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向曾国藩学领导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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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卓有成效的激励术 (3)

古圣人之道莫大乎与人为善。以言诲人,是以善教人也;以德薰人,是以善养人也,皆与人为善之事也。然徒与人则我之善有限,故又贵取诸人以为善。人有善,则取以益我;我有善,则与西蓋又。连环相生,故善端趣彼此挹注;故善源不竭。君相之道,莫大乎此;师儒之道,亦莫大乎此。仲尼之学无常师,即取人为善也;无行不与,即与人为善也。为之不厌,即取人为善也;诲人不倦,即与人为善也。念吾忝窃高位,剧寇方张,大难莫平,惟有就吾之所见多教数人,因取人之所长还攻吾之所短,或者鼓荡斯世之善机,因以换回土地之生机乎!

这就是古人所说的“教学互长”,领导者将自己的德、自己的善教给别人,也从别人那里学习到有价值、有意义的知识,弥补自己的不足,达到相互提高的作用。

诫之以言,就是对追随者诲人不倦。在这方面,曾国藩可以说是“喋喋不休”,不放过任何一个可以教育人的机会。他教育的内容也很广,包括如何做人、如何打仗、如何学习、如何做官等等,教育追随者如何做到“公”、“明”、“勤”、“廉”,如何爱护下级、爱护百姓。陈国瑞是人品极差的一名将军,据曾国藩调查,陈所过地方,70%说他恶劣。对于这样一个人,曾国藩也没有放弃教育。他曾经写过一个长篇批文教导他,这里抄摘部分:

今为该镇痛下针砭,告诫三事:一曰不扰民,二曰不私斗,三曰不梗令。

凡设官所以养民,用兵所以卫民。官吏不爱民,是名蠹也;兵将不爱民,是民贼也。……就一家比之,皇上譬如父母,带兵大员譬如管事之子,百姓譬如幼孩,州县譬如抱幼孩之仆媪。若日日鞭挞仆媪,何以保幼孩,何以慰父母乎?闻该镇亦无仇视斯民之心,但素好苛派州县,州县转而派民;又好凌虐弁兵,弁兵转而虐民,焉得不怨声载道?自今以后,当痛戒之。昔杨素百战百胜,官至宰相;朱温百战百胜,位至天子。然二人皆惨杀军土,残害百姓,千古骂之如猪如犬。关帝、岳王,争城夺地之功甚少,然二人皆忠主爱民,千古敬之如天如神。该镇以此为法,以彼为戒,念念不忘百姓,必有鬼神祐助。此不扰民之说也。

至于私相斗争,乃匹夫之小忿,岂有大将而屑为之?……该镇若再图私斗以泄此忿,则祸在一身而患在大局;若图立大功,成大名,以雪此耻,则弱在一时,而强在千秋。昔韩信受胯下之辱,厥后功成身贵,召辱己者而官之,是豪杰之举动也。郭汾阳之祖坟被人发掘,引咎自责,而不追究,是名臣之度量也。该镇受软禁之辱,远不如胯下及掘坟之甚,宜效韩公、郭公之所为,坦然置之,不特不报复铭营,并且约束部下,以后永远不与他营私斗。

国家定制,以兵权付之封疆将帅,而提督概归其节制,……该镇好攻人短,讥评各路将帅,亦有伤于大体。当此寇乱未平,全仗统兵大员心存敬畏。……今该镇虐使其下,气凌其上,一似此心豪无畏惮者,殆非载福之道。凡贫家之子,自恃其竭力养亲,而不知敬畏,则孔子比之犬马。乱世之臣,自恃其打仗立功,而不知敬畏,则陷于大戾而不知。嗣后,该镇禀命而行,不可擅自专主,渐渐养成名将之气量,挽回旧日之恶名。此不梗令之说也。

以上三者,该镇如能细心领会,则俟军务稍松,前来禀见。本部堂于觌面时,更当谆切言之,务令有益于该镇,有益于时局。玉成一名将,亦本部堂之一功也。

试之以文,就是文化考试。主要是作文。曾国藩极其重视文化考试,以此选拔人才。1864年,他攻下金陵后,上书朝廷,请求批准乡试。当时,江南已经十多年没有举行乡试,江南贡院也破坏殆尽。曾国藩拨出专款,修复贡院,并于当年年底举行乡试。这次考试,对于迅速平复江南士子民心,起到了重要作用,标志着经过战乱的江南大地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恢复了正常,走上了正轨。

考之以事,就是让人才到工作实践中去学习、提高。曾国藩所说的:“人才以历练而成”就是这个意思。他认为刘铭传的长处是果敢侠义,短处是缺乏渟蓄。为了培养他坚忍的领导气质,曾国藩采纳他河防策略,并且安排他守沙河,目的就是“教之以坚忍,正所以勉其海量,进之于渟蓄也”。以刘铭传的骁勇,终成一代名将,首任台湾巡抚,曾国藩功不可没。

督责艺术

奖励、教育固然极其重要,但是如果领导者单纯只讲奖励、教育,那么未必可以收到良好的效果,或许正好相反,奖励助长骄横跋扈,教育也只是耳旁风。这种情况,在人治的国家表现得特别的明显。在人治的国家,治理主要依靠领导者的品德去影响人,而不完全是靠健全的法令制度。晚清之所以走到濒临崩溃的边缘,一个重要的原因也是法制松弛,恶人恶事得不到铲除,社会、国家也就一点一点的发炎溃烂,以致最后一发不可收拾。1859年的直隶官场就是一个溃烂的官场。据他记录:

直隶之吏治,……大约积狱太多,羁累无辜。闻有州县到任年馀,未曾坐堂一次、讯结一案者。又因连年用兵,差摇甚重,大户则勒派车马,供支柴草,小户则摊派钱文,掳充长夫。劣绅勾通书役,因缘讹索,车辆有出而无归,贫户十室而九逃。今虽军事大定,尚复派修城之资,索前欠之费,诛求无已。大吏过于宽厚,罔恤民艰。形溃政出多门,相忍为国。劣员于此处败露,方惧严参,而彼处钻营,反得优保。是总督之事权不一,属僚之径窦愈多。玩上则簸弄是非,虐民则毫无忌惮。风气之坏,竟为各省所未闻。

孔子曾经痛心地说:“苛政猛于虎。”晚清时直隶的政治,不仅仅是苛,更主要的是腐,司法腐败、官员腐败,贪官污吏横行,百姓流离失所,怨声载道。对于这样一个腐败、混乱的官场,曾国藩提出的解决措施是“严立法禁,违者重惩”,“非刚猛不能除此官邪”。他参劾了一批官员,又从其他地方调了一些官员来任职,颁发了告直隶学子书,采取有力措施,促进积案的处理,不到一年的工夫,办理积案一万多件,直隶政风为之一变。他曾经颁发了一个《劝诫州县四条》,其中第二条专门就“严刑”提出具体要求。

管子、荀子、文中子之书,皆以严刑为是,以赦宥为非。子产治郑,诸葛治蜀,王猛治秦,皆用严刑,以致义安。为州县者,苟尽心于民事,是非不得不剖辨,谳结不得不迅速。即求迅结,不得不刑恶人以伸善人之气;非虐也,除莠所以爱苗也,惩恶所以安良也。若一案到署,不讯不结,不分是非,不用刑法,名为宽和,实糊涂耳,懒惰耳,纵奸恶以害善良耳。

这段文字比较集中反映了曾国藩“严刑”的思想,他以古代杰出的政治家治理国家采取严刑为例,指出严惩恶人是地方官的职责,是明白是非、伸张正义、爱民安良的表现。地方官要是不严格执法,不按时处理案件,就是糊涂、懒惰,是害民。所以他强调:“爱禾者必去稗,爱贤者必去邪,爱民必去害民之吏,治军必去蠹军之将。”

曾国藩是比较注重制度建设的,他认为:“为将之道,亦以法立令行、整齐严肃为先,不贵煦妪也。”“立法”是管理军队与地方的重要保证措施。他曾经对淮军将领说过这样的话:“扎营打仗,须学霆军;规矩肃静,须学湘军。”可见他对湘军纪律严明的作风是肯定的。在湘军的管理上,曾国藩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矩制度,起到了有效的管理作用。其制度一个非常重要的特点就是告诫人们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为什么不能做,做了有什么危害。对于一些牵涉到军队健康发展、关系到百姓的事项,更是有严格的要求,一旦触犯,就会遭到革职、降职、枪毙等等的处分。杨复成是提督周世宽的副将,他多次侵吞军饷,总计白银624两。

中国古代处理官员一般是要“不看僧面看佛面”、“打狗看主人”的,周世宽当时相当于现在的省军区司令员,要处理他的副将的确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但曾国藩还是下定决心,上奏朝廷要求严处。他的理由是:“不顾饷需之支绌,不恤士卒之艰苦,刻薄贪忍,涣散军心,实属法无可贷。若非明正典刑,何以儆效尤而肃众志。”吴燮和是五品衔署安徽庐江县,他办理军务,虚开票证重复报销,又以缓解百姓疾苦的名义请求朝廷缓收上年田赋,但实际上自己却“私收亩捐钱米至二三千串之多”。为了鼓励廉洁之政风以儆效尤,他建议朝廷将他“即行革职,永不叙用”,并且追回赃款。成大名手下有几位营官打仗不得力,有失职之责,曾国藩即给予严处。郭松林到淮军后,在上海娶了五房姨太太。一般的情况是姨太太娶得越多,越需要钱,工资收入有限,就要从其他途径获取。郭松林的做法就是吃空饷。曾国藩建议李鸿章对郭松林“撤营参办,追缴口粮,不宜姑息”。

曾国藩讲究督责艺术,严格处罚触犯制度的下级,但是有时也非常苦恼,力不从心。随着战争的深入,战争对人性的摧残越来越大,很多人性格中恶的方面暴露无遗,不团结的问题、贪污克扣军饷的问题、抢掠百姓的问题、军队中哥老会活动频发,军官腐化生活严重,这些问题逐渐暴露出来,成为治理军队的一大问题。曾国藩曾经向李榕诉苦说:“立法不难,行法为难。”最令他无奈的是他明明看到了问题,却无法解决,甚至还需要依赖这些不讲纪律的追随者来完成他的事业。问题集聚到一定程度,总是要爆发的。曾国藩离开两江总督之任北上剿捻以后,留在江西、皖南等地的湘军,以及鲍超入闽与入川部队相继发生哗变,就是后期制度管理不能到位的表现。曾国藩的苦恼其实不是他一个人的苦恼,而是人治制度下的苦恼。在人治的制度下,实施法治,不可能真正实现法治,而只是一种被人的意识、人的感情、人的爱好所左右的治理,是一种畸形的治理。在这种制度下,哪怕是再好的制度、再好的领导者,也无法真正作到依法治理。所以,晚清虽然被曾国藩等挽救了几十年,最后还是摆脱不了灭亡的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