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投资理财明明白白看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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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背后的故事——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日益复杂

自A股市场有“市”以来,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经历了由无到有的过程,因为在上世纪90年代初期,上市公司基本上整体上市,不存在着明显的关联交易。但由于上市公司的整体上市存在着辅业资产盈利能力不强而拖累上市公司业绩的问题,因此,在1994年之后,相关部门力推主体上市,即辅业资产留在集团公司里面,而主业资产则打包成股份公司,由此就带来了一系列的关联交易。

随着上市公司数量的增多以及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复杂化,关联交易也是五花八门,关联交易的目的也逐渐由单纯的保牌到转移利润,甚至是侵害中小股东的利益。而伴随着目的的增多,相应的关联交易手法日益复杂起来,比如说上市公司收购大股东的资产,由于参与各方对资产的包装,使得一批劣质资产或姿色一般的资产以高价卖给上市公司,这无疑侵犯了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披露规则日趋严格

比如说在2004年报中,监管部门在前些年强制披露关联交易的基础上,又有了新的披露规定,力图关联交易的公开性。这主要体现在下列三个方面:

一是降低了披露门槛。对于某一关联方,需披露关联交易详细情况的标准由报告期内累计关联交易总额高于3000万元或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5%以上或占本年度净利润的10%以上变更为报告期内累计关联交易总额高于3000万元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5%以上。

二是增加要求披露上市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情况。因为在目前上市公司经营过程中,往往会出现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共同投资的情况,而且往往采取的是大股东以实物资产或者土地出资,上市公司则是以货币出资,如果大股东的实物资产或土地资产评估过高,无疑会侵犯上市公司以及中小流通股东的利益。

三是增加要求披露关联销售和关联采购的交易金额及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这在日前公布的恒丰纸业2004年报中体现得较为明显,这不仅仅体现在关联交易明细的详细披露上,而且还体现在关联交易的年度对比上,这样能够让投资者较为清晰地了解到关联交易的年度增减,以便从关联交易的变化中推断关联交易会否对公司以及中小股东产生侵害。

由此可见,在2004年报中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制度已经有了很大进步,但毕竟信息披露制度属于提前防范,因此往往滞后于层出不穷的关联交易。

比如说在近一两年来,关联交易出现了非关联化的趋势,也就是说,表面看来,交易方不是关联方,但由于利益的驱动,却促使了非关联方变成了关联方。这在ST春都的重组过程中就显得极为明显,因为ST春都当年正是靠将原大股东春都集团抵债资产转手卖给河南建投、华美科技共同委托的第三者(由此两公司提供资金),形成交易价差1632万元。由于购买资产的第三者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关联方,从而上述交易价差形成利润而没有作为资本公积入账,才有了盈利。但是,明眼人仍然可以揣摩出此第三者并不是“活雷锋”,仍然属于实质性的关联性交易。因此,在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上可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披露原则。

因此,关联方的交易是我们看年报时应特别关注的,你在其他报表里是看不出来的,但年报里面是有披露的,我们要仔细分析公司经营业绩里面到底有多少是非关联的业绩。关联方分销售和采购两块,在我们报告摘要里面有一个表,采购多少、销售多少。关联销售和主营业务是第一项比例,看比例有多大。如果一家公司主要的销售收入50%以上全是靠一家公司,靠大股东或者一家子公司,如果卖给市场上其他非关联方不太好卖,卖给子公司如果集中度太高的话,关联风险就很大。如果一家公司靠一两家来左右命运肯定是不正常的,这不是市场经济风险发散应有的基础。对公司的持续经营发展存在着很大的弊端。

三、何为关联交易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是指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购买或销售商品;

2.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3.提供或接受劳务;

4.代理;

5.租赁;

6.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

7.担保;

8.管理方面的合同;

9.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10.许可协议;

11.赠予;

12.债务重组;

13.非货币性交易;

14.关联双方共同投资;

15.交易所认为应当属于关联交易的其他事项。

如果从形式上去看关联交易,则有很多种不同的类型,从产品购销到债务重组都是关联交易,但从实质上去看关联交易,则可以看到,关联交易就是上市公司和他们的关联人之间进行的资源和义务转移。通俗地说,包括正常的产品购销、往来账务以及债务重组等,这些上市公司和关联人之间的往来都是关联交易。

四、谁是上市公司的关联人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市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和潜在关联人。

第一,关联法人包括:

(1)直接或间接地控制上市公司,以及与上市公司同受某一企业控制的法人(包括但不限于母公司、子公司、与上市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

(2)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第二,关联自然人包括:

(1)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个人股东;

(2)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上述人士的亲属,包括:

①父母;

②配偶;

③兄弟姐妹;

④年满18周岁的子女;

⑤配偶的父母、子女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

第三,潜在关联人。

潜在关联人是指因与上市公司关联法人签署协议或作出安排,在协议生效后符合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的条件的人。

由于关联人的界定是以关联关系存在的实质性条件为判断依据的,所以关联人的范围非常广。除直接控制关系外,关联法人中还包括了间接控制方和被间接控制方。举个例子说,上市公司母公司的母公司也是上市公司的关联人,而同受母公司的母公司控制的企业也是上市公司的关联人。这里,可以用亲戚关系来比喻上市公司的关联人,无论直系亲属(母公司和子公司),还是旁系亲属(被母公司控股的其他企业),甚至是远亲(关联自然人控制的企业),都是有血缘关系的人,对于上市公司而言,只要是从与其同一个控制人(法人或自然人)中发展出来的企业都是他们的关联人。

五、上市公司年报中可以在哪几个部分找到关联交易的信息

上市公司年报中,关联交易及关联方的披露主要在如下部分:

1.年报第三部分,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此部分中有上市公司主要股东的名单,大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就是上市公司的关联人;

2.年报的第五部分:董事会报告,其中有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名单,他们是上市公司的关联人,他们控制的企业也是上市公司的关联人。

3.年报的第七部分:重要事项,其中有重大关联交易事项,该部分对公司的重大关联交易有详细描述。

4.年报的第八部分:财务报告,财务报告中的财务报表附注中有专门的关联方及关联交易部分,在该部分中有所有的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会计资料。

在其他部分,也可能有有关关联交易的信息,比如第七部分重要事项中对重大资产出售和收购的披露中就可能有关联交易的资料。

六、关联交易的种类

关联交易形式主要有资产交易、资金融通、担保和购销等四类。

1.资产交易

资产交易既包括个别实物资产的(如具体的设备)买卖、股权及期权的买卖,也包括整个企业之间的购并。这类交易是关联方交易最突出的类型,因为它涉及的金额多,时间长,业务复杂而且牵连的对象很多。

2.资金融通

上市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融通是双向的,既有上市公司向关联方提供资金,也有关联方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不过,上市公司向关联方提供资金在资金融通中占主要比例。

对资金融通的披露分四类:

①上市公司向关联方提供贷款,并按同期银行利率收取资金占用费。有6家上市公司披露了这一关联交易行为。这一类别相对简单,信息也比较清楚,报表阅读者可以从中看到贷款金额、贷款利率对上市公司财务的影响状况。

只说明资金占用金额,不提供按何种利息收费,或者只有利息收取的数额没有贷款发放数,或者只是列示贷款利率而未与同期银行利率作出比较。

②各种贷垫款项,未提及资金占用费。这一类信息包含的内容多而且比较隐蔽。不少上市公司年报都存在这类模糊的信息。它们的报表中有一些账户十分突出,如其他应收款、应收账款等。这些账户数额巨大,关联方在其中占的比例也大但几乎所有上市公司最多只是提及关联方所占比例,而未提及用途。

③接受及提供担保。担保事项在上市公司中十分普遍,从整体来看,上市公司向关联方提供担保比接受担保的金额要大得多。

④购销。与关联方进行购销是日常经营业务的一种,大部分的上市公司都存在这一业务。共有323家上市公司在重大关联交易中披露了与关联方存在购销业务,事实上,很多上市公司的关联方是上市公司的主要客户,有的上市公司甚至所有的购销业务都发生在关联企业间。在披露关联方购销信息中,引人注目的是其披露的定价方式。

在资产交易中,往往是上市公司获得巨大收益,关联方(主要是母公司或集团公司)通过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交易把大量优质资产注入上市公司;关联方把上市公司当摇钱树,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利用上市公司资信取得贷款成为一个普遍现象,购销过程中影响利润的定价方式非常模糊。正因为如此,我们认为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存在操纵利润、不等价交换以及转移利润的行为特征。

七、如何从年报中分析关联交易

前面已经提供了关联人和关联交易的线索,在具体拿到一份上市公司的年报时,我们还要综合地处理这些资料,以分析出有用的信息。

1.关于关联应收应付款的分析

在分析应收应付款的过程中,主要应注意如下几点:

①“重大事项”中关于重大关联交易的资料。此处有较多的关于上市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往来款资料。如沪昌特钢2000年报第七部分“重大事项”中有如下资料:

其他应收款:五钢400万元

预付账款:五钢51132.28万元

应收票据:五钢4500万元

此即为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重大的往来款项目,投资者应予以注意。但是,这里的资料一般只是笼统的,没有详细的列出。

②财务报表附注中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科目的明细资料。在具体科目的明细资料中,一般会指明应收应付项目中是否有5%以上的股东的欠款,而且还有应收应付前五名的资料以及具体的欠款原因等,我们可以从中找到不少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关联关系的信息。

投资者可以在这里得到上市公司与所有关联人之间的应收应付款项情况,其中尤其要关注“其他应收款”项目的内容,看是否有被大股东占用资金的情况。从关联往来的多寡和集中程度也可以看出上市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系,从关联应收应付增减趋势中也可看出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关系的变化。

2.关于上市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购销交易分析

上市公司与关联人之间进行的产品购销在老上市公司中普遍存在,这是由于原有体制下上市的公司大多是从原母公司中剥离出来的,上市公司在日常经营中还与母公司存在较多的产品购销。分析这些交易,必须注意到购销产品定价的合理性、关联购销占上市公司总购销比例,以及因此而产生的上市公司依赖关联人的情况。

分析关联购销,主要可从年报第七部分“重大事项”和财务报表附注中寻找资料。并由此可以分析得出公司对关联人的依赖程度下降的结论。

3.关于上市公司与关联人之间进行的资产股权转让

上市公司与关联人进行的资产股权转让,很多是从创造利润的目的出发的,但也有是进行战略调整的,甚至有大股东从上市公司套取现金的。对于这些关联交易,必须仔细分析,不仅要关注年报中的资料,而且要关注公司发布的临时公告和中介机构的报告。

在上市公司年报中,关于此类关联交易的资料就与上述二类不同,在年报第七部分“重要事项”中可能将关联的资产股权转让作为重大资产转让披露,也可能作为关联交易披露。对于以何种形式披露不是关键,我们只要抓住本质即可。

比如申达股份2000年报第七部分中对资产股权转让分为二个部分披露:一为非关联交易,二则为关联交易。在关联交易中,主要披露了:

①关联方及基本情况介绍

②交易合约的主要内容:签署合约双方的法定名称;合约签署的日期;交易标的(例如申达集团愿将持有的上海第二印染厂20%权益和全资拥有的上海第三制线厂经剥离的所有有效经营资产转让给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以偿还其对申达股份的欠款)交易标的资产状况;交易实施情况。

③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财务影响为:以上关联交易和现金清偿方案实施后,本公司原来无法产生效益的5561万元应收款项变为可产生效益的有效经营资产,在不增加净资产的基础上,不仅减少了原来需要大量计提的坏账准备成本,而且每年约可增加销售收入约6017万元,增加利润约550万元。

④关联交易定价政策为:上述资产转让价格以审计结果为依据,以评估结果为参考,同时考虑到本公司审计结果和净资产值的前后一致性原则,双方同意上海第三制线厂以1999年12月31日和上海第二印染厂以2000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作为定价依据,合计为42351580.40元。

该关联交易获得上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沪国资(2000)217号文批准,截止2000年12月31日上述关联交易金额已完成了67.44%,即本公司已收到了299万元的有效资产和722万元现金,剩余1843万元债务已在2001年1月31日之前用1239万元的二印股权和604万元的现金偿还完毕。

如此,关于上市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资产转让前因后果就了解清楚了,从中也可看出公司的影响。在上市公司的临时公告中,我们可以得到更多的信息,比如中介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独立顾问报告等等。

八、上市公司是如何被掏空,如何从年报中看上市公司的或有负债

在2000年6月证监会发出《关于上市公司为他人提高担保有关问题的通知》之前,上市公司为大股东及其下属企业提高担保是司空见惯的事情。就是在这些担保中,上市公司不断地被掏空。由于公司为他人提高担保,从而可能承担相应的责任,可能必须在将来为被担保方偿付一定的进而,因而这种担保被称为或有负债。如何得到公司的或有负债情况,降低投资风险,是年报分析的重要任务。

在上市公司年报中,关于或有负债的资料可以从如下几个部分得到:年报第七部分“重大事项”,财务报表附注。

以ST棱光为例,ST棱光2000年报第七部分“重大事项”显示:

11.其他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截止到12月31日,本公司对外担保已核准的总额为人民币56933.0589万元、美元159.8万元,具体如下:

公司为大股东担保的数额巨大,可能承担的或有负债已经使得上市公司不堪重负。而公司的审计机构还是对公司被大股东占用资金的情况做出了反应,公司2000年度报告的审计报告是无保留加解释段:此外,我们还注意到,截止2000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其第一大股东恒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金额高达348,576,373.92元。该欠款已得到第一大股东及其子公司的确认,其数额已超过公司的净资产。

同样,财务报表附注中一般会包括或有事项部分,仍以ST棱光为例,其财务报表附注有“9.或有事项”,以及“11.其他重要事项”:

(2)截止到报告日止,公司发生的重大诉讼、仲裁事件。

从上述公司年报中披露的相关资料一般可以得到上市公司为股东及关联人作的担保以及可能承担的责任。在分析年报时,必须对此提高警惕,尽量找出公司可能将承担的债务,并判断其可能性。

证监会在2000年发出的《关于上市公司为他人提高担保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要求上市公司不得为股东及其下属企业和个人提高担保,公司为其他人提高担保必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因此,投资者今后对年报中列示出的担保事项分析时,更多的要看公司为他人担保是否有合理的反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