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权应是单向的,即由上至下。要防止出现逆向,即下属越权的现象。明确职权是每一个企业职员分内之事,“不在其位,不谋其政”,人人都需铭记于心,并切实遵从。
“不在其位,不谋其政”。领导者应如何防范下属的越权行为?面对“越权”,怎样的处理方式最有成效?为此,每一位领导者都应该审慎以待。对于领导而言,所谓权力的失控有两重含义:一是权力授出后,领导对下属没有约束力、控制权了;二是下属在拥有权力以后,不把领导放在眼里,不听命于领导,甚至出现了侵犯领导职权的现象——即越权。下属越权主要有以下现象。
1.先斩后奏。把本不该自己决定的事决定了,然后汇报,迫使领导就范,认为反正木已成舟。
2.斩也不奏。封锁消息,自己说了算。
3.片面反映情况。设好圈子,让领导钻,出了问题,责任由领导承担。这是一种巧妙的越权术,当然也是一种心术不正的越权术。
4.向领导的上级禀报请示,或向多个领导请示,即多头请示。利用其他领导了解下层情况及获取信息的迟滞性,取得间接领导的支持,以“上方宝剑”迫使直接领导就范。
越权就是架空领导,那些本属领导的职权范围的权责,下属设法以某种手段行使了,而下属又不具备领导的职务,因此他不能负责。所以,越权的危害是非常明显的。越权既损害了直接领导的威信,又容易使工作脱离既定轨道,产生失误。
职权统一、不错位是企业管理的一大原则。下属的越权却与之背道而驰,常常表现为擅作主张、横加干涉或越俎代庖等,不仅是对管理者的一种不尊重,而且还可能会让管理者的权力被架空,从而引发管理不力,甚至混乱等。合理放权是防范越权的基础。
如何防范下属的越权?应实行“两步走”战略。第一步在于领导者放权时要摆正摆平,增加透明度,避免因分配不公引发下属的不平衡心理。放权重在职、权、责的三位一体,并要制定出相应的实施细则,对号入座、不偏不倚、各司其职、各拥其权、各负其责。
如果下属心存疑惑,领导也需公开解疑,做到光明磊落,避免引起其他下属的猜忌、议论和指指点点。也避免某些下属因为心存不满而故意做出“越位”、“越权”等行为。第二步在于放权后加强监管力度。重在分析和掌握下属的个性心理和动向,对其工作能力、工作绩效和工作态度等方面做出合理的评估,力求达到多方的协调,这也是规避越权的有效方式。
要区别对待下属的越权。尽管防范再三,下属还是会做出一些越权行为,对此管理者也要个体分析、冷静处理,不应简单地批评和处罚,草率而定。首先应分析,作为管理者的工作是否已真正到位,有没有因为某些疏忽给下属可乘之机。其次,应找准下属越权的动机所在,是利欲熏心、恣意妄为,还是出于公心、过失所在,应予区别对待。对前一种动机则不可饶恕,需杀一儆百,以加强管理的力度,维护管理者的权威;对后一种动机也不可既往不咎,而应酌情处理,根据越权造成的危害程度,让下属承担起相应的责任。
应当承认,如果下属确实是出于工作责任感和进取意识而做出了某些职权范围之外的举动,其精神可嘉,比起某些得过且过、明哲保身的人,显然有其可贵之处。因此,领导需予以理解,但也不必大加赞扬,毕竟其越权已成事实,且已构成某些不妥或危害。明智的做法在于用行动表明自己的立场,如果下属的才能确实已大大超出其职位的要求,确实需要一个更广阔的发展平台,领导者就需要采取公正态度,予以适当调整,以发挥下属的才干。这样既做到了公正公平,又整合了企业人力资源。作为下属,也会为领导者的无私、体贴和远见卓识所感动,更会领悟到以后的工作该怎样做才不负领导的良苦用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