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分厂、车间、科室工会委员会是分厂、车间、科室一级工会的领导机构。根据《中国工会章程》第三十条规定:“工会基层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在分厂、车间、科室建立分厂、车间、科室工会委员会。分厂、车间(科室)工会委员会由分厂、车间(科室)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和工会基层委员会相同。在实际工作中,分厂、车间(科室)的工会委员会与工会基层委员会的职权和性质相同。
基层工会组织的工作机构设置
基层工会组织是工会工作的基础,基层工会组织的工作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是基层工会组织开展工作的必要条件和组织保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基层工会组织机构的设置和人员编制,主要由基层工会根据本单位的实际需要同单位协商确定。一般来说,规模较大而且职工人数比较多的基层工会,可设立工会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文体生活部、民管部、女工部等工作部门;职工人数在1000人以上的,一般配备2~3名工会专职工作人员,设立工会办公室。职工在20~1000人以下的单位,基层工会一般配备专职工作人员1~3名,不设立工作机构。
基层工会组织的工作人员编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十三条、《中国工会章程》第二十五条都规定:职工200人以上的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会,可以设专职工会主席。工会专职工作人员的人数由工会与企业、事业单位协商确定。全国总工会制定和颁布实施的《企业工会工作条例》第十三条规定:企业工会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相关工作机构或专门工作委员会、工作小组。工会专职工作人员一般按不低于企业职工人数的3‰配备,具体人数由上级工会、企业工会与企业行政协商确定。根据工作需要和经费许可,工会可从社会聘用工会工作人员,建立专兼职相结合的干部队伍。
5.基层工会组织的组建
基层工会的组建是工会组织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尤其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新建企业日趋增多,大批进城务工人员也逐渐加入工人阶级的队伍的,在这种形势下,基层工会组建与巩固的任务十分艰巨,面临严峻挑战。对此,各级工会组织都要高度重视,切实按照全国总工会“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要求,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大力开展工作,努力加快基层工会组建步伐,最大限度地把广大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
基层工会筹建程序与方法
基层工会筹建是基层工会组建的前提,只有把筹建工作做实做细,基层工会组建工作才能顺利开展。根据《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基层工会筹建工作的通常程序包括:申请上级工会批准;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发展工会会员、建立工会小组;准备召开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
依据上述程序进行基层工会筹建工作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企事业单位建立工会组织,要充分征求本单位广大职工的意见,充分尊重他们的要求和愿望,并符合《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规定的职工人数。
(2)向党组织请示,经同级党组织同意,抽调干部,成立基层工会筹备小组,制定筹建基层工会工作计划。
(3)将基层工会筹备小组成员名单和筹建工作计划,一并报送所属上级工会或所在地的地方总工会,经审查批准后,即可按《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进行筹建各项工作。
(4)筹备小组要在党组织的统一安排和行政的支持下,集中一定时间,利用各种形式,向职工进行工会知识及会员权利义务宣传教育。
(5)职工要求入会,应由本人自愿申请,填写《工会会员登记表》,经工会筹备小组讨论批准为会员,并在此基础上,根据人数的多少,建立起基层工会小组和分会。
(6)在基层工会小组或分会已经建立健全,职工半数以上已成为工会会员的前提下,可以着手准备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
组建基层工会要坚持依法筹建,即按照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结社权和《工会法》对劳动者参加和组建工会组织的结社权所作的具体规定进行:
①要坚持规范筹建,即基层工会筹建既要考虑数量,更要重视质量,做到坚持标准、规范运作,在夯实基础、规范管理、发挥作用上下功夫。
②要坚持教育启发职工群众的会员意识和维权意识,即在取得广大职工对参加工会、组织工会的广泛支持,增强建会群众基础的前提下,凝聚发挥工会作用的力量。
③要坚持营造有利于基层工会筹建的社会环境,即要与党政方面搞好协调,争取他们的领导与支持。
④要掌握好建会条件,即把握好工会会员的基本条件、把握好基层工会组织的法定条件、把握好基层工会活动的法定要求、把握好基层工会领导人的法定条件。
在基层工会组织筹建中,只有认真坚持好上述原则,才能使筹建工作圆满完成。
基层工会组建程序与方法
在筹建工作做细、做实的基础上,等待时机,抓住机遇,在同级党组织领导和上级工会指导下,积极推进基层工会的组建工作。
组建基层工会是依法行为,因此必须保持程序合法、规范。基层工会组建的程序、步骤包括下列几个方面:
(1)提出建会申请,发展会员。凡是已经建立党组织的基层单位由党组织提出工会筹备组的组成人选,报上一级工会批准。没有建立党组织的单位,由职工选出自己的代表,向上一级工会提出建会申请,或由上一级工会与相关单位和职工共同协商,成立工会筹备组,由工会筹备组提出建会申请。上级工会接到基层单位申请组建工会的请示后,一般应在10日内以正式文件下达同意筹备工会的批复。
工会筹备组经上一级工会审查批准后,即可开展工会组织的筹建工作,依此代行好基层工会委员会的职责,主要包括:
①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向职工宣传讲解有关工会和会员的基本知识,启发职工入会觉悟。
②发展工会会员,对从未加入过工会组织的职工,要宣传动员他们加入工会,对原已加入工会的职工、下岗再就业的会员,应进行会员关系接转或重新登记入会。
③按生产工作的行政建制如班组设立工会小组,由小组内会员民主选举工会小组长。
④行政建制职工人数多的单位如车间(科室),可在工会小组之上设立分工会。
(2)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基层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会员100人以下的基层工会,应召开会员大会。会员200人以上的基层工会,一般应召开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会员代表应由会员民主选举产生。会员代表大会代表一律采取不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会员代表候选人必须获得选举单位全体会员过半数选票,才能当选为正式代表;大型企业工会代表大会的代表,由所属单位工会代表大会选举时,其代表候选人获得应到会人数过半数选票,方可当选为正式代表。基层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名额,应依据会员人数多少来确定:25人以下的,可不建立工会委员会,设工会主席。副主席或组织员1人;25~200人的,设工会委员3~7人;201~1000人的,设工会委员7~15人。大型企业基层工会委员会,经上级工会批准,可设常务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一般为9~11人,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一般为3~7人。基层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工会小组或车间(科室)工会提名,经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同意;未建立同级党组织的,经征得上一级党组织和工会同意后确定。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经不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差额比例为5%~10%。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可以实行等额选举。分工会一般要召开全体会员大会,选举产生分工会主席。
(3)民主选举基层工会主席、副主席,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基层工会主席、副主席,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候选人,应由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在充分听取会员意见的基础上协商提名。对于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工会主席候选人,可由会员民主推荐。报经企业党组织和上一级工会同意提名;也可以由上级工会推荐。企业行政负责人、合伙人及其近亲属不得作为本企业工会委员会成员的人选。基层工会主席、副主席可以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也可以由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由经费审查委员会选举产生。
(4)向上级工会报告选举结果。按照《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监督管理的企业,其工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出的企业工会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会委员、主席、副主席,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审批;非公有制企业,其工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出的企业工会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会委员、主席、副主席,报上级工会审批。经费审查委员会及其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的选举结果,应报上级工会审批。上级工会和党组织应在一个月内给予批复。
上述这些是基层工会组建的一般程序,对于非公有制企业,可依照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简化。
依据上述程序组建基层工会,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①坚持基层工会组建原则,这包括坚持党的领导的工作原则。坚持依法组建工会的工作原则,坚持依靠职工群众组建工会的原则等。
②掌握基层工会组建方法,这包括对基层工会组建工作要高度重视、常抓不懈,坚持建会、建制、建家并举,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
③重视解决好建会中的细节问题,严谨认真地把各项组建工作做细做好。
6.新企业建工会的主要程序
我国《工会法》规定,“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基层工会组织的建立,“必须报上一级工会批准”。“基层工会组织具备民法通则规定的法人条件的,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有权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
凡符合条件的新建企业都应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建立工会组织的主要程序是:
成立筹备工会领导机构
(1)通过上下协商产生,筹备组一般由3~5人组成。具体负责筹备期间的工作,在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前暂时代行工会委员会职责。
筹备组成员原来不是会员的,要先向上级工会申请入会,办理入会手续。
(2)向上一级工会以书面形式提出建立工会组织的请示报告。(内容:本基层单位的基本情况;群众对于组建工会的意愿;单位领导对本单位组建工会的意见;提出筹备组成员名单以及提出本届工会任期时间。)
宣传《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等知识
宣传的主要内容:工会的性质、地位、作用、任务、参加工会的条件、会员的权利和义务等。
发展工会会员,建立工会小组
(1)在广泛宣传发动的基础上,发给职工填写《中国工会会员申请表》,经审批后成为中国工会会员。也可采用企业造册、职工签名、张榜公布、颁发《工会证》的做法,发展工会会员。
(2)在会员发展后,可根据单位会员人数的多少,设立工会小组或车间(科室)分会组织,民主选举工会小组长。
选举工会代表
工会代表要求在车间班组及各部门的会员中分别推选产生,产生的代表人数占会员的比例,各单位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有关规定分别选择5%至25%,人数少的单位比例大些,人数多的单位比例少些。工会委员的候选人应推选为代表。
协商产生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委员候选人的产生办法与组建基层工会的一般程序第三条第4小点相同。候选人的产生要与职工群众协商,与厂长经理协商。通过协商确定的候选人向上级工会报告,审查批复后,公布候选人名单。
召开第一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
成立工会组织可邀请正式代表以外的董事长、厂长(经理)、党、团、组织等作为特邀代表和上级工会领导参加工会成立大会(参考附件一、附件二)。其大会任务是:
(1)由组建工会筹备组组长报告筹备组建工会的工作情况。
(2)大会选举产生第一届工会委员会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或小组)。工会主席、副主席一般应由会员(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企业人数较多,规模较大的,也可由委员会选举产生。其工会委员会的委员分工一般设有:组织委员、生产委员、劳动保护委员、宣传文体委员、女工委员、生活福利委员、财务委员等。
若选举结果与候选人名单不一致,应以选举结果为准。
选举后向全体代表宣布正副主席名单及委员分工结果,并报上一级工会审批。
建立女职工委员会或女工小组
由本级工会委员会审批,建立女职工委员会或女工小组,并同时建立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小组;劳动争议调解小组等。
确认基层工会社团法人资格
具备条件的办理确认基层工会社团法人资格。
附件一:
工会会员(代表)大会议程安排:
(1)会员(代表)大会预备会。
①审议通过大会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②审议通过大会议程。
③宣布大会的有关事项。
(2)正式大会开(闭)幕式
①介绍参加大会的领导。
②奏《国歌》。
③由组建工会领导小组报告筹备组建工会的工作情况。
④大会选举产生第一届工会委员会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或小组)。
(3)工会委员会和工经审委员会议程。
①通过选举办法。
②通过大会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
③介绍“两委”委员候选人简历情况。
④大会投票选举。
⑤宣布选举结果。
⑥新当选委员代表(或工会主席)讲话。
⑦上级工会领导讲话。
⑧本单位党政领导讲话。
⑨奏《国际歌》。
(4)分别召开第一届“两委”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选举主席、副主席,主任、副主任。
附件二:
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筹备阶段需要的有关材料:
(1)大会筹备工作报告。
(2)本单位领导讲话稿。
(3)新一届“两委”委员候选人简历情况介绍。
(4)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5)大会议程及安排。
(6)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7)选举报告单及选票。
(8)大会总监票人、监票人、总计票人、计票人建议名单。
(9)大会会员(代表)名册、代表团组成方案。
(10)大会主持人讲话稿。
7.基层工会组织的地位
基层工会组织存在于基层企事业单位中,是所在基层企事业单位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基层工会组织的性质和所处环境决定了基层工会组织应当是所在基层企事业单位职工群众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和行政的支持者与合作者。
基层工会组织在基层企事业单位中的地位
(1)参与信息体系的运行,切实了解和把握职工意愿和要求,畅通利益诉求机制,充分表达职工群众的具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