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罪恶之城的骑士:雷蒙德·钱德勒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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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前言

1913年,洛杉矶迎来了两件大事,给这座城市带来了深远的影响。第一件大事事关水利:一条长223英里、连接欧文斯山谷和圣费尔南多山谷的水渠,令这座城市得以突破自然资源的限制,实现更大的发展。在这项庞大且富有争议的工程几近完工之时,第二件大事也来了。他身穿一套剪裁合身的西装,手里拿着一根银头手杖,头戴一顶硬草帽,其饰带的颜色隐隐透出英国公立学校的风范。他的名字叫雷蒙德·钱德勒(Raymond Chandler)。

1913年,雷[3]二十五岁。过去的几个月里,他在旧金山打过各种零工,避免自己入不敷出的同时,还要赡养刚刚来到美国与他团聚的母亲。他此行来到洛杉矶,是因为远洋轮船上的一次邂逅,而这次冒险的尝试,将会在未来给他带来巨大的成功。他的过往包含一段艰辛的童年、一段混乱的青春期和一段失败的诗人岁月。而在未来,他将完成七部长篇小说、一系列剧本,借此跻身20世纪最著名的作家行列。可是当雷第一次踏入洛杉矶惨白的日光中时,他无从得知未来将去向何方。1913年,他不过是个初来乍到的小伙子,试图在这里谋得一条生路。

本书探讨了这位生于芝加哥、长于伦敦、浸淫于英国公立学校的维多利亚传统的腼腆男子,将如何定义现代的洛杉矶。到最后,人们将铭记这位作家,是他证明了通俗小说(pulp fiction)也可以超越暴力的演绎,上升到新的高度,可是这并非他扬帆起航时胸怀的目标。雷在下笔之初仅仅把犯罪小说当作对自己叙事能力的锻炼,而且尽管他乐于写犯罪小说,他也希望能够超越自己最出名的小说人物——菲利普·马洛,并且有一天将悬疑故事彻底抛诸脑后。私底下,他为没能做到这一点感到沮丧,但是在公众场合,对于任何建议他写一本“严肃”小说的意见,他都置之不理。我相信在他弥留之际,他已然明白,逃不过菲利普·马洛,正是他成功的原因所在。他不停地兜兜转转,最后又回归犯罪小说,可是这也令他不断地突破这一类型小说的边界,取得前无古人的成就,并最终使其成为一门艺术。

不幸的是,这一成就的代价也极为惨重。酗酒是雷在一生中都挥之不去的阴影。他的父亲是个醉酒后会家暴的人,尽管雷对父亲的恶习有着切身体会,可是他自己也没能抵挡住酒的诱惑。酗酒、孤独,以及英国人特有的傲慢,使得他即便在最亲密的朋友面前,都会显得冷漠。信里的他常常尖酸刻薄、气急败坏,而现实里的他则有过之而无不及。有的时候,他也是个热心、慷慨的人。他对文坛新人很耐心,总是乐此不疲地与人讨论时事话题,无论文学、电影、政治还是饮食,都有所涉猎。

为了给雷蒙德·钱德勒作传,我事无巨细地审视了其人生的每一个阶段,我也看到了许多令人不快的片段。自1959年逝世后,雷受到了种族歧视和厌女倾向的指控,还有些人在他的小说中寻找蛛丝马迹,认为他一面恐同,一面也是个受压抑的同性恋者。读者在阅读本书的过程中会发现,上述各项指控都能找出充足的材料。可是,我选择有所保留,没有质询钱德勒的这些倾向。我也不曾浪费口舌,不会辩解说这些倾向不过是特定时代的产物。我决定把这些问题留给读者自己去思考,去总结。

我在大学里第一次读到了雷蒙德·钱德勒的作品,当时我参加了犯罪小说研讨班,阅读了《长眠不醒》(The Big Sleep)和《再见,吾爱》(Farewell,My Lovely)。尽管那时我从来没有想过,后来我竟然会为这些作品的作者写一部传记,但是自从翻开第一页起,我就不仅深深地为菲利普·马洛着迷,还十分憧憬钱德勒生活其中并且反过来激发了他创作的世界。所以在本书中,我试图在一个更为广阔的文化和历史背景中探讨雷的成就。我总共花了六年时间,并且奔赴加州、加拿大和牛津做实地考察。整个过程非常艰辛,我甚至有过无以为继的感触。到最后我还发现,如果你试图将一个人的一生付诸纸面,你就不得不有所取舍,做出一些困难的抉择。对此,我将承担一切责任。书中如有任何纰漏,也一概由我负责。

雷蒙德·钱德勒曾开玩笑说,封底的作家简介仿佛“给他们穿上了棉绒质地的无尾礼服,戴上了垂着流苏的帽子,烟斗里装满了克雷文牌混合烟丝,显得他们每天只会游手好闲、孤芳自赏,却写不出几行精准又出人意料的句子”。他总是对矫揉造作心怀戒备,而我不禁担心,为他立传这件事情也必然带有这样的意味。然而,尽管他的一生不乏阴暗面,可我越是了解他,就越是能够欣赏他的文学创作。我希望如果雷蒙德·钱德勒泉下有知,能认可这本书将他的一生与文学作品之间搭上了桥梁,并展现出其艺术的恒久生命力。

伦敦—洛杉矶

2006—2012年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