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基督教徒起初也觉得他们自己是一种枚斋型民族,并且,别的人,希腊人(“异教徒”)及犹太人也是这样看待他们的。非常合乎逻辑地,后者将他们脱离犹太教看成是很大的背信,前者将其传道活动渗入古典城市看成是一种侵略与征服,而基督教徒却从自己一方面将别种信仰的民族称为“异教徒”。当一性派与聂斯托利派从正教中分裂出来时,新的民族便出现了,新的教派也产生了。1450年后,聂斯托利派被麻·希蒙所统治,麻·希蒙既是其民族的君主,又是其教长,与苏丹不同,他占有极早之前犹太人的勒西·加留泰在波斯帝国中也具有的十分相同的地位。假如我们想要明白基督徒后来的多次受难,就无法忽视这样一种先验的确定性而自明的民族意识,因为这是发自特定的及确切的世界感情。枚斋国家是与正教信仰的概念无法区分的。哈里发政权、民族与教会形成了一个紧密的单位。阿狄阿俾尼是以国家的身份归向犹太教的,奥兹尔欧尼约在200年时(如此快!)自希腊教界改奉了基督教界,亚美尼亚的宗教在第6世纪由希腊的变为一性派的。
这些事件中的任何一件事都阐明了一个事实,便是国家与作为一个法人的正教团体是等同的。假如基督徒住在伊斯兰的国家,聂斯托利派居住在波斯人的国家,犹太人居住在拜占廷人的国家,他们便不是而且无法作为非信徒而属于那个国家了,结果是还得由他们自己的司法权来管辖。假如因为其人数的关系或其传道精神的关系,他们对国家及信仰团体的同一性的继续构成威胁时,迫害便成为整个民族的责任了。因为这个缘故,“正教的”(或“希腊的”)基督教徒先是在波斯帝国遭了难,随后遭难的则是聂斯托利派的基督教徒。戴克里先作为“哈里发”(君主及上帝)也将帝国与各种异教的祀拜教会连结起来,而且真诚地将自己看成为这些信徒的大教主,他无法逃避迫害第二种宗教的责任。君士坦丁改变了“真正的”教会,并在这次行动中让拜占廷帝国的民族彻底改变了。从此以后,希腊的名称逐渐地传到了基督教的民族中,尤其是传到了那被信徒首领的皇帝所认可且允许加入大宗教议会的基督教民族中。
所以便有拜占廷历史图景的模糊的轮廓——290年在结构上是古典帝国的,可实质上却是一个枚斋的民族国家;在312年改变了民族而没有改变名称。在“希腊人”的名称下,首先是异教作为一种民族而与基督教徒开战,而后是基督教作为一种民族去攻打伊斯兰。在后一战争中,伊斯兰本身也变成为一种民族(阿拉伯人),民族便越来越深刻地在各种事件上盖上了自己的烙印。所以,如今的希腊人是枚斋文化的产物,它先被基督教发展,然后被这种宗教的神圣语言所发展,最后被这种宗教的名称所发展。伊斯兰从穆罕默德的故乡与自己一起带来了阿拉伯的名称,作为其民族的标志。将这些“阿拉伯人”与沙漠上的比杜因部落看成一样是不正确的。创造那具有热烈的与富于特征的心灵的新民族的是对新信仰的认同。其统一也与基督徒、犹太人或波斯人的统一相同,并不是从种族与家乡中派生出来的,因而它并不“迁徙”;其大扩张是因为它将大部分早期的枚斋民族纳入了本民族的缘故。随着公元11世纪的结束,这些民族也全都变成了费拉民族的各种形式,从那时起,土耳其治下的巴尔干的基督教民族、印度的祆教徒和西欧的犹太人,便是作为费拉在生存着。
在西方,从鄂图大帝(936—973年)时期以来,浮士德型的民族越来越清晰地显现出来,在这些民族当中,加洛林时期的各个原始民族迅速地解体了。公元1000年,那些“极重要”的人们已经时刻感到自己是德国人、意大利人、西班牙人、法国人;而在差不多六个世代之前,其祖先在心灵的深处还是法兰克人、伦巴第人与西哥特人。
这种文化的民族形式也与其具有追求无限的倾向的哥特式建筑及微积分学一样,是建立在空间的与时间的意义之上的。这种民族感情首先包括一种地理的眼界,从时代与交通手段方面来考虑,这种眼界不得不说是广大的,是别的文化中所无法相比的。祖国的广大是个人极少看到其边界、但是要保卫它并为它而死的地区,其象征性深度与力量是别的文化的人类永远无法理解的。枚斋民族并非如此具有一种现世的故乡;古典民族却只把它作为一个焦点。哥特时代将来自阿的治河两岸的人们与住在立陶宛的教团城堡中的人们连成一个感情上的团体的现实,甚至在古中国与古埃及也是无法想象的,这种现实与罗马及雅典的现实形成最尖锐的对比,在罗马与雅典,人民的任何一个成员经常都可以看到其他国度的人。
感觉更为明显的是对时间及距离的感受性。在祖国观念(作为民族存在的一种后果)根本还没有出现之前,这种热情便产生了另外一种观念——也就是朝代的观念——因为这种观念,浮士德型的民族才出现了。浮士德型的民族是历史的民族,是觉得自己并非因地点或信仰相同,而是因历史而联系在一起的团体;共同宿命的显著象征与容器是统治“家族”。至于埃及人与中国人,朝代则是另外一种意义的象征。在此,作为一种意愿及一种活动,它代表的是时间。我们曾经如何,我们将要如何,都表现于一个世代的存在上;我们对这件事的感觉是十分深刻的,即便统治者视作无足轻重也并不能把它推翻。有关系的并非人而是观念,为了这个观念,成千上万的人经常在家系的争执中抱着信念走向死亡。
从古典的见解来看,古典历史只是从一瞬间到另一瞬间的一连串偶然事件;枚斋历史从其成员们来看是一种世界计划存在于人类中并通过人类的逐步实现,这种世界计划是上帝设计的且在开天辟地与洪水泛滥之间得以完成的;可是在我们的心目中,浮士德型的历史是有意识的逻辑的一种独一的、伟大的愿望,为了履行这种愿望,民族是由其统治者所领导与代表的。这是一种种族特质。它不具有且无法具有理性的基础——它只被感到是如此,由于曾经被感到是如此,因而日耳曼迁徙时期的伙伴信任感发展成哥特时期的封建性忠信,巴罗克时期的忠诚和19世纪的好像非朝代的单纯爱国心。我们对于这种感情的深刻性与高贵性应该作出正确的判断,由于有的是发伪誓的臣民和朝臣们阿谀奉承及庶民们趋炎附势的永恒的喜剧。所有伟大的象征都是精神的,仅有在其最高形式之中才能被理解。一个教皇的私生活对于教皇政治的观念而言没有任何关系。狮子亨利的背信弃义便说明了,在民族形成的时期,一个真正的统治者是如何充分地感到“他的”民族的命运是体现于他自己身上的。在历史面前他代表那种命运,有时要用自己的荣誉为代价才能去代表。
西方的所有民族都有其朝代的源流。在罗马式的甚至是在早期哥特式的建筑中,加洛林原始人的心灵尚在颤动。没有法国的或德国的哥特式,仅有撒利克的、莱因的与士瓦本的哥特式,正像有西哥特的(北西班牙、南法兰西)、伦巴第的与萨克逊的罗马式一样。但在这种心灵上面,马上散布了那由种族人物组成的少数人,他们感到作为一个民族的成员是一种伟大的历史任务。因此少数人便产生了历次的十字军远征,在这些远征中便真正出现了法国的与德国的武士。浮士德式的民族的特征是,他们意识到了其历史的方向。
但是这种方向是附着于世代相传基础上的,因而种族理想的性质完全是家系的——甚至达尔文主义和他的家世与遗传学说也是对哥特人宗系制度的一种讽刺——与此同时,作为历史的世界,当每个人都生活在这个世界的平面时,不只包括统治者或别的人的个人的家系,并且也包括作为所有历史事故的基本形式的民族的族系。要有十分敏锐的观察力才能领会,这种浮士德式的家系原则和它的门第相当于血统纯粹的著名的历史概念,因历史特点的原因,对于埃及人与中国人是陌生的,像它对罗马贵族与拜占廷帝国是陌生的一样。另一方面,我们的农民或城市贵族假如没有这种原则却是无法想象的。我在以上所分析过的民族一词的科学概念主要是由哥特时期的家系意义中得来的。关于民族都有其族系的观点使得意大利人由于自己是罗马人的后裔而感到骄傲,使得德国人由于追忆其条顿祖先而感到自豪,这是与关于英雄和神祗的无时间性后裔的古典信念完全不同的。最后,在1789年之后,在祖国语言的概念与朝代原则相适应的时候,关于曾经一度成为一种原始印欧民族的纯科学的幻想便变成了一种为人深深地感到的“雅利安种族”的族系,在这个过程之中,“种族”一词便几乎成了一种宿命的代名词。
可是,西方的“种族”并非各大民族的创造者,而是其结果。加洛林时代,未出现一个种族。是武士的阶级理想以各种方式在德国、英国、法国与西班牙创造性地产生作用,并让广大的地区对那在各别民族中被感到及体验到是种族的东西铭记不忘。我说过,门当户对与血统纯粹的观念便是建立在这个基础上的这种观念是历史的,对古典世界来说是不熟悉的。因统治家族的血统及整个民族的宿命、整个民族因紧密凝聚的内聚力而存在,因而巴罗克时代的国家体系与族系的结构一致,许多重大危机采用了朝代更迭的战争形式。甚至让世界政治组织稳定了一个世纪的拿破仑的不幸毁灭也是因为一个冒险家胆敢以自己的血去驱逐旧朝代的血统,因他攻击了一种象征,让对他的反抗变为一种神圣的历史任务的原因。由于全部这些民族都是朝代宿命的结果。世界上有一个葡萄牙民族、西班牙的美洲有一个葡萄牙的巴西,这都是1095年勃艮第的亨利伯爵的婚姻的结果。世上有瑞士人和荷兰人的原因是反抗哈布斯堡家族的结果。洛林是一个地方的而非一个民族的名称,是罗塔尔二世没有后代的结果。
将查理曼时代的分散的原始人凝聚为德意志民族的是凯撒式的观念。德意志与帝国是两个不可分的观念。霍亨斯陶芬朝的崩溃意味着一个大朝代被一撮小朝代取而代之了;哥特型的德意志民族甚至在巴罗克时期开始以前——当民族观念在领导城市像巴黎、马德里、伦敦与维也纳中被提到更高的智性水平时——精神上已经被粉碎了。因此老一套的历史认为,三十年的战争毁灭了繁盛的德意志。并非如此。事实上三十年战争能以这种不幸的形式出现,这本身就足以证实与表明一种早已完成了的衰败的征状——它是霍亨斯陶芬家族灭亡的最后结果。再难有更具说服力的证据能够证明浮士德式的民族是朝代的单位了。但是,撒利人与霍亨斯陶芬家族也是从罗马人、伦巴第人与诺曼人当中——至少是在观念上——创造出一种意大利民族。只有帝国才让他们有可能向罗马时代发出求救之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