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追随本心:回荡世纪的剑桥哲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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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心的惘惑(10)

首先,让我们举一个很简单的例子。若是某个词语具有一种可怖与浮夸的语义,那么在诗集上继续沿用这样的词语,让礼拜者为之痛苦或是发笑,这是很荒唐的。那么,以一个语义更为温和的词语来替代此词,则是无可厚非的。比如,在18世纪的赞美诗中时常出现“bloody”①一词,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这个词兼具低俗与亵渎的寓意。虽让人颇感遗憾,但事实就是如此。当然,没人会觉得将此词替换为“crimson”②是不恰当的。再者,在《岁月岩石》的原始版本里,曾出现了“当我的眼肌破裂而亡”这般让人感到不适的句子,给人不寒而栗的现实感。新编的《牛津赞美诗集》就还原了这样的表述。但在我看来,对那些早已习惯并爱上了“当我的眼睑缓缓闭上之时,再也睁不开了”这样简朴且庄重的改编版本的人而言,这种还原颇有卖弄学问的嫌疑,甚至让人感到很不满。我还想再指出一点,即那种期望着教堂里数以百计的礼拜者们在公开场合唱着如此可怖的字眼的想法,是让基督徒感到震惊的。

①英文,“血腥的”的意思。

②“深红色”。

读者朋友们必须要承认一点,《古今赞美诗集》的编纂者们在改编诗集之时更加“极端”,展现出对散发出“陈旧”或是“离经叛道”意味的表达神经质般的恐惧。事实上,《古今赞美诗集》已经为数以千计的礼拜者使用多年了。而改编之后的版本加入了很多神圣与美好意义的词语。在我看来,单纯站在文学校订本角度出发,故意漠视赞美诗集的实际功用,这是很粗野愚昧的。《古今赞美诗集》最新的修订版本受到广泛的批判。对于所有的改编者来说,都是值得借鉴的。在最近的版本里,礼拜者所喜欢的那些熟悉与朗朗上口的词调以及那些表达出庄重与深情的段落,都被随意地删除了。因为这些词调与段落没有达到纯粹主义者眼中所应有的音乐高度。在事关情感的议题上,是绝对不能如此独断专横的。遵循个别权威人士的品位,这严重违背了更为重要的大众审美品位。同样的原则也适用于善男信女们世代传承使用的赞美诗集与歌曲。这些诗集的重要性,在于唤起的情感,而非其存在的文学价值。从严格意义来说,赞美诗与圣歌都成为了所有国民的财产,就难以对此进行严谨的更改了。

正如人们也不可能因为威斯敏斯特大教堂前的纪念碑与教堂哥特式的设计风格不符,而将其拆除一样。

在此,让我随机举几个例子来说明。查尔斯·金斯利的赞美诗‘Hark!the herald angels sing,Glory to the new-born King’①的原始版本是这样的——

‘Hark how all the welkin rings Glory to the King of Kings’②

有人会说,虽然“welkin”一词不再使用了,但也没有必要对此进行改编。但是,在一首赞美普天同庆节日的诗歌里,仍旧保留在当代毫无意义的词语,这让人很遗憾。更为重要的是,‘welkin’③一词本身的含义就并不高雅,声调也不和谐。所以,这种修改是有益无害的,甚至是增添了某种美感。而且这个改编版本是在原始版本面世十四年后就出现的。若是原始版本是改编版本的话,将‘Hark how all the welkin rings’改为‘Hark!The herald angels sing’,那么必将让人感到愤怒,招致非议。其实,很多代人都是伴着改编版本所传递的积极与欢乐的意义成长起来的。因此坚持恢复原始版本,在我看来是百害而无一利,就像将一堵古墙上的攀缘植物斩除一般。人们竟然没有意识到,任何古老事物的一半魅力,都源于大自然所附加的东西与意义,无论是一首诗上的诗句,或镌刻在石头上的诗歌,都是如此。

①“听!传令天使在歌唱,新生之王无比荣耀!”

②“听!苍穹回荡着歌声,万王之王满载荣耀!”

③〈英古〉苍穹。

再者,在米尔曼的《礼拜赞歌》里,有这样一句‘Ride on,ride on in majesty’① ,最初的版本却是这样的:‘Thine humble beast pursues his road’②。原句显得语意贫瘠,品味不高。‘Humble beast’暗示着‘Humble vehicle’③。而对“蠢驴”的意译,从本质上就是新闻术语。一位改编者很睿智地将其替换为——

‘O Saviour meek,pursue Thy road,’④

这实在是无懈可击的改编,可能之后就会沿袭这个版本了。

在1565年出版的古老赞美诗集里,‘O Lord,turn not thy face [away] from me,’⑤,第二句是采用1708年修改的版本‘who lie in woeful state’⑥——这虽非意义很鲜明的句子,但却很好地保存了赞美

诗古典的味道。但是牛津的编者必须要改编这一原始句子‘From him that lieth prostrate’⑦,从音律的角度而言,这个句子让人厌恶,因为其中包含了‘lieth’难听含糊的音节,以及‘prostrate’一词的重音转换:此时重读转移到了第一个音节。更糟糕的是,原先被明智删掉的段落里包含着这样难以置信的句子——

①“前进,无畏地前进”

②“谦卑的猛兽赶你的路吧!”

③“简陋的车辆”

④“噢,谦恭的救世主,走你的路吧。”

⑤“主啊!不要转过你得脸。”

⑥“悲伤地躺着”

⑦“他直直地躺着”

‘I am sure Thou canst tell.’①

这样的句子竟然冠冕堂皇地重新再现了。无论怎样做音乐的标记法,重音始终停留在‘am’与‘Thou’之间,句子显得不伦不类。

还有,这样一句赞美诗‘As now the sun's declining rays'②,原始的句子是这样的——

‘Lord,on the cross Thine arms were stretched To draw us to the sky,’③

原始句子毫无诗意,显得不切实际。人不可能凭借伸长手臂来触摸天际,而只有弯下来触摸大地。第一位改编者将之改为‘To draw thy people nigh’④这样简朴而具有美感的语句。但这个改编无论从什么角度来看都更胜一筹的句子,虽然广为人知,但却因为要还原原文,而没有被加上去。

在肯恩的晚祷赞美诗歌里,在“教我如何生活”这一诗节里,原始诗句是这样的——

‘To die,that this vile body may Rise glorious on the awful day.’⑤

‘vile body’在这里是错误的音符,也是过于普通的词组。改编为——

‘Teach me to die, that so I may’⑥

如此简单的改动就提升了整句诗的音律平衡度。如此的“妙手生花”之举,功劳不逊于原著者。还原原始的版本没有任何价值可言,人们就无法感受到这种变化所带来的教义或是愉悦了。

让我再举一例。在法伯尔文采斐然的赞美诗句中——

①“我肯定你会说的”

②“此刻,阳光逐渐暗淡”

③“主,在十字架下,你张开双臂,引领我们走向天际”

④“亲近你的子民”

⑤“消亡,这副卑微的肉身,就可从糟糕的日子里,光芒万丈地升腾”

⑥“教我死亡的内涵,让我安然面对”

‘O come and mourn with me awhile,’①原文的第二句时这样的——

‘See Mary calls us to His side.’②

这样的句子在某些沿袭着固有传统的教会里是很让人反感的,所以改编版本为——

‘O come ye to the Saviour’s side,’③

这个句子本身显得更加大气与具有美感,一点都没分散中心思想。从各个角度来看,都是上乘的改编。

在相同的一首赞美诗里,法伯尔写着‘Jesus,our love is crucified.’④这一抑扬顿挫的句子虽然本身很具美感,但对于那些不熟悉古老赞美诗的人们来说,也许是难以接受的。他们还会认为这样的句子有多愁善感的色彩。也许在思想或沉思之时不会有这样的念头,但是在公众的礼拜难免会产生这样的情感。所以,将其改为‘Jesus,our Lord’,并没有招致任何的反对之音。而现在还原原文是很值得商榷的。而在最后的诗节里,最先的赞美诗是这样的——

‘A broken heart Love’s cradle is;

Jesus,our Love, is crucified.’⑤

这一美好的思想以优美的诗句表达出来了。但其中的内涵却并不简单。这种表达方式更具文学与诗意的味道,更加适合沉思,而非归咎于个人的对错。在我看来,以下这样的改编——

‘Lord Jesus,may we love and weep,Since Thou for us art crucified,’⑥

更为简朴,更为感人。我深信,那些业已熟悉了这些赞美诗歌的人会对重新使用原先的诗句,深为反感。

①“噢,过来与我一道哀痛一会儿”

②“看到玛丽让我们到他的身边”

③“走到救世主的身边吧”

④“主耶稣,我们的爱被钉在十字架上”

⑤“一颗破碎的心,是爱的滥觞,主耶稣,我们的爱被钉在十字架上。”

⑥“主耶稣,愿我们一道关爱与哭泣吧,为了我们,你被钉在十字架上。”

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但上文所举的例子足以阐明我所持的原则,即在充满民主甚至是人人平等的社会主义立场上,当某些东西已成习俗,那么一些具有特权的人就不能肆意地干涉。对于那些将私人财产充公的例子,无疑会让我们深感遗憾。但无论我们怎样去肯定个人权利,也不可能将诸如公用道路等财产视为己有吧。赞美诗不能如一般文学著作那样对待,而应被视为社会生活的一部分。在这点上,习俗与大众的运用理应超越文学与艺术上的种种原则。因此,我们必须要意识到,要想从过往汲取教训,在日后尽力避免去犯错误的话,那我们就必须要接受过往的一切,尽可能地从中获益。我们必须要认识到,在处理诸如赞美诗歌之时,就仿佛身处传统与人文千丝万缕的关系之中,这要比那些文学格言、艺术的恰当性与否这样的问题更为强大与重要。

真诚就真吗?

真诚是一种美德。每当我们遇见真诚的时候,都禁不住要赞美一番。但真诚这种美德是很难故意为之的。原因很简单,一旦我们意识到自己真诚的时候,那么真诚就如谦卑一样,立即消失无形了。《大卫·科波菲尔》①一书中,尤赖亚·希普②总是不断肯定自身的谦卑的品质,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当某人一旦为自身的谦卑感到骄傲的时候,那么,谦卑也离他远去了。类似的是,一个人要是时刻想着自己为人真诚,那么他正走在通往虚伪的路上,因为他表现出来的真诚只是一种姿态。真诚的本义是简朴,而自我意识到的简朴则变成这个世上最为复杂的东西。对真诚一词的古老定义是“sine cera”,意即“褪去蜂蜡”,这无疑是一个隐喻,说明蜂蜜是从蜂房里滤出纯净、半透明的液体,这算是一个美好、充满想象的语源。但是,真诚一词的内涵却是真实存在的,象征着心灵中丰富多彩、可靠真挚,晶莹剔透与充满芳香的东西,不含任何阴郁或是阻塞的混合物。要是所有的心灵都能这样的话,这个世界将简单澄明许多!

①该书是英国小说家查尔斯·狄更斯所著。

②此人是《大卫·科波菲尔》一书的人物,是阴险狡诈、卑鄙无耻的小人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