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历史原来这么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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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俗语谚语:缤纷俚趣,拾萃代代传精华(1)

先有帽子还是先有冠:

古代戴冠的人皆为有身份的阶层

1711年第一次英国皇家阿斯科(Ascot)赛马会上,骑士们以7匹英国赛马跑完4英里的赛程,由于成绩不佳,没有一个人获得女王手中价值100枚金币的奖牌。这个赛马会由英国安妮女王创立,每年夏天都会在伯克郡举行,除了2005年由于伯克郡体育场修缮而迁往约克郡。近300年来,一直是世界上最顶级、最奢侈的赛马会。1807年,皇家阿斯科特赛马会规定,所有的观众必须正装入场,这条规定沿用至今;又将比赛的第三天定为“金杯日”,因为这天是整个赛程最关键和繁忙的一天。不过很多英国人包括英国王室却习惯称其为“金杯日”为“女士日”,或“淑女日”。因为在这一天,大批女性观众都会前来观赛,而且会是一场创意十足的帽饰时尚秀。这项赛事从1807年正式算起,已有200多年的历史。

英国传统赛马会都以秀帽子为时尚。我们国家在帽子上有什么样的传统呢?古时,人们把系在头上的装饰物称为“头衣”“首服”。在黄帝时期,垂裳制天下的时候便发明了冠,起初发冠只是套在束起的发髻上的一个罩子,人们戴发冠只是为了美观的需要,虽由贵族肇始,样式也没什么讲究。

大约在商朝,我国开始出现冠服制度,到了周代逐步完善,春秋战国之交则被纳入礼治。冠服制度随着等级制度的确立而产生。那时候王室公卿在不同礼仪场合,穿着有所讲究,顶冠也要冕弁有序,分别尊卑。主要有冠、冕、弁、帻四种。到了汉代,衣冠制度又进一步被重新制定,冠帽的种类更多了,可以迅速区分一个人的身份和等级。汉代主要的冠帽有:冕冠、通天冠、长冠、进贤冠、武冠和法冠等等。不同身份、不同场合所戴冠帽有严格规定。帝王在参加祭祀大典的时候要戴冕冠;在朝会和宴会上,帝王一般戴通天冠;长冠是参加祭祀时官员所戴的冠帽;武冠是各级武职人员在朝会时所戴的礼冠;进贤冠专门为文官和儒士所佩戴。

冠最流行的时期在先秦两汉。戴冠是士人之上的特权,是身份和职别的标识,也象征着士人的尊严。当冠而不冠即是“非礼”。《左传·哀公十五年》记载了孔子弟子子路以死捍卫君子不免冠的尊严:“以戈击之,断缨。子路曰:‘君子死,冠不免。’结缨而死。”

“庶民”或“卑贱执事者”不能戴冠而只可束巾,与制作和佩戴的冠相比也要简单一些。尽管冠的普及要早于巾。巾最早是平民随便裹发的一块布,即“帻”。西汉之前只为平民用,有“士冠庶人巾”之说,颜色一般为黑或青。最初,上层士大夫不过燕居时偶尔戴巾,到晋代以后,为文人武士所好,后称儒巾。隋代将巾帻定入舆服制度,唐宋元明各代,巾帻成为成年男子的普通用帽。比如唐代帝王始用的唐巾,宋代文学家苏轼所创的东坡巾,明代开国皇帝朱元璋命制的四方平定巾,都是古时候著名的帽子。

高抬贵手的由来:

穷苦孩子为看戏,请求守门壮汉放行

从前有个县官,非常可恶,凡是去他那打官司告状的,如果不向他行贿,都会被打个半死不活。当地一个艺人,就编了一出戏,戏名叫《没钱就没命》。演出那天,县官也去看戏了,一看故事暗讽他,没等看完就回到衙内,命令衙役把演县官的演员传来审问。那个演员接到县官传令,早已料到原因,就穿了龙袍戏服,不退妆,大摇大摆地跟着去了。县官一见演员,便一拍惊堂木,喝道:“大胆刁民!见了本官为何不跪?”演员指了指身上的龙袍说:“我是皇帝,岂要下跪?”县官说:“你这是演戏,是假的!”演员说:“既然知道是假的,为什么还要把我传来审问?”县官无话可说,只好让他走出县衙大门。

我国古代戏曲主要指元杂剧和明清传奇,是世界三大戏剧艺术之一。元代是我国戏曲繁荣兴盛的时期。到明清年间,通俗白话小说迅速发展,传奇演义也把古代戏曲推上第二个高峰,如《宝剑记》、《浣纱记》、《鸣凤记》和汤显祖的《牡丹亭》等,看戏的热潮一浪高过一浪,雅俗共赏,为民众所喜爱。

古人看戏,既有舞台上的妙文奇句,民间也有很多流传的故事情节,其中就有一个故事酝酿了“高抬贵手”这一成语的诞生。

旧时乡下演戏,往往是乡绅出钱包下戏班子,在祠堂庙宇中演出,然后再向群众卖票赚钱,群众凭票进场看戏。此时戏场一般只开一扇门,由一个粗壮大汉把门收票。戏曲开演时,壮汉便把双腿跨在门槛上,双手挡在门框上,以防无票的人溜进戏场。小孩子们都很想看戏,但又无钱买票。因为好热闹,也就在戏场外面游玩。有的孩子实在忍不住,便瞅空边向守门壮汉哀求,还察言观色,掌握火候,伺机轻轻托起壮汉胳膊说:“叔叔,请您把胳膊抬高一点吧!”这样,有的孩子便可趁势从壮汉胳肢窝下钻进去看戏了。后来,戏场上便把“请抬高胳膊”雅化为“高抬贵手”,引用于舞台,内涵也越丰富。成语“高抬贵手”就是因戏曲的发展演化而来!

戏剧至唐朝开始,看戏的地方历朝都各有不同。一般以唐代的戏场、宋代的勾阑(也作勾栏、构栏)、元代的戏台和清代的戏楼、戏园为主流。

唐代演戏场所一般在寺庙旁,诗词中称“乐棚”、“歌台”、“舞台”等。宋代杂剧在民间的演出场所也叫瓦舍勾阑或邀棚,勾阑的台上有顶,上面像座钟楼,观众三面围坐,观众席是个木坡。看戏要先付钱,戏园外张贴着花绿纸榜,上面写着剧目和演员等。自明代开始,戏剧表演出现两军对峙的武打场面,要求舞台面积增大,且前后台要分开。明代寺庙戏台遗存至今。清代除寺庙戏台外,在城市的会馆中也建有戏台。会馆戏台建于庭院内的南侧,面向北,观众席设在庭院中或正厅和厢房中。有的在庭院上建屋顶,三面设楼座,已同戏园相似。清初,北京的戏园仍与勾阑相似,一般台前空场上有人立着看戏,两侧和后面有看棚,看棚同戏台互不连接。以后逐渐出现有舞台、戏房和客座的戏园。

三寸金莲:

古代成亲若夫家不喜欢新娘子则给她穿小鞋

你知道高跟鞋是怎么来的吗?据说最早的高跟鞋源于中国明朝,为明朝时期的新兴女鞋。大概在14世纪的时候,鞋底后部装有4至5厘米高的长圆底跟,以丝绸裱裹。1956北京定陵就出土了孝端皇后的陪葬品:尖足凤头高跟鞋。就现代高跟鞋的历史而言,它是15世纪时由法国宫廷服装师发明的。自那以后,女人对高跟鞋的狂热追求历久不衰。但我们不是要说高跟鞋,而是中国独特创造的三寸金莲。其实它的开始也不像人们想象的那么糟糕。

南唐后主李煜,人称“千古词帝”。他的嫔妃宫女,都美丽多才,能歌善舞。一次,李后主灵感袭来,于是在画有荷花的金莲台上,令宫女用很长的白布缠足,把脚缠成又小又尖的弯弯“月牙儿”,在莲花台上跳舞,这样舞姿更加优美,李煜看后十分喜欢,称有凌云之态。可见,缠小足是从舞姿的需求上演化而来的,人称李煜此举是三寸金莲的来源。

其实举世闻名的芭蕾舞,就是女演员要穿上特制的足尖鞋立起脚尖跳舞的一种舞蹈。它孕育于文艺复兴时期意大利宫廷盛大的宴饮娱乐活动之中,后来由佛罗伦萨公主——美第奇的凯瑟琳将这一舞蹈形式带入了法国宫廷。1581年,法国宫廷表演了第一部芭蕾——《王后的喜剧芭蕾》,在欧洲引起极大反响,各国宫廷从此把芭蕾视为宫廷娱乐的典范。

我国历史上小脚也多用于舞蹈上,如苏东坡咏叹缠足,“涂香莫惜莲承步,长愁罗袜凌波去;只见舞回风,都无行处踪。偷立宫样稳,并立双跌困;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五代之后赞其为“金莲”、“香钩”、“步步生莲花”等。但是古时女子缠足主要是为了婚嫁。其中就有个悲伤的关于一个俗语故事。

旧时男女婚姻靠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媒婆说媒时,都会提出要女方的鞋样子,既能向男方提供女方是否缠足的证明,又是礼聘的程序。

如果男方同意了这桩婚事,就按女方提供的鞋样大小做一双绣花鞋,连同订婚礼品,送至女方家中。结婚时,新娘就穿着这双小鞋来到婆家。如果一切满意,这样的绣花鞋自然是合新娘的脚;如果把这双绣花鞋故意做得很小,让新娘穿着难受,不就是夫家故意整治她或刁难她吗?而俗语“穿小鞋”的由来,则出自宋代的一则故事:

北宋时,有一个名叫巧玉的姑娘,长得很漂亮,她的后娘要将她许配给一个很丑很凶恶的有钱人,巧玉坚决不从。后娘没有办法,但暗地里却想整治她。

后来有一位媒婆,把巧玉介绍给了一位秀才。巧玉很中意,就答应了婚事。后母背着她剪了一双很小的鞋样子,让媒婆带给男方家。巧玉出嫁那天,聘礼中的那双鞋怎么也穿不上,她又羞、又恼、又急,一气之下便上吊自尽了。从此穿小鞋也就成为故意刁难别人的意思,指某某人给你“小鞋”穿了!

“出洋相”的来历:

西方名贵送宠物给李鸿章竟被其吃掉

出洋相即丢脸的意思。是近代词语,一般指在众人面前丢脸了。可大家知道“出洋相”的来历吗?这要从清末文化古国的高贵傲慢之心说起。

最初西方国家从海上进入中国时,中国笼统地称其为洋人,因为他们是从远洋过来的。到了工业革命时期,西方人来访东方更频繁,还带来一些工业初期的产品,如钟表、相机、金属铁制等。中国人看着惊奇,把这些当做玩物,感觉也没多大用处。由于西方人长相与东方相差较大,一股滑稽、装模作样、不懂礼仪的样子,闹了不少笑话。联系上所带来的可笑产品,便逐渐从一些可笑滑稽的事情或人的身上,创造出了新词“出洋相”。

话说清末名臣李鸿章,在“甲午战争”后,于1896年怀着“联络西洋、牵制东洋的目的带着四十五名随员自上海乘法轮赴欧,在3月28日至10月3日期间,对俄国、德国、荷兰、比利时、法国、英国、美国和英属加拿大进行了为期190天的访问,成为清代大臣中第一个进行环球访问的人。这趟欧美之行令这位在中国推行洋务改革已三十年之久的大臣大开眼界,既得到了“面子”,被欧美人所盛誉,同时也体会到了真正的西方文明,其中就出了不少“洋相”。

一次到英国考察,他去拜访一个英国大臣老朋友,他的家人便赠送给他一只宠物犬。据说这只狗在赛狗会上得过“狗王”称号,非常珍贵。几天后,主人家接到了李鸿章的感谢信。信中说:“厚意投下,感激之至,惟是老夫耄矣,于饮食不能多进,所赏珍味,感欣得沾奇珍,朵颐有幸”(梁启超《李鸿章传》)。其中大意是“我年纪大了,牙齿脱落,常不能进食。惟不能辜负了盛情,所以让我的随员煮熟吃了,我也尝了一些,堪称天下奇珍。”在欧洲成了笑话。1896年是李鸿章生命中很重要的一年,其中另有一些故事。

8月28日,李鸿章乘坐的“圣路易号”邮轮抵达纽约港,《纽约时报》说,有50万纽约客在第五大道和中央公园等处,夹道欢迎和观看李鸿章乘坐的四轮马车。这次从美国回来的李鸿章,带回了一根很名贵的手杖。在家中,“常自持一手杖,顷刻不释,或饮食作字,则置之座侧,爱护如至宝。”这根拐杖上面有一颗“大愈拇指”的钻石,周围还镶一连串的小钻石,“晶光璀灿,闪闪耀人目。通体装饰,皆极美丽精致。……值十数万金。”这根手杖本是美国前总统格兰特退休的时候,国会表彰他在“南北战争”中的功绩,而赠送给他的纪念礼物。1879年5月23日,格拉特总统环球旅行时,在天津会晤了李鸿章,李鸿章曾见过,表示很喜欢。当时格兰特说:国会礼物,不便随意赠人。然而,1896年8月31日,李鸿章在纽约访问期间拜谒格兰特陵墓的时候,总统遗孀朱丽叶将此手杖作为国礼赠送给了他。回国后,李鸿章常感慨:还是美国人够朋友。这成为李鸿章外交史上的佳话!

“吃醋”本是褒义词:

房玄龄原配不肯受辱饮“毒酒”

吃醋特指男女关系上的嫉妒之心,科学上讲是一种正常的心理反应,是爱和关心的表现,潜意识里则是对感情专属和害怕失去的一种保护。加拿大约克大学的一项研究发现,3个月大的婴儿已经表现出明显的吃醋心理(妒忌),而不是现有理论认为的两岁后才会有所显露。婴儿“吃醋”心理与人际沟通的形成有关,是感觉某人的出现威胁到自己与亲人关系后所作出的反应。这项研究表明,新生儿到3个月大时已对周围的人产生意识。这证明人与人之间的沟通是受某些动机和目的影响的。而“吃醋”的故事的起源,就是起自一则有着良好目的的、美好的婚姻关系中的一则故事。

相传有一次,唐太宗为了犒劳大臣,要为一直实行一夫一妻的当朝宰相房玄龄纳小妾,房的妻子听到后,绝不同意。太宗无奈,就心生一计,令房玄龄的夫人在喝毒酒和纳小妾之中选择其一。没想到房夫人十分刚烈,宁死不退步。于是毅然端起那杯“毒酒”一饮而尽。当房夫人含泪喝完后,才发现杯中不是毒酒,而是一杯醋。后来李世民说:“朕尚怕见她,何况房玄龄呢!”从此人们便把“嫉妒”和“吃醋”联系起来,“吃醋”便成了嫉妒的比喻语。

何以房夫人如此刚烈,据《新唐书·列女传》称,房玄龄夫妻俩十分恩爱。早年房得过重病,说:“我怕是好不了了,你还年轻,以后另组家庭吧!”卢氏哭着一咬牙把一只眼弄瞎,借以表达从一而终的决心。房玄龄不久病却好了,最终两人相濡以沫,白头偕老。

后来我国著名文学家曹雪芹,在《红楼梦》的第三十一回中又把“妒嫉”与“醋意”联在了一起。原文是这样写的:“袭人听了这话……,少不得自己忍了性子道:‘妹妹,你出去逛逛,原是我们的不是。’晴雯听她说‘我们’,自然是她和宝玉了,不觉又添了醋意……”经曹先生这么一写,对醋的含义又更加生动了,“因嫉妒而感到心酸。”

现代的人们又把爱流露出醋意的人称为醋缸、醋钵儿、醋罐子、醋坛子或醋瓶子。清代章回小说《儿女英雄传》第二十七回有这么一段话:“切切莫被那卖甜酱、高醋的过逾赚了你的钱去,你受一个嫉妒的病儿,博一个‘醋娘子’的美号。”

一推一敲皆学问:

“推敲”一词反映了贾岛的严谨精神

唐诗在创作过程中,有一派叫苦吟派。苦吟是指在诗歌创作中采取极度严谨认真的态度,对每个词句都反复推敲,以求能获得更好的意境表达心迹,创造出更好的作品。唐代诗风盛行,佛风亦盛,苦吟诗人大都曾与僧禅交往,诗作中也常怀不凡的哲理和意境。他们殚精竭虑地构思,苦心竭智地思考,以“苦吟”为乐。自谓“一日不作诗,心源如废井”。所以时人对他们有这样的描述:“时见街中骑瘦马,低头只是为诗篇。”“到晓改诗句,四邻嫌苦吟。”

唐冯贽《云仙杂记·苦吟》:“孟浩然眉毫尽落,裴祐袖手,衣袖至穿,王维至走入醋瓮,皆苦吟者也。”宋梅尧臣《还吴长文舍人诗卷》诗:“苦吟三十年,所获唯巾帼。”清洪亮吉《北江诗话》卷二:“可见天地间景物无所不有,苦吟者亦描写不尽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