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受到各种条件的制约,我国科研创新投入太低,不能很好地满足创新发展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网站测算,2006年,我国(港澳台地区除外)研究与开发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为1.42%,而以色列、美国和日本这一比例分别达到了4.53%、2.61%和3.40%,与我国形成强烈对比。同时,我国科技经费构成中“重物轻人”的问题明显,2009年资产性支出占R&D经费的16.1%,部分挤出了对科研人才的培养、引进和激励等各项支出。另一方面,由于科技创新是高投入、高风险的活动,使得企业不愿主动追求创新,大多数限于模仿和稍加改进现有的创新成果。最后,科技创新活动没有能够吸引民间资本的流入。
(五)创新型科技人才重引进轻使用现象普遍存在
在成功引进高层次创新人才后,组织方面相应的使用、管理和监督等配套机制没有及时跟上,导致部分引进人员缺少创新动力,不能充分发挥在科研活动中的领军作用。且现有的管理模式下,使得项目(课题)申报、鉴定、归档等繁琐的程序化工作严重挤占了人们的时间和精力,致使科技活动出成果的效率大大降低。
(六)科技成果转化不足
由于科研活动缺乏与市场对接,导致实用性强的高层次创新成果经济转化效率较低。2009年我国申请受理的专利数为976686件,比2008年增加了17.91%,但技术市场成交额仅增长14.46%,高技术产品出口额反而比2008年降低了9.33%。
[10]另外,我国科技论文产出虽然位于世界前列,但单篇论文被引证次数却遥遥落后其他领先国家。
三、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对策
2020年我国将要进入创新型国家的行列,而要想实现这一自主创新的国家战略,必须要有一支强大的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作为重要保障。创新型科技人才的培养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及全社会共同努力。
[11]从我国创新型科技人才实际出发,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加强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创新型科技人才竞争力的对策有如下几点:
(一)做好创新型科技人才规划
做好创新型科技人才规划,需要采取以下措施:(1)各级政府和组织单位要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理念,应充分认识到强国兴邦,人才为本[12]。(2)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总结创新型科技人才工作经验,研究分析当前国际和国内的人才发展形势,充分考虑本国和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对创新型科技人才的需要,科学规划、设计未来中长期的人才队伍建设总体目标和调控要求,尽快建立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3)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对各类进行具体的规划,以满足不同领域、不同层级的人才需求,并根据内外环境的变化,及时调整规划。
(二)建立合理的创新管理体制
管理体制的作用在于维持现有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的稳定并进一步激发其创新的积极性、主动性,具体措施如下:(1)实施“柔性流动”政策,做好人才档案、户口和工资的灵活管理;实施“特聘工作证”制度和“人才特区”制度,在灵活多样聘用方式的基础上,赋予科研创新人员充分的自主权,并帮助解决其住房、子女入学等生活问题[13]。
(2)建立针对性的多元化考核评价体系。学术性研究评价重成果质量,应用性研究评价重成果转化。(3)建立与考评结果相适应的激励机制。通过实行权责利对等的产权激励、设立科技创新基金、提高工作成就感等多种方式在物质、精神和体制方面充分激励创新型科技人才。(4)构建产学研合作机制。将政府的扶持、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学科优势以及企业的经济效益转化能力相结合[14],有利于推动创新型科技人才可持续发展,实现人力资本的增值。
(三)加大资金投入
雄厚的资金投入为创新活动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和支撑,具体措施如下:(1)政府要加大资金扶持力度,鼓励创新型人才和机构进行创新;(2)企业要进行利润分配改革,增加对科研活动的投入,重视人力资本投资,吸引高层次人才,为企业的持久、快速发展创造不竭动力。(3)扩展科研融资渠道,鼓励民间团体、私人基金投资原始创新活动,以充分发挥民间资金的灵活的优点。
(四)实行自主开发与人才引进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方式
目前,我国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的创新水平与发达国家仍存在较大差距,急需增强创新型科技人才竞争力,具体措施如下:(1)必须要坚持自力更生培养人才。改革现有教育体制,丰富教学形式和教学内容,着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创新方法和创新实践能力;建设高素质的师资队伍,教师既可以是创新的主体,又是培养创新型人才的直接力量;营造良好创新氛围,为学术研究和教书育人提供一个更加自由的环境。(2)在引进人才方面,政府要实施更加开放的人才国际化政策,完善出入境和长期居留、住房、保险、税收、子女入学和配偶安置等特殊政策,同时鼓励海外留学生归国工作。
(五)加大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
知识经济的发展,必然要求我们拥有自主的创新产品和服务来占领市场,从而推动科技创新活动。加大知识产权的保护,能更好地调动人们从事科学研究,调动人才的创新主动性;技术、品牌和商业秘密等无形资产的增值有赖于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从而增加企业的经济利益;对于国家和地区来说,保护知识产权有利于吸引外资,促进外贸增长。所以,应积极落实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具体措施如下:(1)要完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为产权保护提供法律准绳;(2)严格执法,保证执法过程的严肃、公平和公正,彻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3)加强行政保护,对违反知识产权保护法的行为进行处罚,起到警示的作用。总之,各级政府和组织机构要积极推进知识产权保护战略,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保护发明创造的积极性。
(六)积极营造有利于创新的社会氛围
国家的发展、民族的进步依赖于人力资源,尤其是高水平的创新型科技人才。创新型人才的培养不仅仅与个体自身的素质息息相关,更与创新者所处的社会环境密不可分。营造创新氛围的具体措施如下:(1)优化社会的人才价值环境,倡导人们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破除论资排辈的现象,用更加开阔的视野去发现人才和激励人才。(2)鼓励学科带头人创新,发挥创新的扩散效应,从而影响其他人员投身创新活动。(3)为创新型科技人才提供更多的机会和更广阔的舞台,通过建立创新基地、健全社会服务功能、普及网络等公共措施,完善创新设施建设。
(七)加强基础平台建设
科研平台是服务于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创新资源共享、建设创新型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政府要开展高新区、创业园区和大学创业基地的规划和建设,加强科技服务平台的整合;鼓励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和民族企业建立研究中心,加强与科研机构与高等院校的产学研合作。科研创新平台的建设要紧紧围绕重点产业和重点企业的需求,分配物质和财力资源,确保创新平台真正为创新创业提供全方位、全过程的服务。
(八)加强国际合作
目前,加强国际合作,推进自主创新已成为加快区域发展的共识。合作可以引进先进的分析方法和思想,可以使我国科技人员深入了解国际通用制度和规则,同时还能提升我国世界创新舞台中的认知度。所以要积极开展与国际高水平研究机构和团队之间的实质性合作,特别是支持我国科学家发起和牵头的重大合作研究计划和项目。
新世纪、新阶段要实现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创新型国家的伟大任务,关键在人才,尤其是创新型科技人才。要采取综合、全面的措施,解决当前困扰我国创新型科技人人才队伍的问题,切实提高创新型科技人才竞争力,尽早建设成创新型国家,在国际竞争中保持领先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