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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包容性发展理论基础与重大利益协调路径的框架性研究(1)

周小亮

一、包容性发展研究的演进分析

(一)包容性增长理念的由来

自20世纪中期以来,增长理念也经历了从单纯强调增长、基础广泛的增长、“对穷人友善的增长”以及包容性增长的演进。20世纪中期兴起的“涓滴假说”,认为贫困减除应立足于谋求实现持久和快速的经济增长。因为,经济增长的得益会自动地扩散到全社会各阶层和各部门,从而贫困人口会随着经济增长而自然减少。然而,大量事实证明,不少国家在拥有正的经济增长率的同时,贫困问题却在累积。由此人们开始重视和研究如何实现经济增长、不平等以及贫困减除三者之间的良性互动。世行于1990年提出“广泛基础的增长”,其后更进一步提出“对穷人友善的增长”的理念。

进入21世纪,由于亚洲地区各国在普遍实现持续增长的同时,收入和非收入不平等状况却在恶化的问题日益突出,亚行在“对穷人友善的增长”基础上,率先提出了包容性增长的理念。亚行之所以将包容性增长确定为该行发展战略的主导思维,除了源自对亚洲地区各国经济持续增长的同时不平等状况恶化的忧虑之外,还受到部分亚洲国家特别是在贫困减除方面的实践和经验的启发。随着世行关于贫困减除及其与经济增长、社会发展关系认识的不断深化,其关于包容性增长的理念也逐步形成,并集中体现在《世界发展报告2006:公平与发展》中。2008年5月,世行增长与发展委员会发表《增长报告:持续增长与包容性发展战略》,进一步明确提出要维持长期及包容性增长,并相信通过建立包容性、确保增长效益为大众所广泛共享,可以取得巨大成果。

(二)现代经济增长理论关于增长分配效应的演进分析

以20世纪80年代为分界线,前期较为重视以资本积累为主的经济增长方式,较为代表性的是20世纪四五十年代哈罗德--多马模型,以及以索洛(1956)为代表的新古典增长模型。就经济增长与收入分配关系而说,这时期的经济增长理论研究大都是围绕库兹涅茨(1954)倒U型假设展开,至于收入分配对经济增长的影响,这时期的主流经济增长理论较少涉及。与此不同,这时期以罗宾逊、卡尔多和帕西内蒂为代表的新剑桥学派经济增长理论则关注于收入分配理论对经济增长的影响,他们把收入分配作为经济稳定增长、实现充分就业的重要因素,并把收入分配理论与经济增长理论结合起来,分析收入分配和资本形成及经济增长的关系。他们认为:“劳动与财产的分离”,即资本主义的生产资料私有制,是造成资本主义经济中各种矛盾和冲突的重要原因。因此,政府必须通过改变国民收入的分配方式,使工资随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而提高,从而解决资本主义经济增长中的矛盾。

20世纪80年代后,为适应世界经济一体化和经济全球化的趋势,现代经济增长理论将研究的视觉转移到科学技术和制度因素上,如由罗默(1986,1990)、卢卡斯(1988)、斯科特(1990)等人创立,后由Grossman (1991)、杨小凯(1991)等人发展的新经济增长理论,将知识、技术进步和人力资本内生化并引入增长模型,提出要素收益递增、知识外溢等新思想,较好地解释了各国间和一国各个时期经济增长率的差异性以及国际资本和劳动的“倒流”等现象;刘易斯、诺斯等新制度经济学家把制度作为经济增长的内生变量与决定性因素,强调决定经济增长与发展的关键因素观念、制度和有效率的经济组织。上述新经济增长理论,通过内生因素,表明其增长机制中已内涵了收入分配对经济增长的影响。在此基础上,近来西方学者将内生经济增长理论扩展,引入了收入分配如何影响增长方式选择,重点研究了“公平、效率、增长”、“收入分配的不公平是否不利于经济增长”、“何种收入分配原则更有利于经济增长”等问题。如Alesina 、Rodkik(1994)、Barro (1993)的基础上建立了一个考虑公共投资的内生增长模型,通过劳动和资本禀赋的相对份额这一主要分配变量,确立了收入分配对经济增长的作用机制;Persson 、Tabellini (1993)建立了一个世代交叠框架,从转移支付角度出发建立了一个内生增长模型,将对资本征税直接分配给靠劳动力获得收入的人,从而研究收入分配对经济增长的影响;Aghion (1998)引入信用市场不完善的假定,通过研究再分配对增长的激励,从而得到不平等不利于增长的结论;Galor、Moav(1999)分析了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的积累,及其在经济增长中扮演的不同角色,探讨了收入差距对经济增长的影响。此外,Perotti(1996)、Clarke (1995)、Persson和Tabellini (1994)、Deininger和Squire (96,98)、Alesina (1994)、Barro(2000)等人利用跨国横截面或纵列数据,就收入分配对经济增长得影响进行了大量的实证研究。

上述经济增长主要是从影响经济增长的主要因素去分析如何加快经济增长,以及经济增长方式的选择和经济增长中要注意公平性等问题,而对于经济增长的民生价值取向,以及如何克服经济增长过程中引发的发展失衡、利益矛盾与冲突、公平缺失等问题,则没有重点关注,因而也没有做出深入、系统研究。而这些问题恰恰是包容性经济增长或包容性发展需要作出理论和实践解释的,这也表明探索包容性增长与发展的价值所在。

(三)发展经济学关于经济发展目标的演进分析

关于经济增长与发展的价值目标,以及在其过程中如何解决贫困、收入分配与公平问题,从发展经济学来看,20世纪40年代末到50年代,以罗森斯坦-罗丹、赫希曼、刘易斯、缪尔达尔、钱纳里、罗斯托等结构主义发展经济学家认为:发展就是经济增长,经济增长会产生利益“涓滴效应”,因此经济增长是解决贫困的充分必要条件,与此同时,他们把资本积累和工业化视为是促进经济快速增长、摆脱贫困的关键。进入20世纪60年代中期,人们发现“唯工业化”、“唯资本化”、“唯计划化”为特征的经济发展战略并没有使大多数发展中国家贫困状况有所好转。为此鲍尔、维纳、舒尔茨等一批受到新古典经济学熏陶的发展经济学家,在坚持发展就是经济增长的前提下,抛弃结构主义发展战略,转而求助于市场价格机制,认为如何使价格正确是经济发展的核心问题。“华盛顿共识”实质上是新古典主义发展经济学政策主张的集中体现。但实践表明,新古典主义发展战略仍然没有像在市场体系完善的发达国家那样,产生有利于穷人的“滴注效应”。由此,在20世纪60年代中期及70年代,阿德尔曼(1974,1975,1978)、Bacha和Taylor(1976)等一批发展经济学家分析研究了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增长并没有产生有利于穷人的“向下涓滴”效应,反而出现了有利于中产阶级和富人的“向上涓敛”效应。为此,他们否定经济增长作为发展的目标,强调发展不仅包含了增长,而且还应该包括在增长基础上社会经济结构的变化和人民生活质量的改善,发展目标就是消除贫困、增加就业和改善收入分配状况。20世纪八九十年代,中国等发展中国家经济体制的成功实践与新制度经济学对新古典主流经济学的理论拓展,促成了诺斯、拉坦、速水佑次郎、奥斯特罗姆、弗鲁博腾、林毅夫等为代表的新制度主义发展经济学和以阿马亚蒂·森为代表的福利主义发展经济学重新思考发展中国家的贫困与发展问题。前者既强调发展目标要从货币指标向非货币指标、自由及可持续发展转变,还研究了如何“使制度适当”来促进经济发展与公民福利提升;后者认为发展中国家穷人的收入贫困和人力贫困只是现象和结果,而其权利贫困和能力贫困才是实质和原因。为此,阿马亚蒂·森(2005)等侧重从自由度和能力角度研究如何解决发展国家的收入差距、社会排斥及其由此而引起的贫困问题,他们认为要减少贫困,必须保证穷人有能力(即社会赋予它的选择权利和自由)利用其拥有的资源来实现自己的生活目标。

上述发展经济学关于发展目标和如何解决贫困、收入分配与公平问题的理论研究的演变,表明经济发展理论不断趋向于包容性发展的研究主题,但对于包容性发展的内涵与外延、主要影响因素以及实践途径的等方面,尚未作出系统的理论解释。我们认为,如何根据发展中国家经济系统失衡以及由此而引起的利益冲突、公平缺失等特征,重建一个新以人本主义为基础的新发展经济学分析框架,揭示和解释发展中国家经济系统失衡的特征与制度成因,探求利益兼容式的机会均等平衡经济发展的演进路径及其制度基础,这正是新发展经济学特殊的使命,也是包容性发展理论需要解决特殊研究问题。

(四)国际银行机构与相关经济学者有关包容性发展的要义、评价及政策选择的分析

基于机会平等视角,亚洲开发银行、世界银行等国际机构和经济学者们,结合发展中国家收入分配状况和贫困的动态变化重新审视传统的增长理念与模式,并强调要以包容性发展模式和理念作为经济发展与消除贫困的指导思想和核心战略。此主张国际上得到广泛接受和认可,中国等国家宣言要致力于推进和实现包容性发展。2011年4月召开的博鳌亚洲论坛年会,首次确立了中国提出的“包容性发展”理论框架。对于什么是包容性发展,从论坛之前的理论文献来看,不同的学者从不同的视角给出了不同的定义。有的将包容性发展界定为机会平等的增长(Ali、Zhuang,2007;ADB,2007,2008);有的认为包容性发展是益贫式增长(Birdsall,2007;Besley etal,2007);有的认为要从国内外两个层面来界定包容性发展(杜志雄,2010;马晓河,2010等),认为从中国经济发展实际看,包容性发展是一种“普惠式增长”,在国际层面上,包容性发展是一种“开放性发展”;有的从就业、制度角度来界定包容性发展(Felipe,2007;俞宪忠,2010;陈杰人,2010),认为包容性发展应该实现穷人的充分就业,是民生发展的制度诉求,应具有显著的民本主义发展旨向。综合来看,对于包容性发展,有两方面是为大家所共同认同的,其一是机会平等和成果共享是包容性发展的核心内涵;其二包容性发展是要在可持续发展中实现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是一种把经济增长过程和结果有机统一的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模式。其基本要义是:(1)经济增长;(2)权利获得;(3)机会平等;(4)福利普惠。在此基础上,今年博鳌亚洲论坛副理事长曾培炎从四个方面给出了“包容性发展”的官方定义,即:第一,包容性发展是所有人机会平等、成果共享的发展;第二,包容性发展是各个国家和民族互利共赢、共同进步的发展;第三,包容性发展是各种文明的互相激荡、兼容并蓄的发展;第四,包容性发展是人与社会自然和谐共处,良性循环的发展。

对于如何践行包容性发展,亚洲发展银行(2010)通过包容性发展综合指标的建立,强调要以经济发展水平为基础,通过生产性就业或者体面就业机会的增加,来实现经济成果的共享。与此相似,东方与非洲研究院发展政策研究中心主任Terry McKinley(2010)从经济发展水平、贫困和不平等的降低、可行能力的提高、社会安全网络建设等四个方面构建了包容性发展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亚洲开发银行前首席经济学家Ali(2007)还构建了一个以减贫为目标,以创造新机会、加强能力提升与拓宽获取机会渠道、完善社会保护等三个支点为基础的包容性增长战略。此外,世界银行增长与发展委员会(2008)从政策层面研究了如何推进和实现包容性发展,认为政府不仅要从宏观战略层面上努力形成一个能够使民众有平等机会获得高质量的人力资本价值公平、市场竞争环境公平,并在合理分享增长成果方面不会面临权利剥夺、能力缺失以及社会排斥的包容性宏观政策体系,还需要精心制订累积型、创新型、分配型、稳定型、就业型等实现包容性发展的具体政策。

上述有关包容性发展内涵、要义以及践行包容性发展的评价和政策选择的分析,主要是从实践层面研究发展中国家如何解决贫困、社会排斥、收入差距扩大等问题,以及如何解决经济发展中不同国家、民族和群体的机会平等和成果共享问题,而理论层面尚未作出深层次的有力解释,也没有构建一个有效的能够体现利益兼容的经济发展理论分析框架。同时,各国需要解决的包容性问题也不尽相同,应各有侧重,所以探讨包容性发展中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应体现国情特征和国别差异,应找准包容性发展中的核心问题所在。

(五)中国学者有关包容性增长和发展问题的分析与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