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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成事——学会选择,懂得放弃(4)

见义勇为才是勇

经典语录

子曰:“非其鬼而祭之,谄也。见义不为,无勇也。”

译文

孔子说:“不是你应该祭的鬼神,你却去祭它,这是谄媚。见到应该挺身而出的事情,却袖手旁观,这是怯懦。”

解读

见义勇为,《汉语大词典》中解释为:看到合乎正义的事便勇敢地去做。最早出现的地方,便是孔子的“见义不为,无勇也”。

《宋史·欧阳修传》中载有:“天资刚劲,见义勇为,虽机阱在前,触发之,不顾,放逐流离,至于再三,气自若也”。由此可见,在我国古代,见义勇为一直是人们追求的道德标准。到了今天,各地的“见义勇为”先进表彰大会、“见义勇为基金”等,无一不表明这种思想,这种道德观念是社会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更具有广泛的思想基础和现实意义。

活学活用

孔子提倡“见义勇为”,现在的一些人就要问了,我要是“见义而不勇为”呢?身体发肤乃父母所受,我有什么理由亵渎父母给予的肉体呢?我要保护自己!

如果地球上的人都这样想的话,世界就乱套了,你不勇为,我不勇为,犯罪分子就能明目张胆,这还怎么活?其实,对见义不为的惩罚措施可上溯到秦朝。1975年,在湖北云梦睡虎地出土了大量的秦代法律竹简。我国学者对其分类整理后,出版了《睡虎地秦墓竹简》一书,在其中的《法律问答》里,就记载了对见义不为的惩罚措施:“贼入甲室,贼伤甲,甲号寇,其四邻、典、老皆出不存,不闻号寇,问当论不当?审不存,不当论;典、老虽不存,当论。”该篇还记载:“有贼杀伤人冲术,偕旁人不援,百步中比(野),当赀二甲。”从这两段秦简的内容看,秦代对见危不救的处罚规定十分严格,凡邻里遇盗请求救助而未救者,要依法论罪;凡有盗贼在大道上杀伤人,路旁之人在百步以内未出手援助,罚战甲二件。

到后期的唐代和宋代,在律法中都有相关规定,譬如唐代《唐律疏议》卷二十七中有:“见火起,烧公私廨宇、舍宅、财物者,并须告见在邻近之人共救。若不告不救,减失火罪二等,合徒一年。”宋代关于见危不救的法律条款与唐代相同,《宋刑统》卷二十八中有明确的记载。明清时期,也有类似的规定。如《大清律例》卷二十四中规定:“强盗行劫,邻佑知而不协拿者,杖八十。”这些规定是儒家礼学与封建法律相结合的典范。纵贯历史,我们不难发现,自秦以后,历代封建统治者大都制定了对见义不为予以严惩的法律条款。这是因为,如果任这种风气蔓延下去,势必会造成邪气上升,道德沦丧,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为了鼓励更多的人勇于同犯罪行为作斗争,为了能在社会上形成一种弘扬正义、惩治邪恶的社会风气,许多朝代,直至今日,我国的各个地方都按实际情况制定了对见义勇为给予奖励的法规。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即便有了奖励,我们同样也面对很多尴尬。某地青年公园内,一3岁小孩不慎落水,围观者多达50多人,而下水救援的仅仅3人——他们分别是派出所的社防员,一名军人,还有一名带孩子的家长。后两人连衣服都没脱,而且不会水。但是,太晚了。孩子并没有救过来。

这里,想说的是,当面对别人身受危难的时候,见义勇为的“为”与“不为”早已在以前讨论过了很多,也有了很多这方面的事例留给人们一次次去思考,但又一次次发生新的事例来引发人们重复的思考。

“见义勇为”,是源于从那些施救的人心中的道德观念。

“见义不为”,是那些围观者冷漠的心和救人没有利益上的好处,而且有时候为了施救还会搭上自己的生命——救人得不偿失。

可是如果身受危难的那个人是围观者的亲友呢?他还会这样的冷漠吗?

“见义勇为”,一次举手之劳的施救换来的是别人生命的延续和感激。“见义不为”,则有可能因此终生面对来自良心的谴责。

如果说,这些思考还只是从围观者和施救者个人角度来考虑的话,那么从整个社会来讲,一次事件的“见义勇为”或“见义不为”,都会给以后的事件、更多的人以引导。如果每次事件都有人来见义勇为,而且见义勇为者都得到了他们应得的尊重和所得,那么就会有更多的人去见义勇为。

在悲剧当中,孩子生命的逝去总是会让人们感慨不已。因为他们还没有品味人生的种种滋味,因为他们生命当中的那种未来感还没有达到完全展开。可是要防止其他的孩子再出现这样的情况,我们要做的,恐怕决不仅仅只是再立几个警示牌这么简单和轻松。回过头来想一下,倘若自己的孩子在无人看管的时候落入水中呢?

智慧金言

世间的每个人都用一种高姿态在活着,那么谁来见义勇为?这不是一句口号,你做了,他做了,我也做了,那这个世界就和谐了。“见死不救”也许能图得一时的心理舒服,那一世的良心谴责你却很难逃过的……

急功近利则欲速不达

经典语录

子夏为莒父宰,问政。子曰:“无欲速,无见小利。欲速则不达,见小利则大事不成。”

译文

子夏做莒父的总管,问孔子怎样办理政事。孔子说:“不要求快,不要贪求小利。求快反而达不到目的,贪求小利就做不成大事。”

解读

“欲速则不达”说的是孔子的辩证思想,任何事情,急于求成恐怕很难达到预期的目的,因为对立着的事物可以互相转化。孔子要求子夏从政不要急功近利,否则就无法达到目的;不要贪求小利,否则就做不成大事。

活学活用

《续古文观止》卷一《小港渡者》中有这样一段故事:

顺治七年冬天,我从小港想要进入镇海县城,吩咐小书童用木板夹好捆扎了一大叠书跟随着。

这个时候,偏西的太阳已经落山,傍晚的烟雾缠绕在树头上,望望县城还有约摸两里路。趁便问那摆渡的人:“还来得及赶上南门开着吗?”那摆渡的人仔细打量了小书童,回答说:“慢慢地走,城门还会开着,急忙赶路城门就要关上了。”我听了有些动气,认为他在戏弄人。

快步前进刚到半路上,小书童摔了一跤,捆扎的绳子断了,书也散乱了,小书童哭着,没有马上站起来。等到把书理齐捆好,前方的城门已经下了锁了。

我醒悟似地想到那摆渡的人说的话接近哲理。天底下那些因为急躁鲁莽给自己招来失败、弄得昏天黑地到不了目的地的人,大概就像这样的吧!

这跟《西游记》中的“九九八十一难”是一个道理,大凡取得一定成就的人,必须要经历一番磨难。孟子说:“故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孟子·告子下》)也是这个道理。

也许,我们都知道蝴蝶从蛹壳里出来的故事吧,有位小朋友,他一直很想知道那些蝴蝶如何从蛹壳里出来,变成蝴蝶便会飞。

有一次,他走到草原上面看见一个蛹,便取了回家,然后看着,过了几天以后,这个蛹出了一条裂痕,看见里面的蝴蝶开始挣扎,想抓破蛹壳飞出来。

这个过程达数小时之久,蝴蝶在蛹里面很辛苦地拼命挣扎,怎么也没法子走出来。他看着看着不忍心,就想不如让我帮帮它吧,便随手拿起剪刀在蛹上剪开,使蝴蝶破蛹而出。

但蝴蝶出来以后,因为翅膀不够力,变得很臃肿,飞不起来。

蝴蝶以后再也飞不起来,只可以在地上爬,因为它还没有经过自己奋斗、将蛹打开然后飞出来这个过程。

这个故事也与孔子所提倡的“欲速则不达”是一个道理,瓜熟,方能蒂落;水到,方能渠成。

孔子在这里说“欲速则不达”,也是说明凡事都有一个进度,就像那只蝴蝶一样,它在蛹里面要破开蛹飞出来的时候,在最后的几小时中,要很辛苦地挣扎,而挣扎过程实际上是锻炼它那一对翅膀的过程,亦是看它身体能够缩小的过程。

智慧金言

只有经历了那种痛

苦的煎熬,才有可能飞得更强硬一点。所以,我们还是按孟子所说——上天将要降落重大责任在这样的人身上,一定要先使他的内心痛苦,使他的筋骨劳累,使他经受饥饿,以致肌肤消瘦,使他受贫困之苦,使他做的事颠倒错乱,总不如意,通过那些来使他的内心警觉,使他的性格坚定,增加他不具备的才能。只有这样,才有可能达到冲天一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