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中国已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进入了新民主主义社会,并开始了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普遍原理同中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制定了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在这条总路线的指引下,我国成功地完成了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实现了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转变,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确立,我国开始进入社会主义社会初级阶段。
一、新民主主义社会的性质与特征
1.新民主主义社会的过渡性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已经取得了基本的胜利,中国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进入了新民主主义社会,也是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开始。
早在1948年9月,毛泽东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指出:“我国在经济上完成民族独立,还要一二十年时间。我们要努力发展经济,由发展新民主主义经济过渡到社会主义。”在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上,他提出了要在革命胜利后逐步使中国由新民主主义社会转变到社会主义社会。并且分析了中国的具体国情:中国的工业和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大约工业占百分之十左右,农业和手工业占百分之九十左右。这是在中国革命时期内和在革命胜利以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一切问题的基本出发点。这百分之十左右的工业,是现代性的经济,其中最大的和最主要的资本集中在帝国主义者及其走狗中国官僚资产阶级的手里,这部分经济将没收归人民共和国所有,成为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是整个国民经济的领导成分。中国的私人资本主义工业在现代经济中占第二位,它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力量,也有其重要作用。至于百分之九十左右的分散的个体的农业经济和手工业经济,则是一种比较落后的经济,在全面实行土地改革,废除封建剥削制度以后,在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广泛存在的仍然是分散的个体经济。以上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个体农业和手工业经济,加上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合作社经济以及国家和私人合作的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就构成新民主主义的经济形态。显然,新民主主义社会中既有社会主义因素,又有非社会主义因素。社会主义的因素有:工人阶级的领导权和工人阶级领导下的人民民主专政;国营经济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合作社经济是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国家资本主义经济也带有若干社会主义性质;以共产主义思想为指导的新民主主义的文化,也是社会主义的。非社会主义因素有: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和民族资本主义经济;农民小商品经济中自发的资本主义倾向,国家资本主义中的资本主义经济等。社会主义因素和非社会主义因素彼此斗争着。但社会主义因素在经济上和政治上都处于领导地位,是起决定性的因素,这就决定了社会主义因素将不断增长并获得最后胜利。因此,新民主主义社会不是一个独立的社会形态,而是属于社会主义体系的和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的过渡性质的社会。
新民主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具有过渡性。具体说来,从1949年到1952年,建国头三年的国民经济恢复时期,主要是完成民主革命遗留下来的任务,主要矛盾仍然是人民大众同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国民党残余势力的矛盾。因为:国际上,以美国为首的帝国主义采取拒不承认新中国的立场,企图在政治上孤立、经济上封锁、军事上威胁中国,并支持国民党残余势力进行破坏和捣乱,妄图把新中国扼杀在摇篮里。在国内,军事上,国民党反动派当时还有100多万军队盘踞在西南、华南几个省份和台湾等沿海岛屿负隅顽抗。反动派溃逃时遗留在大陆的200多万政治土匪,60多万特务分子,反动党团骨干分子和其他反革命分子同当地恶霸相勾结,进行各种破坏活动,严重威胁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在新解放区约有3亿多人口的地区,土地制度的改革尚未进行,封建地主阶级没有完全被打倒,农民与地主阶级的矛盾还没有根本解决。这时我国财政经济方面极为困难,私人资本主义在一定限度内还是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还需要尽可能地利用它有利于国计民生的积极作用。到1952年,随着国民党反动派残余势力的被消灭,镇压反革命运动的胜利,特别是土地改革的完成,使国内阶级关系发生历史性的变化。国家需要有利于国计民生的资本主义工商业有一定的发展,但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发展也必然出现不利于国计民生的一面,这就不能不发生限制和反限制的斗争。在资本主义企业和国家的各项经济政策之间,在它们和社会主义国营经济之间,在它们和本企业职工、全国各族人民之间,利益冲突越来越明显。国内主要矛盾随之发生转化,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社会主义道路和资本主义道路之间的矛盾成为国内的主要矛盾。
2.新民主主义社会的特征
首先,经济上实行在国营经济领导下的合作社经济、个体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和国家资本主义经济五种经济成分并存。尽管国营经济掌握着国家经济命脉,在整个国民经济中起着领导作用,但所占比重并不大。因此,我们应尽可能地发展国营经济。对私人资本主义工商业,应当允许其存在和发展,并鼓励其向国家资本主义方向发展。对于占国民经济90%的个体农业经济和手工业经济,应逐步地引导向合作社经济方向发展。
其次,政治上实行工人阶级领导的各个革命阶级联合专政的人民民主专政。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人民民主专政是属于新民主主义政权性质。因为:第一,当时我们政权的任务是彻底打倒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巩固新生的国家政权。第二,民族资产阶级在国家政权中占有一定地位。这时,民族资产阶级作为一个阶级还存在,国家政权中有民族资产阶级参加并占有一定地位。但他们不是领导者,也不在国家政权中占主要地位。第三,人民民主专政政权在全国范围的建立,既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成果,也是新民主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转变的根本保证。
再次,文化上实行马克思主义指导下的新民主主义文化,即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这种“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就是人民大众反帝反封建的文化,就是新民主主义的文化,就是中华民族的新文化”。
由此可以看出,新民主主义社会是近代中国由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走向社会主义社会的中介与桥梁。
二、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条件
新中国建立后,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领导全国人民,经过三年的艰苦努力,国民经济得到了恢复和发展,人民民主专政得到了巩固,为由新民主主义过渡到社会主义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第一,近代中国资本主义经济及现代工业的初步发展,是中国向社会主义过渡的物质基础。
我国现代工业在国民经济中只占很小的比重,其中资本主义工业又占很大比重。1949年,国营工业只占工业总产值的34%左右,私营工业则占63%左右。经过三年国民经济恢复时期,我国社会生产力有了较大的发展。工业总产值在工农业总产值中的比重已达41.5%,国营工业产值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56%,现代工业产值在工业总产值中的比重已达64.2%。我国主要产品的产量已达到或超过历史上最高水平。如1952年钢产量135万吨,增长6.5%。此外,工业的装备水平和技术水平也有明显提高,工业固定资产1952年为158亿元,比1949年增加23%。炼钢设备能力利用率提高135%。从1949到1952年的三年间,我国工业取得长足进步,为从新民主主义社会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奠定了一定的物质基础。
第二,社会主义国营经济壮大,掌握国家经济命脉是实现向社会主义过渡的经济条件。
全国解放前夕,官僚资本约占全国工业资本的66%左右,占全国工矿、交通运输业固定资产的80%,垄断了全国的经济命脉。人民政府通过没收官僚资本及对美英等国在大陆留下的企业逐步收归国有,连同原革命根据地生长起来的公有经济,建立起了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旧中国官僚资本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地位,被社会主义国营经济所代替。国营经济的建立使国家掌握了经济命脉,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奠定了经济基础,也为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创造了经济条件。
第三,先进的无产阶级政党的领导和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是中国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政治保证。
在全国政治生活中,中国共产党执政党地位的确立和马克思列宁主义作为指导思想地位的确立,是实现向社会主义转变的根本政治条件和思想保证。新中国建立后,中国人民解放军继续向华南、西南和西北进军,消灭了国民党蒋介石集团在大陆的残余势力。到1951年10月,西藏实现和平解放。至此,全国除台湾及其附近岛屿外,全部国土获得解放,实现了中国历史上长期以来所未有的大统一。在人民解放军胜利进军,摧毁国民党地方政权的基础上,各地陆续建立了军事管制委员会,在广大人民支持下,军管会开展了剿匪反霸的斗争,并组织恢复生产,使社会秩序初步得到稳定。在此基础上普遍召开各界人民代表会议,选举地方人民政府。到1950年10月,即建国一周年时,全国已建立1个大行政区人民政府(东北)、4个大行政区军政委员会(华东、中南、西北、西南)、28个省人民政府,1个自治区人民政府、67个省辖市人民政府及2087个县人民政府。全国各地人民民主政权的建立并日益巩固,为新中国以和平方式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提供了必要的政治保障。
第四,战后世界社会主义运动的蓬勃兴起,苏联社会主义建设成就及其对中国建设的支援,是中国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有利国际因素。
第二次世界大战胜利后,苏联迅速恢复了经济,东欧和亚洲出现了一系列人民民主国家,社会主义国家正显示出生机勃勃的发展局面。当时以美国为首的帝国主义对我国军事上侵略威胁,经济上严密封锁;资本主义国家本身也很不景气。而以苏联为首的社会主义国家在各方面支持和援助中国,1949年10月2日,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第二天,苏联政府第一个照会中国政府,表示苏联政府决定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外交关系。10月3日,即同我国正式建交。1950年2月14日,双方签订了《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此后,中国得到苏联多方面的支持和援助。这些成为中国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有利的国际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