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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8章 印度婆罗门教产生

公元前7世纪以前,雅利安人的信仰基本上是自然崇拜。人们相信世界万物都受某种神的支配,如天神梵伦那、太阳神弥陀罗、雷神因陀罗、火神阿耆尼等等,也尚未形成专门的祭司阶层。随着国家的形成,公元前7世纪出现了专门的祭司贵族集团婆罗门,他们将雅利安人的原始信仰加以整理,为新形成的奴隶制度和种姓制度提供理论依据,婆罗教便随之产生了。婆罗门教以《吠陀》为经典,信仰“三神一体”的梵天(世界精神,创造神)、毗湿奴(护持神)和湿婆神(破坏神)。婆罗门教的教义可概括为互相联系的两个方面:第一,“梵”(世界精神)是惟一的真实,自我的灵魂来自“梵”,整个客观物质世界都不过是一种幻觉。第二,自我造“业”,死后必转生为低种姓甚至牲畜,只有遵循“法”(“达摩”),才能转生为较高种姓,以至最终实现理想境界的“梵我一致”。祭祀万能是婆罗门教的重要特征。繁琐的祭祀活动大体可分为两大类,即家庭祭和天启祭(火祭)。仅家庭祭就有受胎(一般在妇女怀孕后进行)、成男(祈求生男孩)、分发(祈求母亲和胎儿安泰)、出生(祈求生后的胎儿健康)、命名、出游(婴儿初次出行)、剃发(表示入成年)、入法(接宗教训练)、归家(回家过世俗生活)、结婚等12种。公元前6世纪,佛教和耆那教兴起后,婆罗门教的势力受到冲击。至公元8世纪以后,经商羯罗等人的改造,并从佛教和耆那教中吸收了某种因素,遂发展为后来的印度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