是一场旷日持久的灾难。天圣五年,寿宁观毁于一场火灾,天圣六年,玉清昭应宫也毁于一场雷击引起的大火,全部3600多间宫厅屋室“独长生崇寿殿存”。据《续资治通鉴》卷三十七记载,大火第二天,刘太后召见辅臣,哭着说:“先帝力成此宫,一夕延燔殆尽,犹幸一二小殿存尔”。
时任枢密副使的范雍听出刘太后有重修此宫的意思,立即抗言道:“还不如烧尽了才好!”章献问他何出此言,他回答说:“先朝以此竭天下之力,遽为灰烬,非出人意。如因其所存,又将葺之,则民不堪命,非所以祉天戒也”。同时,宰相王曾、吕夷简“亦助雍言”。因为这一场天火,仁宗曾特派官吏祭告皇陵,并“诏天下不复缮修”。
天圣八年,由于刘太后的坚持,朝廷又要修建太乙宫、洪福院,所需九万四千多根木材又由陕西购进。这自然是仲淹“理或当言”的事情。他自河中府上书朝廷,希望朝廷能取消这一次的大兴土木。他在上书中殷殷言道:“昭应、寿宁,天戒不远。今又侈土木,破民产,非所以顺民心、合天意也。宜罢修寺观,减常岁市木之数,以蠲除积负。”同时,他还奏请朝廷考虑裁并郡县,以改变郡县多,差役繁,使“堪役之家,无所休息”的现状。
范仲淹位卑人微,他的疏奏自然阻止不了太乙宫、洪福等院的兴建。天圣九年(1031)三月,朝廷任命他为太常博士,同时改任陈州通判。陈州就是今天的河南省淮阳县。
范仲淹身居陈州,在亲躬民政、财政、户口、赋役、司法诸务中,仍在为朝廷之事操心。当时朝中一些宠幸近臣,如内臣罗崇德、江德明、刘从德(皇太后内侄)之流,皆不经两府甄选,直接出于皇太后手令而晋迁。他忧心忡忡,对这种扰乱朝制的做法,极感不安,遂以唐代中宗时安乐公主、长宁公主、上官婉儿等人倚仗权势,纳贿卖官之事为例,写成奏疏,上报朝廷。
在唐中宗、睿宗时期,韦后、安乐公主、长宁公主等人贪污受贿,公开卖官鬻爵,违反正常任官制度,为人谋官。不管是屠夫酒肆之徒,还是奴婢之流,只要送上30万钱,就能绕开组织部门的考察,直接得到由皇帝亲笔敕书任命的官位。由于这种敕书是斜封着交付中书省的,所以这类官员被人们称为“斜封官”。而且,其上所书“敕”字用墨笔(与中书省黄纸朱笔正封的敕命不一样),故名“墨敕斜封”。当时的“斜封官”都是不通过中书省、门下省而由皇帝直接任命,两省长官都不敢过问,只是将任命文件向有关部门传达而已。
墨敕斜封官的授官方式导致朝政混乱,遭到部分官员的强烈反对。但直到唐玄宗登基之后,才在姚崇等的协助下,罢免了中宗以来的斜封官,并规定此后不得以此法任官,从而结束了长期以来冗官滥吏充斥的局面。
范仲淹的奏疏正是以古鉴今,言辞激烈。这也许是他近年来疏奏中最为尖刻的一份了。据宫中太监刘承规透露:皇太后看完这份疏奏,怒不可遏,拍案而吼:“范仲淹遭遣外任,不知悔改,越级言事更为猖狂无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