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沙似箭,烈日如刀。
一望无艮的金黄色海洋里,难得有一处避风遮阳所在,如它还能提供一点吃食,那简直是人间天堂。
老板半跨在落败的墙根上,打量着他饱经风霜的手,虽然依然白皙,但比起从前更加遒劲有力。
何志武蹲在墙角,背靠着两面墙的三角区,手捧一碗米饭,饭面只有两条青菜一块肥肉,他囫囵吞咽着。
老板笑着,脸上看不出丝毫的嘲弄,问:“知不知道我为什么请你吃饭?”
“不知道。”
“我见你在墙角坐了很久,看起来又不像生病了。像你这样的年轻人我见得多了,会些许武功就以为可以横行天下。”老板说:“武功高强也要吃饭,但是会武功有很多事情你不能去做。”
“你不想在家乡种田,更不屑去抢劫,卖艺又怕丢脸,那你怎么维持生活?”
何志武没有接话,他以风卷残云般的姿态横扫碗中饭菜,扒到最后还剩几粒饭时,干脆伸出舌头把碗底舔干净。
老板说:“其实有一个职业很适合你,既可以行侠仗义,顺便还能让你赚点钱,你尽可以考虑一下。”
他又笑了笑,看得出他年轻时一定是个名动江湖的美男子,纵使被大漠风沙摧残多年,依旧俊逸非凡。
“不过要快点决定,因为你知道的,肚子很快又要饿了。”他说完,撩开黑色帷布,走进屋子。
他没有等何志武回答,因为他懂得人总有不能拒绝的时候,只要你够窘迫。
何志武在沙堆里走了两天,始终没看到人烟,现在就算有人拿到赶,也未必赶得走他。
他留了下来,成为老板做生意时,口中那个武功不错,但是生活有点困难的朋友。
同伴还有一人,名叫洪七,他的刀很快,人也很开朗。
他说,他的刀快,是因为他简单,他不像老板,心里有太多事情。
洪七为老板赚了很多钱,但是老板却不是很喜欢他,因为每次他都把自己的报酬小心翼翼收起来。
一个会存钱的男人,尤其是个杀手,是少见的,他一定有自己的计划,不会留在这里太久。
老板对何志武说:“他走了之后,由你替我赚钱,我们的账本三七开。”
为了表示诚意,第二天,他把何志武带到铁匠铺,要给他打一件武器。
大漠日照很足,他撑着一把破破烂烂的伞,勉强能挡住阳光。沙漠里很多东西不是为雨天准备的。
他说:“给你个建议,最好选剑,你别看洪七的刀厉害,但是不适合你。”
铁匠铺除了锻打农具,也打造兵器,铁匠是个膀大腰圆的光头大汉,瞎了一只左眼,听说是被山贼刺瞎的。
何志武疑惑道:“山贼?我以为大漠只有马贼。”
老板说:“有马的叫马贼,穷得连马都买不起的就叫山贼啰。就像你,有了武器才是杀手,没有武器只能做打手,打手跟杀手相差很远的。”
何志武继续在马贼的问题上深挖:“附近有没有厉害的马贼?”
老板从事采风作业,消息向来灵通,他似笑非笑看着何志武,道:“大漠北面的一阵风,南面的一刀仙,都是鼎鼎有名的大马贼,凭你想对付他们还太早。”
何志武说:“你也没办法?”
老板说:“一直没人肯出合适的价钱,没有好处的事情,我们是不碰的。”
何志武默然无言,他既没钱请别的杀手,自己本身的武功也不高,要想击败一刀仙回归主世界只得另寻他法。
他脑海中面板发布了类似任务的公告,若想回归主世界,一刀仙必须死,不管是下毒暗杀正面明杀或者等他自然老死都行。
虽然面板上显示主世界的时间流逝与副世界毫不相干,就算他在大漠待一百年,回归主世界后还是在他离开的那一刻。
但他从来不是一个消极等待的人,等待只会挫败人的志气,毫无益处。
他选了一把剑,工艺谈不上多好,毕竟铁匠的主业是打农具。
剑长三尺三,净重六斤十三两,乃生铁溶铸,剑身周正,剑锷圆润,属中正之剑。
他的散装剑术学自青云门三十六剑技书中最下等的一本,名字取得很长,叫《守正辟邪雷霆诛灭大周剑》
此身学了五年,练了三年,持剑还斗不过一头豺狼,倒是青云门练气的法门清河正法,中正平和,难得有健体强身的功效,拳脚功夫倒是不弱。
散装剑术也是剑术,毕竟是前人智慧的结晶,必有一两处可取,只是他从前没有发现罢了。
抱着这样的心态,他一面跟在洪七后面收拾手尾顺带磨练剑术,一面留意着离此地二十里外双旗镇的动向。
双旗镇因两竿旗而得名,镇上确实有一个瘸腿老爹带着闺女开食馆,附近也有一个游侠沙里飞,老板说他是个下流的货色。
结合记忆中的画面,何志武知道沙里飞就算不下流,起码也是个骗子。
悲哀的是,他发现自己恐怕不是这个骗子的对手,更遑论一刀仙。
过了有半个月,他的剑术愈发纯熟,不说舞得水泼不进,也刺得中眼前乱飞的苍蝇。
老板对他的进步评价很简短:“入门的新手。”
洪七的钱袋子越来越沉,晚上数钱的声音也越来越响,只怕他快要离开这里了。
老板说他接了一单大的,要对付南面的一刀仙,目前还在谈价中,估计洪七等不到这一单做成。
言下之意,要由何志武扛大梁。
他在焦虑中终于等来一个消息,双旗镇闯入一个陌生人,自称是瘸腿老爹的女婿,叫做孩哥。
何志武当天就点齐东西,跟老板告了假,提剑直奔双旗镇。
让他惊讶的是老板并未怀疑他是要开溜,只是告诉他,借给他的骆驼是太尉府的,一个月内要归还。
初六日,晴。
双旗镇数十年如一日处在热浪包裹中,只有躲进窑房里才求得片刻安宁。
这一天,镇子上来了两个生面孔,他们穿着羊皮袄子,靴子上满是尘沙,牵着两头骆驼从镇头走到镇尾。
那是两个中年男子,俊黑的脸盘昭示着大漠人的身份,看他们衣服上都是细沙,显然是赶路过来。
两人腰下都别着羊角刀,逢人便问一刀仙的去处,镇民被吓坏了,一个个躲在家里不敢出来。
他们问了许久,问不出结果,正准备走镇中间大路离开。
这时,路的尽头忽然排出三匹骏马,马上骑士居高临下睥睨他们。
男人紧紧盯着中间骑士的脸,眼里流露着仇恨,他说:“你是一刀仙!”
一刀仙只是个代号,大漠里的人都有代号,有人说一刀仙以前姓孙,叫什么英。
也有人说他以前姓谢,叫天什么。后来乱说的人都被他杀了,也就没人说什么了,只知道他现在叫一刀仙。
他是南面大漠方圆五十里地的实际统治着,用他手中的刀和反抗者的鲜血牢牢把控着镇上的住民。
他杀的人很多,仇家自然更多,每天碰上一两个寻仇者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他走下马来,阻止了身后两个弟兄替他出手的冲动,独自一人沿着大路坡道慢慢走下去。
他慢慢说:“你们是谁的亲人?”
左边的男子丢下骆驼绳套,铮一声拔出弯刀,额头青筋暴起:“你杀了我哥哥!”
男子急匆匆冲过来,临近了,扬起刀,便如他从前对付别的敌人那样,朝一刀仙脖颈砍下。
他的同伴几乎在同时扑上来,利刃早出,刀尖刺向一刀仙肚脐。
他们自知单打独斗绝不是一刀仙的对手,因为两人一同出手,就算有一人落空,另一人也能补上。
一刀仙伸手摸向刀把,他们只看到刀光一闪,接着自己留倒下了,肠子流了一地,瘫在滚烫地板,像两只被宰的羔羊。
一刀仙收刀回身,上马,飞驰而去。一场屠杀下来,相信他的凶名在镇上住民心里更盛了。
如果不让他们感到恐惧,他们是不会乖乖奉上孝敬的,这是大漠上千百年来通用的道理。
何志武赶来的时候,只看到两具尸体,还有漫天苍蝇,冲霄的臭气。人死的一刹那,由于过度恐惧,屎尿失禁,排了出来。
老板说过,尸体也是会讲话的。
镇民说这两人是死在一刀仙刀下,他忍着臭味,蹲下来翻开尸体伤口,细细观看。
从切口来看,左边尸体断了右掌,伤口从右腹上拉至左胸,这一刀由下往上撩,从右至左。
右边尸体手脚完整,致命伤是从右肩下划至左边肾脏位置,这一刀也是从右至左,但是是由上往下劈。
他在脑海中模拟一番:一刀仙就站在两人正对面,只出了一刀,一刀两式,一式上撩,一式下劈,结果了他们的性命。
他们的武器都已出鞘,掉落地上,由此可见,一刀仙的刀很快,一眨眼的功夫就要了他们的命,导致他们没有时间回防。
这一刀,他很难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