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提出及其基本内容
1.过渡时期总路线提出的理论依据
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曾对由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历史转变作过科学的预言。马克思在1875年《哥达纲领批判》中明确指出:“在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之间,有一个从前者变为后者的革命转变时期。同这个时期相适应的也有一个政治上的过渡时期,这个时期的国家只能是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这里说的“革命转变时期”,就是由资本主义社会到共产主义社会的一个过渡时期。马克思这里讲的“共产主义社会”是指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即社会主义社会,而不是共产主义社会的“高级阶段”。
列宁丰富和发展了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理论。十月革命后,列宁具体分析了俄国过渡时期的经济结构和阶级结构,明确提出过渡时期是一个很长的时期,要完成一系列极为复杂的改造资本主义和小商品经济的任务。他说:“在资本主义和共产主义之间有一个过渡时期,这在理论上是毫无疑义的。这个过渡时期不能不兼有这两种社会经济结构的特点或特性。这个过渡时期不能不是衰亡着的资本主义与生长着的共产主义彼此斗争的时期。”在俄国,列宁认为过渡时期的基本经济形式是资本主义、小商品生产和社会主义,基本的阶级力量就是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特别是农民)和无产阶级。这三种经济形式和三种基本阶级力量,他们彼此之间必然会有激烈的斗争。无产阶级政党这一时期的重任,就是必须利用自己掌握的国家政权,建立自己的社会主义经济。小资产阶级(特别是农民)由于本身的阶级局限,不可能产生大生产。列宁曾说过,没有高度发达的大工业,那就根本谈不上社会主义,而对于一个农民国家来说就更谈不上社会主义了。无产阶级政党必须通过合作社的形式,把广大农民引上社会主义道路,变小生产者为集体生产者,变农村个体私有制为社会主义的集体所有制,变资产阶级的生产资料私有制为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制。列宁还认为,从资本主义过渡到社会主义需要经过一个漫长而复杂的过渡时期,而在资本主义不发达的社会,所需要的过渡时期就更长。
2.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提出及其基本内容
中国共产党从创建时起就把在中国实现社会主义作为自己的奋斗目标。只是由于中国特殊的国情决定了中国革命必须分两步走,即先完成新民主主义革命,再转变到社会主义革命。在新民主主义社会如何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的问题上,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从最初的认识到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提出,经历了较长时期的认识和酝酿过程。最初的设想是:在革命胜利后,还要有一个相当长的新民主主义建设阶段,大约为15年至20年的时间,集中力量实现国家工业化,在国家经济和文化事业大为兴盛以后,才能采取严重的社会主义步骤,一举实行私人企业的国有化和农业的集体化而进入社会主义。
随着国民经济恢复任务的胜利完成,随着形势的变化和实际工作经验的积累,毛泽东对中国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问题有了新的思考和认识。在1952年9月中央书记处一次会议上,毛泽东指出:我们现在就要开始用10年到15年的时间,基本上完成到社会主义的过渡,而不是10年或者以后才开始过渡。这是向社会主义逐步过渡问题的最初提出。此后,党中央进行了一年多时间的慎重酝酿。1953年5月,中央统战部部长李维汉根据深入调查,写成了《资本主义工业中的公私关系问题》的调查报告送交中共中央,中共中央对这个报告十分重视。毛泽东在对这个报告的批语中明确提出了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基本内容。6月,中央两次召开政治局扩大会议进行讨论。在6月15日的会议上,毛泽东对过渡时期总路线和总任务第一次作了一个比较完整的阐述。9月,在庆祝建国四周年的口号中,中共中央向全党和全国人民郑重宣布了这条总路线。12月,在毛泽东亲自修改和审定的中宣部关于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学习和宣传提纲中,形成了对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完整准确表述。这条总路线是:“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条总路线是照耀我们各项工作的灯塔,各项工作离开它,就要犯右倾或‘左倾’的错误。”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用法律的形式把过渡时期总路线作为全国人民在过渡时期的总任务确定下来,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是“一化三改”、“一体两翼”的总路线,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逐步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这是总路线的主体;一是逐步实现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是总路线的两翼。这两方面互相联系,互相促进,互相制约,体现了发展生产力和变革生产关系的辩证关系。社会主义工业化是社会主义改造的基础和目的,只有建立了强大的社会主义工业,大大提高社会生产力水平,才能彻底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才能用新的技术装备来改造个体农业和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是工业化不可缺少的条件和手段,只有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才能解放生产力,推动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发展。这是一条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同时并举的路线。
由于我国当时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很低,要实现这条总路线必须经过长期努力。总路线的《宣传提纲》讲明,所谓“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指的是三个五年计划也就是15年时间,加上恢复时期的三年,共18年。这是比较稳妥的估计。这同原来设想的先进行15年左右新民主主义建设,然后一举完成社会主义改造,在具体步骤和方法上有了变化,但预计要用的时间仍然大体相同。
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实质,就是解决生产资料的所有制问题。也就是把个体所有制逐步改造为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把资本主义所有制逐步改造为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使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所有制成为我国国家和社会的惟一的经济基础。
过渡时期总路线提出以后,得到了全国人民的热烈拥护,成为动员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宏伟纲领。
二、过渡时期总路线反映了历史的必然性
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提出不是偶然的,它是中共中央依据列宁关于过渡时期的学说,认真总结建国后头三年的实践经验,根据中国国情提出来的,反映了当时中国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反映了中国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转变的历史必然。
第一,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是国家独立和富强的当然要求和必要条件。新中国成立之初,尽管国民经济得到了恢复和发展,但工业生产还十分落后。现代工业在工农业总产值中只占26.6%。主要工业产品的产量同当时一些经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很大。工业布局极不合理,许多工业部门仍然是空白,不能制造汽车、拖拉机、飞机以及精密机床设备,也没有现代化的国防工业,还是一个贫穷、落后的农业国。摆在党和全国人民面前的基本任务,就是要改变这种经济落后的状况,要把我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的工业化强国。为此必须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只有实现工业化,才能用先进的技术装备国民经济的各部门,促进农业和交通运输业的发展,才能建立起强大的国防,才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
第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是迅速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建设社会主义强大国家的迫切需要。建国后,由于中国经济十分落后,国家需要有利于国计民生的资本主义经济有一定的发展。但资本主义经济又存在不利于国计民生的消极方面,这就不能不在社会主义经济和资本主义经济之间发生限制和反限制的斗争。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从投机资本的猖獗活动以及资产阶级大搞“五毒”的事实来看,资产阶级的不法行为给国家建设和人民生活带来严重的危害。随着国家有计划经济建设的开展,资本主义经济消极落后的一面表现得更为突出。这就使社会主义的经济发展同资本主义经济的矛盾更加尖锐;而这种经济上的矛盾又必然造成阶级关系紧张和阶级矛盾加剧。在这种情况下,仅靠“五反”运动和限制资本主义经济的消极作用不能彻底解决问题,客观上要求必须及时地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以便从根本上解决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的矛盾,解放被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束缚的生产力,推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迅速发展。
第三,对个体农业和手工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是发展农业和整个社会生产力的需要。土改后的农村,是小农经济的汪洋大海。小农经济是一种小而全的封闭式经济,不利于分工发展多种经营,也不利于举办较大规模的农田水利建设,限制了农业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个体农民尤其是贫雇农,缺少农具、耕畜、资金,难以维持生产,扩大生产更加困难。这就不能满足人民和国家工业化对粮食、资金及工业原料日益增长的需要。同时,土改后的农村出现了两极分化。那些新获得土地而缺少其他生产资料的贫下中农,为了避免重新借高利贷甚至典当出卖土地。如果任其发展,就会使两极分化愈演愈烈。为了防止两极分化的发展,为了发展生产,兴修水利,抗御自然灾害,采用农业机械和其他新技术,走共同富裕道路,在农民中,特别是在广大贫下中农中确实有互助合作的积极性。
手工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我国手工业生产有悠久的历史和广泛的群众基础,同社会生产和人民生活的关系非常密切。根据1952年的调查,手工业产值在工农业生产总值中约占13%左右,是供应城乡人民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一个不可缺少的部门,又是机械工业的不可缺少的助手。但是,分散的个体手工业是十分落后的,不能使用新技术,在生产和销售中常常遇到许多难以克服的困难。同时,个体手工业是小商品生产,经济地位不稳固,常常受到私商和高利贷者的剥削,面临破产的威胁。因此,必须通过合作化把手工业者个体所有制逐步改造为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