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文我们可以看到,判断有真假之分,但推理没有真假之分,只有正确与不正确之别。正确的推理必须满足两个条件:第一,前提真;第二,推理形式正确。在演绎推理中,推理形式正确就是指前提与结论之间有蕴含关系,即前提真则结论为真。
下面,我们将对演绎推理的具体分类进行简单的介绍并举例:
①直接推理:直接推理是以一个性质判断为前提,得出一个性质判断为结论的推理。例一:因为所有的商品都是有交换价值的,所以,并非有的商品不是有交换价值的。
②三段论:三段论是一种性质判断的间接推理,它是由两个具有共同词项的性质判断作前提得出一个新的性质判断的推理。
例二:
a.蝙蝠是会飞的;b.蝙蝠是哺乳动物;c.有的哺乳动物是会飞的。
以上三个判断就构成一个三段论,其中ab是前提,c是结论。在前提ab项中都出现了"蝙蝠"这个词,这个词便被称为"中项"。而在结论中充当主语的词项"哺乳动物"被称为小项,结论c充当谓语的词项"会飞的"被称为大项。在ab两个前提中,我们把含有大项("会飞的")的前提(前提a)称为大前提,把含有小项("哺乳动物")的前提(前提b)称为小前提。
大项、中项、小项分别用字母P、M、S表示,因此在例二这个三段论中,大项、中项、小项分别是:P:会飞的;M:蝙蝠;S:哺乳动物。因此,例二这个三段论用公式表现为:
MAP
MAS
----
所以,SIP
③关系推理:关系推理是以关系的逻辑性质为根据进行的推理,其前提和结论都是关系判断。
最简单的例子就是数学中经常出现的A>B,B>C→A>C。
④复合判断推理是以复合判断为前提或结论的推理。根据前文所介绍的复合判断的三种形式,可以将复合判断推理划分为联言推理、选言推理或假言推理(充分条件假言推理、必要条件假言推理、充要条件假言推理)。这一部分的内容比较复杂,在这里也不作为我们了解的重点。
(2)归纳推理:归纳推理是从个别推出一般,即从个别性的知识推出一般性的结论的推理。根据前提所考察对象范围的不同,我们可以把归纳推理分为完全归纳推理和不完全归纳推理。
①完全归纳推理考察了某类事物的全部对象,不完全归纳推理则仅仅考察了某类事物的部分对象。并进一步根据前提是否揭示对象与其属性间的因果联系。
例如:
直角三角形内角和是180度;
锐角三角形内角和是180度;
钝角三角形内角和是180度;
直角三角形、锐角三角形和钝角三角形是全部的三角形;
所以,一切三角形内角和为180度。
在以上例子中,直角、锐角和钝角穷尽了所有三角形的类型,从他们共同具有的某一属性(内角和180度),可以得出所有的三角形都具有该属性的推理。
②不完全归纳推理是根据考察某类中部分对象具有某一属性,从而得出该类全部对象都具有该属性的推理。
例如:铜是金属并且是固体,铁是金属并且是固体,金是金属并且是固体,银是金属并且是固体,所以,凡是金属都是固体。
需要注意的是,这种简单枚举法的推理只考察了少数金属,便得出一个一般性的"金属都是固体"的结论,犯有"轻率概括"或者"以偏概全"的逻辑错误。
(3)类比推理:类比推理是根据两个(或两类)对象在某些属性上相同或相似推出它们在其他属性上也相同或相似的推理。
例如:在施温和施列登分别发现了动物和植物的机体都是由细胞组成的之后,施列登又在植物细胞中发现了细胞核,并且研究了细胞其他部分的关系。施列登把自己的结果告诉了施温。施温想,如果动物和植物机体的相似不是表面的,而是实质的话,那么动物的细胞也一定会有细胞核。
又例如:地球与火星都是太阳系的行星。它们的体积相近,与太阳的距离相近;地球为大气层所包围,火星也为大气层所包围;地球上有水分,火星上也有水分;并且,它们的气温都是适中的;地球上有生命,所以,火星上也有生命存在。
在以上两个例子中,第一个类比推理后来经过显微镜的观察,果然在动物细胞中发现了细胞核,被证明是正确的。但是第二个类比推理,在现今的火星探测成果中,还未能够被证实或者证伪。
因此,我们可以看出,类比推理和归纳推理(除完全归纳推理外)都是或然性推理而非必然性推理。
补充阅读
《关于三段论》
在这里,我们所讲的三段论是形式逻辑的三段论。公元前4世纪末期,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建立了系统的逻辑学理论,致力于澄清我们的概念。指出了我们在得出合乎逻辑的结论或证明时,必须遵循的若干法则。亚里士多德发现了三段论式是一切思维运动的基本形式,并且给它定下了名称。其中,最著名的一个例子便是:
大前提:所有的人都是会死的;
小前提:苏格拉底是人;
结论:苏格拉底是会死的。
这是一个看似一目了然的结论,也许你会认为,我们甚至不需要在这里提出三段论的形式,也明确地知道苏格拉底已经死了。但是,并非所有的事物之间的关系和性质都是这么明显的,因此,三段论是我们认识世界的重要工具。
形式逻辑的三段论共有四个不同的格,所谓三段论的格,是由中项在大、小前提中的不同位置所构成的三段论的不同形式。中项在大、小前提中可以分别处于主项和谓项的位置,这样就分为四种不同的形式,也就是四个不同的格。
第一格:中项在大前提中是主项,在小前提中是谓项;
第二格:中项在大、小前提中都是谓项;
第三格:中项在大、小前提中都是主项;
第四格:中项在大前提中是谓项,在小前提中是主项。
由此不难看出,在苏格拉底这个例子中,中项是"人"这个概念,它在大前提中是作为主语存在的,在小前提中是作为谓语存在的,因此,这个三段论属于第一格的三段论。在之前"蝙蝠"那个例子中,中项是"蝙蝠"这个概念,这个中项在大前提和小前提中都是作为主语而存在,因此,它属于第三格的三段论。
在这里我们只是简单地介绍了一些三段论的基本知识,但是我们还需要了解三段论存在的意义。
作为具有思维能力的人,我们活在这个世界上的一项重要工作便是把世界上的每一样事物都加以分类和认识,三段论便是我们认识这些事物的形式或工具。三段论本身是圆满完备的,若我们掌握了已知的和必然的前提,我们就能推理出正确的结论,这便是科学的论证所要遵循的规则。而这已知和必然的前提本身又是由其他的已知和必然的前提推理出来的,这样,我们就有可能由已经掌握的知识来认识和学习新的知识,人类的智慧才能够得到积累,人类才能够继续发展。这便是演绎逻辑的伟大之处,也是亚里士多德的伟大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