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市场营销工作规范化管理推行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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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定价管理(2)

(5)零售商业、饮食行业、服务行业等,必须按照规定明码标价。

(3)物价管理的基本制度

(1)明码标价制度。

实行明码标价制度,便于顾客挑选商品。明码标价,要做到有货有价,有价有签,标签美观,字迹清楚,一目了然。标签的内容要完整,标签的颜色要醒目有别。实行一物一签制,货签对位。对标签要加强管理,标签的填写、更换、销毁都应由专职或兼职物价员负责,标签上没有物价员名章无效。对于失落、错放、看不清的标签要及时纠正、更换。

(2)价格通知制度。

价格通知制度就是将主管部门批准的价格用通知单的形式,通知各个执行价格的单位,包括新经营商品的价格通知、价格调整通知和错价更正通知。价格通知单是传达各种商品价格信息的工具,直接关系到价格的准确性,也关系到价格的机密性。

(3)物价工作联系制度。

物价工作联系制度就是制定和调整商品价格时,同有关单位和地区互通情况、交流经验、加强协作、及时交换价格资料的制度。

(4)价格登记制度。

价格登记就是把物流中心经营的全部商品的价格进行系统的记录,建立价格登记簿和物价卡片。价格登记,是检查物价的依据,所以要及时、准确、完整,便于长期保存。在登记簿和卡片上应写明下列内容:商品编号、商品名称、产地、规格、牌号、计价单位、进货价格、批发价格、批零差率、地区差率、定价和调价日期、批准单位等。

(5)物价监督和检查制度。

物价监督包括国家监督、社会监督和单位监督三种基本形式。

国家监督就是通过各级物价机构、银行、财政、工商行政和税务部门从各个侧面对物价进行监督。社会监督就是群众团体、人民代表、消费者以社会舆论对物价进行监督。单位内部监督就是企业和物流中心内部在价格联系中互相监督。

物价检查,一般是指物价检查部门或物价专业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审价和调价工作。

2.物价管理权限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物价的方针、政策,负责组织学习培训、加强物价纪律教育,不断提高企业员工的政策观念、业务水平和依法经商的自觉性。

(2)正确执行商品价格,按照物价管理权限,制定审批商品或服务收费的价格,检查、监督基层物价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发现价格差错及时纠正,情节严重的予以经济处罚。

(3)认真做好物价统计工作,搞好重点商品价格信息的积累,建立商品价格信息资料,分析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开展调查研究,为企业经营服务。

(4)对重点商品和招商商品的价格实行宏观控制,限定综合差率,审批价格。

(5)凡新上岗的物价员,审批价格由中心经营部负责。半年后视工作情况,下放审批价格权。

(6)按照权限审批处理价格凡处理残损商品,损失金额不超过500元的(一种商品),由各专业部门主管经理审批,交市场经营部备案。

凡处理残损商品,损失金额在500元~3000元之间的(一种商品),由中心经营部主管部长审批。

凡处理残损商品,损失金额超过3000元的(一种商品),由物流中心主管副总经理审批。

处理超利商品。对超过保本期、保利期确属需要削价处理的商品每月月底,由物价员会同有关人员提出处理价格,处理价格不低于商品进价的,由物流中心主管业务经理负责审批,交公司经营部备案;处理价格低于商品进价的,上报公司经营部,由公司经营部主管部长视全公司经营情况酌情审批;对一种商品损失金额超过5000元的必须上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3.物价管理的基本要求

(1)物流中心所经营的商品(包括代销、展销商品)都要使用商品编号,按物流中心计算机管理要求,根据商品种类进行统一编号,并逐步实施商品条形码。物流中心所有业务环节凡涉及商品编号的(商品购进、定价、调价、削价处理、标价签、出入库、盘点等)所用票据,均使用统一编号。

(2)凡商品定价要按有关规定执行。商品定价原则:根据市场行情、价格信息、企业经营情况,坚持勤进快销的原则,合理制定商品价格。

凡特殊商品定价(化妆品、家用电器、食品、黄金、皮鞋等)需要待有质量检测证件的,物价员必须验证定价,证件不全不予定价。

(3)制作物价台账。物价台账是企业审查价格,实行经济核算的重要依据,其范围包括:经营、兼营、批发、展销、试销、加工。必须做到有货有账,以账审价。

根据专业公司新价通知单,白采商品定价单,进货票和进货合同,物价台账登载内容:包括产地、编号、品名、规格、等级、单位、进价、单价税额。物流中心专职物价员要全面、完整、连贯、准确登记,同时存人计算机对应管理。

(4)商品的价格调整,必须以上级供货单位下达的调价通知单为依据。严格按照规定的编号、品名、规格、等级、价格和调整时间执行。商品需要调整价格时,由各专业物流中心物价员会同有关业务人员根据市场行情、调价依据、库存情况、资金周转率等,提出调价意见,填制《商品价格调整计划表》,由市场经营部审批。调整价格前,专职物价员按调价内容更改物价台账,须在执行前一天,通知营业部兼职物价员,填制新价签,并盖章。调价商品在执行前一天业务终了后盘点,填制《商品变价报告单》,报物价员审核盖章,部门做进销存日报表转财会做账。调价通知单建立存档制度,由物价员统一保管。

(5)凡柜台出售的商品和服务收费标准都必须实行明码标价制度,并使用统一商品标价签。在商品同部位设置商品标价签,要做到“一货一签”、“货签对位”。商品标价签应注明商品编号、品名、规格、单位、产地、等级、零售价,标价签由物价员审核盖章后方能使用。属于试销商品和处理商品应注明“试销”或“处理”字样。填写商品标价签应做到整齐、美观、准确、清楚,所用文字一律采用国家颁布的简化汉字,零售价格要盖阿拉伯数字戳。

(6)价格检查:商品的零售价格,以及服务收费标准(包括生产配件、加工费率、毛利率、产品质量等)是否正确。有无违反有关规定越权定价、调价和处理商品现象。是否正确执行明码标价和使用统一商品标价签。商品质价是否相符,有无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掺杂使假、改头换面、变相涨价的问题。

(7)价格信息:为使价格触角更加灵敏,为企业经营决策服务,必须加强价格信息工作,价格信息来源于各方经营信息和国家有关行业信息反馈,其基础工作是采价。

物流杠b经营部每周要组织各部门专职物价员进行一次半日采价,主要对某类商品或一段时间内价格波动大的商品、季节性商品、销售畅旺的商品等,进行类比分析,并做较详细的记录。记录内容包括:采价商品的名称、零售价、所到单位名称。采价后物价员需对价格动态进行分析,计算出与本中心的价格差,提出参考变价意见,报各部门经理室和中心经营部(专职物价员留存一份),建立价格信息数据库。

(8)物价纪律:

(1)企业员工必须遵守物价纪律,不准泄露物价机密,不准越权擅自定价、调价,不准早调、迟调、漏调商品价格。由物价员按照分工管理权限定价,其他人员无权定价。

(2)切实执行明码标价制度,杜绝以次顶好、掺杂使假、少斤短尺等变相涨价的做法。

(3)削价处理商品,一律公开出售,不准私留私分。

四、产品估价管理细则

(一)商品的估价须根据下游生产及采购的估价统一来估算,做成后经由经理的决裁,提供给各客户作为参考。

(二)估价书的制作由营业科的内务负责,通常须先从客户处拿到正确的规格书后才着手进行。

(三)营业部必须以主要材料价格表、预估成本计算表、一般市价表、标准品单价表等资料作为估价参考资料。

(四)营业科对于定期委托制造部生产的标准品,应要求制造部提出其主要材料价格表与估价成本计算表。

(五)对于标准品以外的交易或估价委托,每次都须经由制造部经理的裁决,以估价的价格方式处理。

(六)对客户做估价时,应尽速进行状况调查,尽速提出报告。

(七)将估价书送给客户之后,必须在估价账目表中提出日期及合同的成立与不成立等事项。

五、产品价格调整管理细则

(第一章)通则

第一条营销过程中所有降价(或折价)销售业务的处理均按照本规定办理。

第二条降价分两种情况,一种是营销人员自行判断决定;另一种是要经过必要的申请手续。

第三条营销人员在决定降价时,必须统筹兼顾,综合考虑本公司与客户的相互关系,避免造成本公司的利益损失。

第四条降价惟一的目的是扩大销售,坚决杜绝为满足个人的私利而抛售,因此其依据是客观的交易现实,必须做到公正、客观。

(第一章)降价销售事务处理

第五条营销人员自行判断降价,原则上适用于以下情况,但特定商品除外:

1.客户支付额中未足×元的尾数;

2.支付额达×万元以上时,可以有1/200的浮动额,但让利总额不能超过××元。

3.支付额未满×万元,但在×万元以上时,可以有1/200的浮动额,但让利总额不得超过××元。

4.支付额未满×万元时,降价幅度应在××元以内。

同时,无论何种情况,均须有充足的理由和严格的核算。

第六条实施降价销售时,必须填写降价销售业务传票。

第七条降价销售业务的清单处理。

1.降价销售业务传票,由营销人员保存,作降价处理凭据之用。

2.降价销售业务传票,本传票由营销员转交客户。

3.降价销售通知单,交财务部进行财务处理。

4.降价销售统计单,存业务部作统计资料之用。

第八条降价销售申请。

1.大量定货、特殊定货及客户降价要求超出规定限额时,营销人员须提交“降价销售申请”。

2.降价销售申请提交给业务部,由业务部转交上级审批。特殊紧急情况下,可通过电话请求总经理裁决。

3.电话申请批复时,营销人员须补送“降价销售申请”。

4.降价销售申请一式两份,一份由申请者留存,以作降价销售的凭证依据,另一份送交业务科审查后,经营业部长送交总经理裁决,如总经理同意,返交业务部,再由业务部转交商品管理部。

5.商品管理部据此填制“降价销售业务传票”。

6.降价销售业务传票共五份,须进行以下处理:

(1)降价销售业务传票由商品管理科留存。

(2)降价通知(商品管理部一客户)。

(3)货款扣除通知单(商品管理部一财务部)。

由财务部据此从客户销售账上扣除等额赊销款。

(4)降价销售核算单(商品管理部一财务部一客户)。

与降价销售统计表一起送交财务部。

(5)降价销售统计表(商品管理部一业务部)。

由业务部据此进行该类降价销售统计。

(第一章)降价洽谈要领

第九条在大批量定货和特殊定货情况下,客户大都提出降价要求,营销人员如认为理由充足,且降价要求没有超出本公司指定限度,可自行决定降价。

第十条如非降价销售品,营销人员应婉言谢绝。

第十一条如客户的降价要求超出公司规定的降价限度,营销人员应讲明自己无权决定,然后可请示上级,或打电话请示,并要求对方压低降价幅度。

(第三节)定价管理使用表单

一、成本估价单(一)

二、成本估价单(二)

三、产品售价分析表

四、产品价格分析表

五、产品售价表

六、产品价格调整分析表

七、产品售价调整表

八、地区产品价格表

九、产品报价单

(第四节)定价管理执行标准

一、薄利多销定价策略

薄利多销定价策略指商品定价时,有意识地压低单位利润水平,以相对低廉的价格刺激需求,增大和提高市场占有率,实现长时期的总利润的一种定价策略。对于社会需求量大,资源有保证,生产有潜力,价格与成本弹性又较大的商品,宜采用这种定价策略。

采用薄利多销定价策略有三个约束性条件:

(1)从企业内部看,生产条件或库存条件允许产量或销量的扩大,能满足降低价格所引起的需求量的增加,反之,将蒙受“薄利”的损失;

(2)需求的价格弹性大于1,即一定的价格下降幅度能引起更多的需求上升幅度,否则,会得不偿失;

(3)销售额增加量扣除上交税金的增量后尚大于成本的增量,即如果企业原有价格下的生产与销售量是有利润的话,能增加利润额,如果原来是亏损的,则能减少损额。

以下两种情况属于薄利多销:

(1)在既定需求状况下,要扩大原有产量和销量,必须降低原有成交价格;

(2)若产品尤受顾客欢迎,需求曲线上升;企业一般有涨价动力,但不一定采取涨价策略。只要具备上述三个条件,企业通过相对降价而扩大销量,也是薄利多销。

二、厚利限领定价策略

厚利限销定价策略指企业对某些商品有意识地实行高价以获取厚利的策略。该策略的目的是获取厚利,而非限销,限销只是该策略的执行所带来的必然后果。

厚利限销策略的适用范围为:使用稀缺资源生产的非生产必需品;外贸商品中的非生活必需品;有较大心理价值和观赏价值的声望性商品;消费者急需,但受经济或技术条件限制不能短期内迅速增长的商品。

运用厚利限销定价策略应注意“厚利”与“限销”之间应相互适应,适当把握。

“厚利”并非利润越大越好,它必须控制在市场能容纳预期销售量的可销价格水平的限度之内;“限销”并非销量越少越好,而是将销量和一定的市场供求状况联系起来,并能实现较佳的经济效益。

利用厚利限销定价策略有三个约束性条件:

(1)在市场上无十分相近的竞争者,以至于能维持厚利价格局面;

(2)需求弹性缺乏,要增加一定幅度的销量得以更大幅度降价为代价,或减少一定幅度销量更大幅度提价;

(3)降低价格所损失的利润大于扩大销量所能得到的利润,或者说,能过增加的销售收入,扣除成本增量和应多交的税金后的利润增量不及直接提价、减少销量所多得的利润。

以下两种情况属于厚利限销:

(1)在既定需求的状况下,减少销量,须提高市场成交价格;

(2)如果有一个更高的需求状况出现,扩大销量没有直接提价有利,企业自然会采取厚利限销定价策略。

三、高价漂取策略

高价漂取策略又称为撤脂价格策略。这是厂商对其效能高、质量优的新产品所采取的一种策略。

人们的消费结构、需求量等,是由其收入水平决定的。收入高的阶层往往对高质量、高效能的新产品感兴趣。有的企业就把这一部分消费者作为它的目标顾客群,利用高收入阶层愿意比别人支付更高价格,购买对其有很大现实价值的产品这一情况,制定一个比较高的价格,以获得高额利润,待满足了高收入阶层的需求之后,再逐步降低销价。

并不是所有商品都可以实行高价策略,它需要具备的基本条件有下面几点。

一是商品独特,性能优越;

二是具有较高档次和豪华外观,能够满足高收入消费者的心理需求;