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跳高、撑竿跳高的成绩丈量
(1)以厘米为丈量单位。
(2)丈量高度时,须使直尺与地面垂直,从地面至横竿上沿的最低处计算高度。
(3)除非比赛中只剩下1名运动员,并且他已获得该项目比赛的冠军,否则,每轮之后,跳高横竿升高不得少于2厘米,撑竿跳高横竿升高不得少于5厘米。
(4)横竿升高的幅度不得随意增大。在全能比赛中,跳高横竿的升高每轮均为3厘米,撑竿跳高为10厘米。
(5)运动员可以在主裁判事先宣布的横竿升高计划中的任何一个高度开始试跳,也可在以后的任何一个高度上请求免跳,也允许运动员在某一高度上第一次或第二次试跳失败后,在其第二次或第三次试跳时申请免跳,并在后继的高度上继续试跳。但运动员在某一高度上请求免跳后,不准在该高度上恢复试跳。除非出现第一名成绩相等的情况。在任何高度上,只要运动员连续三次试跳失败,即失去继续比赛的资格。
二、跳远、跳高、撑竿跳高的名次判定
(1)三级跳远的历史可以追溯到远古时代,在古代奥运会上,就设有五级跳远比赛,后来以三次完成整个跳跃的比赛活动逐渐普及。跳远和三级跳都是由两部分组成,即一段长距离的助跑和尽可能远的跳跃。其中,三级跳远要求运动员从起跳线起要三步入坑,就像它的名字一样,其三跳顺序是一次单足跳、一次跨步跳和一次跳跃。单足跳时应用起跳腿落地,跨步跳时用另一条腿(摆动腿)落地,然后完成跳跃动作,跃入沙坑。两项运动都是按照每名运动员在比赛中的最好成绩来排定名次。和其他田赛项目一样,奥运会的跳远和三级跳远比赛也是先进行及格赛,通过及格标准的直接进入决赛。资格赛出场顺序按抽签决定,决赛按照资格赛成绩倒序排列,成绩最好的最后跳。除犯规外,跳跃远度项目比赛中,运动员每次试跳的成绩均为有效成绩。如果出现选手成绩相同的情况时,则以第二好成绩来确定名次,依此类推,直到最后一个成绩。如果还是相同,除了第一名以外,其他可以并列。
(2)田赛高度项目中,以运动员最后试跳成功的高度作为个人最高成绩,然后以各运动员的最高成绩排定名次。
(3)如成绩相等,按以下方法录取名次:
①在最后跳过的高度上,试跳次数较少者名次列前。
②如成绩仍然相等,在包括最后跳过的高度在内的全赛中,试跳失败次数较少者名次列前。
③如成绩仍然相等,涉及第一名时,在造成其成绩相等失去了继续试跳权利的最低失败高度上,每人再试跳一次。如有关运动员都跳过或都未跳过而不能判定名次,则横竿应提升或降低:跳高为2厘米,撑竿跳高为5厘米。他们应在每个高度上只跳一次,直到分出名次为止。有关运动员必须参加决定名次的试跳。如不涉及第一名时,则比赛的名次相等。
三、田赛远度项目的成绩丈量
(1)以1厘米为最小丈量单位,不足1厘米者不计。
(2)丈量成绩时,跳远、三级跳远须从运动员身体任何部分着地的最近点(距起跳板)至起跳线或起跳线的延长线成直角丈量。投掷项目须从器械落地痕迹的最近点取直线量至投掷圈(起掷弧)内沿,测量线应通过投掷圈圆心。
四、田赛远度项目的名次判定
(1)运动员超过8人,应允许每人试跳(掷)3次,有效成绩最好的前八名运动员可再试跳(掷)3次,试跳(掷)顺序与前3次试跳(掷)后的排名相反。当比赛人数只有8人或少于8人时,每人均可试跳(掷)6次。然后,以比赛的6次试跳(掷)中的最好的一次成绩作为个人最高成绩,以各运动员的最高成绩排列名次。
(2)比赛中如有成绩相等时,应以其次优成绩判定名次。
如次优成绩仍相等,则以第三较优成绩判定,余类推。如仍相等,并涉及第一名者,则令成绩相等的运动员按比赛顺序,进行新的一次试跳(掷),直至决出名次为止。
五、跳远比赛五条规则
(1)跳远比赛按预先抽签的顺序进行。每人可以试跳6次,也就是三次预赛、三次决赛,以其中最好的一次作为最岳成绩。
(2)跳远比赛必须是单腿起跳。
(3)起跳时如果踏上起跳线,或超过起跳线都作为犯规,以试跳失败论。
(4)运动员无故延误时间,超过1.5分钟者作为一次试跳失败论。
(5)如果参加比赛的人很多,还要进行及格赛;通过及格赛标准后,才能参加正式比赛。及格赛上每人也只有三次试跳机会,及格赛的成绩不作为比赛成绩。
六、犯规
跳远和三级跳远比赛有下列之一情况即判犯规:①运动员以身体任何部位触及起跳线到落地之间的地面;②从起跳板两端之外起跳,无论是否超过起跳线的延长线;③在助跑或跳跃中采用任何空翻姿势;④在裁判示意起跳前起跳;⑤无故错过该次试跳顺序;⑥无故延误每次试跳的1分钟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