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西方的没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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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城市与民族 (丙)原始人、文化民族、费拉(6)

虽然外来的势力引起了城里人的仇视,从而拆散了两个最初的等级,让贵族归顺于皇帝,让僧侣归属于教皇;虽然在教皇党与皇帝党的这类冲突中;贵族很快地丧失了其重要性,教皇统治通过反朝代的城市取得了政治上的最高权力;虽然最后仅剩下一些掠夺成性的国家尚在纠缠不清,其“文艺复兴”式政治反对哥特帝国的远大的世界政策,就像米兰以前反对过红胡子腓特烈的意志——但是缔造一个统一的意大利的理想、一个但丁曾为它牺牲其生活安宁的理想,是伟大的德意志皇帝们的一种纯朝代性的创造。文艺复兴的历史见识是属于城市贵族的,它将民族由安守现状的道路上引到了能够想象的远处。在整个巴罗克与罗可可时期,土地被贬抑到一种只作为外来家族的权力政治的抵押品的境地。直到1800年之后,浪漫主义才兴起,并用一种让它成为一份政治力量的强度重新唤醒了哥特式的感情。

法国民族是由其国王们从法兰克人与西哥特人中铸造出来的。1214年在布汶,它首次学会了感到自己是一个整体。更重要的是哈布斯堡家族的创造,它让既非由于言语、也非由于民族情感、又非由于传统而连结在一起的一种居民中产生了一个奥地利民族,奥地利的民族性在保卫玛利亚·特雷莎与反抗拿破仑两件事上表现出来——这是对他们最开始的、也是最后的考验。巴罗克时代的政治史主要是波旁家族与哈布斯堡家族的历史。卫廷家族的兴起取代了威尔夫家族,这解释了为何800年的“萨克逊”在威悉尔河流域,而现在却在易北河流域。朝代性的事件,加上拿破仑的干涉,让巴伐利亚的一半分享了奥地利的历史,让巴伐利亚国家的大部分由弗兰哥尼亚与士瓦本组成。

西方最后的民族是普鲁士,与罗马人是古典城邦情感的最终创造、与阿拉伯人是一种宗教一致性的最终产物相同,它是霍亨索伦王家的一种创造。在非尔柏林,这个年轻的民族取得了人们的承认;在洛斯巴哈,它为德国赢得了胜利。是歌德以他的对于历史转折点的准确眼光将当时的新的《明娜·封·巴尔赫姆》一剧描写成为具有特殊民族内容的德意志诗歌。德国借以发现其诗歌语言,这是又一个例子,一个十分重要的例子,说明了西方诸民族是如何按朝代划定其界限的。霍亨斯陶芬统治瓦解时,德国的哥特式文学也瓦解了。随后几世纪——所有西方文学的黄金时代——各地出现的文学都不配称为哥特式的。可是,因为腓特烈大帝的胜利,开始出现一种新的诗词。“从莱辛到赫伯尔”与“从洛斯巴哈到色当”的意思是相同的。那种有意识地先依靠法文、而后依靠莎士比亚、依靠民歌、最后(在浪漫主义中)依靠武士时代的诗歌来恢复那已经失去联系的企图至少产生了一种独特的艺术史现象,这种艺术史,虽然从未真正地达到过一个目的,但大部分是由许多天才的光芒组成的。

18世纪的终结目击到这种不一般的转变的完成、随同这种转变,民族意识企图从朝代原则中把自己解放出来。显然,这种情形在英格兰早已发生了;在这个方面,大部分的读者都会想起“大宪章”(1215年),但是某些人一定能看到,在另外一方面,对民族的承认是包含在对其代表人物的承认中的,这种承认给了朝代感情以一种具有新鲜力量的深刻性与精细性,这是大陆上各民族差不多完全陌生的。假如现代的英国人是(但不表现为)世界上最保守的人类,如果结果是其政治措施不通过清楚的时论而通过民族脉息的无声的协调解决了自己的问题,因此直到现在仍是最成功的,那么,根本的原因是朝代的感情早已从它在君主权力的表现中解放出来了。

反之,法国革命在这方面只是唯理主义的一种胜利。它让民族的概念得到的自由比让民族得到的自由多。朝代感渗入了西方种族的血统,正因为这样,它让西方种族中的智性感到苦恼。由于一个朝代代表了历史,它是一块土地上有血有肉的历史,而智性却是没有时间性并且是非历史的。大革命的各种观念都是“永恒的”与“真实的”。普通的人权、自由、平等是书面与抽象而非事实。假如愿意的话,你能够将这全部称为共和政体,事实上,这又是一个少数人以全体的名义力图将新的理想引入现实世界的实例。但少数人将理想变成了一种力量,它所做的全部只是用19世纪的推理的爱国主义取代了旧有的、被感到的依附;代之以一种文明化的民族主义,这种民族主义只有在我们的文化中才有可能,在法国本身,即使是在今天它尚无意识地是朝代的;代之以作为朝代单位的祖国的概念,这个概念最开始是在西班牙人与普鲁士人对拿破仑的叛变中出现的,以后又出现在德国与意大利的朝代统一的战争中。

从种族与言语、血统与智性的对立中产生了一种新的西方所特有的理想,来抵抗家系的理想——祖国语言的理想,两国都有一些热心人士想用共和政体与诗歌的连结来取代皇帝与国王观念的统一力量——其中有一种“复归自然”的倾向,但是却是一种历史复归自然的倾向。继承的战争代之以语言的斗争,在这种斗争中,一个民族企图将其语言和它的民族性强加给另一民族的各部分。但是每个人都能看到,甚至将民族看作一种语言单位的理性概念至多也只能忽视而无法取消朝代感情,就像希腊化的希腊人在精神上无法克服其城邦意识或一个近代犹太人无法克服民族的佥议原则一样。

祖国语言并非由虚无之中产生,它本身便是朝代历史的产物。假如没有加贝家系,就不会有法兰西的语言,而只会有一种北方的罗曼斯——法兰克语与一种南方的普罗旺斯语。意大利的书写语言发展完善应归功于德意志皇帝们,尤其是腓特烈二世。现代的民族萌生于具有一种古老的朝代历史的居民的基础上。但在19世纪,将民族看成一种书写语言的单位的第二种概念消灭了奥国人的民族,也许却创造了美国人的民族。自此之后,所有国家中都出现了自两个对立的方面,作为朝代历史单位的方面与作为智性单位的方面,去代表民族的两极——也就是种族的一极与语言的一极。但这些考虑立刻引起了许多政治学上的问题,这些要等下一章来研究。

最开始,在土地上还没有建立城市的时候,代表最高意义的民族的是贵族。“永恒的”与没有历史的农民是文化出现前的一种民族,在最根本的特性上还是原始的民族,当民族的形式再次消逝时,它还残存着。“民族”也与文化的别的伟大象征一样,是少数人热切地珍爱的所有物;有民族的人是与生俱来的,就像人们生来便有艺术或哲学一样,创作家、批评家与普通人的特点也都是生来就有的——在古典的城邦中,在犹太人的一致中,在西方的民族中,都是如此。在一个民族起来热心地为自己的自由与荣誉而斗争时,真正激发起众人情感的往往是少数人。民族“觉醒了”——这不仅是一种词藻,因为只有这样,所有人的醒觉意识才能表现出来。一切这些个人的“我们”感昨天还满足在家庭、职业,也许还有所在市镇的水平,今天他们却突然变成了不亚于民族的人。其思想与感情,其自我和他的“彼物”产生了深刻的变化。它变为历史的。甚至没有历史的农民也变成了民族的一员,在他面前显露出了一片新天地,此时,他体验到历史,而不只允许它从他跟前一溜而去。

但是,在世界城市里,除了那种具有历史并且活生生地体验着、感觉着且企图领导民族的少数之外,又出现了其他的少数人;这是一些不受时间限制的、不是历史的文人,他们并非宿命的人,而是理性的与因果的人,他们在精神上离开了血统与存在的脉息,其思考意识很清醒,所以对民族观念再也无法找到一切“合理的”含义了。世界主义仅是知识界的一种醒觉意识的联想。这中间有对宿命的憎恶,尤其是对作为表现宿命的历史的憎恶。任何一种民族的东西都是种族的——以至于它无法为自己找到语言,在需要思维的所有场合中它是笨拙的、束手无策到了致命的程度,世界主义是书本上的东西,停留于书本上,理由十分充足,但除了以更多的理由来保卫其理由之外,它是十分软弱的,在用血去保卫其理由时是十分软弱的。

所以,这种智性十分卓越的少数人便选择了才智的武器,因为世界城市纯粹是智性的、没有根基的、被假想为是文明的共同产物,这种少数人便越有可能这样去做。天生的世界公民,世界和平主义者,世界调解者——在“战国”时代的中国,在佛教徒的印度,在希腊化时代以及在现在的西方世界都是如此的——是费拉的精神领袖。“面包与竞技场”仅是和平主义的另外一种公式。所有文化的历史中都有一种反民族的因素,不管我们有无证据。纯粹的面向自我的思考对生活而言总是陌生的,所以对历史而言也是陌生的,不是好战的,不是种族的。想想我们的人文主义与古典主义、雅典的诡辩派、佛与老子吧——至于宗教和哲学世界观的伟大拥护者对于所有民族主义的激烈轻视便更不用说了。

但是,无论他们的情形如何各不一样,在这一点上却是相似的,也就是种族的世界感情、对事实的政治(因而是民族的)本能(不管对错与否,祖国还是祖国!)、要做演化的主人而不做其对象的决心(由于二者必居其一)——总而言之,也就是追求权力的意志——必须让位于一种倾向,具有这种倾向的标准人物是无原始冲动、但格外按逻辑办事的人们、是熟悉真理、理想及乌托邦的人们、是相信自己能用逻辑代替现实、以一种抽象的正义代替事实的威力、以理性代替宿命的文人。它从永远胆怯的人开始,他们让自己从现实退却到斗室、书斋与精神团体中,并宣布世间的作为是没有效果的;它在任何一种文化中都结束在世界和平的信徒。任一民族(从历史上看)都有这样无用的废物。甚至他们的头也在体相方面独自构成了一种类别。在“智性的历史”中,其地位非常高——他们之中存在着许多出色的名字——但从现实历史的观点来看,他们是没有能力的。

一个置身于其事故世界中的民族的命运决定于其种族品质能让这些事故在历史方面对它不发生效力的程度如何。甚至现在我们也许可以表明,在中国的战国时期,秦国得胜的原因(公元前250年)是因为仅有它摆脱了道教的感情。不管怎样,罗马民族之所以胜过古典世界的其他民族,是因为它能将其政策措施与希腊化文化的费拉本能区别开。

一个民族是获得了活形式的人类。各种世界改良学说的实际结果始终是一种没有形式因而没有历史的集团。所有世界改良家与世界公民都代表费拉的理想,不管他们自己是不是认识到。其成功说明民族在历史上的让位,并非有利于永久和平而是有利于另外一个民族。世界和平往往是一种单方面的决心。罗马和平对于后来的军人皇帝们及日耳曼军事领袖而言仅具有一种实际的意义,便是它让一亿没有形式的人口变为少数战士团体的权力欲的单纯对象。这种和平要用和平的牺牲为代价,与之相比,康奈战争的损失便显得越发微小了。巴比伦人的、中国人的、印度人的、埃及人的世界从一个征服者的手中转到另外一个征服者的手中,这种竞争付出的代价是他们自己的血。

这便是其——和平。当1401年蒙古人征服美索不达米亚时,他们在那没有自卫的巴格达十万居民的头颅中建起胜利纪念碑。由智性的观点看来,毋庸置疑,民族的消亡将一种费拉世界放在最后地、永远地文明化了的历史之上。但在事实范围以内,历史回复到一种自然的状态,它交替于长期服从与短暂忿怒之间,这种忿怒虽然引起屠杀——世界和平永远无法将它缩小——但无法改变任何东西。从前,他们为自己而流血;现在,他们不得不为别人而流血,常常只为别人的高兴而流血——这便是区别。一个坚决的领袖,召集一万个冒险者在他的身边,便能够随心所欲。假如整个世界是一个单一的帝国,它便将成为一个只供这些进行征服的英雄们进行剥削的最大的能够想象得到的场所。

“宁可死也不当奴隶”是一句弗里斯兰农民的古老格言。任何一种晚期文明都选择了其反面,同时,任何一种晚期文明都必须去体验做出这种选择所要付出的巨大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