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徘徊前进:中国共产党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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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大会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叶剑英作《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

叶剑英在党的十一大作《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报告分八个部分:(1)关于高举和捍卫毛主席的伟大旗帜;(2)关于党的性质和指导思想;(3)关于党在整个社会主义历史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基本任务;(4)关于“三要三不要”的基本原则;(5)关于党的民主集中制;(6)关于党的干部路线;(7)关于保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优良作风;(8)关于对党员和党的基层组织的要求。

《报告》指出,我们党只有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作为自己的指导思想和理论基础,才能保持无产阶级先锋队的性质。还指出,“在本世纪内,党要领导全国各族人民把我国建设成为农业、工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这是党的重要任务。《报告》要求全党,坚持民主集中制和华国锋错误的影响,保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等。这些,对党和国家的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这个报告在某些方面也沿袭了“坚持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等错误提法。由于当时历史条件的限制,提交大会的新党章,虽然对“十大”党章作了不少修改,但未能从根本上否定党的九大和十大党章中的“左”倾错误。在关于党的性质、毛泽东思想的提法上都沿袭了“九大”党章的错误规定。关于“文化大革命”,在“十一大”党章总纲中,仍认为是“巩固无产阶级专政,防止资本主义复辟的政治大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