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中的生态问题思考
关志钢黄频
进入新世纪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最令世人注目的思想飞跃,莫过于中共十六大,特别是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以来有关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战略目标的提出。科学发展观以及“和谐社会”作为价值追求和社会发展指标体系通过党的重要会议正式提出,这在中国共产党历史上还是第一次,它集中反映了当代中国共产党人对人类文明发展和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新认识,反映了党在新的时代条件下执政能力的新提高,为今后中国经济与社会的健康、快速发展绘制了美好蓝图。
这种认识深化和能力提高,对马克思主义理论发展和整个世界社会主义运动意义重大。下面试就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中必然面对的发展、尤其是生态问题谈几点认识,求教于学界同仁。
众所周知,十六届四中全会和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专题研讨班上,胡锦涛总书记曾就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作了高度概括,指出:“我们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应体现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很显然,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之构建,涉及面很广,是一项复杂艰巨的社会系统工程。其中积极营造人与人之间和谐相处的良好社会环境固然重要,真正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发展蓝图更为关键。因为后者所要面对和解决的,是由于生态环境的日趋恶化导致的人类生存危机,这也是当前我国和谐社会构建中所面临的颇为严峻的不和谐因素。
笔者之所以突出强调生态问题的理论思考,是鉴于目前无论各级地方政府、舆论界还是普通社会公众,对于党中央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构想、关志钢,深圳大学社会科学部教授;黄频,深圳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在读硕士生。
理解及宣传上似乎有一种偏向,即注意力比较多地集中在人际和谐方面,对于人与自然的矛盾关系相对关注不够。这或许是因为当前我国社会转型期中,人际关系的不和谐因素比较外露,矛盾易于激化,但更主要的恐怕还是长期以来发展观方面的某些认识误区。
近代以来世界各国的工业化道路,有一条清晰的发展轨迹,即经济增长几乎都是靠资源(其中不可再生资源占有很大比重)的高消耗来支持的,由此导致全球性生态环境的日趋恶化。本质上,生态问题是发展中产生的问题,而发展中的问题理应通过发展来解决。但人类社会发展历史告诉我们,任何一个国家和地区,其社会发展要能健康与可持续,首先需要科学、正确的发展观的理论指导。这种发展观不仅要解决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社会基本矛盾,提供人际关系和谐发展的理想模式,同时需要给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可持续发展答案。
说到发展,这是人类有史以来始终面对的永恒主题,发展也是当今世界各个国家备受困扰的全球性话题。从古石器时期、农业文明时期、工业文明时期到今天生命及信息技术等高科技飞速发展的经济全球化时代,发展这一历来给人类物质、文化生活改善以巨大推动的社会进步因素,却越来越使人类感受到生存与繁衍的沉重压力—一方面是各种自然资源的日益匮乏、人类生存环境的逐渐恶化、地球生态的严重破坏,一方面是现代化、城市化过程中出现的人口膨胀、农村劳动力过剩、城乡大面积失业和一定程度的粮食短缺,其后果之严重是我们人类始料未及的。如果说,迄今为止人类历史发展长河的绝大多数时间里,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矛盾的话,那么,当今世界,随着生产力、科学技术的高度发达,社会财富的极大丰富,自然资源的过度、肆意开发以及与此相伴的严重生态危机,人与自然的矛盾越来越构成新的社会基本矛盾。同样,当今世界的时代主题,除了传统的“和平与发展”外,还要增加“人类生存”一项。
在人类文明进程中的不同发展阶段,不同国家、民族和地域,不同的社会利益群体,对于发展的本质、目的、内涵、要求、衡量发展程度的指标体系等一系列有关发展的总体看法和根本观点,认识和见解方面历来存有歧义。有什么样的发展观,就有什么样的发展道路、发展模式和发展战略,从而对发展的实践及其后果产生根本性和全局性的重大影响。对于人与自然必须和谐相处,人类社会发展必须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道路,人们达成共识似乎并不困难,毕竟生态环境已经给予人类足够的报复和惩罚。但现实社会生活中,无论西方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和地区,都还没能真正走出“先污染、后治理,先破坏、后保护”以及毫无节制地掠夺原本属于子孙后代的自然资源的发展困境。
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且由来已久,而其中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理论上有关社会发展中人与自然关系认识的失误。
总体而言,无论较早迈入近代化、现代化的西方工业发达国家,还是其他欠发达的发展中国家,在发展问题上,认识与实践都曾长期存在误区,其中最大的弊端和失误莫过于:第一,将“发展”简单等同于财富“增长”,片面追求GDP的高增长率以及超出必要生存需要的优裕生活和物质享受,忽视或否认增长有极限,否认地球资源的不可替代性,以及由此必然导致的以牺牲环境和生态为代价追求经济发展的高增长;第二,在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上,执拗于人类中心主义与自然中心主义的绝对对立,满足乃至陶醉于从人类自身利益出发,对自然进行无穷尽的索取,不是视人类为自然的一部分,至少作为人类与之和谐相处的对象,而是将自然作为可供人类“统治”和“支配”的对象,实际上颠倒和混淆了宇宙体系中人与自然的主客体关系。
以中国而论,在1949年共和国成立后的长时间里,由于“左”的错误干扰和发展观的偏差,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曾经走过很大一段弯路。尤其是“大跃进”
和人民公社化运动期间,为了尽早改变国家一穷二白的落后面貌,人们在“向自然开战”、“人定胜天”、“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等错误口号鼓动下,盲目追求对大自然的所谓“征服”,留下许多迄今难以治愈的后遗症,经济增长方式长期呈现为“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不协调、难循环、低效率”的特征,发展缺乏可持续性,资源、环境、生态形势相当严峻。
有数据显示,作为一个拥有13亿人口的大国,我国目前人均耕地面积仅有1.41亩,不到世界人均水平的40%;人均占有森林面积0.132公顷,只有世界平均水平的约1/4;人均淡水资源占有量也刚刚达到世界平均水平的1/4;石油、天然气人均占有储量分别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1%和4.5%;煤炭、铁矿石、铜、铝矿等多种重要矿产资源同世界平均占有水平都有很大差距。也就是说,我国既是资源大国,又是资源人均占有的贫国,资源压力矛盾突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与社会发展面貌一新,成就举世瞩目,人均GDP连年保持高位增长,堪称当今世界发展速度最快的国家。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在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的同时,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却居高不下,能源消耗总量方面,我们已经位居世界第二,GDP总量中差不多有大约18%是以资源和环境的“透支”
即代际欠账、剥夺子孙后代生存权利为代价的。以2004年为例,当年中国对世界经济的总贡献是4.3%,可同时我们却消耗了全球30%的煤炭、27%的钢铁、25%的铝材和40%的水泥。而这样一种高消耗式的粗放经济模式,未来一个时期还难以真正扭转和遏制。
生态环境方面,目前我国沙土流失面积已经达到356万平方公里左右,约占国土面积的37.4%;沙化土地面积为168.9万平方公里,占全国总面积的17.6%;2000年,二氧化硫排放量1995万吨,居世界首位。另外,有1/3国土面积遭受酸雨影响,江河湖海普遍遭受污染,而大气污染造成的损失已占到了国家GDP的3%~7%。其他像工业废水、生活垃圾、固体废物等排放情况十分严重,人与自然之间很不和谐,经济增长乃至国人消费方式亟待转换。
正是基于上述环境与生态方面日趋加重的危机和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在集思广益的基础上慎重出台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指出:“我国土地、淡水、能源、矿产资源和环境状况对经济发展已构成严重制约”,因此,必须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要把节约资源作为基本国策,发展循环经济,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资源、环境和生态问题引起国际社会关注,是20世纪60年代以后的事情。
人们不会忘记,30年代到60年代期间,曾经发生比利时马斯河谷烟雾事件、美国多诺拉烟雾事件、美国洛杉矶光化学污染事件、伦敦烟雾事件、日本米糠油事件等“八大公害事件”为标志的全球性环境污染灾难,把近代以来工业文明对全球生态环境的巨大危害凸现出来。其中光是1952年12月的伦敦烟雾事件,就造成了4000余人死亡的严重后果。环境的持续恶化使人类从工业文明的美梦中惊醒。人们逐渐开始意识到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