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寻欢者不知所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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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有关记忆(2)

透明的小瓶变成了乳白色。陈国庆捏着小瓶,咽了口唾沫,“谢谢阿姨,谢谢叔叔。”

“国庆,不够的话再来。”

“嗯,谢谢阿姨。”

杨美丽一关上门,陈国庆就把小瓶放在嘴边,伸舌尖舔了舔瓶口的人奶。

陈国庆站在自己家门口无声地哭,哭了一会儿,他推开了门。

奶点完了,陈国兵的眼睛并未好转,三岁的他仍一直号哭。半夜,杨美丽夫妇敲开了邻居的门,见陈国庆跪在青霉素瓶塞做成的搓衣板上,像一只淋湿的瑟瑟发抖的猫。

杨美丽夫妇陪着陈国庆的父亲连夜把陈国兵送进了医院。医院的诊断结果是角膜灼伤溃疡,导致右眼失明。

“妈的,我生的孽种!”陈国庆的父亲听了,低声骂了一句。

那时,陈国庆正躺在水泥地上,抽泣着进入了梦乡。

我趴在床上,被一位盲人按摩师按得龇牙咧嘴。

按摩师叫陈国兵,一个健谈的中年人,他向我讲述了有关他眼睛的故事。他说,六岁那年,他的左眼也瞎了。他很内行地说,两个眼珠子虽然不在一个眼窝里,可神经是连着的,就像裤裆里的蛋。

“我就是这么瞎的。”他说。

“那??你哥呢?”

“门口给你开票的那个瘸子就是我哥。”按摩师说,“他的腿是被我爸打折的。我爸跟我哥说,你他妈就是瘸了,也得养你弟一辈子。”

就像鱼找到了水

—写给不可名状的恐惧

1

一九九〇年的夏天我偷了一台录像机,JVC的。从此我再没进过五一广场那家录像厅。可我熟悉它就像熟悉自己的身体,直到现在我的鼻孔里还飘浮着录像厅里的气味—汗臭味、沤湿的球鞋味、劣质的烤烟味、疲劳工作的机器散发出的呛人的烘烤塑料味,还有男人裤裆里浓烈的次氯酸气味。

我就是在那儿认识了周润发、刘德华、万梓良,认识了张曼玉、叶玉卿和利智。我记住利智是因为那女人在一个不知何名的片子里晃来晃去的一对豪乳,那时我在黑暗中用极其轻柔的动作拉开了裤子拉链,极力向后仰,装作一副昏昏欲睡的样子。在这之前我瞥了一眼坐在身旁的杨科,他的左腿蹬着前排的座椅,左手夹着烟搭在膝盖上,整个身子蜷缩在座椅里,好像一张引而不发的弓。

走出录像厅,我揉了揉眼,把墨镜戴上。杨科问:“你刚才哆嗦什么?”

“冷,”我说,“空调开得太足了,吹得我浑身发冷。”

“利智那儿可真大,”杨科两手抱肩,“比叶子楣的还大。”

我跨上自行车,裆部与车座的接触让我很不舒服,抬了抬屁股,那里冰凉、黏稠。我右脚使劲儿一蹬,车滑出老远,阳光穿透肥大的梧桐叶筛下来,细碎的阴影在路面上晃来晃去。我突然感到头晕目眩,一股股的恶心爬到了喉咙口,只好趴在车把上,这个姿势可以把胃折叠起来。我紧蹬几下,听到杨科在我身后喊:“等等我,你他妈骑那么快干吗!”

吃完晚饭,我爸好说歹说地拉着我下了盘棋。他是个臭棋篓子,我一个“卧槽马”连使八百回他都不长记性。世界上最没劲的事情就是陪他下棋,没有之一,我有时候不得不让他一盘两盘的,他就特别美,摇着蒲扇说:“儿子,你这棋艺可是退步了。”那口气跟象棋大师似的,我也不好意思戳破他。

我妈没了之后,我知道他很寂寞。跟儿子下盘象棋是他人生的第二大乐趣,他的人生第一大乐趣是跟楼下跳交谊舞的阿姨们眉来眼去,可从没见他领一个回来。我跟我爸提过这事儿,我说你要是看上哪个阿姨了就领咱家来,我也给你参谋参谋,俩人要是都有意思就结婚。其实不光是让他排遣孤独,我也是从生理角度帮他考虑—我说你还年轻,老这么憋着对身体不好。

我爸说,用不着你帮老子操心,跳跳舞,聊聊天,过过眼瘾就行了,真娶个进家,你难受,我也不好受,我是受够了女人唠叨啦。

他指的是我妈。我妈是个特能唠叨的女人,在我的记忆里,她似乎就没吃过什么东西,似乎她那张嘴的功能只有一个,就是在我爸耳边唠叨。其实我爸挺好的,至少我觉得他没什么大毛病,在我妈生前,他从来没跟阿姨们套过磁、跳过舞。可我妈的眼是高倍显微镜做的,我爸脸上的一粒雀斑在她看来都有磨盘大。不过她倒是很少说我什么。我妈是个半文盲,我只要每次把考试卷子杵到她眼皮底下她就满意了,一百以内的数字她还是认得的。这么说吧,在学习上我从来没让她找到数落我的机会。我爸就不一样了,他是中学教师,教历史的,能说会道,一肚子经史子集,还多才多艺。每年学校的晚会上,除了当主持人,他的葫芦丝也是保留节目。他在家也吹,《月光下的凤尾竹》一响,我妈就安静了。

学生们最爱听我爸的历史课,邻居山哥是我爸的学生,他说我爸讲历史课跟说评书似的,声情并茂,活灵活现。山哥说:“别的老师嘴里的历史人物是死的,你爸讲的,像刚钓上来的鱼,个个活蹦乱跳。”身为我爸的儿子,却没有山哥的福分,能做我爸的学生,听我爸口若悬河。他们学校离我家太远,我是就近上的厂子弟小学。

有时候我也缠着我爸给我讲讲历史故事,可他说不在课堂就没那个气氛,讲不出来,用他的话来说,非得坐满了学生他才能讲得出来。

我打小就不黏人,他不讲我就不听,不过我觉得,要是讲台下坐的都是男生他也讲不出来,至少讲不了那么精彩。都是爷们儿,谁不明白这个呀。

有一天,我爸给了我一摞书,烟黄色书皮,由一条褪色的红绳扎成捆。书封皮上写着“史记”两个字,翻开一股尘土气,扉页上有硕大的红五角星,五角星下面是绛红色的毛主席语录。再翻内页,古白话对照,页脚处有密密麻麻的注释。

“这可是好书,虽说不是全本,可这年月能看到这些个东西已经不错了。”我爸说,“你可爱惜着点儿,别弄得跟你那烂课本似的。”

那时正值寒假,我凡人不理,天天趴在床上看书,大院里的孩子来找我,谁叫也不动。我最喜欢的是“匈奴列传”里的冒顿单于,觉得此人不是一般的牛逼,张弓搭箭射自己的爱驹、爱妾,不跟着一块儿射的,立即枭首示众,生生练得手下将士成了服从命令的机器。最后冒顿举鞭一指,他的亲老子头曼单于就成了箭猪,够狠,够有领袖气质。我爸问我,你最喜欢读的是哪篇,我说冒顿单于这个,他听了眉毛都拧一块儿去了。

“妈的,”他抬手给我后脑勺一下,不轻不重的,“好的不看,看这个,你要学他弑父啊?”

可我那时候根本就不懂什么叫弑父。

刚考上高中那年,我妈死了,死得干净利索。那天她照例下了班在车站等车,照例等来了120路电车。接下来没有照例了,电车刚刚停靠,还没停稳,车顶两根集电杆中的一根轰然而下,正砸在我妈的脑顶。只一秒钟的工夫,我就成了没妈的孩子。

托我妈的福,我有幸见到了这辈子见过的最大的官—市公交总公司的党委书记。这个中年发福的男人庄严地抚慰着我那位呆若木鸡的父亲,说:“唉,你说说,这种事出现的概率差不多是百年不遇,怎么就让你们给碰上了呢??”

站在一边的我,在悲哀的间隙想:假如他换成相反的表情,简直就像是在向一位中彩票的大奖得主宣布喜讯。

再托我妈的福,回去的路上,我和我爸有幸乘坐了公交公司党委书记的桑塔纳。车窗外大雨瓢泼,车内司机沉默,父子亦一路无话,只闻雨刷摆动的声音。越过司机的肩膀,我望着车灯的两筒光柱穿破雨帘。水滴在光柱中跳跃、挣扎,我似乎听到它们在嘶喊、哭泣。另一些雨滴像飞蛾一样,义无反顾地扑向挡风玻璃,变成弯弯曲曲的蚯蚓,一条条向斜上方迅疾攀爬,躲不及的都死于野蛮的雨刷之下。

到了家,我爸把手摁在我脸上,旋转一圈替我抹去鼻涕眼泪,像是跟我,又像是跟自己说:“怪不得你妈唠叨个没完,看来是知道自己时日无多啊??”

2

一九九〇年的夏天我偷了一台录像机,JVC的。在这之前我还偷过其他一些东西,但是跟那台录像机比起来都微不足道。不过是哪个同学的一支新钢笔,一块带香味的彩色橡皮一类,很小儿科。值得存入记忆的,是五六年前我和杨科在合作社偷的一盒月经带。按照惯例,他负责和合作社的售货员搭讪,我伺机下手,分工明确。

杨科长得童叟无欺,是个漂亮男孩。睫毛卷曲,双目如点漆,唇红齿白,一笑两个酒窝。这些形容词都是跟评书里学的,反正他长得挺好看的,姿色远胜于我们院的大部分女孩,所以好多人都叫他“假娘儿们”。他不爱听,非常不爱听,可打架他不行,表示抗议的结果是挨了几次揍。再有人叫他“假娘儿们”的时候,杨科就低着头不说话了,有时候碰上大院里著名的痞子,他还会含混地“唔”一声。只有跟我在一起的时候他不会低头,更不会“唔”一声,而是梗着脖子,抬起眼皮,用那双漂亮的“假娘儿们”眼直视对方说:“你他妈的敢再叫一遍?!”接下来就是我的事了,我会让那个叫杨科“假娘儿们”的家伙趴在地上管自己叫“假娘儿们”。

某年的寒假结束,天气暖得邪乎,刚进三月,草就返青,树就抽芽。我们返校后,惊讶地发现女生们全鼓起了小胸脯,撅起了小屁股,似是同施了一个批号化肥的新鲜作物。她们的眼神也叆叇了、迷离了,雾蒙蒙的,像母兔子的眼,顾盼间,有种说不出的韵致。课间,我和杨科分开腿坐在双杠上,头上悬一轮暖阳,眼前跳跃着几头蓬勃的小母兽,她们欢快地玩着人类的游戏,跳皮筋、丢沙包,椒乳颤动,小辫儿飞扬。

“一不留神,都长成小娘儿们了。”杨科说。

我点点头,然后一只手游到他裤裆,中指拇指捏作环,用力弹了出去。杨科“嗷”了一声,从双杠上坠下。

得手之后,我先走出合作社。出门的时候我打了个榧子,杨科甜腻地跟阿姨说了声“再见”就跑了出来。我们俩拐到背阴的墙角,把那个纸盒拆开。偷东西的时候我没什么反应,这时候心却“怦怦怦”地跳了起来。杨科那双美目盯在我手里的盒子上,说:“快快,赶紧打开!”

没什么稀奇的,不过是一条白色的带子,棉布缝制,只是这带子的连接有些怪异,两个“丁”字缝在一起。“看见了吗?这是兜在屁股上的。”杨科很专业地说,“女的要流血了,就用这个玩意儿一兜,血就沾不上裤子了。”

“你拿回去给你姐得了。”我说。杨科有个姐,不小了,已经到了用这东西的年龄。

“我才不呢,”杨科晃着脑袋,“我跟我姐怎么说,说你偷的?”

“那扔了得了。”我说。然后我从右边裤兜里掏出两块油乎乎的桃酥,给杨科一块,“我瞅你跟那阿姨聊得挺带劲儿,就顺手拿了点儿吃的。”

“神偷!”杨科一边往嘴里塞,一边赞美我。

吃完桃酥,我把那盒赃物随手丢在墙根。杨科瞥了我一眼,弯腰拾起来,从盒子里抽出那根怪异的带子,端详片刻,又塞进盒子里,然后刨了个小坑,像埋葬一具尸体那样,郑重地把它埋进土里。

一九九〇年的暑假,我找了个在商业大厦卖电器的差使。我爸说,挺好,这叫勤工俭学。他哪知道,我的目的不是挣那二百块钱,而是一台录像机。

在来大厦上班之前,我和杨科已经踩点儿多次。大厦的第三层是卖录像机和音响的,售货员穿着统一服装,看着像国营的,其实全是私人承包。负责卖货的都是老板雇的人,要不就是老板的哪门子穷亲戚,大多数是一个人看摊儿。中午的时候,卖货的要去吃饭,相邻摊位的人就帮着照看一下,等前边那人吃完了,后边的人再出去吃。这些人相互之间都烂熟,吃完饭回来的,最多就问一句有没有人买,根本不点货。

这就是漏洞。

没几天,我就跟旁边看摊的一个农村女孩儿混得烂熟。那女孩儿一张大饼脸浓墨重彩,一颦一笑有白粉扬尘舞蹈。她有个土得掉渣儿的名字,不是叫秀珍就是叫秀芹。老板是她表姑父,长着一张暴发户的脸,两个下垂的眼袋里盛满奸商备用的笑,下唇特别肥厚,像是第三只眼袋,也耷拉着,下边黑紫色的牙龈肉都暴露出来,像含了一嘴脏乎乎的葡萄。那个叫秀珍还是秀芹的,一见她姑父整个人就软了,我猜背着她姑姑的时候,说不定她也要尽姑姑在床上的义务。我花了七八天的工夫,达到了她见着她姑父时的效果—我一来上班,她整个人就酥了,连卖货收钱时,余光也在我身上。跟我说话的时候,她的胸也往前凑,趁没人时我摸了一把,软,特别软。假如她整个人靠上来,我就硬了。

我对自己说,操,你他妈是来偷录像机的,不是来偷人的。

录像机得手后,我很快就忘记了她叫秀珍还是秀芹,记住她的名字对我来说是个负担。

我决定动手。我告诉杨科十一点就到大厦,在一楼喷泉边的长椅上等我消息。大约快十二点的时候,那女孩软软地扭过来,让我先去吃饭,吃完了给她带一份陕西凉皮回来,她就爱吃这个。我说我好像有点儿发烧,浑身没劲儿,恹恹地告诉她:“你去吃吧,也不用给我带,没胃口。”她的大饼脸上立刻堆满了关切,把肉乎乎的手掌贴在我额头上,说:“不怎么热呀。”我说:“肯定烧,头疼。”她就抬起另一只手,捧着我的脸,脑门贴脑门地试我的温度。她嘴里热乎乎的气息令我一阵阵地头昏脑涨。

“别不吃东西,一会儿我给你带点儿粥回来吧。”她走到楼梯口,转过身说,“柜台上趴会儿吧,反正这会儿也没人买东西。”

我说,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