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关系(从贵族的观点来看)被称为隶属关系,我们发现它出现于公元1000年至1400年间的西方以及处于“同时代”的其他文化中——不论在每一种场合下的表面原因是什么。斯巴达希洛特人的地位属于这一种,古罗马的被保护人也是这样,公元前471年以后,乡村的平民——即,一种自由农民从这种被保护人中成长起来了。在晚期罗马东方的假晶现象中,这种为象征的形式而奋斗的力量确实令人惊异,在那里,奥古斯都所建立的元首政治的种姓制度(及其元老官吏集团和骑士官吏集团的划分)开始向后倒退,直到公元300年左右,凡是在枚斋型的世界感情盛行的地方,它都退到了一种类似公元1300年哥特时期的等级的情况——事实上,退到了与它同时的萨珊帝国的情况。
从一种高度文明化的行政的政界中,出现了地方元老、乡村骑士和市镇政客组成的小贵族阶级,这些人是亲身对元首负责的,他们负责一切开销——向后形成了一种封建制度——并逐渐地使他们的地位成为继承性的,正像在埃及的第五王朝、西周时代和十字军时代的欧洲所发生的情形一样。军人的身份,军官和士兵的都一样,也按同一途径变成了世袭的,他们的服役是一种封建性的义务,而戴克里先所立即使其载诸正式法律的其他一切也是如此。个人被身份(人身依附)牢固地束缚着,这种原则被进一步推广到一切行业,强制人们成为行会成员,就像哥特时代或古埃及的情况一样。然而,尤其重要的是,从古典晚期“大庄园”奴隶制经济的废墟中必然产生出世袭小农的隶农制,而大地产则变成了行政区域,庄园主则负责征收租税并按定额招募新兵。在公元250年和300年之间,“隶农”变成了法定的,被固着在土地上。这样,封建领主和附庸作为阶级和阶级的分化就完成了。
每一种新兴文化都可能有自己的贵族和僧侣,明显的例外只是因为缺乏实实在在的传统。现在我们知道,古代中国有过一种真正的僧侣,并且在公元前十一世纪奥菲斯体系的初期有过一个僧侣等级,也可以说是显而易见的——当我们在史诗人物卡尔卡斯和忒瑞西阿斯的形象中看到明显的迹象时,我们就更加确信这一点了。同样,封建体制在埃及的发展证明,早在第三王朝就有了一种原始的贵族。但是,这些等级最初借以实现自己,随后借以支配历史进程——塑造历史,推动历史,甚至在自己的命运中代表历史——的形式和力量取决于以每个个别文化及其全部形式语言所依据的原始象征。
贵族完全是植物性的,在任何地方都是来自于土地,土地是它的原始财产,它和土地紧密联系在一起。在任何地方它都具有家族、即氏族的基本形式(因此,历史的“另一个”性别、阴性,也在其中表现出来),并且通过追求延续的意志——即血统的延续表明它自己是时间和历史的伟大象征。看起来建立在个人信任基础之上的诸侯国家中的早期官场,在各地——在中国和埃及,在古典世界和西方世界——都是通过同样的步骤发展起来的,首先是设置准封建的宫廷官职和显要职务,然后寻求与土地的世袭关系,最后就成了贵族家系的根源。
浮士德文化追求无限的意志在谱系的原则上得以体现,这种原则——似乎很奇怪——是这种文化所独有的。此外,在这种文化中,这种原则密切地渗透着和塑造着全部历史的形式,特别是国家自身的形式。那种坚决想要知道以往若干世纪中自己血统,命运并要对其始祖的时代和来历找出文献上证据的历史感;那种很能说明现有的财产和遗产,是由或许是五百年前一次缔婚所带来的财富的系谱上的仔细排列;那些关于纯血统、出身相等、及与身份较低者结婚的概念——所有这一切都是在时间上追求方向的意志,是追求时间遥远距离的意志。除了在埃及的贵族中可能找到这种例证外,再也没有第二个例子,而在埃及所能找到的,可作比较的形式也要薄弱得多。
相反,古典类型的贵族却跟父系家族的暂时性地位有关,并由此直接追溯到一种神话性的起源,这种起源没有任何历史意义,仅仅是傲视历史的规律,渴望为此时此地的生活获得一种壮观背景罢了。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解释一个人认为他的祖先和提修斯与赫拉克勒斯处于同一阶段,并为自己编制一套家谱(或几套,如亚历山大所做的)的另外一种无益的天真想法,才能解释高贵的罗马家族要把享有盛名的祖先的名字,强行纳入古代执政官名单中的那种轻快心情。在一个罗马贵族的葬礼中,伟大祖先的蜡制假面被放进送葬的行列,但这只是为了炫耀著名人物的数目和声誉,根本不是因为跟现在有任何宗谱上的关系。这种特点在古典时代的贵族中到处存在,它像哥特时代的贵族一样,在结构和精神上形成了从埃特鲁里亚直到小亚细亚的一个内在的单位。
它是那种甚至在晚期开始时还被一切城市中的等级性家族集团(希腊的部落、胞族、罗马的部落等等)所掌握的权力的基础,这类家族集团利用神圣的形式保持了一种纯粹现代的成员关系和统一性——例如,三个多里斯的和四个爱奥尼亚的部落,及早期罗马史上被称为提梯斯族、拉姆奈斯族和路凯列斯族的三个埃特鲁里亚部落。在吠陀经中,“父系”和“母系”的亡灵中应受祭奠的,仅限于较近的三代和稍远的三代,再往前,则由过去享受灵奠。我们在任何地方都没有看到古典灵魂祀拜比印度人走得更远的。它和中国人及埃及人的祖先崇拜恰恰相反,祖先崇拜在假设上是无止境的,因此,甚至在肉体死亡以后,仍使家族保持一种明确的顺序。在中国,直到今天仍存在着一个姓孔的公爵,他是孔子的后裔,同样还有老子和张鲁等人的后裔。这并非一个分支很多的族谱问题,而是一个把血统、生存之道一直延续下去的问题——如果有必要,就干脆采取过继(被过继的人发誓对祖先祀拜后就在精神上跟这个家族合为一体了)或其他权宜的办法。
生活之流的一种无限的喜悦贯穿于这个等级、这个最优秀等级的兴盛时期,它是绝对的方向、命运和种族。爱情,因为女人是历史;战争,因为打仗创造历史;它们是历史的思想和感情的公认焦点。北欧的吟唱诗和南欧的抒情诗相当于诗经里面中国骑士时代的古老情歌,那是在训练贵族的场所、辟雍中歌唱的。仪式方面公开的箭术表演,就像早期古典时代的竞技以及哥特时代和波斯、拜占廷时代的比武一样,是中国生活在荷马方面的表现。
与之相对的是奥菲斯方面——这是一种文化的空间体验通过其僧侣类型的表现。在古典情况下,最初作为一个等级的僧侣迅速堕落成了一种城市官吏集团,这是符合欧几里得性质的古典式外扩的,这种外扩在跟近在眼前、有血有肉的神交往时无需任何媒介。同样,在中国,原先世袭的僧侣的地位被一批职业性的祈福者、书吏和神殿祭司所替代,他们能按规定的仪节,陪同当局和家长去履行宗教的仪式。这是中国的道的表现。另外,印度的僧侣阶级变成了一种第二贵族,它拥有莫大的权力,干预各种生活,置身于世人与其无数神祗之间,这又与那种迷恋于不可测度的无限的印度人的世界感情是一致的。最后,“洞天”感情的一种表现是:真正枚斋型的僧侣是出家人和隐士,并且越来越如此,而世俗的教士则慢慢地失去了象征的意义。
与此相反的是浮士德文化的僧侣,它在公元900年时还没有任何深奥的意义和尊严,此后则上升为那种最崇高的中介角色,这种地位在原则上把它放在人类(全人类)和一个被浮士德式的关于第三度空间的热情解释为无限广袤的大宇宙之间。它由于过着独身生活而见摈于历史,由于它的难以毁灭的特性而见摈于时间,它发展到极点而成为教皇权力,这种教皇权力代表那所能想象得到的,上帝的动态空间的最高象征;甚至新教关于一种普通的僧侣的观念也没有摧毁它,而只是使它从一个点和一个人分散到每个单个信徒的心里去。
每个小宇宙中的存在与觉醒的存在之间的矛盾,必然使得这两个等级互相对立。时间试图吞并和征服空间、空间试图吞并和征服时间。精神的力量和世俗的力量在结构和倾向上是两种差别很大的量,以至于在两者之间进行任何协调,甚至互相谅解,看起来都是不可能的。但这种矛盾并没有在一切文化中变成世界历史的表现。在中国,这种矛盾推动了道的观念的发展,认为贵族应该稳居首位。在印度,作为无限和不确定的空间的概念必须由僧侣占据首要地位。在阿拉伯文化中,枚斋型的世界感情原则上,把信徒们的世俗的有形的社会看作是宏伟的一致的一个组成部分,因而就有宗教的和世俗的政体、法律及治权的统一。这两个等级之间并不是没有摩擦,远不是这样;在萨珊帝国,乡村贵族(即狄堪们)和麻葛僧徒之间经常发生血腥斗争——有时甚至君主都被杀害——在拜占廷,整个第五世纪都充满了王权与教士之间的斗争,这种斗争形成了一性派与聂斯托利派之间永恒论战的背景。然而,对两个等级之间根本的内在联系却没有任何争论。
在任何意义上,古典世界都厌弃无限,在那里,时间缩小成现在,广袤缩小成为可触知的单位实体;结果,两个具有伟大象征性的等级都变得毫无意义,以至于跟那种以最强有力的形式表现古典基本象征的城市国家相比,它们根本就不算独立的力量。反之,埃及人的历史是一种以同等力量追求时间远景和空间远景的历史,在那里,两个等级及其象征性之间的斗争,直到完全的费拉制时期还是经常可以识别出来的。因为从第四王朝过渡到第五王朝时同时也有僧侣的世界感情对骑士的世界感情的一种明显的胜利;法老由最高的神的肉体和容器变成了它的仆人,而拉神圣殿在建筑力和象征力上也都超过了帝王的陵寝。新王国在它的几个伟大的凯撒之后,立即出现了底比斯的阿门神庙僧侣在政治上的独裁,随后,又出现了“异端”国王阿门诺斐斯四世(阿肯那顿)的革命——在这次革命中,人们准确无误地感到它既有政治的一面,也有宗教的一面——直到军人阶级和僧侣阶级之间发生漫长的冲突之后,埃及人的世界沦于异族统治之下为止。
大体说来,在浮士德文化中,两个势均力敌的高级象征之间的这种斗争,也是以同样的精神进行的,不过热情比在埃及还要强烈得多——因此,从哥特时代早期开始,国家和教会之间似乎只有休战,根本不存在和平的可能性。但是,这一斗争中的重要之处是对觉醒存在的牵制——觉醒存在试图摆脱对存在的依附,但它却做不到。精神需要血,可是血并不需要精神。战争属于时间和历史的世界——智性的战争只是一种采用理性的战斗,只是争论——所以,一个从事战斗的教会必须从真理的世界走进事实的世界,从耶稣的世界走进彼拉多的世界。于是,战斗的教会就变成了种族历史中的一个因素,受到在生活、政治方面形成的力量的支配。从早先的封建制度到现代的民主政治它多用刀剑和大炮、毒药和匕首、行贿和谋叛、用当时党派冲突所使用的一切武器来战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