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蒋介石评传(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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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章 还都前后(9)

政协一直到月底才闭幕,中共在民主党派与自由分子的支持和合作下,颇占上风,诚如唐纵所说:“在政治协商会,政府好似在受裁判,其屈辱难堪,令人难受已极,但又无可如何。”(唐纵《在蒋介石身边八年》,第580页)最后通过五项决议,虽于国府委员名额有所争执,但重要的是确定政府改组,结束一党专政。蒋介石在开幕式上宣称他将接受政协的决定,他在闭幕式上更讲得甚是冠冕堂皇,声明拥护政协订定的《和平建国纲领》,愿以“保障民主自由为职志”,以“建立法治国家为目的”,甚至说今后的政府要由各党派的中坚分子以及社会贤达共同来负责,说是“建国的重担,既不是国民党一党的责任,更不是中正个人的责任”,最后还说,“今后中正无论在朝在野,均必本着公民应尽的责任,忠实地坚决地遵守本会议一切的决议。”(蒋介石致辞全文见重庆《中央日报》1946年2月1日)话说到这里,毫无疑问,蒋介石已遵从政协的民主自由决议,愿意结束一党专政,改组联合政府。(参阅Van Slyke,Marshall’s Mission to China,Vol.1,p.24)当时在场听蒋致辞的人,很难怀疑他的真诚,以为内战可免、民主在望。但事后看来,讲词中所谓“中正个人从幼年起,对政治是不感兴趣的,平生的抱负和事业是只知献身于国民革命,以期救国救民”,语气已见矫情,而言外更有一段别含深意的话:

我相信,我们国内此后不会再有私有的武装军队、分立的地方政权,来妨碍政令与军令的统一。否则无论如何高唱民主,而事实上所表现出来的必是各行其是的假民主,甚至完全是反民主的行动。

在此他暗指中共党军(私有武装)与解放区(地方政权),妨碍了政令与军令的统一。换言之,中共如不交出军权与政权,则政协所标举的民主是假民主或反民主。他拥护他认为的真民主,自无义务顺从“假民主”。就此而言,他要中共投降的基本立场,并未改变。问题在于他把中共的武力定位为党军,是私有的,而把他自己的嫡系军队以及国民党党军视为整个国家的军队。事实上呢,国共两党是各拥有“武装军队”的政党。叶公超曾向蒋介石提及,英国人问起国民党政权既从武力取得,何以中共武力即为罪恶蒋介石的答复是:“吾人推翻满清帝制与军阀割据,不得不有武力,今无此目标,自应不能私有武力。”(见唐纵《在蒋介石身边八年》,第568页)他应想一想,满清帝制与军阀割据之所以被“推翻”,由于封建腐败不得人心,而此正是当时国民党一党专政重蹈覆辙的弊病,共产党正可以此理由,拥有“私有武力”来推翻国民党专政与蒋介石的独裁!

若知蒋氏真正的意图之后,始能理解为何他于公开尊重政协决议之余,不仅不付诸实施,反而反其道而行之了。唐纵的日记已经承认,蒋介石系在“国际要求”下,不得不召开政协的,并非心甘情愿,认为“此次政治协商会议是失败的”,是一种“屈辱”(见《在蒋介石身边八年》,第578、580、591页),美国人也早就清楚明白,蒋介石一心一意要以武力使中共屈服。他们说蒋挟持了中国成为一个民主而富裕国家的一线希望。(参阅U.S.Department of State,United States ReLations with China with Special Reference to the period 1944-1949,p.90; Hayford,To the People,p.205)

更不幸的是,政协开会期间,大批特务多次前往捣乱,侮辱出席代表。政协的民主同盟代表黄炎培与张申府的居处,被便衣人员侵入骚扰,民盟提出严重交涉,请求查究,国民党代表孙科以政协主席资格,表示道歉,但特务仍未收敛。1946年2月10日上午九时,近万群众在重庆较场口庆祝政协会议成功时,特务又来闹场,高声喊打,大会总指挥李公朴,政协代表郭沫若、马寅初、施复亮等被殴伤,造成流血的暴力事件。过了不久,重庆的中共《新华日报》社与民盟的《民主报》社也被暴徒捣毁,报社人员多被殴伤。民盟主席张澜特于2月23日致函蒋介石,指出特务一再闹事,虽一再“请求政府惩办祸首”,没有结果,而又发生捣毁报社事件,责问蒋介石说:

使我公知之而故予优容,则人将疑其不诚;使我公竟不知之,则人将谓其不明。中国民主同盟同人本于爱护国家、促成民主,并为维持我公威信起见,谨请迅予严惩较场口血案及捣毁《民主报》《新华日报》之主使人,并解散特务组织,责令陪都各治安机关切实保证以后不再发生同样事件,使人权获有保障,而政治协商会议所郑重通过之一切决议,得以确实进行。(载《政治协商会议资料》,第465页—466页)

特务根本是蒋之工具,若非示意,哪会伤人唐纵日记中透露,2月6日官邸会报时,蒋主席即有“对民主同盟为共党做鹰犬应予膺惩”的指示(见《在蒋介石身边八年》,第586页),张澜的责问和要求岂非与虎谋皮

蒋介石怂恿特务的结果,终于出了大乱子、吃了大苦头。1946年7月11日,在政协开会期间被特务打破头的李公朴在昆明被暗杀了。四天以后,著名的西南联大文学教授闻一多在参加李公朴追悼会后也被人枪杀了。李、闻都是民盟的骨干分子,蒋介石一直认为民盟是共产党“鹰犬”、一直想要“膺惩”,所以事发之后,十目所视,莫不视向特务,成为震动中外的重大政治谋杀事件。民盟失去两大要员,固然打击不小,但蒋介石及其政府受到的冲击更大,对国民党的最后溃败,有推波助澜之功,不亚于几个师的威力。

民盟秘书长梁漱溟亲往昆明调查此案后,于8月25日在上海举行记者招待会,报告调查经过和结果:

可以用吞吞吐吐四字来说明此案。一是李案“未捉获凶手”,只拿出闻案来“公审”,是李案“吞”而闻案“吐”。二是承认是昆明警备司令部两个中下级军官干的,这是“吐”;但是出于凶犯“个人气愤”,这样就“吞”去了暗杀的主谋者。三是“公审”只许中央社记者参加,这是“吐”;但拒绝《大公报》记者及其他报社记者参加,这是“吞”。四是“公审”好像审判完结,这是“吐”;但问是否再审,他们答不出来是“吞”。(梁漱溟《忆往谈旧录》,第229页)

此案之所以不能在高压之下一口“吞”了,因为特务干得太明目张胆、民愤太大;然而梁漱溟的调查毕竟无以查出整个内情,内情必须要由里面的人来透露。当时戴笠已因飞机失事去世近四个月,蒋介石派唐纵到昆明去处理这件案子。唐赴昆明前,于7月22日凌晨五时接到军统人事处处长郑修元(化名郑履冰)长电,“报告李、闻案与警备部有关”。唐于23日飞抵昆明,郑修元以及云南警务处处长李毓桢与昆明警察局长龚少侠向他“报告李、闻案真相与经过情形”,唐要他们“对外谨慎言论”。唐于26日由昆明飞上海,翌日飞九江,前往牯岭去见蒋介石报告此行经过,唐说:

主席愤怒犹未已,大骂霍揆彰是疯子。余日,闻一多于招待记者会时,侮辱领袖,力斥特务分子,刺激过甚,青年人血气方刚,一时控制不住。主席长吁短叹,曰:汝再赴昆明一行。(《在蒋介石身边八年》,第634页)

事情闹得太大,失了面子,所以蒋介石大发脾气,大骂霍揆彰。霍揆彰何人乃警备总司令也,又是陈诚的亲信。唐在牯岭遇见陈诚办公室高参张振国,说是霍“受领袖痛骂,无计可出,彼已函昆明稽查处将行动有关人员拘捕,挺胸做烈士”!7月28日下午三时,蒋又召见唐,唐向蒋陈明:

李、闻两案宜分开,以示非有计划之行动,闻案以受刺激而出于义侠之偶然行为,李案以云南人出面承担,为报复李公朴构煽部队之义侠行为。主席曰,不好,李案如不破,则暂作悬案。(前引书,同页)

“以示非有计划之行动”,岂非“此地无银三百两”无疑自认是警备总部有计划之行动,为了向社会交代,必须编造故事。李案的故事编造得不好,所以蒋介石要把它暂作“悬案”。唐纵于7月31日再度飞往昆明,与卢汉、顾祝同、霍揆彰等商量具体步骤。云南省主席卢汉说:“案情不必调查,已成公开秘密。”当时的公开秘密就是特务干的,乃决定“由地方青龙、金马等组织中挺出一人担当本案责任”。(见唐纵《在蒋介石身边八年》,第635页)已可证明原非两个中下级军官因一时气愤而杀人,乃是警备总部有计划的行动,所以才必须找替罪羊出来“担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