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篇 美国与国际制度
【摘要】构建美国领导的战后国际贸易体系是美国的既定目标,是美国战后世界秩序构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此,美国进行了周密的政策设计,先后提出了“克莱顿计划”、“2·6备忘录”、“国际贸易组织宪章草案”等政策方案。与此同时,美国展开了积极的外交努力,推动有关国家以美国的政策计划为中心,进行了一系列双边和多边谈判,最终促成了关贸总协定的建立。因此,关贸总协定是美国政策设计的产物,是美国外交推动的结果,关贸总协定的制度规则亦体现了美国的政策构想和利益取向,标志着美国主导的以关贸总协定为核心的多边贸易体系正式建立,美国的政策目标基本实现。
【关键词】美国 对外政策 关贸总协定 多边贸易体系
1944年7月,在美国的倡议和主持下,44个国家签署《布雷顿森林协定》,美国在国际货币金融领域的霸主地位得以确立。但美国认为,仅此尚有所不足,各国还应在国际贸易领域寻求合作途径,达成相应协议,确立贸易规则。为此,美国相继提出了一系列计划和建议,并积极展开外交活动,促成美国的计划付诸实施,最终主导了关贸总协定的建立。
一、多边自由贸易的提出
美国政府对待战后国际贸易的基本思想是多边自由贸易,其核心内容是,1.取消国际贸易中的非歧视待遇,目标是实现普遍的最惠国待遇,取消帝国特惠制和排他性经济集团;2.降低关税和非关税贸易壁垒,目标是多边关税减让和制定非贸易壁垒条款。对此,美国决策者多有论述,助理国务卿艾奇逊在1944年11月的一次谈话中对这一思想做了比较系统的归纳。[2]
美国之所以提出多边自由贸易的构想,除了对20世纪30年代“大萧条”的反思外,更为重要的是,美国既具有迫切的现实需要,也拥有雄厚的实力基础,因此,多边自由贸易构想具有明显的美国利益取向。首先,为维持战时扩张了的生产和就业水平,保持战后经济的持续发展与繁荣,美国需要广阔的国外市场和贸易扩张。国务卿斯退丁纽斯指出,“扩张和有利的国际贸易对美国高水平的生产和就业必不可少”,美国“战后对外经济政策的核心就是私人贸易的扩张”。[3]为此,消除国际贸易障碍、建立自由贸易体系就显得尤为重要。其次,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美国作为民主国家的兵工厂,经济实力大为增强,成为世界上唯一具有经济优势和经济扩张能力的国家,突出地表现在美国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债权国,国际收支大量顺差和拥有巨额黄金外汇储备,具备了推行自由贸易的实力。与此相对应的是,其他国家实施的贸易保护措施,特别是英联邦集团的帝国特惠制,无疑是自由贸易的巨大障碍。为确保美国经济利益的实现,多边自由贸易计划应运而生,且在战争期间就开始了初步尝试。
美英两国在1941年8月联合发表的《大西洋宪章》中,就国际经济关系规定了诸如公平贸易、经济合作、公海航行自由等重要原则,[4]体现了贸易自由的思想,为美国的战后国际贸易政策构筑了初步的框架。
此后,美国以租借援助作为筹码,首先将英国引导到实施上述原则的谈判中来。经过艰苦的谈判,美英于1942年2月23日在华盛顿签署《联合王国政府与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关于在进行反侵略战争中相互援助所适用原则的协定》,其中的第7条明确规定,美英两国应“通过适当的国际或国内措施……导向国际商业中一切歧视待遇形式的消除以及税则和其他贸易障碍的降低”。[5]在此之后,美英两国就“第7条”的具体目标进行了14轮谈判。由于英国固守帝国特惠制,在消除歧视待遇和降低关税等问题上不肯轻易让步,谈判毫无成果,这更使美国认识到通过多边谈判解决战后国际贸易问题的重要性。
消除歧视待遇和降低贸易壁垒是美国多边自由贸易的两个关键内容,因之,在美国随后同苏联等其他联合国家签订的“租借协定”中,均载有内容完全相同的“第7条”,使有关国家在原则上就多边自由贸易承担了义务。
二、建立“国际贸易组织”的最初努力
布雷顿森林会议刚结束不久,美国又提出了建立国际贸易组织的建议。艾奇逊在1944年11月曾谈到,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之外,还需要有“一个国际机构作为继续探讨国际贸易、商务安排……问题的论坛”。[6]1945年11月,国务卿贝尔纳斯呼吁在联合国经济和社会理事会的主持下建立一个“国际贸易组织”(International Trade Organization),建议由联合国发起召开贸易和就业国际会议。[7]这样,美国在有关战后世界贸易安排以及筹建国际贸易组织等问题上率先发出倡议,并积极地作了一系列准备工作。
1945年11月,负责国际经济事务的助理国务卿威廉·克莱顿拟订出一份“供贸易和就业国际会议审议之计划”,论述了“国际贸易组织”的有关原则,指出建立“国际贸易组织”的目的是,1.在国际贸易领域为成员国提供协商和合作;2.在互惠均益和公平原则的基础上,为成员国贸易和经济的发展提供更广阔的机会;3.降低关税和其他贸易壁垒,消除一切形式的歧视待遇。此外,该计划还论述了国际贸易组织的其他有关条款,如一般商业政策,政府间的商务安排,贸易组织的运行机制等。[8]由此可见,“克莱顿计划”是美国为建立多边自由贸易体系而提出的一个系统方案,该计划以降低贸易壁垒和消除歧视待遇为核心,充分体现了美国的政策目标和利益取向,展示了美国主导建立多边贸易体系的政治意愿。
美国首先就“克莱顿计划”征询了英国的意见。其时,美英正在华盛顿进行财政和贸易谈判。“山姆大叔”一方面宣布与英国清算租借账目,另一方面又许诺给予英国37.5亿美元的信用贷款,但美国的谈判立场很明确:英国如果想要获得美国的贷款,就必须完全取消或大幅度改变其特惠贸易控制和英镑经济集团。面对美国凭借提供援助所形成的巨大压力,英国不得不接受了美国的立场。1945年12月6日,《美英财政协定》在华盛顿签署。[9]同一天,美英两国政府发表联合声明,英国表示完全赞同“克莱顿计划”中的基本原则,承认以此作为国际谈判的基础。[10]贝尔纳斯事后得意地称,美国从《美英财政协定》中得到的最重要的利益,就是迫使英国承担了“支持美国的贸易计划的义务”,[11]美国的多边自由贸易计划开局先得一分。
也是在12月6日,美国政府公布了“关于扩展世界贸易和就业的计划”。[12]除重申“克莱顿计划”的内容外,该计划还呼吁联合国在1946年召集一次国际会议,以寻求贸易和就业领域的国际合作。与此同时,美国向15个“核心国家”发出邀请,希望在1946年年初举行由“核心国家”参加的预备会议,商讨降低关税和非关税贸易壁垒,拟订世界贸易会议议程,以期达成初步谅解。[13]美国在做了充分准备之后,率先提出了多边自由贸易的系统计划和建议,并以美国的利益为中心,占据了主动地位。
截至1946年1月9日,除苏联以外的其他“核心国家”均接受美国的邀请,表示愿意出席预备会议。[14]与此同时,美国积极敦促联合国经济和社会理事会做出召开联合国贸易和就业会议的决定。1月22日,在伦敦举行的联合国大会上,美国正式提出提案,要求授权经济和社会理事会发起召开贸易和就业国际会议,以便谈判解决国际贸易壁垒和歧视待遇问题,筹建“国际贸易组织”并将其作为联合国的专门机构。美国还建议成立一个筹备委员会,谈判并草拟有关文件,筹委会由“核心国家”组成。[15]
2月6日,美国又制定出“关于贸易和就业预备性国际会议的备忘录”(以下简称“2·6备忘录”),作为美国的政策指导。谈到预备会议的目标时,“2·6备忘录”认为,首先,预备会议应在“克莱顿计划”的基础上,规定各国应遵循的降低贸易和非贸易壁垒的义务;其次,预备会议上关于关税减让的谈判必须是多边的。关于预备会议与贸易和就业国际会议的关系,“2·6备忘录”认为,如果预备会议的谈判是成功的,会议就应提出“国际贸易组织宪章”草案和议定书,“宪章草案”将提交大会审议,但议定书规定的关税减让表将不经大会审议,因此,议定书——包括关税表和宪章草案中的非贸易壁垒条款——应在预备会议结束时由与会各国签署和公布,并独立于“宪章”而生效;同时,宪章草案中有关非贸易壁垒的条款在大会上发生变动时,议定书将承认这种变动。[16]可见,美国已预见到国际贸易组织前景莫测,因此建议议定书独立生效,该议定书包含了美国多边自由贸易思想和“克莱顿计划”的最重要的内容。这是“关税贸易总协定”的伏笔。2月20日,美国将“2·6备忘录”通知有关“核心国家”。[17]
2月17日,联合国接受了美国的提案,决定在1946年召开贸易和就业国际会议,并成立筹备委员会进行准备工作,筹委会由美、英、苏、中、法等国组成(苏联实际未参与筹委会的工作)。[18]至此,美国的多边自由贸易计划提到了国际社会的议事日程上来。
三、“国际贸易组织宪章”草案的提出
为促使筹备委员会尽快召开,美国就会议的时间、地点以及会议议程(包括关税谈判)同有关国家进行了磋商。1946年4月25日,美国提出进一步的建议:筹委会于7月1日在纽约举办,就美国的计划进行初步讨论;在1947年3月开始贸易壁垒的谈判,届时各国应提出自己的关税减让计划。[19]这一建议将有关贸易壁垒的谈判作了推迟,避开了最容易爆发争议的问题,为筹委会的顺利召开创造了条件。
5月16日,英国回复美国,同意将关税谈判推迟至1947年3月,赞成举办筹委会的目的在于就美国的计划交换意见。但英国认为,在美国国会就《美英财政协定》做出决定并批准对英贷款之前,英国无法出席筹委会。因此,英国建议将会期推迟至秋天,会址应设在欧洲(伦敦或日内瓦)。美国迅速同意将会期定在10月15日,会址设在伦敦。[20]经过近三个月的努力,美英两大国终于就筹委会的召开达成了一致意见。
5月28日,联合国发表声明,宣布贸易和就业国际会议将推迟至1947年,其筹委会会议将于10月15日在伦敦举行。[21]
7月23日,国务卿贝尔纳斯召见有关国家驻美外交官,告知美国拟在8月初向各国通报美国起草的宪章草案并予以公布。随后,美国将就“克莱顿计划”、“2·6备忘录”和宪章草案同有关国家先期进行专家级双边会谈。[22]英国反对公布宪章草案,美国怒称将“自负其责”,并不顾反对邀请智利、挪威和黎巴嫩参加关税谈判。英国以拒绝出席筹委会相抗衡。美国作了适当让步,同意在保密的基础上将宪章草案通知有关18个国家,近期内不予公布。[23]
8月12日,美国将“联合国国际贸易组织宪章建议草案”通知筹委会其他18个国家。9月14日,将“国际贸易组织宪章草案”送达联合国秘书长,20日,美国予以公布。[24]该草案以“克莱顿计划”为基础,阐述了具体实施的详细条款,美国的立场和利益再次得到充分体现。
四、伦敦会议和纽约会议
1946年10月15日至11月26日,联合国贸易和就业会议筹备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伦敦举行。会议的主要议程是,以美国的多边自由贸易计划为基础,讨论美国提出的宪章草案;成立一个起草委员会以完成正式宪章的拟订工作;由筹委会发起关税减让谈判。
为促成多边自由贸易体系的建立,美国与会的主要目标是,1.原则上取消进口限制和其他数量限制措施;2.寻求降低关税的意向性磋商,减少或取消特惠制。[25]
在6周的时间里,与会18个国家就非贸易壁垒的大部分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并应不发达国家的要求增加了经济发展的条款。具体地讲,宪章草案89个条款中的74个得到了与会国的原则认可,“这包括所有最重要的实质性问题”,美国代表团团长威尔科克斯因此坚信,美国获得了“谈判中的巨大优势”。[26]总之,伦敦会议关于非贸易壁垒的谈判取得一定成效,国际贸易体系正按照美国设计的方向发展,这就是各国应共同承担多边自由贸易的义务。
根据伦敦会议的决定,1947年1月,起草委员会在纽约举行会议,整理伦敦会议的有关文件,充实和完善美国提出的宪章草案,形成了一个修订草案。[27]至此,美国宪章草案中的主要原则以各国认同的方式确定下来。
五、日内瓦会议
“国际贸易组织宪章”和多边关税减让被美国视为建立多边自由贸易体系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相比之下,关税谈判困难得多,不仅含有原则上的问题,而且包括技术上的处理难题,直接触及各国的切身利益。在关于宪章草案的谈判取得顺利进展后,一再“晚点”的关税减让谈判不可回避地摆在了各国面前,成为日内瓦会议的主要议题。
1947年4月2日,美国国务院贸易协定委员会主席温斯洛普·布朗向杜鲁门总统呈报了美国的关税减让表,以此“作为讨价还价的基础”,杜鲁门随即予以批准。[28]
1947年4月10日,联合国贸易和就业会议筹委会第二次会议在日内瓦举行。由于关税谈判内容庞杂,与各国利益攸关,各国进行了长时间的艰苦角逐,致使谈判一直持续到10月。会议最重要的成果,就是有关国家签署了《关税和贸易总协定》(GATT)。
会议刚开始,美国国内就为这台大型“音乐会”奏出了弦外之音。4月中旬,美国国会开始审议“羊毛法案”,对羊毛及其制成品课以进口附加税。此举在日内瓦引起严重不安,认为这“不仅会危及关税谈判,而且会危及国际贸易组织宪章的谈判”,澳大利亚甚至以退出会议相威胁。[29]日内瓦会议一开始就陷入僵局,主要症结就是“羊毛法案”引起的美国与英联邦成员国之间的矛盾。南部英联邦国家如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均是主要的对美羊毛出口国,因此对美国的“羊毛法案”抱强烈不满,英国趁机强调由于国际贸易收支的差异,美国应做出更多的让步;美国则认为有关国家应同等地降低关税并取消特惠制,指责英联邦成员国的关税减让远远不够,尤其不满其在帝国特惠制上的漠然态度。由于“羊毛法案”的纠葛,美国在谈判中处境被动,英联邦国家借机在关税和特惠制上拒不让步,关税谈判无力推进。
经过两个月的僵持,美国政府深感会议的失败无疑等于美国多边自由贸易计划的幻灭,为此,美国不得不做出妥协姿态。在杜鲁门总统于6月否决“羊毛法案”[30]的同时,国务卿马歇尔宣布“马歇尔计划”。这一计划的出台对于日内瓦会议具有更为现实的意义:一方面,美国政府认识到,只有欧洲的经济复兴了,“国际贸易组织”才会有现实的可能和基础,“在马歇尔计划下,国际贸易组织变得更加重要”。[31]另一方面,美国还将“马歇尔计划”视作“讨价还价的武器”,[32]以此换取欧洲国家在关税减让及其他非贸易壁垒问题上做出让步,促使有关国家采取实际有效的步骤支持美国的多边自由贸易计划。
美国的上述姿态收到了一定的效果。至7月初,大部分国家,包括南部自治领,就关税减让和国际贸易组织宪章基本达成一致。[33]唯英国仍坚持其立场,或拒绝承诺取消特惠制,或提出减少和取消特惠制须由美国做出补偿,或称由于美元匮乏将继续采取歧视政策,致使美英谈判阴霾迷漫,险象环生。美国在权衡利弊后认为,应寻求“最妥当的协议”,[34]于是对英作了有限度的让步:美国在现阶段不坚持要求完全取消所有帝国特惠关税,而是逐步减少和取消,英国可以在一定条件下采取部分歧视措施。美国之所以这样做,主要是担心如果日内瓦会议再拖延下去,一方面会在国内遇到严重阻力,在国际上授苏联以宣传的把柄;另一方面,恐怕连获得最低限度协定的机会也要丧失,进而危及国际贸易组织和多边自由贸易体系的建立。鉴于美国的上述立场,英国的态度亦趋缓和,日内瓦会议朝着达成协议的方向发展。
日内瓦会议期间,根据美国的建议,由美国、英国、法国、加拿大、比利时、荷兰等6国组成一个“小型工作组”,研究并起草一个有关关税减让的总协定。[35]该工作组于7月向筹委会提交了关税和贸易总协定的第一个草案,内容包括关税减让表、最惠国待遇条款和非贸易壁垒条款,规定总协定将于11月1日起在有关国家范围内生效(由于英国的反对而最终推迟生效日期),除非“国际贸易组织宪章”取而代之,否则,总协定将在3年内继续有效。[36]
根据上述草案形成的《关税和贸易总协定》包括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总协定的核心,主要规定缔约国在关税与贸易方面相互提供无条件最惠国待遇(也就是非歧视待遇)和关税减让表;第二部分为非关税贸易壁垒的原则性条款;第三部分为总协定的运行程序等问题。总协定的指导方针是“降低关税及其他贸易壁垒”,“取消国际商业上之差等待遇”。[37]
为确保总协定顺利生效,有关国家还订立了“临时适用议定书”。该议定书规定:只要澳大利亚、巴西、比利时、荷兰、卢森堡、加拿大、法国、英国和美国在1947年11月15日之前签署议定书,签字国将确认《关税和贸易总协定》自1948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各国还商定,直至“国际贸易组织宪章”获得批准,总协定将持续有效。[38]
在日内瓦会议结束之际,布朗代表美国于1947年10月30日在议定书上签字,其他各国也相继签署了议定书。这样,有关国家正式确认了关贸总协定的效力。11月18日,联合国秘书长赖伊公布了关贸总协定及其议定书。[39]
关贸总协定的建立表明美国的外交努力最终取得积极成果,体现了拥有结构性权力优势的美国的政策意志和利益取向。首先,美国提出的一系列计划和建议,特别是“2·6备忘录”的程序设计,为关贸总协定的建立奠定了基础;关贸总协定的指导方针亦反映了美国多边自由贸易计划的基本原则。其次,关贸总协定中的重要内容——关税减让、无条件最惠国待遇、非关税贸易壁垒的基本规则——正是美国多边自由贸易计划的政策目标,通过关贸总协定,有关国家共同承担了多边自由贸易的义务。最后,关贸总协定的原则有利于美国的经济扩展,有助于美国继续维持经济繁荣,符合美国战后总的经济战略利益。因此,关贸总协定的建立,既是美国多边自由贸易计划的实施成果,也是美国政策意图和经济利益的具体体现。美国努力追求的多边自由贸易体系,以关贸总协定的形式正式确定下来。
六、哈瓦那会议
1947年11月21日,正式的联合国贸易和就业国际会议在哈瓦那开幕。参加会议的有58个国家,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完成正式的“国际贸易组织宪章”,促成国际贸易组织的建立。
在日内瓦会议期间,筹委会就纽约会议形成的宪章“修订草案”再度拟就了一个修订本——日内瓦草案,提交哈瓦那会议审议。[40]
在哈瓦那会议上,与会各国围绕着美国的多边自由贸易计划以及日内瓦草案展开了激烈争论,并纷纷从本国利益出发提出修正建议,总计602个,其中有432个修正建议与日内瓦草案严重不符。[41]争论主要涉及经济发展、特惠政策、数量限制、贸易补贴、战后过渡时期的特殊经济政策等问题。[42]会议持续到1948年2月尚无任何结果,以至于整个哈瓦那笼罩着“对前景的普遍悲观情绪”,有人甚至建议“将整个计划冷却一年或更长的时间”。[43]哈瓦那会议上的巨大分歧反映了战后各国之间特别是与美国之间,经济实力的悬殊以及由此引起的不同利益取向,在某种意义上也表明建立国际贸易组织的时机尚不成熟。
面对会议失败的危险,美国在经济发展、过渡时期非歧视待遇等问题上做了较大让步,从而使会议出现转机。[44]1948年3月24日,与会各国草签了《国际贸易组织宪章》(又称《哈瓦那宪章》),联合国贸易和就业会议宣布结束。
哈瓦那会议期间,关贸总协定缔约国第一次会议于1948年2月28日至3月24日在哈瓦那同时举行。正式出席会议的有9个缔约国,签署了日内瓦最后决议案但尚未正式加入关贸总协定的中国、捷克斯洛伐克、挪威、智利等14国派观察员列席会议。会议的主要目的是将关贸总协定的有关条款与《国际贸易组织宪章》协调起来,[45]即根据《国际贸易组织宪章》对关贸总协定的有关条款进行补充和修改。
然而,由于美国国会不愿承认美国政府在哈瓦那谈判中所作的让步,拒绝审议《哈瓦那宪章》,国际贸易组织终成望梅画饼。由于事先有所准备,关贸总协定已先期生效,美国的多边自由贸易计划仍取得了重要成果。
纵观关贸总协定的建立过程,美国的大国外交始终贯穿其中,并呈现出以下特点:1.精心策划,先声夺人。为建立多边自由贸易体系,美国作了周密准备,提出了“克莱顿计划”、“2·6备忘录”等一系列计划和建议,并不失时机地通报各国和予以公布,始终处于主动地位,影响了谈判的整个过程,决定了关贸总协定的基本格局。2.将欲取之,必先予之。这一策略最典型地运用于“马歇尔计划”。在日内瓦会议陷入严重困难之时,美国公布了援助欧洲的“马歇尔计划”,成功地促使欧洲国家在日内瓦谈判中做出相应妥协,这是日内瓦会议走出低谷的一个重要因素。3.恩威并用,调人就范。英国是美国最重要的谈判对手,简单地用威胁或赏赐都不一定能使英国承诺放弃帝国特惠制,开放英联邦市场。于是,美国一方面宣布与英国清算租借账目,另一方面又提出给予英国大宗贷款,最终促使英国承担了多边自由贸易的义务。
总之,为推动关贸总协定的建立,美国进行了周密的政策规划与设计,同时展开了积极的外交努力,最终以美国的政策计划为基础,构筑起符合美国利益的多边贸易体系。因此,在关贸总协定的建立过程中,美国发挥了难以替代的主导作用,关贸总协定亦成为美国主导的战后国际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
注释
[1]本文原载《世界历史》1999年第2期,收入本书时做了适当修改。
[2]World Peace Foundation,Documents on American Foreign Relations(cited as DAFR),Vol.7,1944—1945,p.474.
[3]DAFR,Vol.7,1944—1945,pp.33-35.
[4]U.S.,Department of State,Foreign Relations of the United States(cited as FRUS),1941,Vol.1,p.368.
[5]《国际条约集1934—1944》,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1961年版,第349页。
[6]DAFR,Vol.7,1944—1945,p.478.
[7]DAFR,Vol.8,1945—1946,p.12.
[8]Harley Notter,Postwar Foreign Policy Preparation:1939—1945,Washington,D.C.:Government Printing Office,1949,p.626.
[9]DAFR,Vol.8,1945—1946,pp.643-650.
[10]DAFR,Vol.8,1945—1946,p.627.
[11]DAFR,Vol.8,1945—1946,p.655.
[12]FRUS,1945,Vol.2,p.1328.
[13]FRUS,1945,Vol.2,p.1344.
[14]FRUS,1946,Vol.1,p.1268.
[15]FRUS,1946,Vol.1,pp.1277-1280.
[16]FRUS,1946,Vol.1,pp.1280-1289.
[17]FRUS,1946,Vol.1,p.1290.
[18]FRUS,1946,Vol.1,pp.1290-1291.
[19]FRUS,1946,Vol.1,p.1319.
[20]FRUS,1946,Vol.1,pp.1323-1325.
[21]FRUS,1946,Vol.1,p.1325.
[22]FRUS,1946,Vol.1,pp.1337-1338.
[23]FRUS,1946,Vol.1,pp.1341-1343.
[24]FRUS,1946,Vol.1,p.1343.
[25]FRUS,1946,Vol.1,pp.1360-1361.
[26]FRUS,1946,Vol.1,pp.1364-1365.
[27]FRUS,1947,Vol.1,p.909.
[28]FRUS,1947,Vol.1,pp.911-915.
[29]FRUS,1947,Vol.1,pp.917-918,957.
[30]FRUS,1947,Vol.1,p.957.
[31]FRUS,1947,Vol.1,p.960.
[32]FRUS,1947,Vol.1,p.976.
[33]FRUS,1947,Vol.1,pp.961-964.
[34]FRUS,1947,Vol.1,p.997.
[35]FRUS,1947,Vol.1,p.958.
[36]FRUS,1947,Vol.1,pp.967-968.
[37]《国际条约集1945—1947》,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1959年版,第539页。
[38]FRUS,1947,Vol.1,pp.1018,1024.
[39]FRUS,1947,Vol.1,p.1018.
[40]FRUS,1948,Vol.1,p.802.
[41]FRUS,1948,Vol.1,p.816.
[42]FRUS,1948,Vol.1,pp.810-813.
[43]FRUS,1948,Vol.1,pp.852-853,873.
[44]FRUS,1948,Vol.1,pp.867-873.
[45]FRUS,1948,Vol.1,p.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