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上海市成功综合律师事务所主任、上海成功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每每有人问起,为何不以自己的名字“臧广陵”命名,形成家族产业,而取名“成功”?它代表的是一种精神还是撷“成功”的口彩?我说,江山代有才人出,这个事务所虽然是我创立的,但我希望它不仪仅是我一个人的,它要成为一块吸引更多成功人才的磁石,在这个搭建成功的舞台上,有志之士勾勒着自己的明天,编织着自己的梦想。成功是一个品牌,更是一个平台。
东瀛圆梦
说起从事法律工作,其实并非我从小的志愿。1966年我初中毕业后,“文化大革命”就开始了,我不得已中断了学习,在上海市延安油脂化工厂做了近十年的技术操作工。1977年恢复高考后,许多学子走进考场一圆大学梦,而对于我一个只有初中文化水平的技术工人来说,这个梦想无疑更远一些。可是动乱十年中,我并没有荒废自己的学业,加上之后在青年宫三个月的用功苦读,我终于拿到高中文凭,考入上海外国语大学日语培训班,自此,我也和日本结下了不解之缘。
工作后由于业务表现出色,我被单位推荐到上海长宁区业余大学全脱产班学习法律知识。也正是从这时开始,我被这门维护人类道德与道义、扞卫社会公正与公平的学科深深吸引。在法学的浩瀚海洋中,我似乎找到了人生的奋斗目标。
结束长宁区业余大学的学业后,因为我有较好的日语底子,1988年我被自费公派到日本东京的上智大学继续深造法律。东京的消费水平非常高,即使对于公费的留学生来说也有些费劲,当时国内的“学潮”运动已经开始,东京的反华氛围和对中国留学生的敌视情绪让我们这些在异乡游学的学子们感到异常的压力,再加上教学质量等原因,我只能决定中断在上智大学的学业,转而在日本大阪市立大学开始了我的自费留学生涯。那段日子可谓我最辛苦的时候,太太和出世不久的女儿也到日本和我团聚,生活上有厂小小的负担。有时候为了筹集学费和生活费,我常常一天要打两份工,每天工作11个小时是家常便饭。不过好在当时在日留学的中国学生们彼此情谊深厚,大家的互帮助和共患难也让在异乡的我们聊以慰藉。从大阪市立大学毕业后,我义把目标转向了日本最好的法学院校之——-关西大学大学院。1993年,当我结束自己的学业,准备回国之时,已是年过四十。现在的学生出国留学都是正当年华的时候,而我出国时已近不惑,现在回想起来,当时学习的动力和毅力才是铺垫我走向成功的坚实路基。
成功的基石
在日留学时,一方面我帮别人做翻译挣些学费和生活费,另一方面我也热衷于开展中日友好活动,参与许多社会活动,曾任关西大学留学生会会长、大阪地区留学生会副秘书长。另外,我还运用自己的法律知识,经常为中国驻日本领馆提供法律咨询,拓宽自己的人脉。对于社交活动,即使再忙,几乎有请必到,而且悉心安排必要回请。诸如新年会、团拜会之类的场合,按照当地习俗,除邀请外,往往还需自掏腰包方可准入。虽然那时,我不得不靠打工来弥补学费和生活费,但我也决不会为节省与会应缴纳的一二万日元而放弃社交机会。在我看来,留学东瀛不仅在于增长学识、学习先进经验,留学生作为联系中国和海外的桥梁和纽带,也有责任借长住一衣带水邻邦求学的好时机,广交异国他乡的朋友,积极开展民间外交。
的确,友情意味着更多的帮助,意味着拥有更多的资讯,也意味着更多的成功。由我牵线引进的环球大厦巨额外资项目,就是友谊的结晶。临近毕业时,我通过导师关西大学法学教授月岗利男,认识了有意投资上海浦东的日商森稔也先生。他向我咨询:“中国有否批租土地?在批租的几十年里,投资者有没有地产权?”我欣然意识到投资者是在投石问路,于是告假回国,深入调研邓小平视察南方重要讲话后有关浦东开发开放的法规问题。同时,我走访了一些政府机关和浦东陆家嘴开发区,专门组织、召开了法律研究会,义务提供投资该项目的前期全部法律服务。在我的牵线搭桥下,促成了日方7.6亿美元的投资项目。现在,森茂大厦已顺利完工并投入使用;第二个项目——当今世界最高的上海环球金融中心也正如火如入地进行着。这次成功的咨询服务,让我树立了创业的信心,也因能为家乡引进巨额外资而感到由衷的自豪。
1993年,上海市政府推出留学人员优惠政策和招商引资政策。在这个契机下,我回国成立了上海成功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1993年至1995年,我在日本和上海几十次的穿梭奔走,最终成功地促成了日本协和道路株式会社在嘉定区投资四亿人民币的高尔夫球场项目,当时对外商投资导向并不提倡高尔夫项目,但在我看来,当时高尔夫球场地在上海并不属为数过多,尤其在比较落后的嘉定唐行地区,如有朝一日促成此项目,必将积极推进当地经济发展。再则,我对日商公司的资金和信誉进行过可靠调查,对其背景了如指掌。经过多次调研和可行性分析,使我跃跃欲试该项目。1994年8月,一项投资3000万美元兴建球场和俱乐部房屋的首期协议终于在沪签字。1996年5月5日,在我举行上海市成功综合律师事务所执业典礼前一天,上海高尔夫俱乐部正式宣告开业。这也是第一个在上海由日商设立的经营高尔夫球场的外商独资企业,它的成功引进,不仅为上海树立了良好的对外开放形象,而且为原本比较落后的嘉定区赢得了有力的发展和巨大的商机,也为我之后开办上海市成功综合律师事务所掘起了第一桶金。
留洋原本就是为了吸收国外的先进理念,以期更好地报效祖国。毕业之后,我一直奔波于中日两国,也为中国引进了多项外资,但对祖国和家乡的眷恋之情,加之看到上海蓬勃发展的势头急需人才,使我毅然决定回国发展。
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1996年回国后,我发现上海所有的律师事务所不是国有制就是合作制,而世界发达地区,几乎所有的律师事务所都是合伙人制,这与上海国际性大都市的定位有所不符。中国这样一个发展中的泱泱大国,要安定团结,除了讲道德、重视教育,更应依法治国。想到自己作为一名律师的责任,创办律师事务所的想法油然而生。
要办就要办合伙制的律师事务所,这个概念在开放发展不久的上海来说是全新的。因此在政府审批的过程中,我遇到了不小的压力。但这些年习法的精神让我从不对困难低头,我始终坚持,合伙人制度是现代中国律师行业发展的必经之路。于是我多次拜访政府部门,向他们解释,合伙人制对于中国律师行业与国际接轨的重要性。同时我也多方收集资料,论证在中国成立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的可行性。最后终于得到了远见卓识的市政府领导的支持,上海第一家由留日学人组成合伙人制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成功综合律师事务所诞生了。现在上海的律师事务所有90%是合伙人制的,也有人会称赞我们当时的举动是破冰之举。其实对于我而言,能将符合发展和先进的法学理念引入自己的祖国,比成立一个事务所,其意义更为重大。
因为早先只是独立接案,没有经营的经验,新的事务所成立之后,一时之间并不知道如何打开市场和局面。此时,上海外办在交涉外交事务时遇到的一个案例,为我打开了僵局。
一位徐姓小姐在日本最大的跨国公司爱模梯梯株式会社(MTRIN-STRUMENTSINC.)驻上海办事处担任秘书工作期间,公司将其一张照片刊登在了公司的宣传册上,并未支付给徐小姐任何报酬。之后,因为其他原因,公司解雇了徐小姐,她希望能为自己在宣传册上的肖像权讨个公道。其实这个案子的标的并不高,但它涉及了保护知识产权的问题,这在当时还是个全新的领域,而且在日资企业中维护中国员工利益也是我们中国律师义不容辞的责任,我毫不犹豫地接了下来。由于涉及到中日友好,外事无小事,我做了很充分的准备。对方是世界闻名的大公司,第一次庭审就聚集了六位日本顶级的律师。可是我咬住劳资双方并未就此事签定书面协议的关键,运用了一些诉讼的小技巧。对方开出优厚的条件以求与我和解,我不为所动,终于为我的当事人讨回了公道。
这个案子也让日资企业对我们中国律师刮目相看。因为我的留学背景,我常常会接手一些涉外特别是涉日的案件,这样的案子让留学日本的律师操作起来,既可以考虑到两国不同的政治、文化情况,剔除一些敏感因素,又可以在和平外交的情况下维护国家和公民的权益。对我来说,这既是种责任又是种义务。律师也许的确是经济收益较高的职业之一,但创业的过程,绝不仅仅是谋求经济利益的过程,更应该是谋求社会效应、维护经济秩序和社会公正的过程。不久,三井物产、伊藤忠商事、富士通将军、不二治油、爱普生电子、东丽合成纤维、光明娱乐等日本着名企业纷纷前来邀请我所担任其常年的法律顾问,为我的事业打开了成功的大门。
回报社会
别人常看留洋出国的人都像断了线的风筝,其实只有学子们自己心里清楚,在外的日子越多,对国家的热爱和对家乡的思念就越深。我一直认为,留学人员和华侨一个重大的区别在于,华侨常年寄居在外,丽留学生在外学习,最终还是要回国报效的。这是一种任凭国外的生活、工作环境多舒适、多优越都无法抵挡住的归属感。
留学岁月,我注意中日两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比较与思考。日本的教育与科技研究、法治与团队精神,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特别是日本“悬赏论文”的做法给了我深刻的启示,使我渐渐萌生了一个心愿:要为发展祖国的研究事业尽力。1996年,我自筹资金100万元(人民币),和上海市回国留学人员服务中心联系,以民间的形式成立了“成功国际奖励基金”,对学成回国从事教学、研究的留学人员进行资助,也对上海国际问题研究所日本研究室、上海市人事局、留学生服务中心、嘉定区政府、律师事务所等单位的专业人才赴日本进行学术交流访问活动进行资助。
面对上海严峻的就业形势,我积极为学业有成的青年学子搭建施展才华的舞台,希望他们通过这个舞台编织自己的梦想。至今在我事务所实习或工作过的年轻人已有30多位,他们中有些现已成长为业内骨干。在我看来,给年轻人更多的机会,才是“成功”真正的意义。
参与的社会工作多了,渐渐地我发现自己的头衔也开始多了起来。无论是第十届上海市政协委员会委员,还是上海市欧美同学会副秘书长、法律工作委员会主任、留日分会副会长,上海日本学会副会长,上海日本研究交流协会常务理事,上海律师协会投资融资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上海市留学生联谊会常务理事等,对我来说都是沉甸甸的责任和使命。这些年的法学理论知识和律师从业经验给我兼任社会职务提供了知识保障。作为政协委员,常常需要站在一个国家、一个城市的政治体制、经济体制和司法体制的高度上去思索改革的出路。对我来说,每年提出一些具有前瞻性、建设性和可操作性的政协提案往往比我花费在每个案子上的精力要多得多,但我引以为荣。国家兴亡,匹夫有责。归国学子,重任在肩。
为鼓励我这些年的工作和努力,党和政府于1997年给我颁发了“优秀留学人员”的荣誉称号。1996年我作为优秀留学人员代表受到了李鹏、李岚清、罗干等国家领导人的接见,2000年又非常荣幸地受到了胡锦涛同志的接见。这些荣誉寄托着党和政府的肯定和厚爱,激励着一批像我一样有着赤诚之心,积极回报社会、服务政府的学子们。我希望我的创业经历能吸引更多的留学人才回国报效,带来更多国家和自己的双重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